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露待日晞》第34章


分难受。
“清予,”平莺脸色一变,第一次人前失态。
方清予的武功可是数一数二的好,在血云面前,却连一个照面都没撑下来,还被提到半空中。
男子手中蓝芒闪烁,方清予却是连呼吸更困难了,“主、主子!快、快走!危险!”。
血云都要置他于死地,那平莺岂不是更危险了。
平莺拿出身上匕首,一下飞出,朝着血云刺去。
血云头一偏,躲过匕首轨迹,扯住她手臂,向外一扔,滚落了出去,步了方清予后尘,一样被吊在了空中。
眼看着两人挣脱不掉,呼吸越来越困难,就要死掉的样子。
朝露跑了过去,一把抱住了他腰间,轻声道,“血云。”
红光闪烁,一股更有劲的力量从血云身上传了出来,朝露身上整个人都飞了出去,撞在了竹篱笆上。
一口血吐了出来,“噗。”
这声音犹如停止符一样,血云眼里红光消散,手中蓝芒消失,方清予和平莺两人滚落在地,大口喘气。
朝露背靠着竹篱笆,捂着受伤的右肩,蹙眉。
忽地,阴影笼罩而下,血云来到面前,打横抱起她。
两人消失在了庭院,出现在了屋内。
第29章 
血云将朝露放在床上,原本刚刚褪去的红光又染上双眸,整个人又压了上去。
朝露看着自己被压住的右手和整个身体,呆楞了下,转动着目光,又回到了血云身上。
就见他低下头来,闭上双目,抵住她额头。
小姑娘捂着右肩,也闭上双眸。
血云身子一动,睡在她身旁,从身后将她整个人抱在怀里,大手握住她左手,放在她受伤的右肩。
两人交握处,绿芒闪烁,些许暖意升腾。
朝露睁开眼,侧头看去,看到这绿芒时,一脸惊讶。
男子贴在她背后,靠在她耳畔,开口道,“别动。”
半个时辰后,肩膀的痛意消失不见,朝露转过身,“我没事的。”
“害怕吗?”血云抹掉她嘴边,还残留的一点血迹。
小姑娘靠他更近,抱着他,笑了笑,“不怕。”
血云碰了碰下小姑娘脸颊,将她搂在怀里,盖上被子,“睡吧。”
“好,”朝露靠在他心口,轻声应道。
第二天早晨时,平莺和方清予醒的很早,天刚蒙蒙亮时,因着昨晚受了伤,挨了揍,一晚上两人都没怎么睡好,只浅眠了两个时辰。
方清予来到平莺屋里时,顿了顿,还是张了口,“主子,还动手吗?”。
平莺正在收拾包袱,闻言,瞪了他一眼。
“嫌自己不够命长,是吗?昨晚还是拖了那丫头的福,捡了一命。”
要不是朝露那么一阻挡,那时的两人已经魂归西天了,更别说还能安稳在这里站着。
“就这么放任它在这里了吗?”方清予皱了皱眉,觉得还是不太妥当,“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它生活在这里挺好的,有那丫头看着,估计也不会出什么事,”平莺一提包袱,扔给还在想事情的护卫。
先前见到血云时,心里的担忧盖过了一切,现在细细想来,血云一开始也没有动手,是因为那小丫头的缘故吧,虽说她也没见过机甲能与人产生什么联系,但是世界不大无奇不有,现在朝露与血云的关系已经摆在了她面前,姑且相信一下吧。
方清予点点头,想起昨晚毫不犹豫救他的女子,说道,“下一次有危险的时候,主子先走就好。”
“说什么胡话呢,你与我一同长大,自是要救得,我可不是绝情之人,”平莺拿过纸伞,推开门,走了出去,“走吧,再不回去,怕是过不了两天,奚锦就自动出现在我们面前了。”
长途跋涉,找人这件事,奚锦比他们两人擅长,小时候三人一起捉迷藏时,奚锦找人时,一找一个准。
方清予关了门,跟了上去,“主子,回去时给她带些好吃的吧。”
平莺撑开纸伞,细小的雨珠打在上头,淅淅沥沥的声音,很是好听。
“这个你放心,她那馋嘴不帮点回去的话,怕是又要埋怨我了。”
方清予带上斗笠,与她一同出了院子。
不多时,两人的背影消失在了远方。
半个时辰后,朝露醒了过来,一睁眼,便是发现,血云正盯着她看。
小姑娘笑了笑,轻轻捏了捏他脸,道,“早啊。”
“早,”血云仍由她捏着,也不反抗。
半晌后,朝露才慢慢起身,掀开被子,穿好外衣和鞋子,走了出去,转个弯,来到方清予和平莺休息的屋子,敲了敲门,“莺姐姐。”
昨晚她决定那么一救他们的原因,是因为那时,平莺完全有机会将她当作筹码,却没有那么做,二来,一开始误以为她也不知血云的身份,做了提醒。
“莺姐姐,在吗?”。
无人应答后,她推开了屋子,走了进去,屋里的陈设与之前一模一样,就连床铺上的被子都装进了柜子里,没扣上锁,露出了一丝缝隙。
朝露扣上锁,目光转悠着各处,落到桌上时,发现了刚才一进来,就被她忽略的五两银子和一张字条。
小姑娘上前拿起字条,看去。
“出门在外,身上没带多少银两,这一点你收着,去医馆时,想必也用得着。”
“虽不知道该不该说这句话,姑且还是说了吧。”
“它虽然不会伤害你,可不代表之后你没有危险,暗地里,总有人会因它来到这里,你若是想清楚,最好还是丢了它,图个清净,比什么都好。”
朝露收好银子,关了门,来到灶房的火炉前,将纸条丢了进去,烧了个干净。
微风从门处袭来,吹起了门口,一动不动,站着的男子一片衣角。
小姑娘望过去时,不自觉笑了下,从相遇之时到现在,既然他从未离开,她也会寸步不离。
在她眼里,血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具机器。
一早清晨下起来的小雨就没停过,小山村里,一下雨就不能往哪儿去,只能待在家中。
倒是下午,雨势渐小,天气昏暗的时候,谈颂撑着把伞,来了这里。
一见小姑娘,就道,“小小,他们走了吗?”。
“一早就走了呢,走得可快了,”朝露回道。
“那我便放心了。”
谈颂说完,撑着伞就离开了院子,雨幕里,几下就看不到他背影了。
“等谈颂儿娶亲之时,去长安看看吧,”朝露坐在火堆前,鼓着腮帮,嘟囔道。
既然不管血云在何处,都有潜在危险的话,那去人多的长安城,如果能买一间小庭院,两人待着也挺好的,人多也不容易被找到,不像是这个小村子里,一打听就知道她住在这里。
虽说,看着血云很厉害的样子,可她心里总是有些不安。
因着想着血云的事情,朝露一整天都恹恹的,晚间蒸了米饭,吃了一碗,辣白菜炒腊肉被辣的面红耳赤,就都来精神了。
腊肉是她早早就做好了,存放着不会坏,不会烂。
整个人这么被这么辣一辣,都好了许多,带着好的心情,晚间躺在被窝里时,朝露做梦了。
梦里回到了婆婆还在的时候,那个时候,她四岁。
四岁的小女孩跟个顽皮猴子似的,爬树,爬山,整天玩闹,无忧无虑,到了晚上才回到婆婆的怀抱。
到家时,婆婆都会摸摸她的头,对着她笑,“小溪,以后要好好长大啊。”
“婆婆,我饿了。”
那个时候,朝露不懂她这话的意思,拉着她往屋子里走,只想填饱肚子。
“阿溪饿了吧,婆婆做了你爱吃的酸枣糕,正热乎着呢,”婆婆见她馋嘴,一个劲摇头笑着,拉着她小手,往屋里去。
哪知朝露一听到“酸枣糕”,眼神儿都亮了,“婆婆,你对我最好了。”
人上了岁数,就开始各种犯病,婆婆也是一样,生病厉害时,一躺好几天都起不来,原本还玩闹的小女孩,收敛了性子,开始学婆婆平日里的样子,在灶台上做饭。
个头都还没灶台高时,就踩着小凳子上,够着灶台。
人小,又没人扶,摔了好几次,滚在了地上,小姑娘一滴一滴眼泪掉下时,捂着嘴巴将声音全部咽回了肚里,害怕太大声了,会吵着躺在床上病重的婆婆。
终于有模有样的熬了粥时,却又在跨出门时,没小心脚下,一跟头栽在了地上,碗碎了,手上皮也蹭破了。
屋内传来婆婆咳嗽的声音。
“咳咳、小、小溪。”
朝露咧开嘴,爬起来,露出个比哭都还难看的笑容,“婆婆,小溪没事。”
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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