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嫩小祸妃》第78章


“末将遵命!”
简兮思量片刻,仔细观察着漠原周围的地形,注意到旁边一个注着鲜红标记的三角问道:“此处为何?”
“回禀统帅,这就是雁荡山。”
“哦。这就是雁荡山。”在来之前简兮就曾研究过这一带的地形,从地形图上看,西山与漠原仅隔一座千尺雁荡山,正是埋伏的绝佳之地,但是山高而峻,如何利用之却是个难题。简兮心中一动,心下有了思考。
营外号声已经响起,这是催促战士们换班整顿的号声,说明离天亮还有一个时辰。一个时辰之后,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天翻地覆。
简兮闭上眼睛,脑中一幅地形跃然于上,半刻后,明目突张,双眸明如星斗:“给本帅传令下去,半个时辰之内于将军台前集中,不得有误!”
“是!”传令官得令立刻下去通知各营各帐。
半个时辰之后,简兮一身黑色风衣,乘着猎猎寒风立于高台之上,台下上万士兵陈列于下,军容整齐,一看便知皆是老兵。
简兮俯视着浩瀚下方,胸中顿起浩然之气,一股荡气回肠的豪情醍醐灌顶而下,似有神助。
“你们一定不知道我是谁。”简兮高声说道,面上带着浅浅的微笑。
台下上万训练有素的士兵听到这句话皆面面相觑,小声的询问着,但是阵列仍旧整齐。
“我就是庆云国的大妃――简兮!”
“啊?”众将士听到此言,皆哗然,大妃娘娘,传说中的天降神女,本应该安坐在后宫中的大妃娘娘怎么会到这战事吃紧的漠原?
简兮摆摆手,校场立刻安静下来:“但是现在,我不是大妃,我是与大家共同作战,抵御叛军,保护皇城的三军统帅!”
简兮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主要就是为了激起将士们的士气,有了天降神女庇护,这一战如有天助,怎么会输?只是几句话便将战士们从低迷中拉回来。
“今天,大家聚在这里,是因为叛军谋反,欲谋我大好河山,欲毁我安定家园,欲将我富饶国土送到他国手中。国将分崩,江山离析,百姓民不聊生。我们的家人将漂泊流离,我们的儿女将痛失家园,我们的朋友将朝不保夕,我们的父母将老无所养,国不将国,何以有家?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互我山河,保我疆土!”上万刀剑,指天狂歌。
“有人会说,我们只有一万三千兵马,能赢吗?我今天站在这里告诉大家,能赢!”
“因为在我们的身后,有着千千万万的百姓在为我们祈福。我们的亲人在为我们打气,我们的儿女将为我们骄傲。我们的身后,正有着上万战友向我们赶来,与我们并肩作战。你们说能不能赢?!”
“能赢!能赢!”
“你们一定在为庆云担忧,一定在为家人担忧,一定在为陛下担忧。”简兮扫视一周,高声吼道,“但是,本帅要说的是――”
她豪气冲天,振臂一呼,右手指向这浩瀚的苍穹,吐出这激荡的话语:“天佑我庆云!!!”
这教场上上万男儿齐声高呼:“天佑我庆云――!!!”
“天佑我庆云――!!!”天地震惊,风云变色。
“好!天亮之后,立刻出兵,给他们一个迎头痛击!”
第44章 雁荡山下魂
战鼓阵阵,浩天动地,号角声声,狼烟四起。
简兮一身银色宝甲,红蟒披风迎风招展,脸上罩着一片银白的面具,只余两只明亮的眼睛在外头,好像人心都能被看透。胯下一匹雪白的千里宝驹,衬得她竟如天上下凡的神将,潇洒威武。
这样惹眼的打扮着实是犯了沙场大忌,很容易成为众人的目标,但是简兮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她就是要成为整个战场的目标,她要的就是放那一抹红,如火焰一般,成为士兵心中的支柱。她要的就是提醒这些勇敢的士兵们,国家与他们同在,朝廷与他们同在!神明,与他们同在!
眼前是一队队身披铠甲,手持钢刀即将为国抛头颅洒热血的战士们,每九百人分成一队,整整齐齐的站在校场之上。又将这一万三千人,分成三股,五千跟在简兮麾下,准备奇袭叛军,四千跟在御前侍卫统领李彦的麾下,再四千归于张之臣手下。整个军营整齐划一,丝毫不乱。
简兮手持一把轻便的短刀,振臂高呼道:“庆云男儿们,有不怕死的给本帅站出来!”
“我――!”
“我――!”
“还有我――!”
此起彼伏的嘹亮男声在浩渺的苍穹下响起,铺天盖地,山河震荡。
简兮一时心中慷慨激昂,热血沸腾。整整一万三千士兵,包括校场里站岗的士兵,无一不举起手中的刀剑,向天呼应。”
“好!庆云的男儿们,我们保家卫国的时候到了,有胆识的血性男儿们,都跟着我冲啊――!!!”声音透过银质的面具,显得深沉沙哑了几分,但更加有号召力。
“冲啊――!!!”五千士兵跟在简兮身后,英勇的向叛军大营冲过去,呼声震惊寰宇。
……
叛军赶了几天几夜的路,正是疲乏时刻,正整顿休憩为进攻做准备,完完全全没想到,处于劣势之下的漠原守军竟然敢率先进攻,以五千对五万,这不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吗?
所以,简兮率人偷袭敌营的时候,大部分人还在睡梦之中,军号仓促响起,叛军被惊了个措手不及,睡意未消,军甲战袍还未整顿好,便疲于应付漠原守军的进攻。
简兮选这个时间不是没有道理的,考虑到敌我双方悬差太大,只能从细节处节节击溃敌军,才有得胜的可能。而天亮之时,正是人体最懈怠的时候,睡意正浓,突被惊醒,必心有余悸,气势减弱。再是主动进攻,占据主动权,令叛军士气再降一级。
简兮先派四千五百兵马在营前叫阵,吸引叛军的注意,而自己则领着余下的五百隐藏在敌营周围,趁着混乱,换上敌军的兵服混进叛军之中,把敌营的粮仓烧了个措手不及。
“统帅,敌军赶过来了。”熊熊火焰将那几十车粮草吞没,手下禁卫军汇报到。为了让粮草烧得更彻底,简兮甚至让人在上面浇上烧刀子。
简兮看烧得差不多了,立刻打手势,道:“撤!”
行动出乎意料的顺利,简兮所凭借的正是那一句“出其不意”。一是借了天时,二是霍争锋为人狂妄自傲,在双方实力悬差这么大的情况下,根本不会料到他们这群蝼蚁之兵竟然敢上门送死。
当然这样的机会只有一次,幸而他们抓住了。
“前方怎么样了?”一边小心翼翼的躲过敌人的追击,一边打着暗号。
“回禀统帅,霍争锋正领兵在阵前与我军交战。李副军谨记统帅的指示,没有鲁莽交战,而是故意在阵前叫骂,后以九百人一个方队循序应战,尽量拖延时间,助我们安全撤退。”
就算如此,众人心里都明白,此番行动怕是损失了许多英勇的战友。但是有损失才会有成功的机会,那些为此英勇赴死的战士们啊,你们的精神永远不死!
“很好,发信号,让他按原计划向目标撤退。”简兮迅速令道。这时候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一切以大局为重,就算是自己亲手把他们送上了死亡之途,也只能咬牙挺过去。
“是!”一道烟火升入天空,前方收到信号后,立刻按照原定计划,立刻组织佯败退兵。他们这五千人在出发之前就被告知,这一去多半是必死无疑,他们最后的价值便是将敌军引诱到陷阱地点,然后便可以功成身退了。
出发前,简兮再三言明,怕死的趁早离开,可是这五千血性的汉子,愣是没有一个肯后退的,这五千张最可爱的脸,每一张上都是甘愿为国牺牲奉献的大无畏。简兮几乎要为他们感动到流泪,只是时机不允许,地点也不允许。她所能做的,只是送他们去死。只能在目送他们赴死的征程上,保存着侥幸的心理――也许,他们能活着回来。
在把敌军的粮仓烧了个措手不及之后,霍争锋大怒,率五万兵马追绞李副军一干四千五百将士。整整八十里征程,将士们一个个浴血杀敌,一个个不支倒下,一个个拼尽最后一口气,也要把手中的枪戳进叛贼的心口,也要在最后一刻,守卫自己的家园。
这一场厮杀,无比惨烈。
这一条路程,以血肉来铺就。
而简兮,却无法与他们同生共死,并肩作战,她要做的,是保留下更多战士的性命,保卫这整个皇城,乃至整个国家最后一道防线。
这场仗所仰赖的就是“出其不意,趁其不备”,她在赌,赌的就是霍争锋对他们的蔑视,赌的就是霍争锋够狂!而时间,是她能追求的最后一样东西。
马蹄阵阵,几近疯狂的速度,朝着那一座千丈高山疾驰而去,简兮不知道,那耳机刮过的寒风里,有多少,是自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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