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茉莉》第121章


郑斯琦朝门卫老何点头打了招呼,把车开进了小区。俩人围着几幢生着爬墙虎的楼栋,来回绕了好几圈儿也没找着合适的车位。零星的几处空隙,也都见缝插针似的给塞满了。
“原来博物馆待遇这么好。”乔奉天开了半扇车窗,头搭在椅背上,风吹得他睫毛一颤一颤,“买车的这么多。”
“哪儿啊。”
郑斯琦打了两圈方向盘,盘算着把车停水塔下面的那株枇杷树下得了。
“原先的老研究员,和我爸一伙退的,这几年去世的去世,搬走的搬走,住进来的都是二十大几的小年轻了,车可不就越来越多了。”
人老多病,树大生虫。原先看着郑斯琦上学念书再成家立业的这叔那姨,三三两两地陆续凋零。收发室的讣告撕了又贴,贴了又撕,花圈多的让人心烦。难再碰到面孔熟悉的谁谁,值得逗留下步子微笑寒暄。
“方便呗。”乔奉天只理解到后半截儿,“人懒,走哪儿开哪儿多方便。”
“你怎么不想利南多堵呢?”
郑斯琦偏过头冲他笑,“南二环那儿回回不都得堵二里路?搁别人一点就着的气性,早上去把前头磨磨蹭蹭挡道的给挨个儿端了。真等堵了车,跟电驴一比这就是台带窗的凉亭。”
“打住吧郑老师。”乔奉天支着太阳穴,苦夏易乏,被吹得眼皮打架,一揉揉成了个三眼皮,“我这三十岁了想要还没有呢,跟我这儿还摆谱儿……”
微调正了方向,郑斯琦手刹一拉,拔了钥匙熄了火。
“你什么时候拿的本?”
“……好像是前年吧,怎么了?”
乔奉天手给郑斯琦捉了过去。郑斯琦握着他的腕子,把车钥匙往他手心里一按。
“归你,想开哪儿开哪儿。”
“归我?”乔奉天顺着他玩笑往下开,“没这玩意儿,您五点钟起床上班都不定来得及,还归我么?”
“没事儿。”郑斯琦在他脑门上嘬了一口,“这年头哪个成功人士还自己开车,不都个配司机么。”
乔奉天噗嗤一声破了功。“想得美”仨字还没吐个清楚,就给对方封住了嘴。回了神,伸手把人脖子一勾,没多用劲,就挺不分场合地点地双双拥着,仰倒在了暖融融的车里。
转眼六月,日长人倦。树阴满地日当午,梦觉流莺时一声。
彼时开了车门,拎了东西从车里下来,俩人都不大自在。
乔奉天捂着火辣辣的嘴巴看郑斯琦姿势僵硬。脸一飘红,伸手把人长腰一揽,“你别急走。”乔奉天顿了顿,“你那什么,等、等你消了,你先冷静一下……”
郑斯琦替他扯了扯压上了几道细褶的一摆,伸手又帮他梳了梳翘起一绺小黑毛的发顶,“你搂着我我冷静不了。”
乔奉天胳膊往回一缩,把头一转冲着别处,“赶紧别看我,想想……想想你月初又得交一篇论文。”
“行。”郑斯琦一顶眼镜,“你一句话唬我这会儿立马六根清净了。”
郑寒翁住一楼,郑斯琦领着乔奉天从后门进,红砖水泥砌成的三堵镂空矮墙,圈出一只不大的私家小院儿。
“带你瞅瞅老爷子的御花园儿。”郑斯琦伸手进铁门里,按开了没扣死的门锁,“跟你一样爱捯饬花草。”
“撒、撒手啊。”乔奉天瞪着他,把手往回扯,“你别这么大义凛然的哎。”
“人没在。”郑斯琦往里看了一眼,回头笑,“再牵五秒钟。”
郑寒翁在院子东面植了两株高矮均匀,木叶茂盛的丹桂,花期不到,黄蕊长成了乌青的果子。丹桂边上是一溜排细杆儿毛竹,根根直挺,纤翠,列地齐齐整整。再往前那块儿,又伺了一大片的紫阳花,中国人叫绣球花,藕荷色的一小朵密密攒成完满一团在叶里。
西面则给掘成个四方的菜地,种了四排莴笋,几朵菜心。正上的遮阳棚上挂了只手工的藤编鸟笼,里头豢养了只头顶上一抹红的小金丝雀,见来了人,叽叽喳喳的叫唤。
郑寒翁捉着个铁锹,头戴个旅游团发的大红鸭舌帽,背心大裤衩,推了阳台纱门从里屋出来,见郑斯琦从后门没声没息地进来,吓了一大跳。
“哎哟嘿。”郑寒翁一抬帽檐儿,撇嘴皱眉,嘴边的两道褶子舒展开来,“正门不走非走后门儿,我当进了个蟊贼呢。”
“我这么大个儿当蟊贼像话么。”
郑斯琦觉着乔奉天吓得比他老子还惨,方才还老老实实被自己紧紧握着的手,像条小鲤鱼似的倏然就猛抽走了。
乔奉天措手不及,也还是一眼把郑斯琦的父亲打量了个大概齐全。他本以为一辈子搞学术的研究员,得是白衬衣黑西裤,始终一双干干净净的小皮鞋,鼻梁端架个细框镜,看着温文儒雅,和声细语,实则是进退有度的那种人。换句话说,肯定是和郑斯琦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郑寒翁可看着一点儿不讲究,说的不地道些,分明是个邋里邋遢的小糟老头。皮肉懈的不成样子,背也佝偻的挺厉害,倒是一双眼睛看起来像个年轻人似的通透明亮,不像有些人,,年纪大了,就蒙了层雾进去。
“您还说呢,您就总记不得锁后门儿,姐跟您说了得有八百遍了吧?您就不听,迟早家就给人搬空了。”
郑斯琦手背到后头比了个V,食指和中指又兔耳朵似的俏皮地弯了弯。乔奉天看了就没辙地在心里笑了——郑斯琦在逗他,安慰他,让他别怕,没事儿。
“咱大院儿里哪儿真有贼啊。”
“上月您那小电驴是自己长腿儿跑的是吧?”郑斯琦侧身让乔奉天从门外进来,顺手合了铁门,“现在人杂,也不知道是谁一天天儿说什么好好地侯爷府成了大杂院儿。”
“你甭跟我抬——哟,谁啊这?”
郑寒翁盯着眼生的乔奉天一怔。
乔奉天本来就显小,今儿又特意穿了白T白鞋,搭一条天蓝色的水洗牛仔裤,学年轻人的时髦穿法,往上翻了一道裤脚,恰到好处地露了一截脚腕儿。相较之下看起来更小,二十不得了。
“你学生啊?”
郑斯琦听了想扶额,还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作者有话要说:
不久大概就完结了吧大概,毕竟生活里的很多问题对我而言是永存的,不可能一次解决清楚的,给予一个迎阳的正确放向,我觉得就很够了。好与不好,每一个读者的评价我都认真接纳,并且自勉。提前感谢各位四五个月来的鼓励与陪伴。
第111章 
郑寒翁风华正茂至垂老,从来没讲究过,没一点儿文化人看着该有的样子,横看竖看看不出他能写一手好软笔。在市博物馆研究的也是青铜器,专门玩儿锅玩儿鼎,手劲儿大,特符合他鲁直的急脾气。
郑斯琦和他的关系难以定义,好与不好,都说不上。郑斯琦年轻的时候,郑寒翁膈应他不学无术;这几年人沉下来了了,郑寒翁又嫌他净端架子假正经。除却找了个铁饭碗又生了个好闺女以外,郑斯琦没做几件让郑寒翁称心顺意的事儿。
典型中国式的亲情悖论,彼此牵着一根不咸不淡的沉默父子关系,玩笑偶尔也开,体己话却几乎不说。像有个顷刻就能崩裂的趋势预兆,可又相互都清楚,这感情血浓于水,没想象中的那么弱不禁风。
“叔叔您好,我叫乔奉天。”乔奉天无意识的背手,抿嘴笑了一下,“郑老师的朋友,没招呼就跟来了,打扰您了。”
郑斯琦在他后头笑,看乔奉天白衣领上那截雪白的脖子直直的。不错,还挺不卑不亢,没磕磕绊绊心虚的话也不会说,上来就掉了链子。
“嗐,看我老眼昏花张嘴就胡说。”郑寒翁笑了一下,抬手举着小铁锹忙往屋里头比划,“行行行,天热,赶紧进屋喝点儿水吧,甭搁院子里蹲,这儿蚊子多。”
乔奉天回头看了一眼郑斯琦。
“走,进屋给你泡壶龙井”郑斯琦向前推着乔奉天的肩,“平常老爷子都舍不得喝的。”
“哎对,用我那个紫砂的壶泡。”郑寒翁在手里比划了个似是而非的圆,冲着郑斯琦,“客厅脚柜上摆着的那个,你大舅送我的那个你知道吧?”
“知道,您恨不得拿来当传家宝的那个。”郑斯琦开了纱门,转过头问郑寒翁,“您不进来啊大热天儿的?”
“你俩先进去呗,你姐领枣儿一早上菜市了,西瓜酸梅汤什么的搁冰箱里头镇着呢。”郑寒翁把帽檐往下按了按,“好些日子没下雨,那虎皮兰瞅着都干巴了我来给翻翻土。”
“哎,爸。”郑斯琦听完想起来个什么,伸手拍了拍乔奉天肩,“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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