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恋]倾国记》第89章


兴许作了野猫?他想。
当年,还有胖宝陪在杨欢身边,而今,却只有她孑然一人,想到这里,慕容麟心里,生出了一丝感慨。
就在他抚今追昔之时,杨欢已经换好衣裙,从屏后走了出来。
“陛下,臣妾换好了。”
慕容麟在杨欢的呼唤声中,猛地回过神来,一抬眼,却又是一阵恍神。
杨欢穿了件银灰色,带同色碎花的对襟小衫,下面配了条墨绿色,没有任何花纹图案的素纱长裙,腰间是和上衣同色的银灰色围赏,围赏上,勒了条与裙子同色的墨绿色丝绦。
发型,倒还是方才的坠马髻,仅用一根乌木簪,簪起来的坠马髻,除此之外,发上再无其它饰物。
欲言又止地舔了下嘴唇,慕容麟不露声色地,收回看向杨欢的目光,迈步向外走去,“走吧。”
其实,他原本想让杨欢再去换件衣服,因为这样的杨欢,实在太美了。想了下,他决定还是不说了。
评心而论,杨欢的这身衣服,已是极素。问题不在衣服上,而是出在杨欢本人身上。以着杨欢的姿容,就是拿块破布裹在身上,也照样美得惊人。
作者有话要说: 在脑中,我把这个故事拍成了电视连续剧,慕容麟的扮演者是韩栋。
韩栋的气质和五官,尤其是他的眼晴,很符合我对慕容麟的设想。
☆、第四十回 出游
慕容麟带杨欢去了东市。东市在乾安城东,论规模,论繁华,全都比不上西市,但是有一点,和西市相比,它离皇宫更远一点,慕容麟就喜欢这点。他现在就想离皇宫远一点。
慕容麟带着杨欢,在东市里溜溜达达地闲逛。当年,在东宫时,他带着杨欢出过几次宫,只不过,那几次,去的都是西市。出宫,对他而言,既是需要,也是消遣。
当年,他是太子,现在他是国主,无论是太子,还是国主,都需要体察民情,而体察民情的最好办法,就是微服私访。
无论当年,还是现在,他都是繁忙的,每天有很多政务需要处理。偶尔出宫,体验下民间生活,对他来说,也是份难得的放松。
二人逛了半天街,说了不到十句话。而且,这十句话,还都是慕容麟主动开的口,他问一句,杨欢答一句。
慕容麟问得简短平淡,杨欢答得,更简短更平淡。
在一家绸缎铺里,慕容麟淡淡地问杨欢,“可有相中的料子?”
杨欢垂着眼,低声道,“没有。”
在一家首饰铺里,慕容麟拈着根金步摇,“这个可好?”。
杨欢撩起眼皮,快速地扫了一眼那步摇,复又垂下眼,“好。”
“买一个?”
杨欢摇了摇头。
连着进了几家店,慕容麟得到的都是相同的答案——不要。 后来,他索性不问了。经过一家丝线店时,他往店里一指,“进去瞧瞧。”说完这句不咸不淡的话,他一抬腿,迈进店去,不管杨欢的反应。杨欢低着头,随在慕容麟的身后,不声不响地跟了进去。
进得店后,慕容麟不再征求杨欢的意见,径直走到柜台前,对着柜台后的货架,一顿点指,一口气要了十几种颜色的丝线。
随着他的点指,店伙不断把相应的丝线从货架上拿下来,等他点指完了,店伙把他要的丝线,全部收进一个长方形的漆盒里。漆盒很漂亮的,锃光瓦亮的乌漆底子上,点缀着几朵粉红色的桃花。
末了,店伙又把盒子扎进一块淡青色的粗绢里,递给了慕容麟。慕容麟掏出钱袋,付了钱,然后,提着盒子,走出店面,全程一眼不看杨欢。
经过一家香料店时,慕容麟如法炮制,又是一指店铺,“进去瞧瞧”,然后,也不管杨欢乐不乐意,自己先走了进去。
进店之后,他对着货架又是一顿点,不大功夫,十多种本国外国出产的香料,堆在了他的面前。
杨欢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发现慕容麟所选购的香料,都是他们在东宫微服出游时,她曾买过的。
这些香料里,有百濯香,用这种香熏衣物,濯衣百次,衣上香味不减;有辟寒香,冬天,在炭火里加一点这种香,房中既暖且香,香味几日不散;有迷迭香,这种香清神,醒脑。感染了风寒,头脑昏沉之时,用它最好。此外,还有都梁香,茵犀香,惊精香,沉光香等等。
象丝线店伙一样,香料店的伙计,把慕容麟选中的香料,也收进了一只漆盒。只不过,香料店的盒子,比丝线店的盒子有所不同,带隔断。先把不同的香料,用细绢袋包好,然后,再放进盒中一个个隔断里。
放好香料,盖好盒盖,店伙也用张包袱皮把盒子包了起来,墨绿色的熟绢,带着花鸟纹,比丝线店的更美观。
出了香料店,慕容麟回头朝身后看了一眼。顿时,一名百姓模样的青年男子,从熙来攘往的人群里走了出来,急趋几步,来到慕容麟的近前,从他手里,接过了盒子。
轻飘飘地扫了男子一眼,杨欢习以为常地移开了视线,和慕容麟出宫,当然不可能只有他们两个人。
以前在东宫时,也是如此,表面上看,只有她和慕容麟两个人在逛街,实际上,不知有多少乔装成百姓的侍卫,在暗中保护着他们。当然,主要保护的,是慕容麟。
转眼,二人来在了一家首饰铺的门前。这是家毫不起眼的小店,慕容麟本不想进去,巴掌大的地方,能有什么好货色?
脑子想得挺清楚,可是,脚却跟脑子作了对,在他反应过来前,他的脚,已经一步迈了进去。
小店仅有两节柜台,柜台上的首饰,也都是极普通的货色。
店里,只有店主一人。
从外表上看,店主能有五十多岁的样子,肤色蜡黄,上唇稀稀拉拉地,留着两撇小胡子。因为瘦,一双眼睛抠进了眼窝,嘴却雷公般,高高地撅了出来。
二人进店时,店主正半死不活地坐在柜台后面。一见店里难得地进了客人,他的眼睛一亮,“噌”的一下,从柜台后面站了起来,眯眼呲牙,点头哈腰地,跟二人打起了招呼。
“二位客官,想买点儿什么?簪钗?步摇?耳环?绢花?还是镯子,臂环,颈串?看看吧,小店什么都有。”
紧盯着慕容麟的脸,店主的双眼中,射出热切的光。太久没开张了,家里眼瞅着,都要揭不开锅了。
一边小心翼翼地陪着笑,他一边在心中暗暗祷祝,希望老天保佑,能让他能作成这笔生意。
祷祝的同时,他又有点信心不足。自家的货色,实在是太一般了,而眼前这二位,虽然衣着平常,然而,看样貌,看气质,那绝对不是一般人。能看上他这儿的货色吗?悬!
慕容麟确实是没看上。漠不经心地扫了一眼柜台上的几盘首饰,他转身要走,杨欢却是从一个托盘里,拈起了一根紫玉簪。
“小娘子真是好眼力!”杨欢刚把簪子拈在手中,还不及细看,这边,店主马上呲着一口喷薄欲出的龅牙,面目夸张地赞了起来,“这可是上好的蓝田紫玉。不是我吹,整个东市,除了我这里,别人家,再找不出这样的货色来。瞧瞧,这颜色,多正!这雕工,多好!”
杨欢看了店主一眼,嘴角微微向上一弯,权作回应。一弯之后,她重新打量起手中的簪子。
其实,无论是材质,还是雕功,这簪子都算不得特别好。紫玉,在民间是稀罕物;在宫里,并不稀奇。
她曾见过,也曾有过好几根紫玉的簪子,和手中这支比起来,不论是成色,还是雕工,都要比这支好太多。
吸引她的,既非材质,也非雕工,而是簪首的一对交颈鸳鸯。在她曾经拥有过的几支紫玉簪里,有雕凤的,有雕花的,有雕卷云的,就是没有雕鸳鸯的——她看上了这对憨态可掬的小东西。
逛了这么久的街,慕容麟还没见杨欢对哪样东西,表现出特别的兴趣。见杨欢对这支簪子上了心,他心中一动,淡声对店主道,“开个价吧。”
店主一抿龅牙,借着抿牙的动作,在心里飞快地盘算了一下,末了,提心吊胆地对慕容麟伸出了一只巴掌,“五十两纹银。”
报完价,他有些底气不足地眨了眨眼,怕慕容麟嫌贵不买,于是,他紧忙又追加了一句,“若是真喜欢,价钱好商量。”
慕容麟一抬手,作了个制止的动作,“不必。”
说完,从怀中掏出钱袋,又从钱袋里摸出两个小马蹄银,递给店主,“每个纹银三十两,不必找了。”
“哎呀,多谢客官,多谢客官!”店主双手接过银子,乐得合不拢嘴。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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