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监里的娇娇宠》第一百二十四章

    全丛的家,在村子不算深的地方,但是旁边没有人家和他做邻居,孤零零的两间破落的土房子坐落在山脚下,周围长了许多凤无洛昨天给她摘得果子。
    走在路上,全丛知道了他们几人的名字,甚至还鼓起勇气,唤了她“之逸”,在得到时之贻的回应后,他从来都没这么高兴过,背着药篓就摘了许多果子递给她:“你尝尝,这都是我种的,叫灯笼果,很好吃,酸酸甜甜的。”
    时之贻没好意思说昨儿已经尝过了,装作一副新鲜的样子,塞进嘴巴里,笑道:“真的好吃,我以前从没有吃过。”
    “是吧。”全丛露出两颗小虎牙,浓密的眉毛下蔓延着深深的笑意:“等到了夏季,才是最甜的,但我种的和山里长得不一样,这个时候就很甜。”
    他推开篱笆门,带他们走进来:“你们是从京城里来得?”
    时之贻点头:“是,我们是国子监的学生,出来游历的。”
    “国子监?是和镇子的书院差不多吗?”
    季子昂摇着扇子补充:“对,是整个王朝最好的书院那一种。”
    全丛羡慕的看了一眼他们:“真好,我从没有上过书院。”
    他的院子里,摆了很多药草,放在太阳下晒干。
    时之贻看了看:“你平日里上山采药?”
    “对,我采好药晒干后卖到镇子上,补贴家用。”
    她捡起其中的一根拿出来,这一株草药处理的很细节,跟书上写的差不多,甚至做的要比公羊本渊写的要好。
    时之贻诧异道:“你草药是哪里学来的?”
    全丛挠头:“我——我爹以前是村子里的大夫,他教了我几年。”
    似乎提到别人的伤心事,时之贻不好意思的说了句:“抱歉。”
    “没事。”全丛给他们搬了凳子,用袖子擦了擦上面:“你不用说抱歉的。”
    整个院子不大,院落里没有养鸡鸭,晒得都是草药,旁边有一个地窖,估计存的都是储备的粮食什么的,一眼能扫视全部。
    屋子收拾的也很干净,角落里堆满了书,时之贻随便拿起一本看,不由惊奇:“全丛,你还学染布?”
    全丛腼腆的笑了笑:“以前看书自学的,随便学了点,不过我还是觉得采药更适合我。”
    她又翻开其他的书,发现不仅仅有染布的书,包括关于制造铁器什么的,都有一些。
    不由对他感到钦佩,看来这孩子天赋极强,不仅会采药还会其他的技能。
    全丛从水缸里舀出来一盆水,打算做饭。
    “我来帮你。”她挽起袖子,对他一笑。
    少年局促的红了脸,低低的道:“我自己就行。”
    “朋友之间,不就应该互相帮助,不是吗?”她眨眨眼睛:“我们那么多人,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忙活。”
    话语落下,全丛诧异,似乎没从她那句“朋友”中回过神。
    凤无洛连忙挽起袖子道:“烧火么?这个我会,我来帮你。”
    楚晏安不会这些,便去抱柴火。
    秦少泽想了想,把那些蔬菜拿去洗。
    就连燕九思,都从草药里挑了几株笑道:“放在汤里,能提味。”
    等他们开始做了,全丛才反应过来,他的眼中,似乎闪过泪花,满脸不可置信。
    朋友。
    这个词,对他来说,是多么遥不可及。
    他握住水瓢的手,有些颤抖,尽量的压制住,挂起一抹笑容:“你说得对,朋友之间,就该互相帮助。”
    在众人齐心协力之下,一顿饭很快就做好了。
    全丛拿出来家中最好的东西,来做这顿饭。
    对于时之贻他们来说,这样的东西,是府中的下人也不曾吃的。
    可对全丛来说,已经很是难得了。
    家中没有那么多碗筷,他们什么都没说,秦少泽削了木头做成简单的筷子,大家吃的不亦乐乎。
    吃着饭,边聊着天。
    但没有说关于猪头怪的事情,说的,都是最平常不过的。
    大家挑着趣事说给全丛听,这个少年,长那么大以来,一直生活在村子里。
    自父母去世后,村中人都把他视为不祥之人,没有对他好过,他从小到大,基本上算是没有朋友。
    第一次,有那么多人陪着他一起做饭,一起吃饭。
    全丛觉得,心里温暖极了。
    这顿饭,他吃的香甜无比。
    他听着他们口中所讲述的事情,向往着,想象着,听到精彩的程度,甚至会睁大眼睛,做出夸张的表情来捧场。
    有的时候,久久都陷入其中,不能自拔。
    在说到时之贻他们养了只小猫,叫无忧的时候,全丛的脸上露出一丝温柔:“我以前,也遇到过。”
    凤无洛来了性子,拍着桌子问他:“你也养过小猫?什么样的?”
    他笑着道:“不是小猫,是山上的野猪。”
    “野猪?”众人吃惊。
    全丛似乎陷入了回忆里,他面色带着光:“我上山采药的时候,碰见了受伤的它,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小的野猪,它就缩在那里,小小的,那么大。”
    说完他比划了一下。
    时之贻捧着脸问道:“小野猪长什么样?”
    “特别可爱,很小,身上是深褐色和浅色皮毛相见,两只耳朵有点尖尖的,浑身上下毛茸茸的,没有腥臭味,带着点说不出的味道。”他高兴的道:“当时它见了我,却一点也不害怕,仿佛知道我会救它一样,小蹄子使劲的往我这边拱。”
    他这话逗得众人大笑,心里也十分好奇。
    “然后我就给它包扎,每天都去看它,等到它伤口好了后,又能跑了。老人常说野猪精野猪精,它真的很聪明还通人性,每次我上山采药的时候,它都会跟在我旁边。有一次我进山进的深了,碰见了一只老虎,特别凶,当时我都以为自己没命了,还好它出现救了我。”
    “你有给它取名字吗?”时之贻问道。
    “取了。”全丛不好意思挠头:“没有无忧那么好听,它毛色是花的,我就给它取名叫小花。”
    “小花是不是后来长得特别大?我在书上说,野猪一般能长到好几百斤。”
    “对,后来小花,越长越大,长得太大,就被他们发现了。”
    他们?
    众人沉默。
    全丛耸了耸肩,扒拉着碗中的糙米饭,然后放下碗筷。
    众人看出来他神色异样,便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他是个善良的孩子,不想大家因为自己而改变气氛,随即又扬起一张笑脸:“等我姐姐回来了,看见你们一定很高兴,她做的槐花炒鸡蛋特别好吃,到时候我同刘婶要几个好鸡蛋,做给你们吃,对了,你们急着走吗?”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