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秀色》第50章


明秀全身一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自己的耳朵,如果说刚才于牧那一跪不可思议的话,这一声妈妈叫的,就更让人无法想象,别人不知道,她却是清清楚楚的了解,妈妈这个称谓对他来说是多么的神圣。
如果没有“妈妈”的舍生,这个世上就没有于牧的存在……
明秀仰起脸,任雨水飘进自己的眼睛里。
有风灌进嗓子里,又干又痒,明秀捂嘴轻咳,下一刻,就有一件风衣披在自己身上。
于牧低眸望着她,关切地说道:“虽然有点潮,好歹能挡点风,我们快点下去吧。”
回去的路上,两人换了位置,男人在前,女孩儿高举着伞跟在后面。雨天路滑,下楼梯的时候,男人时不时地会停下来,回身去扶一□后的女孩,看上去两人相互扶持,多么令人羡慕!
回到车上,于牧从车后座拿来了条毛毯,也没多说什么,开始脱明秀身上的大衣。
明秀僵了一下,并没有反抗。
她想起了一件往事,依稀记得还是刚上高中的时候,她去新学校报到,家长学生的人山人海到处都是,场面实在混乱。人群中两人被被挤散了,明秀不知被谁推了一下,摔倒在地,膝盖马上就破皮流血,幸好于牧动作快,立刻找到了她,气的抱起她就离开了学校,开车就要往医院奔,连名都不报了。
但明秀不干,错过了今天,又要给她弄特殊化了。怎么劝,都非要先报了名再说,于牧拗不过她的倔脾气,只能扶着她一瘸一拐地往教务处走。
好像从那之后,于牧的车上就总是准备了这些东西,包括跌打药和毛巾……
果然,于牧将毯子把她全身包好,又变出了条毛巾,直接往她脸上抹。
明秀让了下,伸手抓住毛巾的另一边边角,垂下眼眸,道:“这个我自己来就可以了。”说完,感觉到头顶沉甸甸的压迫目光,直把她脖子压的都直不起来。
好一会儿,压力才转移开,明秀舒了口气,听到翻找东西的声音,一瓶矿泉水和一片白色药片出现在了自己眼前。
“附近没有卖热饮的,你先将就着把药吞了吧。”于牧道。
明秀眨眨眼,毫不犹豫地就吞了下去。
于牧嘴角微勾,脸色缓了很多,开始启动车子。
“回我原来的家。”
于牧听女孩这么说,猛然踩住刹车,转头眯着眼问她:“你说去哪?”
“牧哥哥,我想你没有听错。”
明秀这么说的时候看都没看他一眼,眼睛清亮,语气冷静。
“你不一样了。”
于牧直直地看了她半晌,一颗刚回转点的心又沉到了谷底,缓缓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以前的明秀爱撒娇,爱面子,表面清冷,但遇事并没有多少主见,凡事都会习惯性地先问一下他的意见,心地很软,生气了也只要哄几句就可以了。
但她这次从法国回来以后,准确的说,是发生了一系列不幸的遭遇之后,就变得从骨子里坚强了起来。好像任何事情都经过深思熟虑,预先想好了如何去做,并且也再不轻易受他的影响……
“过去的事我本不应该再继续提起,但我还是想清晰地表达一下我的感受。”明秀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喝口水,润润嗓子,不急不缓地说道,“爸爸说,是你和昶哥哥一同将妈妈的墓穴移过来的,亲人下葬,这么大的一件事情,就在身边发生,我居然一点都没察觉。”
她苦笑一声:“也不知是你们太精明,还是我太笨了。”
于牧无力地将头仰靠在座位靠垫上,然后,听她接下来说到了正题。
“我之前在网上报了高考复习班,争取考上理想的大学,我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聪明的人,这么久没上学,就更赶不上人家了,我想我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追上他们的步伐,所以,接下来到高考的这段时间,我希望可以一个人安安心心地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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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于昶番外二 。。。 
今年是2004年,2月28号,算算日子,我在法国离开家乡已经有 998 天了,真的好漫长啊!
回首刚离开的时候,简直不敢想象:我真的熬下来了,夜已继日的学习加学习,甚至连过年的时候都不敢回家,就是怕见到我心中的女孩;再也坚持不下去……
“Yu,What are you thinking?”亨利导师拍拍我的肩,将我从不良情绪中唤醒过来,“It isn"t like you。”
我只能无声苦笑,父亲很小的时候就对我有了人生规划,着重培养我在外人面前积极守礼的形象,不可否认的,这么多年来的教育很成功,现在我无论见了任何人,都会下意识地先露三分笑,在我大脑都还没发出指令的情况下。
我甚至有时候在想,我睡觉的时候会不会也是这样的脸部神情。
刚刚的反应是反常的,领博士证书的时候,在德高望重的教授面前走神,无疑是失礼的。
“I am sorry!”我接过证书,诚恳地向他道歉。
“没关系,”他拍拍我的肩,“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留在国外发展么?我想这里有更好更适合你的发展空间。”
亨利老师是个英国人,一直以后上课说的都是英语,很少听见他说别的语种,这几句中文明显说的生涩别扭,但我听的感动了。
轻轻抚摸了一下手中的证书,质地平滑而坚实。一如我的信念,长久以来都没有动摇过。
“谢谢您了,可是我们中国有一个成语叫从一而终,也许今天我用在这里不太恰当,却是我真正的想法,我爱我的国家,爱那里可爱的人们,所以,我必须回去。”
我听见掌声响起,有同来的中国留学生在下面拍手叫好,而我,嘴角一直淡淡地弯着。
“既然如此,我也不勉强你了,就在这里先祝福你。”亨利导师伸出手。
我也伸手回握他,顺便轻轻地拥抱了一下他,这三年来对我用了这么多心血和精力,在他身上我找到了一种父亲的感觉。
“谢谢。”我说。
在回国之前,我又做了一件事情,去看望明叔叔。
这几年,逢年过节,我都会去拜访他。也不完全因为他是秀秀的父亲。我敬佩他,不仅是因为他对国家做出的贡献,还因为他对妻子的钟爱。这是一个真正深情的男人!
明夫人去世的时候我来了,见到的他好像一夜之间老了十岁,背脊弯曲,两眼浑浊红肿。很多人都在旁边劝他坚持下去。
他扶着桌子尽力站直,在妻子的遗像前说道:“我会的,这是我的工作,是我的理想,更是我妻子临终前的嘱托,不管再重再难,我也会背着它一直走下去,直到国家再也不需要我的时候。”
我远远地站在墙角边听着,一字一句像是打在心头上,沉重沉重的。
同时,我在心里也坚定了一些想法,直到今天都没有变过。
只有一个男人的家里很静,也很空旷。杯碟碰撞的声音显得清脆响亮。
我为明叔叔倒上一杯茶,上好的明前龙井,清淡而雅香,入口回味无穷,是我在法国送给他的最后一件礼物,以慰藉他的思乡之情。
“我要回家了。”打心底地发出一声喟叹,才发现我是多么的想念。
明叔叔抿了一小口茶水,淡淡地点点头:“很好,你很好。”
能听道他的夸奖,我的心里小小地雀跃了一下。
下一刻,又听他继续道:“你知道这明前龙井又叫什么名字么?”
我自然是知道的,心跳开始乱了节奏。
明叔叔摇晃了一下杯子里淡黄的茶水,也并没让我回答,自顾自接着说道:“明前龙井又叫女儿红,最早的时候是由未婚女孩子用双唇采下,因为用手指掐下来的茶叶,其掐痕在制成茶叶后仍去不掉。”
“这龙井我喝了,而这女儿红,我期待秀秀能请你喝下。”
古人云:“地埋女儿红,闺阁出仙童”。
虽然早了解到,他们很满意我,但真正听他亲口说起来,我的心还是不由自己地激动了起来。
当时立刻就站了起来,还险些带翻了茶几。对明叔叔90度鞠躬,满腔都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叔叔,您放心,只要……秀秀愿意,我一定会一辈子照顾好她,不让她受一点伤害。”
明叔叔点点头,将茶水饮尽,我听到了一声他的叹息。
我猛然惊醒,是的,刚才有点得意忘形了,若非秀秀愿意,我怎么可能勉强她。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有的人一瞬就能定终生,何况是三年呢!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多少变化,仅凭妈妈每个星期的一个电话又怎么能道得尽,说得清。
从明叔叔家出来,我对着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怅然地吐出一口气,未来的路途还很漫长,而我能确定的只有自己的一颗心……
我对家人感到羞愧,下了飞机第一件事想到的居然是要去看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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