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客栈》第127章


掌!每一掌怒冲,他的身躯便是一震,但终于,将卓王孙这风云变色的一拳挡住了!
卓王孙身子不退反进,全身压了前去。强大的劲力自全身散发了出来,席卷向崇轩!方才他只是一拳之力,但现在,却是全身,也是他的全心!崇轩面容一肃,也是同样用全身的力量冲了上去!
悚动天下的两位高手,终于交战!
狂逸而出的劲气宛如毒龙般四逸而出,那些梅树首当其冲,被炸得粉碎断裂,向四周飞跌而去!卓王孙快到不可思议的身形凌空飞舞,那些梅树、梅叶尽皆被他卷起,向崇轩压了过来。“呛”然一声响,昧爽剑出鞘!
《尚书》云:“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逖矣西土之人。”
后来武王文成武功于天下,乃取西方精金,铸了这柄昧爽剑。此乃王者之剑,也是取胜之剑!卓王孙杀得性起,施展的乃是他一生武功的精华,自华音阁创建之人简春水传下来的春水剑法!
这一剑出,风声顿息,整个天地之间,响动的,全是这一剑的声音!
步剑尘忍不住心头的兴奋,他不由睁大了眼睛,想要看清楚被这一剑逼迫出的崇轩的武功!
这必将成为他攻败天罗教的最关键的一点!
天地神魔都为这一剑而叹息,这实已是人类剑术的极诣,浓重的剑光将崇轩整个人包了起来!崇轩仿佛想施展什么,但仍然犹豫了一下,这一剑已然神龙怒卷,电射而下!
一剑从崇轩的肩胛斜斜划下,直达后背。若不是崇轩危急中缩了半分,这一剑,已然取了他的性命!
崇轩一口鲜血喷出,在空中化作万朵血莲,向卓王孙罩了过去。卓王孙长剑一展,血莲尽消,崇轩趁着这片刻的耽搁,飘身退到了梅树下。卓王孙的剑风,却跟着追裂而来!
新伤旧创,一齐发作,退无可退!奇怪的是,崇轩并没有惊惶,他的脸上,还现出了难得的安静,看着昧爽剑的目光,现出了一丝冰寒。他的手忽然撕开胸前的衣服,立时一道血光腾了起来!
刹那间,神魔的赞叹全都化成了凄啸,这血光之浓冽,竟似连天地也为之变色!步剑尘的眼睛中闪过一丝讶意,喃喃道:“血鹰?他的幻血大法竟然已经完全练成了?”
步剑尘的心跳也忍不住急了起来,他一定要看好这一刻,不漏走一点一滴!他甚至运起了少林的“天眼通”。
卓王孙剑势却丝毫未停,矫光凌厉,如风,如雷,如电!瞬息纵横,切到了崇轩的面前!崇轩的手却散开!那血鹰衣紧紧贴在他的胸前,似乎已经化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随着他的呼吸,不住狞恶地蠕动着,剑光凌厉,那血衣上绣着的一头巨鹰爪鬣飞张,竟似要离衣而起一般!卓王孙的剑再变,如蛟龙,如猛虎,如鹰隼!飞流泻电,汹涌而下,剑势越来越凌厉,两人正面直撼的一刻,也越来越近!
也许江湖命运,就要在这一剑中决定!
空中忽然响起一阵惨烈的鹰鸣!崇轩最后的秘密,上古秘宝之一的血鹰衣就要出手。
传说身着血鹰衣的人,能将幻血大法施展到不可思议的境界,能顷刻击杀一位武功高于自己数倍的绝顶高手!然而一旦施展,全身的血脉都将因不能承受这强大无比的力量而暴烈!
这一招若出,必然杀人杀己,玉石俱焚!
然而,这惊天动地的一剑,却是为她而出。
丹真的眸中顷刻盈满泪水,嘶声道:“不,不能!”
步剑尘眸子深处却闪过一丝阴冷——玉石俱焚,这其实才是他最想要的结局!从此,天下将再无人能与他抗衡!
就在此刻,奇变陡生,就在卓王孙这一剑运转到极处,再也不能变化时,它却突然出现了最不可能的变化——剑势倏然回转,在任何人都未反应过来之前,刺进了步剑尘的胸口!
剑身上蕴蓄的强大的劲力爆炸而开,步剑尘脸上闪过一阵不能相信的惊骇,劲力轰然震响,将他刺入了背后的梅树上!崇轩一怔,鹰鸣之声顿止,他却似乎受了重伤一般,踉跄退后,倚在了梅树上,登时就觉气血麻痹,再也无法出手。
卓王孙脚步一退,滑出了场中,淡淡道:“武王伐纣,乃做昧爽,这一剑,不但是君王之剑,更是以下易上,改朝换代之剑。步剑尘,这个位子你也坐得太久了吧?”
步剑尘脸上一阵抽搐,厉声道:“你……你竟然敢做出这等犯上的事情来!”
卓王孙微微一笑:“华音阁在我手中,我一定会将他发扬光大的,你放心去吧。”他嘴角浮起一丝冷笑,持剑向前一步,步剑尘的身子晃了晃,忽然消失!卓王孙脸色变了变:“木遁?”他凌厉的目光在林子中穿梭着,忽然一笑,道:“中了我这一剑,你又能有何作为?让你去又何妨?”
他优然转身,道:“此后华音阁已有新主,我不乘人之危,崇轩,等着我的战书吧!”
他仰天发出一阵狂肆的大笑,拔步下山而去。崇轩凝视着他的背影,脸上渐渐显出少有的郑重之色。
步剑尘虽然可怕,但直觉告诉他,这个傲兀的卓王孙,才是最可怕的人!
丹真苦笑道:“没想到事态竟然演变成这个样子。”
崇轩沉默着,道:“他是你要找的人,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丹真惨然地笑了笑,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又何必再说呢?
崇轩看着她,目光中渐渐露出了一丝温柔。他也静默着,没有说话。
又何必再说呢?
啸血飞鹰 第一章
铁恨很沉着地将面前的酒碗端起,一饮而尽。他随即抓起几粒花生,仔细地剥着,仿佛已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更吸引他的兴趣了。
但他的心神,却完全集中在身后第三张桌子上。他自从进店来之后,就没有向这张桌子看一眼,但他知道,这张桌子上坐着的那个人,就是他曾经追杀了两年的两湖大盗玉郎君萧雁。
要认出玉郎君来,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他从不跟别人坐同一张桌子,也因为他身上永远是那件洁白的百狐袍。传说这件袍子真的是用一百只百狐的顶额那块巴掌大的狐皮做的,铁恨曾经觉得很奇怪,他整天都穿着这件袍子,难道还不脏得恶心么。
铁恨知道自己马上就不用担心了,因为他要抓住萧雁,将他送到他该去的地方。
萧雁之所以被称为玉郎君,不但是因为他身上的这件袍子,而且因为他偷的东西。他只偷两样东西,玉和女人。凡是他偷走的东西,从来就没有人追回过。而到现在,他偷了没有一千户,也有九百九十九户,玉和女人都偷了九百九十九户。而他还时常说自己风流风雅。
铁恨最痛恨的,就是这种人。
这是个很普通的小店,现在还没有到吃饭的时候,店里面只有很少的几个人,所以铁恨并没有费多大的精力,就锁定了玉郎君。但玉郎君却显然没有发觉这个灰头土脸的半老头,就是与剑神郭敖、玉手神医李清愁齐名的神捕铁恨。所以,他仍然大大咧咧喝着酒,吃着菜。
他喝的是自己带的酒,吃的是自己带的菜,甚至连筷子碗碟都是随身带着的,因为他嫌店里脏。他喝的酒至少要十两银子一壶,吃的菜也要三四两银子,因为若不是这样,怎么显出玉郎君的风流风雅来?他喝一口酒,铁恨就暗暗冷笑一声。他在等机会。他曾经追捕两年,才捉住玉郎君,此人绝非浪得虚名的纨绔子弟,铁恨要等着一击必中的机会。
上次让他买通知府放了,铁恨此次决定不再重蹈覆辙,一抓住他,立即捏断琵琶骨,不管他还能不能被放出来,都让他无法再害人。
机会很快就来临了。
萧雁吃饱喝足,大声叫店伙达来热水,盥洗着。一个人的饭若是吃得满意,警戒心就会放得低一点。尤其是看着身边的众人吃的是荒村野店中的粗粝,而自己喝的是十两银子一壶的玉壶春,吃的是京城滋味楼的名菜的时候,那心中唯有的,就是心满意足的得意。这份得意,让他的警戒心就会更低。
而且有几个人,在洗手的时候,还防着别人呢?
玉郎君更加不会了。就在他一双白如玉的手在铜盆中抄到第三下的时候,那只铜盆突地飞了起来,盆中的热水被雄浑的掌力激起,化作白花花的水浪,潮卷怒发,向着他迎面冲了过来。玉郎君吃了一惊,他武功极为了得,脚下微微用力,身子倏然退了一尺,双袖卷出,一道内力向那水花逼了过去。就在此时,他的心中陡地一凛,身子不由自主地侧了半步。只听“嗤”的一声急响,他那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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