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第41章


装傻充愣三连,完美。
可惜白煮蛋男朋友不按剧本走,生生憋着啥也不问。
「风宝宝」发来两条消息。
…想你。
…无心工作,只能想你。
“风宝宝”这个专属昵称是程风非逼他改的,理由是情侣之间应该有点儿不一样的称呼。
哦,真是很不一样呢。
他叹了口气,想着还是把礼物给了吧。
…我们去外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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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默出门的时候带了个包,鼓鼓囊囊地,似乎装了不少东西。
他左拐右绕,一直到一家小猫两三只的冷僻小饭店才停下。
“我觉得我们要低调一点,找个人烟稀少的角落,我怕等一下你太感动。”程默指了指包。
程风说,“你的自我感觉非常好啊,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吗?”
“不知道。”程默似乎想表现得严肃点,可嘴角有压不住的笑。
这次他们的目的不是吃饭,所以一顿饭吃得很快,程默从包里掏出一个礼盒放在他面前,小声说,“生日快乐,程风。”
这个礼盒很大,也很符合程默的风格,通体是黑色的,为了突出礼盒的特征,勉为其难的绑了圈红色的绸带。
程风打开后,一眼就看到一本16开的画册安安静静地躺着。
画册是一如既往的冷淡风,不过从通体黑色变成了通体白色。
“翻开看看。”程默托着下巴看他。
只翻看封面,看到内容的那一刻,程风愣住了。
那是一幅画,没有上色的素描,画的也简单,寥寥几笔。
台上是个少年,五官尚且稚嫩,拿着话筒在参加辩论赛,隔着画纸就能感受到,耀眼得像世界中心。
矫矫少年,熠熠生光。
台下是观众席,画了很多座位,但只在其中一个座位上画了人。
是少年时期的程风。
画里的人和他大学时期有些差距,但一眼还是能认出来。
有一场赛事,我只想讲给你听。
你是唯一的观众。
“不往下翻吗?”程默问。
程风被他这句话扯回现实,接着看第二幅、第三幅、第四幅……
每幅都是一个故事,他与他的故事。
一辆摩托疾驰而过,两人在三中附近碰上。
真正意义的、这个城市、有交流谈话的碰上。
回教师宿舍的路上,他们发生了第一次争执。
“就因为这样你放任不管了?你配当一个老师吗?”
“你再说一次?”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那时候为什么差点儿动了手?
因为他以为记忆里的那个人从骨子里变了。
为什么是“差点儿”?
因为舍不得……一开始就舍不得。
还是回教师宿舍的路上,他们第一次交心。
一下子回到了当年。
人还是当年的人,他还是原来的他。
再接着是第一次一起吃夜宵。
程默多喝了些酒,他给他剥虾,没想到这人一口咬住了他的手指。
他已经忘记那时的感觉,或许只当是见色起意,现在想想,这“意”早早就起了。
再然后,他第一次向朋友袒露自己的性倾向。
画里是江边散步的两个人。
程默说,“我也是。”
哪里是沿江小道有了光,而是他踽踽独行多年,终于在这里找到了光。
他们有太多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拥抱。
程默有心结,他一直知道。
在留有烟味余烬的狭小空间,他终于知道了他们大学初见后的那几年,这人经历了什么。
他抱了他,他哼曲子给他听,他们睡在一张床上。
他记得他在一室黑暗中,碰了一下程默的眼睫毛。
可能他当时想做点儿什么,也可能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在清晨醒来的时候,看到那人睡在身边。
还有他们第一次看电影。
画定格在他们的手一同伸向爆米花。
他不知道是摸到了那人的掌心,还是摸到了光。
画仍在继续,下一张的背景是N大,他们第一次一同逛大学。
程默的故地,程默的二十分之一,程默的记忆碎片。
自己像闯进了他年少时的生命里,一瞬间。
再往下,是一张他们坐在黄包车上的画。
环过一座城,也环过了时间。
当天晚上,他向他表白。
画里是在宾馆看电视的两个人。
“我想我很喜欢你。”
“我不是一时兴起。”
“请问组织上能考虑一下我的需求吗?”
“组织觉得你这种反复提交的行为占用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干脆一次通过吧。”
还有一张,是夜空,画里的两个人买了油氽果吃,川流在夏天的人潮中。直到最后一张,他给程默戴牙雕挂坠。
这本画册只画了三分之一,后面存了大片大片的空白。
最后一张画的右下方,写了很小的两个字:待续。
程风盯着“待续”,久久说不出话来。
“下面还有一层。”程默见他没有下一步动作,指了指礼盒提醒。
这个礼盒在中央隔了一张纸板,程风往下一探,摸到两个小盒子。
“手表?”程风实在没想到,出乎意料的画册下面还有东西。
那是两只同款的男士手表,小盒子里有张纸片,上面标着一串英文:My endless love。
“我们会一起走过剩下的时间。”程默的手指摩挲着手表的玻璃盖,沿着时针秒针途径的弧度,绕出一个圆周,“这是我们的时间,一圈,两圈……用你们数学的概念,就是无穷圈。”
两层礼物,往上是过去,往下是未来。
属于他们的过去未来。
程风笑起来,“谢谢。”
想了想,他又说,“……谢谢。”
“除了“谢谢”你就没其他要说的吗?”程默斜了他一眼,“给你点提示,比如夸奖一下男朋友的英明神武、聪明机智,或者赞美会儿礼物的超级无敌惊天动地优秀。”
“我想我知道了范进中举是个什么体验。”程风悄悄掐了掐他的手心,“我现在脑子里噼里啪啦的,能跟上你的思路就不错了。”
“快缓缓。”程默忍不住笑了,“明天是你的主场,看好你。”
“说实话有这么个英明神武、聪明机智的男朋友准备了超级无敌惊天动地优秀的礼物……”程风说,“我很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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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风嘴上说着有压力,但程默并不觉得自家对象有什么焦虑的表现。
不仅不焦虑,而且第二天一大早,这人赶来把自己叫醒了。
程默还睡得迷迷糊糊,看也不看的给人开了门,结果这人一上来就凑过来一个深吻。
门没关!
只几秒,敏锐的程默老师清醒过来想推开,两人过近的距离,能清晰看到那人轮廓流畅的侧脸,镀了清晨日光的眼睛。
准备推人的手变成撑在他胸前,意志力薄弱的程默老师毫无原则的屈服于美色。
“都没起呢,六点还没到。”程风哑声说,“早安吻。”
低下去的声线有掩不住的□□,程默对这声音没什么抵抗力,好在还有几小根理智的线绷着,没让自己成为大早上都想做点什么的黄色青年。
两人本来打算出去吃个丰盛的早餐,但集体行动的效率太低,磨蹭了大半个小时,最后还是赶食堂吃饭。
这天是周六,按照高三段的惯例得上课,只不过这天没有晚自习。
晚上,程风开着他的黑摩托,扔给他一个安全帽,“走,带你过生日。”
南方的11月有些冷了,虽然这股子湿冷还没钻进骨头里,但早晚出行还是冻得很。
程风穿了件黑色套头毛衣,外面披着皮夹克,一条深色牛仔裤。他停了摩托坐着,那腿搭下来,又长又直。
啧啧,典型的衣架子,还是一个帅气的衣架子。
“去哪儿?”程默坐在后面问他,声音在风里显得断断续续的。
程风很深沉地说,“自然是去故事开始的地方。”
程默:……
他想了想,觉得还是有必要问一下,“那你认识路吗?”
程风:“快到了,你说呢?”
程默无语,忍不住拿肩膀碰了碰他的背,“这么近的路爬都爬到了。”
“……”,程风说,“你能不能有点‘男朋友开车过来带我不知道去哪里反正现在很激动’的浪漫精神?”
不,并没有。
程默想,自己大概是比程风更适合读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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