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足迹》第263章


最重要的是我喜欢这款戒指的造型,秀气、精致,而且带着一丝丝的魔幻色彩,我想象着铮铮戴着这枚戒指,就跟一个精灵公主似的,想想都醉了。
“就这个了。”我拿定了主意,这枚戒指的名字叫“深邃”,而不是什么“真爱一生”啊,什么“挚爱”啊,什么“永远”而之类的,反倒让我对这么戒指情有独钟,似乎我的骨子里也有几分文艺的。
那个老外大肆夸赞我的眼光,不过这种话也当不得真,他帮我把戒指精心包装起来,价格的事情则是王志诚和叶川在谈。我把戒指贴身收好,不得不承认这些珠宝真特么的有魅力,我竟然有种能和戒指共鸣的感受。
虽然我知道这只是我的心理作用。
从小楼里出来的时候,我们前后也就花了不到一个小时,我还有时间去弄一身像模像样的西装,为什么求婚就要穿西装呢?这不是特别傻吗?不过为了更像那么回事,傻就傻吧。我们刚走下楼,就遇到了街角的一场斗殴,见惯不怪了,这里是辖区交叉地带,现在我们又是便装出行,我就不准备管了。
然而我不管,我身边的小道士璇玑却咬牙切齿的说了一句:“十几个大男人欺负两个女子,真是岂有此理!”话音一落,他一身灰蓝色的道袍已经飘了出去,不得不说,这个小道士的身手就算和赵陌比也不遑多让,却没有修道之人应有的笃定与虚静,和小记者一样简直是一颗定时炸弹。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对这种十几个大男人欺负两个女人这种事视而不见,那也太特么丢人了,虽然放在过去我也就是这时围观在周围的路人甲乙丙丁之一,但现在要挺身而出,我自问也还是有几分底气了。虽然说这里管辖范围没有理清,但我真要把这里扫一遍,15区的警备队敢来嗦?就算真来嗦了,难道我的部队干不过他们?只要不弄成枪战弄成火拼,不同部队打架的事情,过去还少了吗?
“给家里打个电话,让赵家林带点人过来。”我一边吩咐了王志诚,一边和赵璎珞靠近了一些,小道士虽然厉害,但双拳难敌四手,我不能看着他一不小心把自己弄残了。但是不下死手的话,赵璎珞也未必就好使,所以我得赶紧把后路留好。要塞里打架斗殴太常见,上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救出了一个边界,我在想总不会世界这么小,这次又遇到个什么熟人,但我们一进入斗殴的核心,我心里忍不住叫了一句,特么的还真绝了。
还真又给我遇到一个熟人。(未完待续。。)
第214章、人近四十,花见花开
我不知道她现在应该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原本红宝石溶液一般的头发现在变成了深褐色,原本是典型的沙宣头,现在扎了一条辫子,原本冰蓝色的眼眸也变成了有点偏紫色的光泽,肯定不是美瞳,应该是在整容的时候做了什么手脚。但她那张精致的容颜并没有改变太多,不知道她是想整成什么样子的,但也许整容师也舍不得把她那带有混血特质的美貌改变得太多吧。
李索,我以为她应该从这个世界消失了,没想到她竟然又出现在我的眼前。
不过,她看起来混得并不好,也不知道是李恩慧没有兑现当初的承诺,还是那些外在的东西本身并不可靠,李索这时候就和千千万万个初来乍到的人一般受欺负。她是从英国情报局出来的,也算是一个特战精英,格斗自然也不差了,但和赵陌那种专注打架几代人的家伙相比,现场效果看起来很狼狈。
尤其是,她现在连武器都没有,就是在赤手空拳的打。她们的对手是十几个身体健硕、孔武有力的大汉,而且虽然是群殴,但他们明显是轮番上阵,不求把她一下打倒,而是慢慢消耗她的体力,如果不是想要活捉,而且尽可能避免她受伤的活捉,想来也不必这么费事。至于她那个同伴,倒也有几分能打,似乎从小就练过功夫的,不过毕竟寡不敌众,比起李索来,她的同伴就吃亏得多,这时候已经挂彩了,再打下去断几根骨头估计跑不了。
这时候小道士已经下了场,而且他看到别人都是空头,他即使背着剑,也只是空手跟别人打。他玩剑是很有一手的,跟赵陌有得比,但仅论拳脚上的功夫,跟赵陌比还是有不小的差距。而对于这个突然杀出来坏事的小道士,那帮人可就没那么客气,很快的小道士就有些吃紧。
这时候我有点纠结,直接拔枪吧一下就把事情闹大了,要知道在这一带,可不只是我们身上带着枪的。包括周边围观的看客,一个个兴致勃勃的样子,虽然事不关己,也是跃跃欲试,仿佛唯恐天下不乱。其中有不少身材高大的,不少长得奇形怪状的,那一脸的兴奋说明他们对这样的环境非常的喜欢,就像一个个炸药桶,正愁没机会点着。要是在这开枪,就跟美国的西部片似的,马上就能打成一锅粥,管你认识不认识。
我甚至觉得,这些货特么的不会就是那种由丧尸治疗之后变成这个样子的吧?一个个流着哈喇子,两眼通红得像是想吃人,兴奋的起着哄,但一看就是些没脑子的东西。这些东西跟他们讲道理是不行的,点着了更不行。
但要是不拔枪,现在就我和王志诚、赵璎珞也下了场,局面也不见得会好多少,要是赵陌也在就好一些。这时候赵家林带人已经在过来的路上了,但怎么的,也得再过半个小时左右才能到,要这么下去,李索撑不了几分钟就要筋疲力尽被人活捉去了。虽然我跟她说不上有什么关系,而且兴庆市那一仗我们死了那么多人,用李荻的话说那是职责所在,但如果没有遇到李索,也许那一切都不会发生,可即便如此,我也总不能见死不救的。
就看着周围这些长得像丧尸一般的家伙,真把李索抓了去,管她过去是什么特工还是国际刑警,都绝壁跑不掉被人绑起来搞点sm之类的,见死不救怎么都说不过去。
“有什么好办法吗?”我扭头问了赵璎珞一句,她一身清凉的装扮,看起来就跟个胸大无脑的二线小明星一般无害,就连她白花花大腿上帮着的格洛克都像是那种网红自拍时的噱头。她嘴里甚至还嚼着摈榔,越发的显得没心没肺,可我知道她要么不动手,要么就总是要死人的。
赵璎珞一边嚼着摈榔一边说:“硬来呗,没见到这帮人的老板,也没办法擒贼擒王。志诚哥去开车吧,这帮家伙撞翻几个也不会伤天害理,老板去把空地上那台趴窝的车点着了,吸引围观者的注意,我去给小道士搭个手。”
果然是女杀手,随便提个建议,又是撞人啊,又是烧车的,要多火爆就有多火爆。不过要想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这个麻烦的救人任务,就我们这几个人,也只能这么办了。
我快速的走向赵璎珞说的那辆车,不过快到那辆车跟前的时候我看到就在那辆车的旁边有一个废弃的小房子,应该是过去那种报刊亭,兼卖一些杂货零食之类的,这种时候也不会有看书看报什么的,所以荒废也有一阵子了,倒是似乎有人在里面住过,堆了一些干草在里面,还有一股屎尿的臭味。我招招手让王志诚先把车开过来,他要把车绕到这条街的背面,一会突然冲出来才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在他过去之前,我跟他把车停在报刊亭后面,遮住别人的视线同时从油箱里抽了一点汽油出来。
有了汽油,“唿”的一下那个报刊亭就燃了起来,我冲出去,一边跑一边大声的喊:“不得了了,火灾了!不得了了!火灾了!”这特么的像个唱戏耍宝的一样,我也是醉了。不过还真有效果,那边看打架的闲人,唿啦啦的一下就过来了一大半,看着这一张张与我擦肩而过,兴奋得甚至有些狂热的面孔,我想起了一百年前迅哥儿写过的那些小说,然后我都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时何地了。
这特么的不是末世么?怎么有些像晚清的菜市口?
被引开的只是那些不知所谓的看客而已,那些围着李索的大汉并没有因此分心,而我也能清晰的分辨出来,这些大汉一共有18个,我擦,特么的这是十八罗汉吗?不过赵璎珞加入到战斗中以后,战斗的形势就发生了逆转,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小道士下场的时候,别人是徒手,他也就很有江湖道义的徒手跟别人打,而赵璎珞下场去,不显山不露水的,手心里却捏着两把小刀,就是她自己打造的那种水果刀一样的小刀,这小刀不但当做飞到甩起来很好用,捏在手心里不管是刺,还是割也?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