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超级雇佣兵(宿舍)》第314章


不过,李牧堔猜得的是九成,而不是百分百!如同经典台词所说的:上天啊,我猜到了开头,去猜不到了结局。
在迈巴赫62s上,华丽礼服还没有退去,英挺西装也没有换下。后座,千陌放开了搂在霍魅灵蛮腰上的手臂,更甚,坐的距离是陌生人的距离,他不习惯一个陌生人无限靠近,特别是一名女人。
“千陌,这身衣服要不我退回su店吧,反正以后我也没有机会再穿”
从出了会所之后,身边的男子就一直没有说话,霍魅灵不习惯这种沉默,虽然知道千陌不喜欢别人吵他,但还是轻声问了一声。
“随便,这是你的衣服。”说出手的东西绝无拿回的道理,而别人的东西任由别人处理,千陌认为这并不关己。
“哦”声音像是舒了一口气,在舒了口气的同时带着点失落,男子是没生气,但也没有像在会所里对自己的‘甜言蜜语’,终归是演戏。霍魅灵挽了下自己散落的秀发:“千陌,我刚才得罪了邱少爷,是不是明天就应该离开宜城?”
千陌点点头,即使是邱銮锌当面斥责了邱瑜,但是依照自己对邱瑜的性格分析,霍魅灵受到的报复几率为百分之百,恼羞成怒的邱瑜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出来:“如果可以的话,我送你到学校,你整理一下行李,连夜离开宜城这是非之地。”
“可是”今晚就离开?霍魅灵有了犹豫。
“你把你要退给su店的衣服给我,我会让他们打钱到你卡上。”
以为霍魅灵的犹豫是为了要退衣服,千陌给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本来以他的性子来说,这事情到这已经算是结束,自己与霍魅灵的雇佣关系已止,就应该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但现在的千陌做不到,霍魅灵本有她自己的生活方式,而自己将她的人生轨迹改变了。
在昏暗的车厢内,一下子又是沉默下来,出奇的,今晚的殷雄格外安静,只是以自己的痞笑时不时看着车内后视镜中的千陌,改变了,改变了。
霍魅灵紧抿住自己的唇,她并非贪得无厌之人,之所以犹豫根本不是想着退款,而是她没想到要去哪,回家?她认为自己回去不能为家里带来多少改变,四十万最多就是让自己的母亲有了治疗的机会,但是几年后呢?自己还要窝在小地方让自己的父母亲养着自己?霍魅灵做不到!
“我想在今晚想一下,明天再走可以么?今晚已经很晚了,可能买不到票了”理由连自己都觉得牵强,不论飞机动车或大巴,都是二十四小时营业,怎么可能会买不到票,霍魅灵不敢看向千陌。
“可以。”
没有霍魅灵想象中的大发雷霆,千陌对于霍魅灵早走晚走其实没有太大意见,但是既然女子要明天在走,那自己就该保证今晚她不受到骚扰,善始善终。
“谢谢。”霍魅灵转眸看向千陌那张冷峻坚毅的脸,不懂自己为什么说谢谢。
本该平静的一夜,霍魅灵不知道就因她想明天走,而对某些人来说变成了不平静的一夜,这不是蝴蝶效应,因为这是立竿见影的效果。
在迈巴赫上对话结束不久后。另一处的大街街道中心,十来辆无牌照大码率机车轰鸣声响彻整个街道,手中挥舞的是铁管钢链,冲着缓缓行驶在街道上的红色宝马就是一顿猛砸,整个车身在十来人的敲砸下变形严重,而车内坐着的是邱瑜!这次不是像往日一样走霉运,而是确确实实的受人攻击,他英俊的脸庞上是因宝马座驾失控撞到隔离栏上额头碰撞出的鲜血,今晚,他再次回到医院。
机车呼啸而来,扬长而去,整个过程不过五十四秒,周围人都没来得反应过来报警,那一伙歹徒已经从四方散去,夜色之下,不见踪影。
在事故或暴力地点不远处,一身材魁梧的大块头嘴里咬着在旁边烧烤摊上买的鸡翅,小个的鸡翅对他的大嘴来说实在有些袖珍,让他不满的嘟囔一声:“操,这么小个还不够俺一口,那帮小子下手也真他妈快,老子幸幸苦苦找个地方才买好东西准备看戏,丫的,你们就完事了?以后对上老婆不举你们就知道错”
“千陌那小子临时搞这么一茬,害我又做跑腿工,要加薪。”魁梧男子一口砸吧的把鸡翅连骨带毛的放进嘴中,嚼了两下直接如肚子:“这鸡翅也是要报销的,嘻嘻,至少要报销二十个,都不够俺塞牙。”
城市中心繁华热闹,美轮美奂的场景让人流连忘返,但是独眼龙对于自己生活了四十八年之久的宜城,早已免疫,这座工业城市的天空已经让他厌倦,所以他选择了定居郊区。没有多少人知道,宜城黑道扛把子家里还养着几只肥膘的肉鸡。
“大哥,二弟敬你一杯。”
不是民房,而是一整栋四周戒备森严的别墅,方圆五百米之内,唯有这一家圈养着不少牲畜的别墅。在这栋别墅外,数十黑衣彪悍的男子站立四周警戒,这是他们日常的工作。
在别墅之内,没有想象中的富丽堂皇,而是一只昏黄的灯泡在别墅顶上晃荡,并不是说主人家不会享受,这里仅仅是灯光比较暗淡,其他的布置皆是对得起这栋大别墅的家具家电。
酒桌上,一名中年男子站起身,双手握在娇小的酒杯杯壁,对面坐着的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中年大汉,放在庄稼地中就是一个老实农民,唯有他左眼中的变形与空洞让人有些害怕,独眼龙,他瞎的。
‘砰’酒杯相碰,荡起阵阵酒花,本就不大的杯子又洒出一点酒水,入喉的仅有一口之多。
“大信,说过多少次了,大哥面前不要老站着,坐,在家里就坐。”独眼龙一直不喜自己二弟喝酒时都喜欢站起来敬酒,他觉得这很疏远,年轻时,他觉得这是对自己的尊敬,但走过了这么多年,独眼龙觉得这是对自己的生分。
“嘿,大哥,你也知道我习惯了,不站起来会不舒服。”赵大信这种不是奴性,而是一种习惯。奴性?习惯!到最后可以混合说,再是说不清。
独眼龙心中一叹,几个兄弟里自己最信任的就是赵大信,但是赵大信对于自己并非是亲人的亲近,而是停留在出生入死之后的恭敬上,两种态度,截然不同。
“好了,咱们今天两兄弟好好喝一杯,这是大哥亲自宰杀的鸡,你尝尝,是你最喜欢的肥鸡。”桌上就两人,两人就四菜一汤,独眼龙拿起桌下的白酒为两人倒满,酒多了伤身,杯子小一点,喝得久一点。
第二百九十九章 独眼龙
不需要七八九十人,两人也能独欢到天明,日子本就平平淡淡,何来天天激情四射。
独眼龙作为红星会的一把手,但他并没有宜城上流社会的那些公子哥们夜夜笙歌的活力,一直以来,他认为自己就是一个运气与胆识比普通人稍好稍高一点的正常人,他从不忘户籍上的他为农民。
谁也不知道独眼龙在若干年前是如何做大了红星会,天时地利人和?样样不能少吧,独眼龙不是英雄,甚至带有一点农民特有的局限性,但又含一种敢打敢拼的硬汉气质,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当时的当局者才会扶持独眼龙上位!
一个人不存在争权之心,永远是争权人的最爱。
酒杯很小很小,但是一直喝道凌晨三点多还是把白酒喝光了三瓶,一瓶四百毫升,独眼龙喜欢白酒的香与烈,他喝红酒会吐。
拿起一根细牙签剔着牙齿中的肉类残留,刚才的鸡肉很肥嫩,独眼龙对自己的手艺很满意。
“大信,大哥我就是一粗人,只管一日三餐不愁就满足,你说大哥是不是一庸人?”酒足饭饱后满足的眯着眼,看着别墅上方因窗外微风而微微晃动的灰黄灯泡,独眼龙觉得这种氛围有着自己年幼时的感觉,那时,就是在这种灰黄灯泡下,自己与父母吃着桌上没有什么油水的青菜。
赵大信打了一个酒嗝,他没有独眼龙的怀旧,甚至于他一直以来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大哥从来不开厅内的四盏华丽吊灯,但这一切不妨碍他对自己独眼龙的尊敬与畏惧。而不畏惧独眼龙的其他当年一起打拼的兄弟,要么被边缘化,要么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
“大哥怎么会是一个粗人!更不会是一个庸人!”赵大信这话出于真心,没有粗人能细腻的组建红星会整套的良性发展系统,没有庸人能驾驭红星会上千号兄弟而不乱。
眯着眼的独眼龙似乎对于赵大信的话很满意,或许仅是他眯着眼都会露出享受的表情,既不驳斥也不点头,他知道如果这话出在别人口中是阿谀奉承,但是在赵大信口中便是自己二弟心中所想。
独眼龙的笑容没有任何闪光的地方,即使黑道打拼多年的他,依旧没有让人生畏的笑容,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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