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剑三]不如盾舞》第126章


并道:“如果真的治好了,以后有什么事情,你们只要说一句,我王小石肯定没有二话。”
无情说:“难道现在你敢有二话?”
“不敢不敢。”王小石连忙说:“自然是不敢的。”
冬凌直接笑开了,笑完了之后却说:“苏楼主是个人物,也是个好人,他重情重义,用人不疑。这样虽然很好,但也容易被人因此钻空子。”
“等等。”王小石伸手制止,“你先让我消化一下,你说这话,该不会是我们楼内……”
冬凌说:“我也说不准,不过小心没大错。”
“你每次都这么说。”王小石道:“但追命他们都说了,你说十有八九,就是十成九。你说说不准,但一说出来肯定就应验。”
对于王小石而言,楼内信任兄弟有问题,自然是一件很让人不想接受的事情。但他更在意苏梦枕,于是赶紧问:“究竟是谁,我回去一定死死盯着他。”
“白愁飞。”冬凌说。
白愁飞也是苏梦枕的结拜兄弟,王小石行三,这人行二。听到是他,王小石很是震惊,不过倒没说什么。
只道:“我会注意的。”
冬凌再次听到关于这件事情的消息时正在吃饭,隔壁桌讨论得是热火朝天。
“六分半堂算是彻底没了,白愁飞联合雷纯想要吞了金风细雨楼,他是当苏楼主是傻的么。”那人嗤笑一声,道:“王小石早就看穿了他的计谋,只等着他一动手,便让他再无翻身之地。”
“而且据说苏楼主的身体现在已经好了,梅二先生可真厉害,竟然真的能药到病除。”
“对对,如今看那胡青牛还怎么得意,他能治好花满楼的眼睛和无情的腿,梅二先生也不差啊,苏楼主的身体问题不比那两位的难解决。”
转而又提起,“可惜了雷纯,那么一个美人。”
“你可惜什么,就算人家不死,你也摸不到边。”
这些人嘻嘻哈哈的,另一桌却不知怎么的吵了起来,直接波及到无情与冬凌这一桌。还好他们二人反应快,无情直接起身,冬凌端了自己的碗,顺手又扒了一口米饭,喂了自己一块水煮鱼。
“你们别打了,把别人的菜都砸了。”有人劝架道。
那两人打得热火朝天,闻言头也不回道:“怕什么,呆会儿赔他。”
呦呵,这可不得了了,冬凌把碗一放,顺手就又拍了十锭金子在旁边一桌,“我缺这点儿小钱?”
众人:“……”
恰巧扫见的那正在打架的两人:“……”
冬凌呵呵一笑,“但我就缺这么一桌子菜。”
众人这才想起来,当时这两人砸过来时,这位姑娘躲开之时还不忘端碗……再看那两人的目光瞬间充满了谴责。
这一下,也打不下去了。
冬凌收回了金子,说:“饭钱付了,桌椅损失也一并给了,日后小心些。”
说完,她看向无情,后者递过帕子给她擦了擦嘴,二人便走了。一只肥成一个球的信鸽不知从哪里飞了过来,咕咕咕的跟了上去。
众人:“……”
“等等。”突然有人道:“我认得他们,还有那只鸽子,那两人是无情和凌云公主。”
众人一惊,看向刚才打架的两人,“你们日后是得小心些,别再打着打着打到公主桌上来。也亏得人家凌云公主不跟你们计教,不然……”
“就是,有话不能好好说,怎么一言不合就动手。”
“不过说起来,无情跟凌云公主可真是恩爱,你看到他们刚才的眼神动作了么,竟然还帮忙擦嘴……”
“那可不是很恩爱么,江湖上早就传开了,他们最近在四处游玩,最近只是恰好逛到我们这了。”
“对了,刚刚那只胖成球的鸽子是怎么回事……”
“凌云公主的吧,听说他有一只,好像还是当初无情的信鸽,不过没听说他们这次游玩还带着鸽子啊!”
远处,冬凌看着胖鸽,“你是怎么跟来的。”他们走时,分明将鸽留到了神侯府才是,这都这么久了,怎么突然就过来了。
胖鸽自然不能回答她,只是‘咕咕咕’个没完。
冬凌:“……”
冬凌说:“算了,既然来了,以后就跟着吧!”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到这里就完结啦,下一章开始番外。
第 89 章
山上的风景和空气总是很好; 靠着河盖一间竹屋; 听溪水流动的声音,还能抓着纯天然的鱼来烤着吃。
当然; 冬凌之所以选择在这里住着,是因为这个季节,正是枇杷结果的时候。
这山上有一小片枇杷林,不大,也不知当年是谁移栽过来的; 总之如今已经长势甚好,结果破丰。
当然,这也是有主的。
冬凌和无情已经率先付了钱,只等那果子一熟,便去摘来吃。
当地有经验的农人说; 快则快也还得半月,所以他们便盖了间竹屋住了下来。
也就在这半山腰上,离冬凌他们住的地方千米开外; 便是一个小村庄。村子不大; 加起来也就三十多户人家,大多姓李,只有两户外姓。一户是几年前搬来的铁匠; 娶了个当地的媳妇; 孩子都快能打酱油了。
另一户是一个少年,十五六岁的模样,浓眉大眼的长得还算不错; 性子却有些孤僻。
冬凌才来了两天就听了不少这位少年的事迹,例如他也是近期来的,但很不好相处。倒不是说脾气坏,只是全然不跟人交流,也不与人做人情。
这样的小村子里的人,大多十分淳朴,不说路不拾遗,但总归可以夜不闭户。这并非夸张而是事实,因为这里没有京城的高门大院,有些人家甚至只几间茅屋,连院墙都没起,只堆着些东西全当墙了。
这样的墙自然是挡不住人的,连贪玩的孩子都爬得过去。
但村里却十分和谐,从没有人说是丢过什么东西。只最近却是出了几桩子怪事,便是家里的吃的老是突然莫名其妙的少了。
开始这些人还都以为是孩子贪吃不肯承认,或者自己记错了,但一次两次无甚,再多可就奇怪了。尤其闲时聚在一起聊两句时,竟几乎家家都丢过,这可不得了了……再一联想,平时孩子们就算饿了,去偷偷拿些东西来吃也没有这么频繁的。
“到底是谁?”有人奇怪了。
另一人立马道:“村子里都是知根知底的,要说不知道的,也就只有……”
他这话还能说完,就见众人连连摇头,“怎么可能,就说那一对小夫妻,光是看穿着就知道肯定是大户人家出身。一来了就花了市价高两倍的价格买的枇杷,后来更是肉食不断,以往我家宰了猪大伙儿分完还要半头,得费着劲的拉去市里卖,人家倒好,直接全买了。”
“就是,每次路过都能闻得见肉味。”
“还有鱼……他们做不来,都是请村东的李嫂去做的,我可是听说了,瓶瓶灌灌的光是调料种类都一大堆,好些个咱们见都没见过。”说这话的人有些羡慕道:“每次做完,李嫂非但能拿到做饭的钱,还能将一些他们吃不完的带回家去。”
“我也觉得,就是我家吃新鲜(吃因为穷平时很少吃的好东西)时的东西,我都不好意思送过去走人情。就咱平时吃的那些,人家能不能下咽还说不准呢……”
“可不就是这么个理儿。”先前最先说不可能的那人说:“莫说是李嫂的手艺是村里出了名的,人家做的又不是肉就是鱼的。就说我上次恰巧撞上,那位公子给他媳妇煮的面条那也是瞧着相当不错,想来味道也不差。”
“可真是羡慕,像是咱们家的汉子,哪个肯到厨房里去……”
“先不说这个了,就说如果不是他们,那就只剩下……”这人说着又摇了摇头,“瞧着也不太像。”
众人这一回犹豫了一下,才有人说:“可不是不像么,这边这两个偶尔还走动走动,那一位就绝了,压根好像不住这里似的。”
“就是,平时就跑山里打野食抓鱼什么的,根本不同人交流,也不种地。”
“上次我们家吃新鲜,想着少年人年纪小也不容易,就送了一小碗过去,然而那少年根本没要。”
这人说:“后来我家那口中子硬是把碗放下了,但当天下午,连一个时辰都没有,家里就多了只兔子,还有一条鱼,外加一句‘中午的吃食,算我买的’。”
“看着就不像是想占人便宜的,更何况他也不缺吃的,怎么会干出这种事。”
最先开口那人一摊手,“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你们倒说说是谁?”
众人这下没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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