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不能陪你到最后》第42章


槐;ぁ?br /> 或许真正爱情的开始是上大学的时候吧。原来那时候就是林子晨故意安排好的,也是上苍安排好的,他们考进了一个大学,林子晨让他们分在了一个宿舍。即使当时的自己失忆了,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是谁,但在心中却依旧有着熟悉的感觉。即使自己不认识他,可是他的脸却依旧能够随着林子晨每一次的挑逗变红,心随着每一次林子晨暧昧的眼神跳动。
他来到了他们的大学,纵然时过境迁了很久很久,但是程轩依旧能感受到林子晨床上的温暖。当他环顾着这所学校的时候,他来到了操场。他想到了新生军训时的样子。当时的天气还那么的燥热,塑胶跑道晒出了难闻的味道,但他们依旧坚持不懈。其中也有过违纪的现象,于是绕着操场跑啊跑的惩罚就是对他们的磨砺。当时他和林子晨每天训练之后都会去食堂吃饭,当时每天林子晨都会收到很多女生的情书,喜欢他的女生能从校门口排到市中心,可是他却天生性冷淡一样,对那些女生爱理不理。当时的程轩觉得林子晨好残忍,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可是到了如今,程轩才清楚,甚至有点想笑,要不是他住进了林子晨的心里,估计那么多的好姑娘,林子晨早就会谈上了吧。还记得军训拉练他们出了校门和其他学校打架的情景,当时的打架还上了新闻,无数老师教官也给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他自己也被人家揍了好几拳。有严重的给打到了医院住院,像轻点的他们,也是鼻青脸肿一块又一块地回到了寝室,包扎着伤口。后来等军训风波结束后学校就开课了。从一开始,程轩就喜欢上了郑教授上的课,厚脸皮的林子晨为了接近他也选择了历史系。后来他离开了,他自己说是不想学了,可是郑教授却说,是他开除的。因为有他在,程轩就不能好好学习。
程轩有点想念那家他和林子晨大学第一次相见带他去的麻辣烫店。那家麻辣烫店五年了什么变化都没有,随着周围楼市的变高,它就一直默默地矗立着,老板也默默地做着自己的小本生意。程轩去了他家吃了一次麻辣烫,还是原来的感觉,很是美好。随后他又去往了摩托车俱乐部,看见了黄金河。他们互相打着招呼。黄金河还想着劝他,可是他却回避了这个话题专门要了林子晨那帅气的蓝白黑三色的公路比赛摩托车,穿上了他那套同样蓝白的摩托车赛车服便带上了头盔骑在了山间小道上。从前的一片秋日美景如今却被冬意覆盖不见了踪影。他曾经在这山上因为开心唱了一首《爱》。今天,他多么想再唱一遍,可是,他唱给这孤独的大山听吗?大山不会听,因为他不懂得程轩的感情。入眼望去,冬日青黑的山峰山峦以及那褐色的树木枝干,是那么的萧索,无奈。
程轩走在了路上,回想着当时他被黄浩强迫住院,他出院时这个冬天这个时候下着雪花他和林子晨依偎在一起的美景。冬日也懂自己的感受吗?四下一片灰蒙蒙的天空,没有了雪花出现的温柔。当时他就这样和林子晨第一次不畏人们的目光相爱的走在了街上,买了一件他买过的最贵的冬装林子晨买过的最便宜的冬装,他们穿在一起,林子晨的衣服下面有小小的“我爱你”字样,程轩的衣服下面有“我也爱你”四个小字。
走过了所有他和林子晨在这座城市踩下的风景线,程轩第三次去了他和林子晨曾去过的游乐园。
听林子晨说,那是朋友介绍他去的,因为说里面好玩,适合情侣的项目有很多,所以第一次就带他去了。程轩走进了游乐园,没有林子晨在身边真的很无聊啊。程轩心中苦笑着感慨。他做了过山车,回想着一开始他和林子晨坐过山车林子晨那大叫的模样。他随之又去玩了什么飓风飞椅,激流勇进,海盗船,冲上云霄等等刺激的游戏。不过在今天程轩的心中却失去了好玩的意义。他第一次竟然玩这个鬼屋通关了,还获得了第一个通关的成就。当时在鬼屋里,虽然只有他一个人,虽然鬼屋的环境依旧那么的阴森可怖,可是,世界上有能比马上接近死神还要可怖的东西吗?没有!程轩就这么漫无目的的走着,无论身边有多少鬼吓他,他自己就跟一个魂一样啥都不怕,到最后他那魂一般的样子反而把扮鬼的工作人员给吓个半死,以为是撞鬼了。那个伽椰子,更是吓得抱头鼠窜。程轩自己看着自己,真的有那么吓人吗?其实吓人的不是他的样子,而是他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神气,是死的,没有一点活力。试想,一个人如果在鬼屋里面啥表情都没有,就直直的往前走,眼神空洞,谁不害怕?程轩走到了后面才发现,这个鬼屋原来如此之大,而且越到后面越恐怖,只是,这都吓不到他了。从前他和林子晨进来的时候是吓个半死,当时的自己还要靠着林子晨的保护,可是如今他万念俱灰了,鬼屋也吓不到他了,于是也就没有什么了。
程轩坐在了第二次他和林子晨来的时候坐着的大树下面。只是如今的寒风吹刮着他的身体有点冷,深入骨髓的那种。不知道是不是要死去了,还是真的天寒地冻?程轩只觉得自己的全身像是冻住了一般寒冷,随着一股风的吹来,那种感觉,让他想到了很多曾经凄凉的瞬间!那种感觉他曾经有过很多次,有冷风的时候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可是如今的这种冷意,不再是冷意,是那种都能让他闻到雪花味道的冷意。十分冰凉,象征他即将消亡。这颗大树下,程轩拥抱着它,如今他拥抱不了林子晨了,那就拥抱一下他曾靠过的大树吧。拥抱的瞬间,阳光突然穿透了这个城市的乌云密布,给大地撒下了一片片落日的金辉。那是真正的金辉,不是大太阳的那种黄色的光线。这种金辉,照的人十分的艳丽又凄美。程轩对视着阳光,嘴角带着笑,阳光虽然驱不走寒冷的风。但是,任由这风吹在了自己憔悴的脸庞上,也挺爽!顺着金辉的方向,他看到了林子晨的模样,虽然自己被风吹的感到绝望……
数日之后,该做的都做了一遍,该望的都望了一遍。只是在父母的面前程轩依旧难以交代,只是拜托律师把自己的回光餐厅留给父母,所有的财产也就给父母就好了。虽然说这样也不负责任,也很不孝顺,但是,没有办法,谁让他的心早就被林子晨给偷走了。
他在临近前往手术台上的时候他还特地看了看自己的孩子:“孩子们,希望你们能够健健康康的长大,好好孝顺你们的爸爸!”
奔赴手术台的时候,程轩的心在此时竟然格外的平静,他最后深情的望着自己在这个世上的亲人们,他知道不好好看一次他走了,就再也看不到了,世界上也将会磨灭了他这个人。亲朋好友的痛哭,父母奶奶郑教授一个个的晕厥,程轩奔赴了手术台,迎向生命最后的回光。
他看着手术台旁边的林子晨,他竟然那么瘦削了,只不过一周没见而已。不过没关系,程轩已经做好了让自己的心脏温暖林子晨所有血液和重生的准备。外面的亲朋好友想要拦下这场手术,却被保安拦下。“手术中”三个红色的大字顿时封冻了所有人的希望。
手术台上,程轩紧紧拉住了林子晨的手,在麻醉药慢慢的注射中,他的眼皮慢慢的合上中,他看到了一束光,那是死亡的方向吗?真的美好!程轩感觉可能刀刮在自己身体上也不是那么疼了,他突然觉得有一股意识流在召唤着自己,他看到自己在慢慢的随着这束光离开了自己的身体,升腾,升腾,再升腾,直至那光中投射出了林子晨的笑脸,程轩再也抑制不住的拥抱了过去,光影在瞬间都化为了泡影……
“你叫什么名字?”
“程轩,你呢?”
“我叫林子晨!程轩,你为什么要哭呢?”
“因为我被人欺负了?”
“谁啊,谁敢欺负你,你不用怕,以后就让我来保护你吧!”
“那有多长呢?”
“嗯?我想一想,不如一辈子好啦!”
“一辈子好啊!”
…………
“从此以后,他就是我林子晨的男友。只要我在的地方,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东西,我都不会抛弃他,放弃他!我爱他,即使对抗整个世界!”
“林子晨!”
“嗯?”
“我爱你!”
林子晨,我爱你!未来的一生一世,请你好好过下去!我没有办法再去陪你!
作者有话要说: 程轩当然是死啦,不会有什么神奇的天神召唤穿越流啦。以后写小说除非是关于《亲爱?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