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超级雇佣兵(宿舍)》第324章


常年的默契不是语言能拿来形容的,殷雄听到了却没有动作,而是从裤袋摸出一颗在大排档时塞到袋子中的花生米,朝天一丢,很二逼的抬头开嘴接住,让周围‘有素质’‘有节操’的游客们纷纷退避,这哪来的鲁莽汉子。
抬头的眼角斜光范围很大,殷雄在抬起头张开嘴接住花生米的一霎那,已经朝赵秀沥口中的右前方二十五度角看了一眼,人头耸动之外就是路灯底下的两人。肌肉男,并未是健身馆那种地方炼出来的,灯光下的黝黑皮肤充满了暴虐气息。殷雄嘴角扬上,那两人与自己一样,是靠打出来的肌肉。
“有两把刷子的蠢蛋守卫。”花生米很香脆,咯咯唨嚼声格外响亮,殷雄说得有些口齿不清。
“排雷?”
赵秀沥以他高大的身躯不经意的瞥到路灯下的两人之后,目光就没有在那流连,脚步频率与起初时没有任何改变。
殷雄嘴角的邪笑已然生成,目中凶光闪动:“我就说嘛,千陌的直觉是一个让人恶心的玩意儿,还真的让他说对了!不过说来也是,我总感觉我们刚进林嘉市时有一些奇怪,现在我才想起来是什么样的奇怪感觉,原来是被一张大网包住的压抑感!”
赵秀沥大眼一翻,这年代每个人都会用第六感了?怎么自己进城时就没有任何感觉,唯有这儿的空气比港城与宜城好上不少
意思已经很明显,殷雄觉得压抑所以要释放,两人不动声色的在人群中斜步而上,从角度上来说,位置只是稍偏了一点,但是距离加上角度偏移,到达某个地方时只要脚步一动,翻手间杀人夺命!
“华子那高个子大块头和身边的痞男是不是向我们这边偏了一点?”花衣男脸色变得凝重,占据地势优势的他们足以将过往路人光明正大的收在眼底,而刚才还走直到的体积庞大之人和脸上带有痞笑的男人角度微微移动了一点,必须承认擅长观察的大有人在。
“不应该”华子在殷雄赵秀沥变向的时候同样看了一眼,但是如过没有再次出现明显的角度移变的话,最多就是走到自己的前方,离自己至少有四米距离,华子觉得自己可以把对方归到是无意识的移动之列。
“他们在刚开始移动的角度一直没变,一直走过来必定离我们有四米远,这个距离,很安全。”华子对于自己的计算拥有强大的信心,而这信心来源于自己公司的精心栽培,这种数学题简单至极。
但是计算只是计算,自认为的安全距离只是自己觉得理所当然的距离,一步步的靠近,殷雄左手拿着花生米啃着,而右手则放到屁股后袋中,那一把很久很久以前的刮胡子两面刀片已经夹在了手指上。赵秀沥并没有太多动作,但是若是有人在旁认真听的话,定会听到大块头骨骼发出脆响,他在活动关节进行蓄力!
对方不是普通角色!这从那裸露空气的黝黑肌肉就能看出来,训练有素的精英!殷雄赵秀沥没有把握一击得手,但若是干不掉对方,那必然对方后边的组织会提前知晓,于己不利,是以殷雄两人需以自己最好的状态格杀对方在当场。
近了,路灯之下的影子越来越短,最后斜在自己的左手正方位!
殷雄身子猫了一个弧度,徒然脚步变相,右手从后袋中拿出,指背夹着的细薄刀面在灯光下闪出惊心动魄的光芒,更浮现出路灯下两名花大衣黑裤叉男子一时间的愣神,他们没反应过来!
赵秀沥比殷雄直接得多,猛地转身上前跨一步,并非要近身才能收割人命,在刚才的时候,赵秀沥已经看到在距离路灯三米处有一个垃圾桶,而他的目标这是这个垃圾桶!
一切说来缓慢实则毫秒之间,下一步的殷雄已经欺身到右边的花衣男身边,对方眼瞳倒影着身前那一副不加掩饰的邪魅狞笑,再是看到对方右手抬起,干净利落!刀片的刃面足以轻松割破一个人的喉咙,出乎殷雄意外的顺利,竟是直接收下一人!
而左边的男子则是被赵秀沥力拔千斤扯起的垃圾桶砸对脑袋,昏昏沉沉,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受到一个垃圾桶的袭击!华子永远想不到,那怕一个不起眼的树杈,依然是佣兵喜欢的武器!
一砸一隔,赵秀沥与殷雄配合丝毫没有生涩,又是刀片寒芒闪动,殷雄手指一个变相,将指背夹着的刀片拿在拇指与食指中,果断的一划,鲜血喷刷!
从动手到结束,仅仅过来八点六七秒,快得让周围人没有反应过来。
“啊!!血杀人了!!!
“快快快叫救护车,快快报警!”
“你们不许走!拦住那两人,他们是杀人凶”
人群一阵混乱,而众人百口啼鸣时,殷雄赵秀沥两人已旁若无人的整理好自己被鲜血溅到的衣物,听到后边那人的话,殷雄嘴角邪异扬起的看向那人,竟是让后者将话生生卡在喉咙。
将刀片收起,将垃圾桶摆会原位,走得毫无心理负担!
第三百零八章 孩子气
殷雄在围观人面前走得极为淡定与潇洒,可惜他最想臭屁于面前的千陌看不到,后者虽然离殷雄所在的地方并不遥远,但是隔着密密麻麻的人群以及文化中心的那厚厚一堵墙,外加路上行人车流川熙,千陌没有透视能力。
林冰琪记得千陌曾跟自己说过他是黑社会,她是相信的。身边黑衣服的‘手下’及男子身上满身的伤痕,林冰琪更从千陌眼中的冷漠看出他的狠辣,在港城初遇到崔大捍时,千陌就曾在自己面前把一个混混的手掌用匕首插在桌面,粗暴且血腥。
小说情节往往写到女生遇到这样的男主角时会两眼冒光的喜欢上他的王霸之气,或厌恶对方秉持着自己一份笼儿鸟的天真。林冰琪不是小说里的女生,千陌也不是小说里的男主角。对于女孩来说,千陌的手腕改变了,但是他还与初中时一样,喜欢安静沉默不说话,喜欢护在自己面前,林冰琪觉得千陌是一个好人,这便足够。
男子通电话时带着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但是林冰琪就是不想不愿问,静静的将脑袋靠在千陌怀中,一个女孩在这时是幸福的,而搂住女孩的男子是幸运的。
“冰儿,你今晚化妆了?”
一个人的淡妆实际上很难看出来,而林冰琪往日的素颜与此刻的淡妆在外人眼中相差并不多,但是千陌却是看出了林冰琪精心所化的底粉。透着粉红气息的淡妆让女孩多一份明艳少一分清冷。
“嗯。”
两人默契的没有对刚才大家都知道的电话多做交谈,林冰琪在听到男子这么一问,不由红晕了耳根。女为悦己者容,女孩就是在为男子进行妆扮一番,如蝴蝶效应一般,林冰琪开始注意了自己的穿着打扮,会为自己上一点淡妆,会神不守舍的看着手机
“很漂亮。”千陌微微一笑,将已经放好手机而腾出的手臂再次框住女孩,更为主动的温柔:“这场歌友会我们就看到这儿了,有空我们约欧阳婞一起出来吃饭。”
温柔中带着霸道,大男子主义的千陌将女孩环在怀中,转身,挤出人群。
璀璨舞台上的主角很忙,她需要演唱自己精心准备的一首首歌曲,需要时刻集中所有精力避免出现错误,所以她不会知道台下有几人才进场,有几人刚走出。舞台上的欧阳婞,始终不知道有一个叫千陌的男子来参加过她的歌友会。
林嘉市体育万人文化中心很难得的进去的人比出来的人多,足以说明今晚举办的歌友会很成功,而逆流出来的千陌与林冰琪已转为牵手散步,外边的暖风带走了刚才的暧昧氛围,不止是千陌做不到刚才的随意,连同林冰琪也恢复了一个女孩的矜持,手牵手,已难能可贵。
林冰琪没有问千陌为什么有把握能约欧阳婞出来吃饭,莫名的,她竟是不想千陌与自己的偶像有任何交际,女孩子的心里很微妙。
“我们就回去了么?”现在时间并未晚,与男子在人群中牵手压着马路,林冰琪很喜欢这种感觉,有些不舍。
千陌一笑,并未答话,直接拉上女孩的手在大街上奔跑起来,很大胆出格的举动,顷刻让女孩子惊呼一声,同时引得周围各种善意的目光,曾几何时,自己也曾幻想过像这两名年轻人一样放肆的街上狂奔,只是当年没有找到合适的另一半,也因自己没有这个勇气,面对流言蜚语的勇气。
一个男孩牵着一个女孩肆无忌惮的街上奔跑,这一幕,梦幻得足以拼图成画面。千陌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心血来潮做出如此动作,但是心底的躁动促使他尽一切可能的向别人宣布自己的爱情,懵懂的初恋,青涩甜美。
“我带你去买胭脂水粉。”千陌并非是往时的轻声淡言,这一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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