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壳子(蛋壳)》第69章


午休还剩下半小时的时间,南宫正华还没有吃饭,他肚子饿得快冒烟了,两条腿却不听使唤地走了进去。
店里,几乎没有立锥之地,所有的空间都被旧书淹没,发出一股陈腐的霉味。
这里不像正规的书店,没有归类,没有目录,没有耐心的店员。
要找一本书,简直就是大海捞针,全靠碰运气。
他漫无目的地随手抄起一摞,一本一本搜索。
就在他看到第九本的时候,他竟然发现这本泛黄发霉的书,封面上赫然写着一个“迷”字!
他几乎兴奋地要叫出声来,颤抖着翻开封面一看,却又呆住了。
里面,竟然没有一个字!
书不厚,书页被虫蛀得破破烂烂的纸张,薄得经不起翻动,已经被他一激动撕破了好几个口子,但是每一页都没字,只有右下角的页码,令它看起来还像是一本书,而非笔记本。
翻到最后一页,居然也没有出版社名字,没有版次,没有价钱……什么都没有。
这算什么啊?!
南宫正华快要晕过去了。
但是它总算还应该是一本叫做“迷”的书吧?
拿到柜台结账,老板像个卖猪肉的屠夫,油腻腻的一张脸,满是横肉,只白了他一眼,“论斤卖,你就拿一本,我怎么称分量啊?五斤起卖!”
南宫正华哭笑不得。
为了一本没字的破书,竟然要再买五斤别的书?!
只好又胡乱抓了几本厚重一点的,总算凑齐了五斤,付了钱,扛着往回走。
可是,走了很久,他发现自己居然迷路了!
平时那么熟悉的街道,闭着眼睛都能走到公司,现在却无论怎么走都最后回到那家二手书店门口,试了好几个方向都是一样的结果。
南宫正华第八次回到书店门口的时候,时间已经是下午3点了。
他无力地瘫倒在地,怀里还抱着那堆莫名其妙的五斤书,其中有一本特别破旧却没有一个字的书,叫做“迷”。
他低头无意识地凝视着这个字。
“迷”字,“走之”部,中间是一个“米”。
这个“米”,每一笔都朝着截然不同的八个方向,但又被“走之”承托包围。
就好像一个人无论朝哪个方向走都无法逃出生天,最终都会回到所有方向交汇的中心点。
166。谅
“小子?你怎么还在这里?”
满脸横肉的书店老板从店里探出脑袋。
南宫正华一下子从地上跳了起来,好像看见救命稻草般。
他一步跨进门,把那五斤书往柜台上一搁,单单从中抽出那本“迷”给老板看,“这……这书您是哪里收来的?”
老板抓了抓头,横了一眼书名,“你是从哪里找到的?”
“就是进店门口最靠显眼处那一摞书。”
“那就是今天上午才收的!我收书也论斤头,从来不管内容,反正最新收来的就堆在门口。”
“那您记得卖这书的人长什么样子么?”
“当然记得!上午就来过一个小姑娘,生得很漂亮,波浪卷的头发,还戴了一条紫色的围巾。”
这下南宫正华傻眼了,那不就是前台小美女么!
她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这么处心积虑耍他?又怎么会有一本这么邪乎的书?
老板没继续搭理他,说完就自顾自去忙别的去了。
南宫正华愣愣地靠着书架坐在一大堆旧书上,铁质的书架令他背上隐约冒起一阵凉意。
这一天一地的旧书,透着一股令人几乎窒息的霉味。
不知不觉中,他竟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间,他走出了书店。
原来艳阳高照的天已经变得灰暗了起来,空气中弥漫着阴湿的雾,路面也泥泞不堪,看不见远处的景物,只能摸索着漫无目的地前行。
走着走着,竟来到了一座古城墙下。
这城墙足有2米多高,墙体向远处延展,一眼望不到头。
斑驳的城墙,竟也透着一股霉味。
南宫正华走上前去细看,才发现这一眼望不到头的古城墙居然全都是用各种旧书堆砌而成!
“天!这到底是哪里啊?”
南宫正华沿着城墙走了很久也没看见城门,雾气越来越浓重,除了这城墙,几乎看不见任何别的东西,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算是在城外还是城内。
突然,有人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
回头一看,却是个穿着灰色僧衣的和尚,没有拿化缘的钵,也没有拄着法杖,而是托了一枚空的沙漏!
“施主,这里是‘谅城’。”
明明是在说话,但双唇却好像并没有动,只听得轻柔的声音传来,随着青灰色的衣袂在风中微微飘动,整个人就像是与雾气融为一体似的,但笑容却从雾中凸显出来,甚至游离在他整个人之外。
南宫正华一时间不知作何反应,只无意识地顺着他的话音望向城墙。
“谅……城?”
“谅,便是言之京。”
和尚说着,伸出一只手,轻轻抚摸城墙壁,他的手仿佛能拨开那些弥漫的雾气,令着手处的一本旧书清晰地凸现出来,书脊上赫然有一个字——迷。
“啊!这不就是我的那本……”
南宫正华惊呼了一声,看见这本书,他才突然想起自己好像应该是在书店才对!怎么会到了这么一个奇怪的地方呢?
一念及此,他才省得自己是在梦中!
“这位师傅,我想我快醒了……你,你能不能赶紧告诉我该怎么走出去?我被这本该死的书困住了!”
南宫正华觉得自己在梦中的形体开始透明了,急急望向那和尚。
“点滴之言,汇而成京,是所谓谅,亦是思潮凝聚的城池。思潮瞬息万变,舆论向背千秋,因此谅,是一种无定向性的信念——这是一个没有城门,没有内外,没有任何定性的地方。”青衣和尚仍然没有动过双唇,只是保持那个笑容,但声音就随着笑容传出他的唇瓣。
他说到这里,拇指和中指轻轻捏住那个空沙漏的中间细窄处,一个旋转,沙漏便倒了过来,看不见任何东西流动,但却听见沙沙的声音响了起来,伴着他轻柔的声音流入南宫耳中。
“今天,你为一个迷字所困,是因为你只知道这个字的一个字义,而每一个字,所处语境不同,字义便也不相同……”
南宫正华还没听完,就已经完全醒了过来。
他浑身软绵绵的,所有知觉都混混沌沌,只剩靠着书架的凉意还十分清晰。
“字义……字义不同……?”
他嘴里喃喃重复着,“难道只要我想着‘迷’字的其他意思,就能破了这个困局?”
167。你
南宫正华正思索着,突然外套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急忙掏出一看,是老板!
“喂!南宫!你跑哪里去了?怎么还不回来?”
老板窝火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对南宫正华来说,却简直是一种救赎,仿佛令他一下子回到了原本属于他的真实世界。
“老板……老板我……我肚子疼,看急症呢!马上……马上就回来!”
他吱吱呜呜地编着理由,慌慌张张站起身来,一时脚麻,没站稳,头撞了对面的一排书架,顿时噼里啪啦落下来一堆旧书,扬起滚滚的灰尘。
“啊”!
最后一本书砸下来,刚好砸中了南宫正华的脑袋,他吃痛地叫了一声。
“哼,你这小子怎么那么冒失!帮我统统捡起来啊!”
书店老板从书架后露出个脑袋瞪了南宫正华一眼,吓得他赶紧低头去捡。
定睛看去,最后那本书落地的时候向下摊开着,居然是《易经》。
捡起来正欲阖上,却发现摊开那页刚好是“坤卦”。
卦文解释赫然写着:
“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
南宫正华只觉浑身有一股电流袭过,死死盯着这行字——靠!这也太巧了吧!
这个迷字,虽说还是同样的字义,但是因为放在这句“先迷后得”中,竟然有了柳暗花明的意思!
他这才领悟方才青衣和尚所说的话——
一个字虽有固定的字义,但是却不能只单独看这一个字的字义。
将之放在一句句子中,它的字义和其他字组合在一起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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