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攻是门技术活》第44章


她做得手酸脚软,这完全不像她想的富家少奶奶的生活!
但她娇滴滴的抱怨又被马为堂重炮修理,“所以娶你是要你在家当米虫的吗?我阿嬷她们在家里就是做这些事,家里的钱财可以外露吗?可以让外人进来打扫吗?会请不认识的钟点女佣来家里打扫的,全都不是真的富有人家,你脑袋装屎吗?还是装厨余?连这么点知识都不知道,我们马家跟周家已经有钱多少代了,跟那些暴发户的规矩一样吗?啊?你到底懂不懂啊?这才是周家的家风。”
他越骂越振振有词,“你这贫穷女想当周家的大少奶奶,就得好好锻炼,连我标准这么松你都做不到了,让周宇潮的姐姐来盯你,你五分钟后就要打包出门了,你不是说你很有诚意吗?连这么点家事都做不好,算什么诚意?”
“要嫁进名门大户里的,都要称修新娘课程,什么叫新娘课程?就是大户千金上的课,你这贫穷女已经没上过这些课程,现在还不努力,若真的进了周家,不就害周家被其他大户人家给看扁耻笑。”
马为堂充分演活了恶婆婆一角,若电视上演恶婆婆的名演员看到他此时可以骂一长串都不用换气,应该也要甘拜下风。
骂到一半,他停口,不是为了换气,是因为下一档的时间到了,他看了看表,“时间到了,走,我送你去学厨艺。”
奉嘉媛松了口气,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她脚都站不直了,而家里还有一大半的地还没擦好。
马为堂丢下一句话,“回来再擦。”
她脸垮掉。
而学厨艺更难,连菜要怎么切都有规矩,有切丝、切块、滚刀切、切碎等等,小笼包折几折也要达到名店的水准。
“不就是把馅包进去就好了吗?”
她包了二十几个,还没有一个成功的,而且刚才准备馅料时,她的刀工被不断的指导,切一公分跟切两公分有什么差,反正总会吃进嘴里的,不是吗?
而且她漂亮的指甲被嫌太长,上面的指甲油跟贴钻有化学物,都是不好的东西,被马为堂大惊小怪的指责——
“哎哟,那么多化学物,你是要把吃你食物的周宇潮给害死吗?”然后二话不说,从包包里拿出指甲刀,咔咔咔好几声,把她指甲剪得光秃秃。
马为堂跷脚坐在旁边的沙发椅看报纸,听到她的抱怨,他把报纸放了下来,那张漂亮的脸露出尖酸刻薄的神色,不过就算如此尖酸,也有另外一种美态,刃破狼在旁边看到,说不定会色欲大发,因为蟑螂的美感也不是一般人能够理解的。
“所以顶级蓝宝石跟路边的石头都是矿物,价值都一样喽?五百万跟一百元也一样喽?反正都是纸嘛!包个小笼包叫苦连天,像你手这么笨,还想当大户人家的大少奶奶,大户人家要的媳妇都是进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既能做贵妇,又能做巧妇,还能做淫妇——”他马上更正,“啊,下面那段不用,那是小三干的事。”
奉嘉媛从来没有被这样整过,脸一阵青一阵白,她累了一整天,早就已经失去了往常的美丽。
刚才去上厕所,她早上起来特地化的精巧妆容已经荡然无存,披头散发,满面油光,双眼累得无神,感觉就像操劳过度的家庭主妇,手指甲里还有菜渣污垢。
她想要尖叫,马为堂这种恶婆婆类型的态度简直让人崩溃,她都觉得他是故意整她的。
“你是宇潮的朋友而已,他家的事不关你的事吧!”
她受不了了!她本来就很敢讲,现在再也掩饰不了。自己是要嫁进周家当贵妇,不是当仆妇好吗?
马为堂一脸看着白痴女的神色丢给她白眼,“你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马家的家规松,没像他们周家规矩一堆,所以才由我先训练你,你不领情吗?那好,我叫宇潮他姐来,你很快就会知道自己有多废,嫁进周家有多么不可能。”
他打了电话给周恬甜,没多久她人就到了。
奉嘉媛第一次看到周宇潮的姐姐,她已经觉得自己很美了,但在这个女人面前,她像沙粒一样黯然失色。
这女人不只是天生的美女,更像是天生傲视一切的女王,举手投足充满自信。
“你就是生珉育的女人?女人凭子而贵,从以前到现在也不是什么新闻,我欣赏你的手段。”
这女人从头到脚都是名牌,但是很多人穿名牌穿得像穿地摊货一样,她整个气场却能压制名牌,让名牌衬托她的娇美柔媚。
周恬甜说的话,似乎对她并不厌恶,让奉嘉媛忍不住朝马为堂瞟去几眼,马为堂这几在在整她,一定是的,周恬甜看来比马为堂好相处多了。
也是,宇潮是个好男人,她姐应该也是好相处的。
宇潮虽然挂着花花公子的名号,但是和她交往过的男人们比较,宇潮很具绅士风度,就算极怒之下,也不会口出恶言,对女人动手动脚,若不是他后来不给她钱买名牌,她也不至于又劈腿好几个,反而漏失了宇潮这条大鱼。
“宇潮这房子太小了,我帮你们换一间吧,你生了小孩,我看没功劳也有苦劳,房子挂在你的名下吧。”
听了周恬甜说的地址,她惊喜得心脏差点跳出来。周恬甜简直是活菩萨来着,一间在市区的百多坪房子,那得值上多少钱?
马为堂捂住嘴,以防自己笑出来,这女人还真以为周恬甜是天底下最呆、最笨、最好搞的善人,真蠢,连他这种超机车、骨头又贱的人都怕死周恬甜了,周恬甜还会好搞吗?
当然是非常难搞的那一种啊!她说出来的好条件,真的会是好条件吗?
她要给的房子,连他胆子奇大、好财又贪钱,也不敢收啊。
第九章
男子一踏进店里,奉嘉仪就注意到他了。
这个男人浑身散发一种野性的气息,金链挂在他的脖子上,应该令人感觉俗气的,但是那造型特别的金链条却像大师之作,上面刻了一只眼神如刀,随时准备扑向猎物的狼。
而他本人,也像原野上的凶狼一样高贵不受拘束,他受过他的帮助,之后却几乎没有见过这个人。
刃破狼走了过来,点上了烟,火光在微弱的光线下分外显眼。
“回去!”他声音低哑醇厚,宛如一杯浓烈的伏特加,香味独具,闻起来辛辣无比,毫无甜味,喝下去让人全身血液沸腾。
“咦?”
奉嘉仪不解,他白天工作很累,晚上却还是无法睡得好,所以他到兰姐的店里来帮忙,这男人一进门就锁定他,走了过来,只说了这一句话。
刃破狼拎着他的后领,像拎小猫似的,把他从兰姐的店里拎到后巷,沉声道:“回去你该回去的地方,不要占用马为堂的时间。”
马为堂是周宇潮的好友,他知道,记忆中,那是个非常美丽的男人,但是他就像是豹子,有着华美的外表却毫不柔弱,他的言语里藏着尖刃,随时可以割取敌人的心脏。
刃破狼叼着烟,不带感情的看着狭窄天空里的凄白月光,奉嘉仪感觉到他的焦躁,他忽然理解刃破狼的意思。
他离开周宇潮,马为堂是周宇潮的朋友,周宇潮自然会去找马为堂求助,而马为堂也会为周宇潮两肋插刀,这个男人焦躁的就是这个。
“你为什么不找他谈?”奉嘉仪脱口而出。
“那你为什么不找周宇潮谈?”刃破狼的反问让他哑口无言,“不要占用马为堂的时间,他的时间只该为我浪费!”
奉嘉仪愣了好一会才理解了他的逻辑——马为堂只能为他浪费时间,因为马为堂属于他,所以受不了别人占用马为堂的时间。
这也太嚣张跟狂傲了吧!这种浓浓的保护欲跟嫉妒又是怎么一回事?莫非他嫉妒马为堂跟周宇潮间的友情?
“你羡慕周宇潮?”
刃破狼嘴角狼狈的一紧,连烟都掉了,但他很快气定神闲的再叼了根烟,缓慢的点火,姿势漂亮到无懈可击。
“周宇潮能让他吃饭吗?不行,只有我能让他吃,我若是比周宇潮早认识他,他还不对我死心塌地。”
这明显是在强调自己胜过周宇潮,不必嫉妒,但实际上反而暴露出他不只是羡慕,根本就是嫉妒得要命、恨得要死。
若是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周宇潮,心情上一定会很爽,但是马为堂太鬼灵精,若是让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别想和他有结果了,刃破狼在心里咆哮,啊,可恶,自己不知道何时开始在乎这个不吃饭混蛋的心情了。
原本只是一时的兴味,觉得这混帐行事作风有点趣味,现在却超出他当初的预想。
也许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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