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代价》第140章


是怪我年纪太老,没法给你生儿子呀?你那么想儿子,干脆搬回去跟他住,你们父子俩一起过,我们母女俩一起过。说白了悠悠不是你亲生的,你才不把我们母女放在心上。”
他很想说当然如此,这不是废话。别说这便宜女儿讨厌的要死,哪怕她乖巧可爱,她也比不上他亲生儿子啊。
但是面对女人的无理取闹,不能跟她吵,一吵就没完没了。
他虽然对这个家不是多喜欢,可还没想过这么快离第二次婚!何况这时的他离婚,基本等于净身出户,太不划算了。
三年光阴很快就过去的。
听到儿子要高考时,他还觉得讶异,不知不觉已经这么大了。
本想回去看看,但是便宜女儿唐悠也要高考。夫妻两一起去陪同,去陪儿子的事就不了了之了。
高考结束的当天晚上,他就打电话给儿子,结果根本没人接听。他想大概是庆祝高考结束,陪同学疯狂去了,这么想着就笑笑,翌日依旧忙于工作中。
之后,成绩还没出来,他收到一封意外的信件。
那封信很简洁,放在他家门口的邮箱里,是被妻子收进来的信件。他下班回家时看到妻子幸灾乐祸的笑容,心中还挺纳闷。当他看完了信件,真觉得是谁恶作剧,跟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同性恋,这么陌生的词竟然离他这么近。
他多番打电话回去,但是每次都没人接。直到夏天都快过完了,才接到儿子自动打来的电话。
这个时候,他已经没那么激动了。最起码还能冷静的问他:你是同性恋?
听到沉默的答案,他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那一刻,他永远不知道他挂断的电话,等于挂断了什么。
多么神奇,明明曾经也欣喜儿子的到来,曾经也为他骄傲过。但时间是个可怕的东西,异端更是可怕的存在。
就像一支股票,曾经他用心投资过,赚了。但随着形势变迁,它一支在跌,一直跌的股票,还有留着的必要?或许有一天它会上涨,但不是每个人都愿意长期投资。再有更好的选择时,可以毫不留念的放弃它。
同性恋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哪怕他是个男的,也要断子绝孙了。
苏传志做事,向来目标明确,说干就干。
长子不中用,那就趁现在还宝刀未老,赶紧再生一个要紧。
他这么想的,妻子也是这么想的。
但是男人和女人不同,四十以上的男人想生孩子并不难,四十以上的女人就很难了。为了自己和女儿的将来,她宁可冒着危险给丈夫生个孩子,给女儿生个弟弟妹妹,不管怎么说有血缘关系,女儿将来也轻松些。
夫妻俩便认真开说计划这件事,经常来往医院。
两人年纪都大了,要孩子不是那么容易,好不容易怀上又流掉,最后尝试试管婴儿,依旧很难成功。
一年两年……光阴似箭。
岁月不等人,夫妻俩都着急,吃药比吃饭还多,身心疲惫。
苏传志老早就偷偷存了想法,他觉得自己肯定没问题的,有问题的是妻子,女人身体本就弱,年纪一大,要怀孕太难了。折腾这几年,希望更加渺茫。苏传志将主意打到外面的年轻女人身上,这样的候选人不是没有,他虽然年纪大,但有钱,长得风度翩翩,自有成熟男人的独特魅力。向他示好的女人中,有一个刚三十岁离婚的,长得丰韵,标致,皮肤白,看着很舒坦。女人想要钱,他想要孩子。而且这个年龄的女人不像小丫头叽叽喳喳有理说不通。这女人懂得进退,更懂得男人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她绝口不提名分的事,愿意为他生孩子,报酬是A市一套房子,这种交易他很满意。
妻子还在就医,他已经悄悄在外面筑起新家,年轻的女人就是不同,努力半年多就怀上了,后来肚子慢慢长大,每次去医院检查结果都很健康,苏传志无比满意,比期待第一孩子时,更加期待这个孩子的到来。
他处处小心提防。害怕妻子知道后去闹事。但是怎么防还是有疏漏,眼看预产期就要到了,孕妇却被车擦了,当场流血,送进医院剖腹。
孩子不得不早产,苏传志焦急又期待的漫长等待之后,等到一个死婴,男孩。这孩子就差一步,便可以健康来到这个世界。可惜命不好,最终死在母亲肚子里,一起带走的,还有他母亲。那车子看似擦身而过,却一尸两命!
苏传志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沮丧过,极大的失落后,几乎有股想哭的欲望。他茫然的站在医院走廊里,良久未曾动作。他从玻璃窗里看见自己脸上无法掩饰的皱纹,岁月渲染的风霜,他真的觉得自己老了。无论怎么赚钱,怎么努力,他都只能随波逐流,飘几年飘到五十,再飘几年飘到六十……七十……
他开始觉得恐惧。而恐惧也随之猛烈而来。
一个陌生电话,一声机械的客套。
那警察似乎用无比惋惜的语气告诉他:“苏先生,我们在某某地方,发现了疑是你儿子苏岩的尸体……请您尽快来确认……”
什么叫雪上加霜,莫过于此了。
那个几乎被他故意抛弃,不愿去想的长子,竟然以这种姿态重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就像一个大铁锤子,狠狠的敲在太阳穴上,脑袋直接爆炸了。
当他再次醒来,迷迷糊糊的已经不知何年何月,妻子冷着脸在病床边说:“脑淤血。”
他甚至听不真切,但自己身体什么状况他明白,难受,头晕,疼,耳鸣,眼花,一丝力气都没有,只能躺着,张口说话都觉得困难。
他没有想太多,因为很快又虚弱的昏睡过去。
再后来他时而昏迷,时而苏醒,总看见医生在眼前晃。当天恢复一些,可以说话可以动的时候,那年秋天都过半个月了。
他挣扎的爬起来,干涩的对妻子说:“我现在动不了,你去一趟D市平安区公安局,帮我……”他几乎说不下去,想着还是自己去最好,可是他这身体,他又要用什么脸面去?他想到多年没与儿子联系,只言片语都没有,如今对着死去的儿子,他要如何面对?
妻子却说:“是要给你大儿子收尸的事?你昏迷的时候警察打你手机,我接了。你昏迷不醒,我也不好拿主意,我打了钱过去,让警察帮忙先火化,买最好的骨灰盒先放在殡仪馆,本想等你好一点,你去处理。不过好像不用了,我打听过,他妈妈从国外回来了,买了个挺好的墓地把他下葬了。你好一点再去看看。这孩子也是命苦,年纪轻轻就这么走了……警察也没用,人都下葬了还没查到凶手,世风日下啊。”
是啊,年纪轻轻就死了。他两个儿子都死了,而他还活着。得了这种随时可能要人命的病,却硬是没死。
不知道是老天眷念他,还是惩罚他。
他不但活着,还活得很长,活到了六十,七十……
活到白发苍苍,满脸沧桑。
人越是年纪大,越容易寂寞。老人和小孩一样,害怕孤单,害怕没人爱护自己,害怕没人惦记自己,害怕没人讨好自己,害怕亲人不要自己。
世间孤儿,无依无靠,幼年孤苦。
世间孤老,无依无靠,晚年凄苦。
久病床前无孝子,他活得算长寿,却时常光顾医院,他早已不能指望有孝子在病前伺候。更不能指望毫无血缘关系的便宜女儿,和如今每天只顾着照看外甥儿的妻子了。
她们母女俩也时常来医院,却不是为了看他。
便宜女儿会带着女婿和儿子来,说的总是公司股份那些事儿。
妻子也常常单独来,慈眉善目的对他说我们都老了,现在都是年轻人的时代,你看你成天操心公司的事,活活把自己累病了。还不如让孩子们折腾去,我和你也享享清福。
他请来了律师,那一家人兴奋的围在病房里。便宜女儿第一次叫他爸,甜滋滋的说:爸你放心,以后我和景辉会好好给你养老。
这种话谁信得起?反正他活了一辈子,看了一辈子,和这家人相处了半生,他比谁都了解她们的德行。大概她所谓的养老,就是不让你饿到,不让你死在路边上,死了会给你找个坟地,有一处安身。
但是老人需要的养老根本不仅仅如此,没有什么比亲人在身边陪着更重要。他已经老得吃不了香的喝不了辣的,躺在病床上更不用什么好衣裳,那些东西都不重要了。
他久病这么多次,哪一次住院,这便宜女儿给他买过半个苹果?给他喂过一杯水?至于这女婿,更像是头回见。
律师的声音在病房回荡,送走喜气洋洋的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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