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个美女当老婆(茶叶)》第211章


或许,像自己这样的金丝雀应该偏向于轻柔的音乐,可是唯独这一样刘伊雪她与众不同,或许是想向这个世界喊出最后的一声叛逆吧。
音乐开得很大,很震撼,以至于哪怕外面在敲锣打鼓也不会察觉。
他是一个杀手,外号疯子,至于自己本来的名字早已忘记,作为杀手只要知道两件事就可以了,一是杀人,另一个就是收钱,至于其他的统统可以忘记。
六十岁对于杀手界来说已经太老了,早该退休了,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做的,可是当那个男人拿着自己唯一的传人惨死的照片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他那颗古井不波的心终于还是掀起了一道涟漪。
并不是他对那个传人有多少感情,而是因为他罢了,丢了自己的脸,所以自己必须将那个敢于抽自己耳光的人杀了,就这么简单。
这是他作为一个退休杀手的最后尊严。
可是,自己重出江湖第一次出手就失败了,虽然说运气有时候在行动的时候占了很大的成分,不过败了就是败了没有去责备自己运气不好的理由。
实力强大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藐视连同运气在内的一切。
这一点他深信不疑,所以他没有遗憾自己的运气不好,只能怪自己的实力还没有达到那个境界。
他喜欢靠在墙角,这样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而是可以捕捉到细小的声响,这对自己的生存有着很大的决定因素。
作为一个出色的杀手,他有自信能够分辨出每个人各自不同的脚步声,是敌是友一听便了然,即便那个女人在浴室里把音响开得能够掀起屋顶。
所以,在这一刻,那颗昏昏欲睡的眼睛猛然睁开,对方来了两个人,一个男人带一个小孩儿。
做杀手这么多年他不会像那些刚出道的雏儿一样瞧不起小孩儿,要知道小孩子往往会做出另大人都头疼的事情,尤其是一个外表看似无害的小孩儿往往在你生出怜爱之心的时候往往能够一击必杀。
门开了,疯子犹如弯弓一样紧绷的身子如同离弦之箭一般射了出去,最好的保护自己的方法就是干掉敌人,所以他选择了主动进攻,先下手为强。
这一招他练了二十年,死在这一招下的人不知其数,所以他很有自信就算杀不了对方至少也能够给对方带来惨痛的代价。
轻敌的代价。
不过,有些时候还真是事与人违,疯子这充满自信的一击居然没有起到一点作用,对方的身体甚至连晃都没有晃动一下,就这么一把抓住了自己的手,接下了这堪似必杀的一击。
短暂的愣神之后他想到了后退,不过就是这短暂的一愣神让他尝到了心不在焉的代价,从疯子出手到对方出拳打中自己,这一切之时一瞬间的事情,电光火石,不过高下立判。
纵横二十年杀手界的高人被一拳打飞了出去,直接撞在了像是壁画一般的墙壁上,而后扑腾一声倒在了高档木质地板上。
努力的想要把那口欲破体而出的鲜血咽下去,奈何越是压抑反弹力就愈大,终于还是噗嗤喷了出来。
一拳能够把自己打吐血的人,除了当年教自己本事的人,今天终于遇到了第二个,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那把封尘了近二十年的短刀终于又握到了手里,感受着那熟悉的刀刃上传来的冰寒之意,疯子心中的不安少了几分,多了几分自信。
毕竟那个带领自己的人曾经评价:握着刀的自己能够干掉两个没有刀的自己。
一把刀,就有这样的威力!
那,两把刀呢?
这一点,连那个人也不知道,因为今天是唯一一次自己使用两把刀,就算是当年干掉那个带领自己的人的时候也没有拿出第二把刀来,因为没有必要。
然而今天,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疯子拿出了第二把刀,双刀。
凛冽的杀意如同寒冰一样刺骨,将杀气练到这种程度,可不是简单的杀几个人就可以的,那得从死人堆里走出来才行,事实上疯子也是这样做的,当年的单刀疯子一夜之间屠尽一个两百人帮会的事迹被道上的人当做是一个五十年内无法超越的神话。
当然,他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最高峰之时突然消失,隐姓埋名了二十年。
单刀疯子尚有如此神话,那么双刀呢?
答案很快揭晓。
两把刀,两柄死神镰刀,上下挥舞,收割鲜活的生命。
第一刀,对方闪过了。
加硬的玻璃餐桌被一刀两段,切口光滑如玉。
第二刀,砍在了上等红木门框上,断口比打磨过还要润滑。
第三刀,对方终于不闪了。
他居然异想天开的想用手去接,难道他认为自己的手比加硬的玻璃还要硬吗?别说是玻璃,就算是大理石疯子也有自信能够一刀斩断。
第二百一十二章 完胜
挥出三刀,前两刀被躲过了,然而第三刀终于对方不再躲了,难道他是认为自己会一而盛再而衰三而竭?
可笑,年轻人太过托大了,而托大往往是杀手的禁忌。
疯子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很优秀,不过往往优秀的人都会摔得很惨,因为他们过于自信了,太过自信就成了自大,而自大的人通常都没什么好下场的。
这个男人肯定也不例外。
所以这第三刀,疯子想让那个年轻人彻底醒悟,手下再无半点保留,全力一刀砍了下去,他有信心就算对方是一块铁板也能够一刀两断。
然而,注定今天老天会给他更多的惊喜和意外,充满自信的第三刀是砍下去了,不过却没有伤到多方分毫,离对方的鼻子仅剩半厘米的时候手臂再也不能往下哪怕半点。
这是什么力量啊!就像是一只铁钳牢牢的钳住了自己的手臂,疯子的脸上出现了不敢置信的神色,惊愕、骇然。
来不及多想,对方的拳头已经到了,由于一只手被抓着,疯子根本不可能躲开,唯一的办法就是硬接下这一击。
拳掌相接,发出一声低沉的响声,疯子觉得整条手臂都麻痹了,这家伙是从原始森林跑出来的吗?这么大的力气简直能跟大象一教高下了。
男人终于开口了:“本来你可以不死,可是你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伤了我的女人,不管是谁都得付出代价!”
话音刚落,疯子便觉得腹部一阵钻心的疼痛,那一拳甚至能够将肠子里的苦水打出来,当真是千钧之力了。
他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厉害了?疯子很清楚,如果一周前的那一次这个男人就拿出这样的本事来,自己根本没有逃走的机会,难道上次他有所保留?
“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男人没有回答,疯子有些唏嘘和自嘲,以前只有自己不理会别人的份,那有谁敢对自己时脸色的,什么时候角色反过来了。
“上一次,你是有所保留吗?”
“托你的福,我才有了现在的力量。”那颗丹药的缘故,再加上一天一夜痛不欲生的煎熬,使得我体内的潜能全部激发了出来,使得现在的我对上这个二十年前便已成名的杀手才会这么游刃有余,否则,像一周前,我顶多跟他没有拿刀的时候打成平手,一把刀有百分之三十的逃生几率,两把刀则是必死。
疯子现任没有听懂我的话,不过我也不打算让他知道,我不是那种会跟一个临死之人浪费时间解释的人,我现在要做的就是讨回公道,替叶小玲讨回那一刀之仇。
“你伤了她一刀,我再打你一拳,是死是活以后跟我没有关系。”说出这句话不是我良心发现,而是我有绝对的信心,最后一拳他必死无疑!
“呵,年轻人你真的这么有把握能够一拳留下我?”疯子冷笑一声,他本就不是什么善辈刚刚只是受到了一点挫折,不过你人也是有脾气的,更何况是单刀疯子,不,是双刀疯子。
“不是留下,是你必死!”不想再跟他废话,脚下一蹬,捕捉着疯子的身影冲了过去,这一瞬间的速度可比那些所谓的短跑冠军强太多了。
所以,几乎就是眨眼之间,我已经到了疯子的面前,一只手拦下那把斩来的短刀,另一只手握拳以一个特殊的圆弧转动狠狠的轰在了疯子的胸口上。
我甚至听到了格噶的声响,没有回头,因为我知道断了十二根肋骨其中有三根插入胸腔的人是没有办法活下去的,毕竟神仙不是那么好碰到的。
在内心默默数到十的时候,疯子终于吐出了最后一口鲜血,软软的瘫了下去。
那个小孩儿自然是小神仙李毅了,缓缓走到疯子的面前,试探了一下鼻息,然后转头对我说道:“已经死了。”
“看来师叔的那颗丹药是发挥作用了,要不我再帮你讨一颗来?”
“呃,还是算了吧,那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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