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岁岁有余》第92章


所以他们注定要在不同的人身边度过余生,即使从未走在一起,却能在彼此面前放肆的微笑和哭泣。
世上千千万万的人中,只有你让我无所顾忌。
我曾确实的拥有过你,并将一如既往的拥有且珍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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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厉和宋臣的车一前一后的开到了台阶下,两人同时摇下车窗,朝饭店门口等着自己的那个人招手,翟清扶了扶眼镜,迈步之前对向南说:“我会永远珍惜这个人。另外,你从前的样子比较好看。”说着头也不回,潇洒的步下了台阶。
向南在他身后微微一笑,也跟着走下了台阶,翟清上车之后,宋臣趴在车窗边上对向南说:“明天我再来找你。”
向南点点头,转身上了车,封厉俯过身来替他系上安全带,见他脸色有些异样,心思一动,“怎么了?”
“没,”向南靠在椅背上,眼睛望着前方,幽幽道:“翟清说宋臣以前喜欢我。”
闻言,封厉正在系扣子的手一顿,心里恨恨的咬牙,嘴上却道:“你觉得呢?”
向南有点茫然,“我不知道啊,”随即又笑了起来,“不过想想也觉得挺有道理的,说不定我从前天生丽质呢,迷住了他们哈哈。”
封厉觉得眉毛尖都在发抖,梗着声音,“他们?”
向南理所当然的回答,“是啊,”还扳着手指给他数,“宋臣,沈清澜,还有以前读书的时候一个给我写情书的学长。”
宋臣和沈清澜曾经打过向南的主意这封厉知道,至于那个写情书的学长,却从来没听说过,封厉不由产生了一种挫败感,这种别人都参与过向南的人生,而自己那时候却还不知道在哪里的感觉让他特别抓狂,脸上还不能表现出来,尽可能的拿出起码的风度,“果真天生丽质。”几个字说得却颇为咬牙切齿。
向南后知后觉的发现了他的不对劲,睁着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盯着他,“以前给我写情书的那个学长,宋臣说他给错人了,至于沈清澜我是前不久才知道的。”
车厢内的灯光有些昏暗,不远处刺眼的霓虹照过来,有些刺眼,封厉俯过身,凑过来将他捞进怀里,宽大的手掌撑在他的后脑处,毫不迟疑的来了一记热吻,直吻得向南两片嘴唇鲜红欲滴,气喘吁吁。
做完了坏事的封厉这才感到心情平衡了些,比起那些参与了向南过去的人,此刻能把人抱在怀里亲得无所顾忌的自己才是最幸运的那一个。
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向南下午睡了,此刻精神头还挺好的,回家也不急着睡觉,拉着封厉看电视。
这房子在向南的曾祖父那一辈就有了,细算下来也快有一百年的样子了,但是祖父对这房子一直都宝贝得不了了,平时也相当的爱惜,所以看着虽然旧,但是房子各处都保护得很好,客厅就在卧室隔壁,一组旧式的皮沙发,一个茶几,对面的墙边放着一组柜子,一台彩色电视就摆在柜子上面。
近些年人们睡得越来越晚,所以为了迎合大多数人,电视节目越往后也就越精彩。
向南梳洗之后换上了睡衣,封厉进门的时候看见他正盘着腿坐在一张双人沙发上,两手捧着一个杯子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眼睛盯着对面的电视目不转睛的,封厉走到他身旁坐下,向南察觉到他的到来,随手把手里的杯子递给他,“蜂蜜水,要吗?”
等封厉接过杯子,把里面剩下的水都喝光了的时候,电视终于进入了广告时间,向南意犹未尽的靠在沙发背上,偶然间转头,才发现自己的杯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封厉那里去了,不由窘了一下,“那是我的杯子。”
封厉朝他晃了晃,好整以暇的看着他,“是你让我喝的。”
向南在心里靠了几声,心想我让你喝农药你是不是也能乖乖的喝下去啊!
封厉见他一脸憋闷,好心的转移了话题,“还不困吗?”
“你困了就先睡吧,”向南说,“我再看一会儿。”转过头去盯着电视几秒后,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复转过头来交待,“你的房间在左手第一间,刚刚我已经把床铺好了,你可以直接睡。”
封厉盯着他半晌,“我想跟你睡。”
向南一口气差点没上来,耳边响起向北的忠告和宋臣的警告,吞了吞口水,“不行。”
“为什么?”
向南一咬牙,“万一你对我图谋不轨怎么办!”
封厉满脸委屈,“我怕黑。”
向南:“……”
由于向南的态度空前强硬,据理力争的结果是两人分房睡。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向南发现自己腰上搭着一只别人的手,这可把他吓得不轻,当即便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翻坐起来,动作之大自然震醒了身边正在熟睡的男人,对方端着一张人畜无害的俊脸,睡眼惺忪的望着他,“怎么了?”
向南看了一眼门栓,“你怎么进来的?”昨晚明明有关上门的。
封厉指了指靠近衣柜的门,“从那里进来的。”
向南无语的望了一回天花板,真是百密一疏啊,只记得关通往院子的门,忘了关这道与客厅只有一墙之隔的门了。
还没等他从懊悔中醒过神来,封厉伸手搂住他的腰,将人重新按回床上,凑过来将他整个搂在怀里,声音嘶哑的说:“时间还早,再睡一会儿。”说着闭上了眼睛。
向南是那种一旦醒过来就再难入睡的典型,所以此刻只能瞪着眼望着头顶的天花板发呆,直到确定身边的封厉睡着了,才蹑手蹑脚的扳开他的手,尽可能轻的下床穿衣服,然后出了房门。
南方的夏季来得比北方早许多,院子里的黄桷树一大早就生机勃勃的,向南提着鞋子走到树下的凳子旁坐下,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往脚上套袜子,院子里的花一夜之间似乎又开了许多,簇拥在角落里,说不出的漂亮。
早晨的空气因为满院的花草而愈发清新,向南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时光仿佛突然退后,回到那个没有父母却依旧幸福的童年。
与许多人比起来,向南的确是不一样的。
他没有叛逆期。
当同龄人开始学会抽烟喝酒疯狂玩电脑的时候,他依旧循规蹈矩得让人可恨,从不迟到早退,也不旷课早恋,更遑论与老师顶撞与同学不睦,所以纵观向南的整个学生时期,基本上两个字就能概括:平凡。
或许恰恰是自己不能察觉的优点,在别人眼里才显得珍贵。
正如平凡的向南却得到了宋臣的另眼相待,得到了沈清澜的喜欢,这一切看似奇怪,却又是如此理所当然。
他永远都是这样的安静,即使被欺负了被利用了也只是一笑置之,你十分不理解的想,这个人怎么能好说话到这种地步,有些事旁观者尚看不下去,而这个当事人却依旧能活得这么恬淡平和,大概正因如此,他才会得到这么多东西。
对向南来说,他平生只得到过三样东西。
好脾气、原则、感情。
所以即使发生了这么多事,他现在依旧能活得平静自然。
唯一愧疚的,大概就是那个消失的叫向南的少年,若有机会重逢,向南很想跟他说一声对不起。向南最近已经很少再想起这个少年了,心里的愧疚虽然没有消失,但比之前要淡许多,大概是叶苏的死让他想通了许多事,当我们能自私的时候,在尽量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自私一回,这么做的目的,只不过是怕将来自己后悔。
第76章 宴请情敌
封厉起床的时候,向南已经把早饭弄好了。
一锅粥,几样小菜,虽然简单,不过对封厉来说却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一大早起床有爱人准备的热气腾腾的早餐,这是多么让人觉得幸福的一件事呢。
吃过早餐后,封厉挽了袖子进厨房洗碗。
向南几次想帮忙,都被封厉挡了回来,向南无法,只好站在厨房门边看着。
封厉的手指骨节很长,皮肤偏白,除了指腹间那几抹茧子,大概从没做过更加掉等级的事儿,当这双手浸满了洗洁精泡沫的时候,让人不由的产生了一种负疚感,向南想,这双手动一动,大概就有上万进账,现在却在这里消磨,实在是罪过。
“今天打算带我去哪里玩?”封厉头也不抬的问。
向南扒了扒刘海,认真的想了想,“这里最盛名的是醉城三景,不如今天去那里吧。”
封厉却不答了,过了一会儿才道:“你以前不住在这里吧?”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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