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他》第4章


让我认识到了那个我还没意识到的自己。
后来,我和明都考到了哈尔滨,只是,我们并没联系。在宪带我参加的一个聚会上,偶然见到了明,这次的见面,也就是简单的互相寒暄了几句。
生活,其实真的很有趣,就像是一环套着一环的九连环。
我和明的再次相遇,是在韩国的首尔的街道上。其实,朋友之间就是有着这样的魔力,无论是多久没见,只要碰到了,就一定能在第一时间认出对方。所谓的相请不如偶遇,就近的小吃摊,就着烧酒喝下回忆。
也正是在这一顿酒,我才知道,当年的体委是拉拉,他和明在一起玩,多半的时间都是在放学后,一起去泡GAY、拉拉交友的酒吧。而那个时候,他之所以和伟忽然间走动的近了,是因为,他们很巧的在酒吧里相遇。
知道这个秘密后,我第一时间想到的竟然是宇,那个看着柔弱却充满力量的女孩,我心里的感觉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不是同情,更不是可怜,更多的可能是感慨,一个那么好的姑娘,居然喜欢上的两个人,都是不可能的人。
这一次的聊天,我们不约而同的提起了那个阳光正好的午后,两个男生,肩并着肩,一人一只耳机,就跟着音乐唱着;都可以随便的,你说的,我都愿意去,小火车摆动的旋律,都可以是真的,你说的,我都会相信,因为我完全信任你。。。。。。
第3章 诚 上
2006年的夏天,满大街都子嚎着一首叫《秋天不回来》的歌,这首歌,可能是诚在高一那年唯一会唱的一首歌吧。
诚,一个好耀眼的男孩子,只要默默的站在人群中,就能抓住所有人的目光。这样耀眼的男孩子,于我而言,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从小到大,我就是一个软弱的孩子,见到越想要的东西,我就会越往后退。和明那短暂的两个星期的友谊,更是让我在摸不到头脑中,变得越发的不自信。
我又回到了窒息的寂寞中,寂寞到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自习。而这所有的寂寞,都将从一场迎新生班会开始慢慢的发生改变。
新生的班会,总是最热闹的,所有人都想把最好的自己展示出去,而我,不想冷眼旁观,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加入进去。班级里,所有人都已经介绍完了自己,也都纷纷展示过了才艺,剩下的,只有我和诚,两个人。
诚的自我介绍,很短,短到让大家觉得他很酷。183公分的美术生,半长细碎的刘海,干净白皙的肤色。无论是不离手的绿茶,还是随身带着的纸巾,他整个人都散发着干净清爽的气息。而他的节目,就是那首随处都可以听到的《秋天不回来》。
轮到我上台,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介绍自己。想到前两周同学们对我的误会,我脱口而出说了句,我叫远,我不是富二代,我家没有养鸡场。不知道我是拜错了哪路神,这没过脑子的话,惹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我的不知所措,在他们的眼里,竟然变成了幽默风趣。至于节目,我能想起来的,只有一首小时候妈妈在抱着我的时候,总会轻轻哼唱起来的《不了情》。那个可能已经问世了50多年的歌曲。
诚的座位在我的左前方,上课的时候,我的目光也总会不自觉的看向他的位置。他的一举一动,都刻在了我的眼里。诚的书包,就像是一个百宝箱,随时随地可以翻出吃的东西,他喜欢在数学课上偷偷的吃核桃,在英语课上吃橘子。
2006年9月27日周三,放学的时候,天空洋洋洒洒的下起了雨。做好所有的值日工作,反正不着急走,索性,就坐在教室里听雨、看雨。已经过了一年多的时间,每到下雨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那个曾经被我当成天神的男孩子。这种想念,慢慢的转变成了,我对下雨天的满足和迷恋,以及那淡淡的说不出的伤感。
看雨看到出神,诚什么时候回到班级,我并没有注意到。他贴心的问我为什么没有回家,是不是忘了带伞。经过明的事情,我已经不奢望再能交到什么朋友,所以便装作不知道他进来,没有听到他的话,继续的看着雨。
诚并没有走,而是直接做到了我对面的位置,用手轻轻的碰了碰我的手臂。正盘算着,如果,我在这个时候装睡,会不会太假的时候,他竟然笑着问我,家里是不是真的没有养鸡场。我知道他并没有恶意,所以便和他聊了起来。
诚对于我的生活感到好奇,他不敢相信,我竟可以一个人搭理自己的饮食起居。对我迷恋下雨,他也感到很不可思议。所以,我只同他讲,我从小就一直做着同一个梦,梦里面,两个人在小小的房间里,相拥着挤在小小的床上,呆呆的看着下雨。我迷恋下雨,我认为这是老天在帮你把喜欢的人,困在你的身边,给你们独处的时机。
聊天的过程中,了解到诚的父母,刚刚离异,他同父亲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两个都是离异家庭的人,慢慢的话题就多了起来。我发现,诚其实不是不爱说话,不是看起来的那样酷酷的不爱理人的性格,相对于我的封闭,他应该算是害羞。
随后的几天里,我出糗的方式层出不穷,就像是演情景喜剧是的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体育课,跳马就很衰的骑在了木马上,跳远,就挡着全班同学的面,运动挣开档,全方位展示我的内裤,投篮,就好死不死的砸到老师的头,跑八百米就狂飙鼻血,可一个班的同学,就只有一女生有卫生棉能让我擦脸止血。
吃个午饭,带的豆浆就洒一胸口,一下午,白T恤胸口,就带着一片奶黄色的水渍。与同学握手,就刚巧手心里,粘着一颗米饭粒。最最要命的是,每一次的出丑,都偏偏能引起大家的注意。
课间的时候,诚坐到了我的旁边,他问我做他师父好不好,让我教教他我是怎么能这么搞笑的。父母离异后,他就很自卑,也很不自信,对于这样彷徨的时期,我好像看到了曾经的我自己。其实,我又有什么可以教给他的,他觉得搞笑的那些事情,对我来说,都是倒霉的经历。
开学这一个月的时间,我跟前后左右的同学,也算熟悉了起来。了解诚渴望交朋友的心情,我便总是把他往我这个小圈子里带,出挑的长相,温润的性格,诚自然是很受欢迎的。
在那个手机还没能在学校里普及的年代,我们每天的互动,就是传纸条。纸条的内容,无非就是今天吃什么,有没有看过新一期《男生女生》、《花火》,午休要不要去哪里逛逛,放假有没有活动。诚,自然是跟我形影不离,变成了明之后,在高中里,我交到的第二个好朋友。
诚变得越来越开朗,越来越受欢迎。他应该算是天生的社交好手,很快的就融入了更大的圈子里面,而我对于他来说,就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10月的某一天,我收到了一封精致情书,而这个情书,并不是属于我的,它是我同桌欣写给诚的,希望我转交。没过几天,后桌的娟,也把同样精致的一封情书交到了我的手里,同样,也是希望我转交给诚。
对于做信使,我并没有什么怨言,可是我好奇的是,每一封情书我都亲手交到了诚的手里,而回信,却并不是我帮诚再传回去。对于她们和他之间的故事,我始终都没能知道。后知后觉的我,是经过宇的提醒才了解到,原来,诚早已经被班级的女孩们选成了班草。
其中考试,在我们还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就突袭到了我们的身边。经过三天忙碌的考试,成绩很快就发放了下来。放成绩那天,班主任做了一个决定,为了激励大家学习,她将会按着成绩来调换座位。我是班级的第六名,诚是三十六名,自然,我们的位置,将要分开。
跟诚熟悉后,他都是跟我一起吃午餐的。他每天去学校外面点一份简餐,带回来后却抢我的饭来吃,所以,我也不会再为了图方便而每天带鸡蛋了。每次看到诚吃的津津有味的,我也很开心,跟着满足起来。
我们一起吃饭的时间,只持续到调桌后的第二个礼拜。其实,刚分开的时候,我们反而变得更热络,无论是自习还是正课,都会期待那一张小纸条的到来,只不过这种期待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我们中间多了一个人。
诚的新同桌叫做豪,一个跟我生日相差一天的男生,豪的样子很可爱,好像他笑起来,整个世界都有了色彩。虽然身子胖胖的,可是每分每秒都很自信,鲜活且富有感染力。
对于小纸条的期待值变得越来越低,因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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