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侧写》第75章


,性交反而只是种辅助。”庄笙口气平淡地说完,见史柯不住盯着他看,以为他没听明白,就又补充道:
“这在各类凶杀案件中不算很特别,很多凶手本就是因为不能勃起,需要通过其他方式——一般是直接杀人来获得满足。还有的只对死去的尸体感性趣,或者是对身体上的某个部位——”
“好了,我明白了。”史柯伸出一只手打断庄笙的继续“科普”。他倒不是少见多怪,或者不好意思当众讨论这种事情,毕竟是工作嘛。
只是看到庄笙用一脸做学术报告的认真表情,讲出这样的内容来,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庄笙看了他一眼,停下不说。过了会儿,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又抬头看了眼孟衍——正好对上男人看过来的眼神,男人对他笑了笑,庄笙的脸便微微地红了。
尸体经过初步尸检后,推断死亡时间在昨晚九点至十点间。在发生过那样亲密的举动后,却没有从死者身上提取到任何凶手留下的证据,包括指纹和体液。
而经过走访调查,找到死者生前最后出没的地方,清水吧。死者在这个酒吧算是熟客,不少人都认得他,然而谁也没注意到他昨天晚上是和什么人出去的。
“这说明凶手确实谨慎,他对自身魅力自信,却不自负过头。从两次作案手法来看,凶手本身就有很高的杀人技巧,并且懂得反侦查手段。可以说,如果不是这次所谓的‘游戏’,凶手每次作案后离开到其他城市,恐怕更加难以抓住他。”
“那照你这么说,我们还要感激那个变态?”史柯瞪向庄笙,忍不住大声说道。
庄笙看了他一眼,收回视线,没有理会他,用手指点上铺在桌面的城市地图。
“凶手越来越享受他的作案过程,这会让他对下次的猎物越来越挑剔,这一点,是我们可以利用的。”
史柯立马问道:“怎么利用?”
庄笙没有马上回答,顿了顿,有些犹豫地看向旁边的孟衍。这次孟衍回来后几乎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边,虽然大多数时候并不发表意见,但庄笙知道,那是因为自己都能够应付,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
孟衍他,大概是抱着一种看他成长的心态在旁看着。
见庄笙不回答,只顾和孟衍两人默默对视,史柯等了等,忍不住再问了一遍,“到底怎么利用?”
庄笙收回视线,垂着眼睛轻声回答:
“引蛇出洞。”
第60章 好人
时针走到九点; 这已经是今晚庄笙待的第三家酒吧,期间他拒绝了一波又一波上前搭讪的男人。那些人庄笙只看一眼就能确定不是凶手,所以他大半时间都花在怎么拒绝这些人上了。
这样的事情次数一多,即便是庄笙这样能够忍耐的性子,都有点快要受不了,觉得自己是不是出了个傻主意。
他本来分析了这个杀手的行为模式,筛选出几家最有可能被凶手选择的酒吧; 然后准备守株待兔。除了庄笙自己每到一个酒吧,观察一段时间后没有发现疑似人员就离开换一家,其他潜伏在这几个酒吧的便衣则是固定蹲点的。
当然; 孟衍是要跟着庄笙的,但庄笙怕他识别度太高,凶手可能认识发现他后不会现身,便让孟衍待在车子里不进酒吧。
孟衍当然不高兴; 别说当诱饵这种事本身存在危险,就是想一想自己的心上人要去引诱另外的男人; 哪怕是为了工作,心里也会不舒服的——虽然这种引诱只是远观不会有肢体接触。
最后庄笙以身上戴窃听器,以及每次从一个酒吧里出来都要被按在车座上热吻一通的代价,换取了孟衍的同意。
庄笙特意选了个视角比较好的位置; 能够看到酒吧大半情况。他坐在沙发里,手边放着孟衍特别交待点的果汁。想到孟衍,庄笙的手不自觉抚上嘴唇,现在似乎还微微发热。
怕留下痕迹不好; 在孟衍用力吻他的嘴唇时,庄笙抬手稍稍抗拒了下。
“我是要去工作。”庄笙盯着孟衍的眼睛认真说道。
孟衍抓住他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下,“笙笙,你去过酒吧吗?你这样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不是该出现在那里的人。”
庄笙愣了下,低头看了眼自己休闲的穿着,很正常啊,有哪里不对吗?
看到青年眼里的迷惑,孟衍忍不住低头亲了下他的眼睛,又在唇边啄吻了下,“你这样一看就是乖宝宝的人,别人是不会对你下手的,需要改变下形象。”他一边说,一边往下亲吻,咬住青年最上面的扣子用牙齿慢慢解开,舔了舔脖子皮肤,又咬开第二颗扣子,直到露出锁骨来才停下。
怀里的人气喘吁吁,眼角微红,眼里含着水汽。
孟衍硬生生停下,怕再继续下去两人今晚就都出不了车子了。
“可、可以了吗?”庄笙半张开眼睛,非常虚心地问道。对于自己不懂的事,他向来抱着非常认真的学习态度。
引诱这种事情,上次虽然对孟衍做过,但那是在他醉酒状态下,何况具体情况又与现在不同。所以听到孟衍说他此时装扮不适合酒吧环境时,便很配合地任他“改造”。
真是作孽。
孟衍看着怀里庄笙此时的模样,顿时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本来是怕青年乖软的模样容易招致觊觎,想要打上自己的印记——可是现在一看,这副模样,却更加引人犯罪了。
“笙笙,如果确定了凶手,就叫我,知不知道?”
最后,千般不舍,万般不放心地孟衍,同样的话叮嘱了一遍又一遍,才将庄笙放了下去。
——
时间又过去半个小时,就在庄笙怀疑自己的推断有错,凶手不会出现在他筛选的几家酒吧想要离开时,身边忽然坐下来一个人。
“第一次来这里,是在等什么人吗?”
男人一身白色衬衣,黑色西装裤,本是再正经不过的搭配,却被他穿出一种禁欲感来。男人显然是情场高手,相当懂得怎么展示自己魅力,坐在庄笙身边时候,选择的距离恰到好处——既不显得过近给人以压迫和轻浮的感觉,也不显得过远无法表达亲近。
不过,他做这些却是相当于抛媚眼给瞎子看,因为庄笙此刻脑海里只闪过一个念头:
是他,就是他!
庄笙几乎是每一个细胞都戒备起来了,男人将他的反应当成对陌生人的正常防备,对他笑了笑,自动拉开了一点距离。
“别紧张,我就是看你一个人坐着,想和你聊聊。”
庄笙慢慢让自己放松下来,他怕孟衍察觉后立刻进来,便没有说话,只是盯着这个男人看,不露声色地打量。目光在男人手指停留一下,又若无其事地移开。
手指有涂层,左手拇指的皮肤异样,明显戴着什么东西的样子。
庄笙垂着眼眸,默然半晌,忽然抬头问了句,“你喜欢玩游戏吗?”
男人愣了愣,很快反应过来笑着反问了句,“怎么,你喜欢玩游戏?喜欢什么样的游戏?”
庄笙直直盯着他的眼睛,“狼人杀。”
男人的眼神有刹那茫然,然而很快笑了起来,“看不出来,你会喜欢这样类型的游戏啊。虽然我不玩,但听起来很有趣的样子,你能跟我说说吗?”男人一边说话,一边以非常自然的动作向庄笙靠近,手搭过去。
不等他那只手落在庄笙后面的沙发背,一条胳膊从旁横过来揪起男人的衣领,将他整个人提起来。手顺着胳膊捋下来,捏着手腕一反转,看清大拇指假皮似的薄膜沾着点白色结晶性粉末。
孟衍眸色微沉,扭着胳膊向后一转,听到清脆的一声响。那人也是硬气,硬扛着没有吭声,然后孟衍换到另外一只手,将他那只胳膊也一块卸了。
确定这人不会再有反抗之力,孟衍踢了他一脚,才退开将庄笙从沙发上拉了起来。
庄笙抿了抿嘴巴,这个时候聪明地保持了沉默。
另外两个在酒吧蹲守的便衣跑了过来,掏出证件将酒吧服务员打发走后,两人先是低头看了看地上痛出冷汗的男人,又扭头看了眼挡着庄笙不让他露面并且脸色微沉的孟衍,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开口。
——这看起来像捉奸现场的画面,他们到底是出面干涉呢,还是不出面干涉呢?
“……”庄笙虽然不知那两位便衣脑补了什么,但觉得大家都这样沉默着不说话有些奇怪,尤其地上还躺着一个刚抓到的杀手。他于是清咳一声,说道:
“凶手既然已经抓到了,就把他带回去吧。”
两位便衣:“……”
原来竟然不是吃醋打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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