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风》第46章


挂阉痛铮梢怨隽恕!?br /> “哟,这么过河拆桥的吗?”程风一边说一边把东西塞他手里,塞的时候还摸了把,“走之前我还有个要紧事要汇报。”
“嗯?”程默反握住他的手,在他掌心挠了挠,“什么事呢?”
程风抓紧这人不安分的手指,眯缝着眼睛,眸色倏忽深了,“……想亲你。”
程默怔了片刻,转而啧啧感叹,“这确实是个顶要紧的大事,现在吗?这儿?”
程风低声重复他的话,“现在,这儿。”
“现在站在我们眼前的表面一本正经的人类灵魂工程师,实际上无时无刻不想耍流氓,现在对着镜头,我们采访一下这位胆大包天的数学老师……”程默忍着笑说,“要是我拒绝,你打算怎么办?”
“这么残忍又简单粗暴啊。”程风装模作样地拿捏着无奈的腔调,那手挑逗般地摩挲着程默的指甲盖,指甲在清晨的日光里弧度圆润,晶莹剔透地泛出辉光。
“对啊。”程默望进他的眼睛,透着一股挑衅,“就是这么简单粗暴,外加残忍。”
“那没办法了。”程风抓着这人的手往前一拉,过年后的天气尚且料峭,两人都还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这一拉一撞,虽然躯体贴在一起,但并不能感受到彼此温热的皮肤,只是他们对于恋人的身体太过熟悉,哪怕隔着一层又一层的衣服,也能在视野里描述出对方□□时的样子。过近的距离下,两人的呼吸都紊乱了几分,程风的头枕靠在程默的肩胛骨上,轻声说,“或许你可以叫你的朋友‘破喉咙’来帮忙。”
程默吁出一口气,声音很小,“我朋友应该不在服务区。”
程风扬起嘴角笑了笑,那笑带了三分宠,三分温柔,还有四分爱意,然后压着他的唇亲了下去。
他们有过很多亲密的拥吻,却很少有这样温存缠绵的细致——那更像一种纠缠里的相濡以沫,撩拨里倾注着心意互通,挑逗中渗透了平和从容。对方的唇瓣在冬日里微凉,又在反复辗转的吮吸揉捻中炙热起来,彼此的欲望和情意灌注进越来越急促的喘息声中。
三中的走廊是连通的,往高三段的教学楼延绵出去,是高二段教学楼、高一段教学楼,蜿蜒成一长段曲折的路径。再往前,是三中校门,是长林路,是市民公园,是公交车站,是整个城市。
他们交汇在城市之中的某一点、某一段空气中,城市脉搏的跳动缓而坚定地,震荡进唇齿交错的间隙。
清晨七点一刻的晨曦初盛。
偶有15班教室的读书声清晰传来,学委带头开始读,“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
然后是全班整齐地跟读,“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
程风低头认真看着程默的眼睛,程默的瞳仁点缀着曦光,光芒中央是自己小小的倒影,他轻声说着,声音轻得像一阵似有若无的叹息。
“你是我的琼楼玉宇。”
我曾想要乘风归去,但你在的地方,就是风的方向。
(正文完)
PS:还有两章番外哦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这里就结束辽,还有两章番外。
最后重申一下,互攻,没有攻受噢。32章有一次办公室的小破车,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解锁了。
关于这个故事,是个略带理想主义的现实向十八线小城市的教师日常。网上很多小说里充斥着各种奇迹,但往往离芸芸众生很远,我想描绘的是微小纯粹,一地鸡毛里的特立独行。
取名叫《乘风》的意义,一方面,就是正文里的最后一句话,你在的地方,就是风的方向。
即我的思念之处,即是故乡。
另一方面,希望所有身在泥淖中的人,能因为心中所爱乘风而起,变得轻盈,不会余生在一片枯枝败叶中浑浑噩噩。
当然也是其中一个主角的名字谐音啦。
最后的最后,关于最初的立意。
我喜欢的感情,是势均力敌、棋逢对手的,有一定的唯一性,大致就是“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没想过其他人”。像什么替身梗初恋梗总觉得不是真爱,人的一生会碰到很多人,但真正爱上的,却只会有一个。
就像文中的主角。
希望所有人能遇到属于自己的琼楼玉宇。
☆、番外一:不是你的错
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不可能的人?
以友谊的名义陪着,时间跨度是整个青春?
宋一琳喜欢过一个男孩子,只有一个。
“哎老宋,邢可怡真的好看。”
“哦。”
“数学作业你做了没?借我抄抄。”
“在桌上你自己拿。”
“晚上去我家吃饭吧,我爷爷说想你了。”
“行。”
“你今天怎么这么高冷呢,能不能有点兄弟之间的温暖?”
“睁开你的大眼睛好好看看,我在刷题!能搭理你一两句就不错了。”
“题有我好看吗?”
“没你好看但比你重要。”
“个小没良心,得,我自个儿找乐子去!对了,明天给你带早饭是吧?”
“是。”
“鸡蛋饼加葱是吗?”
“是。”
“还是修车铺旁边那家?”
“是。”
“……你是我的小狐狸吗?”
“是……等一下。”宋一琳手一抖,一个勾的笔画划出一条很深的斜痕,“什么小狐狸?”
钱深撑着她的课桌,那张漂亮的娃娃脸凑过来,“小王子的小狐狸啊。”
钱深在班上有个绰号,叫王子。原因是钱深有回在家里办生日party,邀请了同学们去,那小别墅,那小环境,啧啧,不知是哪个女生感慨了一句,“这是童话里的王子殿下的宫殿没错了。”
再往后,这个“王子”的称呼就流传开了。
“……你什么意思啊?”宋一琳的心怦怦直跳,整个人都在颤栗,她强撑着笑,“哟,还晓得看书了?装一波文化人吗?”
“你这……我说宋一琳,没见过你这样的。”钱深忿然看她,“表白呢我,你能不能尊重一下?”
“表……表什么,表白?”宋一琳觉得如果现在不是坐着,大概会一个踉跄倒过去,她深吸一口气,平复着语调的颤抖,“跟我吗?”
“不然呢?”钱深翻了个白眼,“给个痛快话。”
宋一琳不知道自己回答了什么,这段记忆每次回忆起来都空茫得很,飘飘然然,满脑子只有喜欢的少年的声音“不然呢不然呢不然呢”。
反复炸开,炸得她不知所措又惊喜交加。
那天晚上,她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还是一骨碌起床,绕着自家小区跑了整整五圈。
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
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呢?
这么好,这么巧。
好得不得了,又巧得不可思议。
说来也可笑,天不怕地不怕的女霸王宋一琳,和喜欢的男孩在一起,第一个感觉,竟然是自卑。
高中的钱深,阳光精致、朝气蓬勃,虽然成绩不好,但嬉皮笑脸、油嘴滑舌,最会讨女孩子喜欢。
她喜欢钱深,其他女生也喜欢。
宋一琳是谁?
是个书呆子,是个假小子,是个争强好胜、不讨人喜欢的女霸王。
钱深是谁?
他是班草,他是光芒的中心,他是所有人喜欢的小王子。
她和他称兄道弟,他们是青梅竹马,别人都说这两个人啊,是最好的异性朋友。
但是没有人知道,她喜欢他,喜欢了很多很多年。
她愿意放下骄傲,只做他的小狐狸。
可是,小王子还是离开了他的小狐狸。
一天,她听到他对班上一同学说,“宋一琳啊,怎么了,我和她是兄弟啊,这不共识吗?” 
他连他们的关系都不愿公布。 
他当然不愿意,他的小狐狸,又不好看,也不温柔。 
平凡普通的宋一琳,他怎么会在人前承认。
那倒不如,让她来提分手好了。
纵然她是一只铜筋铁骨的小狐狸,但她也会疼啊。
于是她说,“我们算了吧,钱深。”
他像是有些慌乱,想了一会儿又拉住她。
她的心一动,是要挽回吗?
他只要勾一勾手,随便说句俏皮话,她就可以自欺欺人地当一切没发生过。
“……那我们以后还是兄弟吗?”
她的心沉了下去。
眼睛里有湿热的感觉,有什么东西要争先恐后地涌出来。她不敢说话,怕一开口就是沙哑的哭音。
她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后来想想,其实这样也好。
她终于不用担心他会突然地走掉。
就像无数次惊醒的噩梦里一样,他无所谓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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