《六个他》第2章


15岁那年,超记了第二个大过,可这次却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他的那个她。名字叫婷的女孩,很漂亮的女孩,有双大大的会说话的眼睛的女孩。女孩喜欢酷酷的男生,超就留起了长发,开始学着吸烟,开始染发,开始节约着生活中的开销,只为了去买花、买巧克力、买节庆贺卡。
超喜欢她,超想接近她,超每天晚上都会说起她,说她眉目如画,说她气质优雅。看着超单相思,想笑他笨,想骂他傻。
15岁,我帮着超写情诗,书情话,把能想到的最美好的辞藻,都融到笔下的一撇一捺。我理所当然的做信差,心甘情愿的帮超谋划。那一年,我们也像所有的15岁孩子一样,傍晚的河边看夕阳,夜晚的山坡上看星星,偷偷的吸烟,偷偷的喝酒,我们也享受着自认为长大带来的自豪,沾沾自喜“成熟”的行为,趁酒意微醺,自由奔跑,嬉笑打闹。
恋爱,从来只能是也只应该是两个人的事,我们不曾发生也不会发生狗血的三角恋。从15岁的某一天起,超放学不再与我同路,早上也不会在家里吃早餐。每一天的课上不再睡觉,手里的纸条也不再是递给我。就这样,我和超好像变成了陌路人,虽然还同在小院里,可我是在哪一天回到对面自己的房间,超可能都不曾发现。这个时候,我方明白,神之所以为神,因为他不可独爱一人。
没有超的庇护,我继续着逆来顺受,对于报复性质的、变本加厉的欺辱,我忍气吞声、独自承受。日子就算是回到了原样,大不了就当我重新回到起点。
16岁,秋风初起的某天,太阳晒的刚刚好的某天,树叶黄的刚刚好0的某天。小院里,正午阳光下,我洗着衣服。撸起袖子,用手抹着额头上细细的汗珠。喝的大醉的超,摇摇晃晃的走进了院子,拉起正在洗衣服的我,硬拽到他的房间里。
还没缓过神,就被他死死的抱在怀里,他太大力,勒的我就快要喘不过气了。本想挣脱他的怀抱,可是,超忽然就哭的像个小孩子,让我心疼都来不及。我天生就不会安慰人,只能任由他抱着,静静的听他哭着,就这样,听着听着,困了乏了就慢慢的睡着了。
我是被□□醒的,睁开眼睛,超正拨弄着我的手臂,心疼的看着我手臂上的疤痕。微微笑笑,不想让他担心,这些疤痕,用不上几个月就都能褪下去。想起来我还有衣服没洗,赶紧走到小院,却看见衣服早已洗完,都已经挂在了晾衣绳上。超就跟在我的身后,如果没记错,这是他近几年第一次洗衣服。
两个人一起买菜,一起做饭,一起吃饭,一起洗碗。跟几年前不同的是,我们之间竟没有了言语,各怀心事的躺在一起。他又抓起我的手臂,用手指轻轻的摩挲着那些疤痕。而那些疤痕,其实都是我独自成长的印记。
那天以后,超再也没去过学校,每天就窝在家里。
我们的生活,像回到了14岁那年,又是味道完全不同的那一年。吃完早餐他会送我去上学,然后眼睛四处搜寻着婷的踪迹。到了中午,他会来找我吃午饭,然后跟我打听关于婷的消息。晚上接我放学,然后,盘算着还能不能和婷偶遇。就这样,超几乎完全迷失了他自己。
转眼,冬天又到了,雪花又掩埋了小院花园里的芍药。而不同的是,今年小院里又恢复了往常的生气。母亲,从外面回来了,超的父母也回到了小院里,热热闹闹的新年,小院里的人逐个屋里蹿来蹿去,笑着互相道喜。
这个冬天,从外面带来的消息和新鲜玩意,让我感叹至极,外面的花花世界,对我们来说,有太大的吸引力。超,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想赶快走出小院,到那个充满诱惑的大千世界里。
超是哪天走的,我并不知道,他也没给我留下任何消息。在那个年纪,我曾幻想,快快长大,赶快到那个花花世界里,去找超,看看超生活的环境,工作的地方。也幻想过,他看到我表情是讶异,还是惊喜。可是,超这一走,就再也没有任何的消息。
我们都是在一次又一次的离别中成长,在一次又一次的跌倒中坚强。
2015年,我第一次听到了超的消息。听邻居说,超回来了,2015年26岁身体发福走形的超,意气风发的带着小自己4岁的妻子。听邻居说,他回来后,也打探过我的消息。
在16岁那年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到对方,所以,我关于超的记忆,都停留在16岁那年里。那个霸道又温柔的男孩,那个哭的像个孩子似的男孩,那个告诉我委屈就哭的男孩,全都是我最美好的回忆。
好多年,我都不敢听容祖儿的那首《小小》,那歌词的每一句,都能深深的勾动我的回忆。不知道哪天和超坐下来,两杯暖酒,细说家常,他会不会还带着那让我亲切的乡音。
第2章 明
2006年,股票疯长的一年,超女衰败的一年。
2006年,17岁的我告别了小院的岁月,即将开始新的人生。新的时间,新的地点,新的环境,这一切都是上天给我的机会,让我可以重新去塑造一个我想要的自己。
超走的时候,是即将春暖花开的时候,这个时候,也恰恰是冬日里最冷的时候。无论是黎明前的黑暗,还是开春前的寒冬,只要你能独自度过这段时间,你就能够获得崭新的人生。
半年的时间,我醉心于书本,潜心学习,终于走出了小院,来到市区开始我的高中生活。
虽然开学不到一周,我却几乎是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以前的岁月里,我竟不知衣服鞋帽也能分出三六九等。阿迪达斯、耐克、佐丹奴、安踏、特步这我未曾听过的品牌,我自然也分不出差别。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的人买东西,已经不再讲究物美价廉,而是追求着只买贵的,未必选对的。
在还没来得及认识眼前的世界,就必须要先融入学校这个小世界。在学校的小世界里,有那么几个人,轮番的填满了、也掏空了我的生活。
第一个,出现在我生活中的男孩子,他叫做明。
明是一个很特别的男孩子,特别的新潮、特别的开朗、特别的热心、特别的有个性。他是那个时候的男生中,第一个剪斜刘海的,第一个抹裸色口红的,第一个穿露膝背带裤的,第一个画眉毛夹睫毛的。
刚开学的时候,我想要变得开朗起来,也想和同学们侃侃而谈。而那时,从小村刚刚来到三线城市的我,却也怕说的越多,就错的越多,也担心自己成为其他同学眼里的土包子。所以,开学一周后,我还是种很别扭的状态,形单影只却未曾拒人千里之外,少言寡语却又总是欲言又止。
我从没有想过,我这样的人,也能够成为班级舆论的中心。人们最拿手的就是对未知的和不了解的人或事,只凭借表皮现象,进行无端猜想。
这次的乌龙,真的是让我哭笑不得。
我记得,那是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午休,我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吃着自己的午饭。其实,班级里带饭的同学还是挺多的,他们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小且热闹的饭局,这饭局中最热闹的中心,就是明。
相对于大家的热闹,不远处的我应该会显的很突兀吧。为了不让自己显的那么孤单可怜,我总是一边吃着饭,一边翻着手里的三毛张爱玲,一边偷听他们的话题,然后想看看是不是有适当的时机加入他们,谈天说地。
明坐到我面前时,我正漫无目的的翻着书。我还记得他很开朗的说我,有钱人家的少爷,看书的品味就是不一样。我疑惑的看着他,跟他再次确认他口中的大户人家指的是我家?我外公外婆的那个小院?
那个时候,明的笑声,让我莫名的想起《红楼梦》里的王熙凤,爽朗放肆却并不让人厌烦。很好奇为什么大家都说我是大户人家的孩子,我问出口后,也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明告诉我,大家都觉得我很特殊,看起来冷冷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可是每次有人同我交谈,我却也笑的满面春风。
因为很少跟同学交流,所以大家对我很是好奇,又因为我不太主动和别人说话,所以大家又怀疑我是因为看不上别人,最后,因为我每天带的午餐都是煎蛋和蛋炒饭,所以,同学们怀疑我有吃不完的鸡蛋,以为我是养殖场场主家的少爷。
听完之后,我嘴里正咀嚼着的一口蛋炒饭都喷到了明的脸上,虽然知道自己很失态,可是还是忍不住的笑,边笑边找纸巾帮明擦脸。原来,我的所有自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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