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仆关系》第21章


信是一位名叫丹尼尔的编辑写来的,他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在他写的这封信里,至少有三分之一都是对兰斯的溢美之词,让兰斯几乎飘飘然起来了。
来自专业人士的赞美和来自身边亲友的赞美是不一样的,这种被外界认可的感觉让兰斯快乐得简直要飞起来。
一时间,书房里得两个主人都沉浸在愉悦的心情中,直到管家略带迟疑的问话打破了这个气氛。
他踌躇的问:“请问可以把少爷的作品给我看看吗?”
管家现在已经冷静下来了,他认真的分析了一下,还是觉得兰斯是天才这个可能性不高,可能性更高的是西里斯罗贿赂了报社的主编,只为了鼓励一下对写作满怀热情的小少爷。
世界上哪里来的那么多天才?天才又不是大白菜,还能让他碰上一个,这个几率也太小了。
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测,他决定看一看兰斯的作品。
兰斯的第一反应是:原来管家还没走啊……刚才的表现太兴奋了好像有点丢脸。
等他听清管家的请求后,挥挥手很大方的说:“好啊,这是我的荣幸。”
西里斯罗似笑非笑的看了管家一眼,什么也没说就把报纸递过去了。
管家手一抖,还是坚强的接过了那份报纸。
他重复了一次丹尼尔和主编他们的心路历程,放下报纸后看向兰斯的眼睛简直要发光。
真的是天才啊!还是活的!太珍贵了!
西里斯罗发觉到管家的眼神变化后,心下一凛,随便找了个理由把他打发出去了。
帝都,奥斯坦丁爵士宅邸。
奥斯坦丁爵士早就养成了阅读罗尔日报的习惯,他觉得这是一个颇有趣味的消遣。
今天也不例外,他的管家早就把报纸熨好,放在他的餐桌边,方便他在享用完早餐之后阅读。
奥斯坦丁爵士放松的靠在椅背上,点起烟斗抽了一口,然后悠哉游哉的拿起了报纸。
嗯,今天版面上印了一篇有点奇怪的小说。
他眯着眼睛,徐徐吐出一口烟圈,见多识广的他只看了一眼就判定这是一篇被贿赂之后的作品。
也不知道是哪个有钱有势的人突然想当一当作家了。
尽管觉得有点无聊,但是他还是决定把这篇小说看完,说不定写这篇小说的刚好是他认识的,又或者是他需要讨好的人呢?
哦!奥斯坦丁勋爵突然想起了一个人,那就是布朗公爵,那位阁下据说很爱写作,也许这就是他的作品。
奥斯坦丁勋爵决定好好读一遍,为他和公爵之后的会面积累一些谈话资本。
他一贯的做派就是一边舒舒服服的吸烟,一边看报,但是他才看了一会这个他之前认为的“平庸的作品”,就连吸烟都顾不上了。
他把烟斗随意搁在桌上,用双手拿着那份报纸,聚精会神的往下读,但是这只是短篇小说,他还是很快就看完了。
看完后他还有些意犹未尽,索性从头到尾再看一遍。
现在他可以确定,这篇小说绝对不是布朗公爵的作品,不过他一点都不觉得遗憾,只想再读一读这个作者的其他作品。
天知道,这是他到目前为止,读到的最让他满意的小说了,这个小说的作者一定是一个天才!
当然了,这个天才要是再练练文笔就更好了,想一想,优美的短诗,华丽的辞藻,再配上这么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那简直就是一场阅读的盛宴啊!
“管家!”奥斯坦丁勋爵直接大喊,甚至都不愿意像往常一样走到一边去拉铃。
管家听到勋爵的呼唤,还以为发生了什么紧急的事,三步并两步的赶了过来:“是,先生。”
被他担心的奥斯坦丁勋爵满面红光,看上去健康的不得了,只是语调急促的说:“请帮我找来这个作家的其他作品。”而后又补充了一句:“越快越好。”
管家拿起报纸看了一眼,这个作家的笔名是“斐吉”,一个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作家,名字还有点奇怪。
他有点疑惑,不知道自己的主人为什么那么激动,不过在疑惑的同时,他也感觉有点麻烦:像这样名不见经传的小作者找起来实在是很困难,更别提他之前用的说不定还不是这个笔名,找起来难度就更大了。
但是他身为管家的天职就是为了主人分忧,所以他恭恭敬敬地答应了下来。
奥斯坦丁公爵看出了他的管家的疑惑,他笑着说:“我亲爱的老杰姆,不会很困难的,你只要看一看他的作品,你就知道,要找他实在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他的风格非常独特,我敢说你在这之前从没见过。”
“那么”管家试探性的说:“您的意思是,这是一个还没成名的天才?”
“哈!我用我的烟斗打赌,绝对是!”
管家对奥斯坦丁勋爵的眼光十分信任,顿时感到轻松了不少,拿着报纸下去了。
只是他虽然在看完后同意了他主人的看法,但是他在翻遍了各份报纸,向众多报社发去问询后,还是没能找到这个神秘作者的其他作品。
他不知道的是,他并不是一个人,许多人都跟他一样一无所获。
这只证明了一件事,这篇小说,是那个天才的第一个作品。
☆、我猜
在一连下了好几天大雪后,今天外面的雪停了,天气出奇的好。
可能是因为这是圣诞节吧,假如上帝存在的话,那天气的这种变化就再正常不过了。
兰斯披好斗篷,戴好手套,再接过管家递过来的手杖。全副武装完毕后,才慢悠悠的走到停在外面的马车边,上了马车,西里斯罗已经在里面等他了。
他在西里斯罗的对面坐下,忍不住说:“我觉得管家最近对我好像热情了许多啊。”
西里斯罗冷哼了一声,然后告诉兰斯:“罗欧年轻的时候梦想成为一位作家,可惜他没有那个天分,只好放弃了自己的梦想。”
兰斯顿觉奇妙,“那他之后没有再尝试吗?”
“怎么没有?”西里斯罗撩开车窗看了一眼,继续道:“他时不时的会写一些文章试图发表,但是基本上都被拒绝了。只有一次,他写的一首小诗,好像是歌颂春天还是夏天,那首诗被一个小报刊载了,他把那一期报纸裁下来,用相框装裱在房间里,恨不得昭告全世界,乐的走路都打飘,还以为我看不出来。”
兰斯:“哈哈哈哈哈!我还以为管家是一个很严肃的人。”
西里斯罗不想再谈论管家了,他叉开话题:“兰斯,你觉得等一下牧师会说些什么?”
兰斯一听西里斯罗提起这个,他就想起了曾经被牧师支配的恐惧,那些牧师的布道通常都像老太太的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索然无味,不知所云,比数学课还催眠,让人听了只想打瞌睡。
当他还是一个小孩的时候,通常是由老法尔维斯带他和查尔斯去教堂,老法尔维斯是一个对上帝非常虔诚的人,连带着,他对牧师非常尊重。总觉得牧师说什么都是对的,从牧师嘴里说出的话句句是真理,他自己认真听也就算了,非要强迫他和查尔斯也听,听完了回家还要写感悟。
查尔斯不写感悟什么事都没有,他要是敢不写,老法尔维斯就会说他是一个不虔诚的坏孩子,然后把他关到阁楼上饿一顿。
他的母亲对此无所谓,只有西里斯罗会记得给他偷渡一点吃的过来,那段时间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黑暗的部分,为了避免被饿,他不得不拿出写语文作文的态度来写所谓的感悟。
那牧师布道的主题千奇百怪,什么“从扫帚看出人类应该如何虔诚的信仰上帝”,什么“贪婪的恶魔是驾着车而来的”以及等等等等,一系列乱七八糟的。
要不是今天是圣诞节,所有人都要去教堂,他才不会再踏进那个教堂一步呢!
“我猜,估计是:从今天的天气看出上帝的慈悲之类的吧。”兰斯无精打采的回答,“一想到要去教堂我就觉得窒息。”
“你这话可不能在外面说,否则会有一些蠢货要找你麻烦的。”西里斯罗正色道。
“唉,我知道了。”
教堂离法尔维斯古堡并不远,马车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
兰斯他们来的不算早,教堂里已经坐了很多人,兰斯和这些人基本不熟悉,所以也就没有打招呼,和西里斯罗找了一个避风的角落坐了下来。
但是他们不找别人,并不代表别人不来找他们。
“啊,西里斯罗,在这里看见你我可真高兴。”史密斯热情的走过来,他面色红润,腆着大肚子,看上去就像一个圣诞老人。
他走到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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