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贼的钥匙》第54章


囟⒆钪赵诙甭湟渡?br /> 只是没想到几十年后,他的两个后辈又被一干事情牵扯进来,并再次回到他折戟的地方历尽万险,最终却是一样两手空空地归来。
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机缘。
至于横死墓中的王僚,我从山东回来以后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一直都没有主动去调查他的履历和背景。但时至今日我却仍免不得会常常忆起当日的情形,如果那时候我们仨人都不再去寻找鲁荒王的冥殿,而是就此退出,那么现如今,又将会是一种怎样的场面?
但事情偏偏就是发生了。现在看来,鲁荒王的墓中墓更像是一场预谋已久的玩笑,这个以长生和修仙为毕生目标的藩王在他的寝殿之中,用虚无缥缈的理想击碎了我们关于现实的渴望,甚至连之前已经到手的冥器都在无可奈何之下灰飞烟灭。财富和生命,现实与幻境,最终都在抉择的瞬间随着熊熊的烈火溘然长逝,徒留下一地的怅然供生者凭吊。
就像我后来问李越的那样:“再给你次机会,你还愿意从这儿下去么?”
“不了。”当时他对着漆黑的夜幕摇了摇头,颓然地躺在地上,“下面的人和事,都太恐怖……”
第33章 后记
盗墓贼的钥匙是什么?
是随身携带的洛阳铲,是寻龙点穴的一双慧眼,是对陵墓构造了如指掌的经验,还是无意间寻觅到的线索机关?
不,这些都不是。我认为盗墓贼们之所以能够一次又一次地开启地宫神秘的大门,关键还在于内心当中深藏的贪婪。
所以这其实是个关于人性的故事。
一切都要从那对代表着长生的血饕餮说起。在主人公初看到它们的一刹那,丝毫没有意识到过去、现在乃至未来都会有无数人的命运被它们牵连。缓缓转动的齿轮当中,生活仍在有条不紊地按照自己想象中的模式进行。直到有一天,贪婪蒙蔽了双眼。
于是主角陪着表兄弟进入了诡异的陵墓,于是他们发现了数十年前因其而死的家奴和同样结局的当铺老板。巨大的疑惑随之浮出水面。
然而在短暂的恐慌过后,主人公们仍旧在金钱的驱使下,冒着巨大风险,继续向前。
其实整个故事中,三位主角都有无数的机会可以扭转最后的结局,但是对于利益的渴望却成了使他们沉沦其中的凶手,争斗与厮杀在黑暗的地宫中接连上演着,说到底,都是人性中的贪婪使然。
那么还是让我们回到小说本身吧。
这是我写作完成的第二部 盗墓题材的小说了,其中的很多情节、桥段对我来说都已经是驾轻就熟,于是脑子里便隐隐地总想在惊悚与悬疑之外再加点什么,随即才有了以上罗唆的那么多。 
如果盗墓小说也有中心思想的话,那么我想,大概那就是了。
写作之前,我在平日里搜集的无数资料文献中苦苦寻觅着,时隔良久才终于找到一个满意的切入点用来作为情节主线,他就是鲁荒王。
从我不求甚解的一些涉猎来看,这似乎是一个很悲剧的少年。他作为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十个儿子,就和之前无数个大同小异的皇子皇孙一样,普通得实在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于是在自知继位无果的情况下,他只得无奈地去山东就藩,选择当一辈子太平王爷。
然而天公不作美,历经一段不为人知的宫闱隐秘之后,少年鲁王心灰意冷,转而寻求虚无缥缈的长生和修仙,最后却因为长期服用丹药而毒发身死,英年早逝。
所以说,我在小说中构建的一切背景,其实都是真实存在的,甚至包括正文开头那个抛砖引玉的引子——其实也是老辈人口中流传了多年的一段往事。
这也是我行文的特点之一,那就是一字一句力求真实,为了详尽刻画出需要表达的感觉,我往往会在故纸堆中埋头很久,寻找出最贴近现实的场景,继而身临其境地去揣摩当时的状态。
悬疑小说的创作法则,唯有真实可信,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读者,于无声无息之间营造出惊悚恐怖的气氛。因此在我的小说中,各位看官读到的大多是身临其境的探秘,环环相扣的线索,以及紧张刺激过后,回首方才惊觉出的谜题。
在写到全书的第二个地宫也就是鲁荒王本人的寝陵时,我由于一次意外事故而有机会亲自深入探访了那座位于山东邹平县九龙山当中的陵区,细细观察之下我将其中的布局建筑悉数转嫁到了小说中——神道、御桥、高大的明楼、挂满镜子的具服殿,不一而足。可以说第二个地宫中读者所接触的大部分场景,都是真实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上的,那片诡异而庞大的地域其实就隐藏在我们身边,在脚下不远。
后来想想,在中国写盗墓小说还带实地考察的作者,大概也就我这一个了吧。
另外关于具体人物的设定我也着实下了一番功夫。现在市面上大部分小说都跟风于《鬼吹灯》和《盗墓笔记》,沿袭它们其中的人物模式,具体来说就是一个负责搞笑的胖子、一个身怀绝技的能人、一个神神叨叨的长辈,然后再加上相对弱势的主人公。这样的四人组在当下的盗墓小说中几乎已成定式。
当然,我不否认如此四个性格、能力各异但又互补的角色的确能最大限度地推动情节多元发展,但问题是谁都有审美疲劳的时候,再好的东西看久了也会看腻。
就像电影《绝地战警》一经问世,好莱坞马上就有大批同类题材的影片新鲜出炉一样,当时主人公一水儿地全是两个黑人特警,一个负责严肃,一个负责搞笑,一时间北美院线上到处都活跃着这样两个活宝组合。于是到最后,观众终于不买账了。
为了防止这样的局面出现,我特意打破了人物设定上的规律,以一个能力出众的盗墓贼的视角,再从旁配以稍显诙谐的同伴来讲述整个故事。
但不得不说,经典毕竟是经典,这样的人物变动无疑为我的写作增添了不少难度。
道理很简单,在第一人称写作的故事中,读者必然是以“我”的视角来看待整个环境的,如果说“我”是一个稍嫌生涩的新手,那么心理活动必然会由此增多,从而也会带来各种突如其来的视觉效果。但假如把镜头替换给一个经验丰富、处变不惊的老鸟,那么情节的波动性显然就会减色不少。
还好故事本身的灵动和真实弥补了这一点缺陷,而且就另一方面来说,以一个相对稳定的视角来构建小说,更能够全方位展开故事,而不用把笔墨花费到大量的内心独白当中去,更有利于故事的紧凑。所以说这两者孰优孰劣,其实全在于作者的一念之间,本就没有太大的差别。
最后还是回归到这部小说的主题。对我而言,以上唠唠叨叨说了这么多,目的并不是要把心里固有的观点强加给诸位,而是仅作一个解释说明的作用。毕竟作为小说,好看才是第一位,盗墓小说最大的乐趣就在于满足读者的猎奇心理,在紧张刺激的同时让人放松身心享受阅读的乐趣。
幽暗的甬道已经悄然走到了尽头,你——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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