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贤妻难为》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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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诗岚很喜欢球球,一直拽着他玩了很久。直到福保来传旨,说圣上召大皇子殿下过去,有几句话要问,她仍不肯放手。最后众人好说歹说劝着她松开手,球球一走,她便哭了。
到傍晚时分,林黛玉才带着女儿出宫。
晚间,徒祺宇突然对林黛玉说,“昔儿,今□□堂上,大臣们又催立太子的事了。”
“怎么说的?”林忆昔转头,眉毛微挑。
“还能怎么说。大皇子聪慧好学,兼为嫡长子,当立为太子。”伸手抚上妻子的肩膀,揽着她走到坐榻前,扶她坐下,他接着说,“五年前我说立球球为太子,你说孩子还小,看不出将来的性情,不宜过早立为太子。怕他长大后无意于皇位,或是没有经邦治国的本事;前者会苦了他,后者则对不起百姓。如今他也长大了,几个孩子里,数他最为聪慧稳重。今日我问他将来的志向,他说长大后想像父皇一样,为百姓做事。三岁看老,可见,他是最适合那个位子的……”
徒祺宇说的也十分有道理。这几年,林忆昔看着,几个孩子里,也就长子最适合。想了想,她说:“这倒也是……”
“这么说你同意了?”徒祺宇脸上有些喜色。
“我有什么不同意的。”林忆昔道,“之前,不过是孩子们都还小罢了。”
徒祺宇笑着在林忆昔脸上香了一口,道:“你放心,球球将来会是一个好皇帝的。那孩子外冷内热,最重亲情,将来待弟弟们也不会差。”
林忆昔突然想起什么,问:“这事,你可跟皇祖父商量过了?”
“我的傻娘子!”他笑着伸手在林忆昔脸颊上一刮,“皇祖父早跟我提过。不过是因着你,我才将此事一推再推。”
“噢?”林忆昔道,“如此说来,倒是我的不是了?”
徒祺宇笑道:“自然不是,娘子怎么会有不是呢。”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十分诚恳,很容易让人想起自己在现代一个闺蜜的老公。闺蜜是个女汉子,她老公是标准的妻管严。想着,林忆昔不由得笑了。
三日后,立太子的诏书正式下达,并在九日后的一个吉日举行了册立大典。
球球小朋友穿着明黄的太子服正襟危坐接受群臣朝拜的高冷模样在林忆昔脑海里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直到许多年后,想起来仍是历历在目。
一年后,林忆昔终于如愿以偿的生了一个小公主,取名叫雪薇。
小公主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鼻子小小挺挺,嘴巴也是小小巧巧,长到三四岁的时候越发乖觉可爱,极得长辈、父母,及兄长们之宠。她日常喜欢猴在父皇身上,或是做哥哥们的小尾巴,最亲近的人是母后,害怕或是不高兴的时候,必然要母后抱着才安心。
明德十年,小丫头四岁,见哥哥们都去学房读书,便闹着也要去。虽然历来没有公主跟皇子一块进学的先例,但架不住皇帝皇后宠女,硬是在学房为小公主加了一套桌椅,也如皇子们一般,添了两个伴读,并四个伺候笔墨的宫人。
明德六年,腊月,林如海因旧疾复发,咳嗽连月,一再请求致仕。徒祺宇挽留再三,谁料他打定主意,只得应允。鉴于他侍奉多年,劳苦功高,除允他仍按原职领取俸禄外,令赐银万两、田庄两处。
彼时黛玉有已女一子,女儿虽已出嫁,但两家相距不远,来往十分方便。况女儿女婿又都极孝顺,林如海在养病之余便以含饴弄孙为乐,倒也快活。
徒祺宇仍是独宠林忆昔一人,早些年大臣们还时常劝谏皇帝选秀女充实后宫,一次又一次的碰壁后,便放弃了这个想法。横竖皇后也有四个嫡子,在子嗣上说,倒也勉强够了。
小公主性子活泼,白天那是天不怕地不怕,时常还捉弄几个哥哥,但一到晚上却说怕黑,常常要缠着母后睡。这点倒是随了林忆昔,她小时候也是怕黑,每次都要亮着灯睡,一直到六七岁上了小学之后才好了。所以对于女儿的怕黑一说,她也理解,想着再大些应该就没事了。
如此一来倒是苦了徒祺宇,只能趁这小丫头不在的时候才能做夫妻间的亲密事。
“父皇,薇儿要抱抱……”
徒祺宇刚下朝回来,朝服尚未换下,听到女儿软软糯糯的小奶音,看见那微微张开的小胳膊,心里觉得暖暖的,忙过去将女儿抱起,在她鼻子上点了点:“小调皮,可想父皇了?”
小公主重重的点头,很认真的“嗯”了一声。徒祺宇便拿自己的脸去蹭她的脸,小丫头被蹭的疼了,使劲儿往外推,一面喊道:“母后救命!父皇又欺负你最爱的薇儿了……”
林忆昔从里面出来,含笑双手在女儿的脸蛋上捏了捏。
小丫头气的哼了一声,“母后也欺负我,我找太子哥哥去!”
徒祺宇抱着她说:“父皇不放,你如何找你太子哥哥?”
“父皇欺负人!”小公主哼了一声,挣扎着要下来。徒祺宇怕她伤到自己,忙把人放下。她脚一落地,便跑出去了。徒祺宇叫道:“你太子哥哥跟师傅读书呢,别去打扰他。”
小公主住了脚,“噢”了一声回来,仰着头问:“母后,我什么时候才可以找太子哥哥。”
林忆昔摸着她的头说:“你玩一会子,能去的时候母后叫你。”
小公主很乖巧的点点头,由嬷嬷领着进了内殿玩耍。
林忆昔帮徒祺宇退下朝服,换上一身轻便的常服。盯着他瞧了瞧。刚过而立之年的皇帝英俊不减,蓄起胡子,又多了些成熟的韵味。开始林忆昔并不喜欢男人蓄胡须,总觉得别扭。但在古代,男人过了三十如果还是面白无须的样子,便很奇怪。后来看习惯了,竟然觉得蓄胡须的男人还挺儒雅。
又至年节,徒祺宇大宴群臣,林忆昔也要宴请一些重要的命妇。
十年来,这些事她已驾轻就熟。接受命妇们的拜贺,然后赐宴,看戏,基本上形成了一定的流程。在前排的命妇中有一个人在起身的时候瞟了上位的皇后一眼。她身上穿着二品诰命的礼服,仔细一看,原来是同为穿越者的原邢国公府二姑娘。
她没穿越前家境不错,看过许多穿越小说。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以为自己便是主角,会有什么所谓的主角光环,然后有数不清的贵人上赶着来帮自己。后来经历的重重挫折让她认清事实,意识到自己并不是什么主角。不过,她是幸运的,家族的败落并没有对她产生太大的影响,在当今皇后的关照下,她嫁了一个不错的夫君。她那个皇后姐姐——曾经被誉为家族的骄傲——如今虽是名义上的太后,日子却并不快活,不过困在一隅之地日日与青灯古佛作伴罢了。
现在,她有疼爱自己的夫君,也有自己的儿女,她知足了。
其实,仔细想想,能在古代获得幸福的生活,她何尝不是主角呢。不过,每个人的道路不同罢了。
年节后便是元宵节。宫里张灯结彩挂满各色灯笼,十分好看,林黛玉特意带了女儿来瞧。小诗岚已满六岁,跟皇子、公主们都相处的极好。当然,她还是最喜欢缠着大表哥。
十岁的太子越发稳重,已经开始学习处理政务,做的井井有条,获得朝臣们的一致赞誉,却仍拿诗岚和小公主没办法。诗岚这次进宫带了自己绣的荷包,因刚学,且是做的第一个荷包,样子嘛,有点,呃,不怎么入眼。她说自己好辛苦,特意绣好送给太子表哥的。虽然极丑,他还是佩戴上了。而且一直戴了好几个月,直到端午节的时候诗岚又绣了一个送他,才将旧的换下。当然,这是后话。
元宵节京城有盛大的灯会,皇帝、皇后也带领宗室们在门楼上赏灯。
眼见火树银花,各色彩灯几乎将城池照亮,一条条光的道路,绵延到肉眼看不见的尽头。百姓们沿着街道行走,多数人都提着花灯,形成一条流动光河。林忆昔看着,觉得十分新鲜。垂了头,她想,自己好像已经许久未曾出宫,难怪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正想着,福保到她跟前跪下,递来一个纸条。
揭开一看,是徒祺宇的字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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