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尸走肉(夏树)》第568章


每一刻,对于我们这些生命来说,都是稍纵即逝!
所以,才美得无与伦比!
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而时间,则让这种美丽变成永恒!
因为你不可能比此刻更美丽,我们也再不会重回“此刻”!
但是,我和妲己却回来了,回到了这一刻!
定然是天庭中出现了叛变者,才让我们今天有机会直面天庭的妒火中烧,以我们的愤怒,讨伐他们!
那个(些)叛变者,定然是因妒生爱,放下神格,开始信奉生命!
生命,这是我们共同的宗教!
活在每一刻,是我们生命共同的教义!
屏幕前的你,请记住这些话!
“同志们,”我拿起对讲机,放低了嗓音,“小昭,翻译。”
小昭在一台面包车里点了点头,也拿起了对讲机。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原本没有什么崇高的志向。阴错阳差,我站在了这里,与你们一起,准备去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此刻,我不想做什么慷慨激昂的站前动员。”
“在还是一介平民的时候,我一直觉得,一个人,应该靠自己的力量,立足于这个世界,要有足有的影响力,有足够的钱,可以守护任何想守护的人,可以再面对任何突如其来的灾难时,都从容淡定,我认为这样的人是伟大的。”
“现在,我们的脚下,站着60亿人类,还有数不尽的生灵。它们,是我要守护的对象。”冥焚“现在,我们的头顶,等着我们的,可能是地狱,甚至要比地狱更可怕!它们,是我们的敌人,是想要夺去亿万生命的刽子手、屠夫、恶魔!”
“消灭它们,也许我们都会死,但我们脚下的生命会活!会在这颗星球上延续下去!如果逃避,我们也许会活,但我们脚下的生命会死!这颗星球,将变成一个巨大的坟场!为了它们,我们此刻站在这里,为了它们,我们决议勇往直前!我记得在远征艾迪斯拉姆的时候,我与你们说过,这是我们共同的选择。我由衷感谢你们的选择,并为你们的选择,感到荣耀!”
“同志们,历史往往只会记住将军,而不会记住士兵。但是,我向你们保证,你们每个人都会名垂青史!因为我们即将进行的,不是一场战争,而是一种,光荣!”
天空中,沉默良久。
耳畔只有轻风在呜咽,仿佛在为我们鸣奏哀歌。
“出发。”我拾起钥匙,将霓虹真气灌入,耳畔的哀歌消失,眼前只有无尽的光明……*……*……*……*……*……*……*……*……*……
我叫夏树,是个作家,或许称为一个写手也许更为合适。我祖籍东北,现居沪市。
此刻,我正坐在一家咖啡馆二楼靠窗的座位上。
马路的对面,有一家私人侦探社,名字叫“圣徒”,而我的对面,则坐着一个姑娘,她的名字叫十四,没错,她的名字就是十四,因为她没有姓。
这是我们相识的第一百七十七天。
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会坐在这里,听十四给我讲故事。起初,她给我讲的是一只狼和一只羊的故事,狼的名字叫做夏朗,羊的名字,叫羊暖暖。
后来,她又跟我讲一个人和一只狐狸的故事,那个人还是叫夏朗,而那只狐狸,叫苏妲己,偶尔,十四也会称她为苏菲。
再后来,十四又跟我讲一个男人和他的一群小伙伴的故事,那个男人依旧叫夏朗,那群小伙伴的名字,我记得并不太全,因为实在太多了,但十四却能将他们的名字一一记住,就像是印刻在了她本不怎么灵光的脑海中一样!
今天,她告诉我,故事讲完了。
“可是我并未听到结局呀!一个故事怎么可以没有结局呢?”我惊讶地问,“后来呢?他们进入天庭之后的故事呢?”
重生之奋斗生活手札
“嘻嘻,我哪儿知道啊,我又没跟着去天庭!”十四喝了一口奶茶,奶昔沾满了她的上唇,十四调皮地舔了舔,“你或许可以直接问问夏朗啊!”
“呵呵我上哪儿找他去?”
十四脸上的笑容渐渐黯淡了下来,没有吭声,捧着奶茶杯子,盯着杯子里的奶昔,头慢慢的一点一点,似乎在思索什么。
“几点了?”十四突然抬头问我,她从来不带手机,也不用手表,不知为何。
“九点半了。”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说。
“呀!今晚是不是有‘狂奔的兄弟’啊!”十四惊叫道。
“可能有吧”
“那我得赶紧回去了!”十四起身,戴上了棒球帽,端起奶茶,将剩下的大半杯一饮而尽,还打了个饱嗝,“走了啊!夏作家!”
“喂!明天还来不?”我赶紧问。
“来啊,为什么不呢?只要你请我喝奶茶,我就天天来!”
“来就好。”我目送十四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
我看向窗外的楼下,几秒钟之后,十四出现在了马路上,又是那辆白色的宝马轿车将她给接走了。
我突然来了兴趣,她到底住在哪儿呢?
每天,都是这台车把她送来,又在十四随时提出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楼下,将她接走,车膜贴得很深,里面的一切都不可见,车里到底是什么人呢?
我合上笔记本,起身下楼,钻进咖啡馆门口我的那台丰田锐志,追过两个路口,终于跟上了那台包含了xzy三个字母的本地牌照的宝马车。
跟了足有一个小时,宝马车终于进了一个小区,停在了第三排楼的楼下,我慢慢滑行到了第二排楼旁边,靠边熄火。
十四先打开车门下来,正叽叽喳喳跟车里人说着什么,车灯关闭,宝马熄火,从驾驶室里走出来一个跟十四差不多大的女孩儿,但一直勾着头,看不清她的脸。
俩人先后进了楼道,走在前面的十四还在喋喋不休。
“操,就这点破事,你墨迹完了没!明天就教你还不行么!”那个姑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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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紫阳传人
是个东北妹纸!
十四嘻嘻笑着,捏了一下那个东北妹纸的臀部,那妞跟十四一样,都是极品身材!我在车里不由得吞了一口口水!
刷!那个东北妹纸陡然转头,锐利的眼神射了过来,居然是发光的!我尼玛,是人是妖啊!我赶紧趴在了方向盘上,逃避视线,等我再抬头的时候,两人已经不见了。
楼上几层的灯都亮着,不能断定她们到底住几楼,但我根据声控灯的变化,推断出她们应该是进了四楼的房间。
目光锁定四楼,阳台上有许多许多花花绿绿的内衣裤!不过各个房间的窗帘都拉着,看不见里面,但是,隐约能够听见女孩子的欢笑声从房间里传出来。
蹲守了五分钟之后,我决定离开。
回家,翻看凌乱的笔记本,整理今天十四讲的故事。这已经是第二十七本了,电脑里光是初步整理好的零散资料,就已经达到了70多万字!
这半年,除了整理这个,我什么东西都没写,全靠吃以前的老本,因为我隐隐觉得,这个故事如果写成小说的话,会火!
十四跟我讲过,故事里的许多事情发生在“未来”,我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已经是夏朗携众人“改造”过的世界,一个没有丧尸的世界,一个不会走向毁灭的世界!
嗯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倒是很像去亚龙湾看看,是否真的有那个通天塔遗址!不过现在我要做的事情,是明天继续听十四讲故事,我一定得问出夏朗一帮人上了天庭之后,究竟发生了这么,那应该是故事的结局,我总不能胡编乱造一个结局给他安上吧!
洗澡,睡觉,一夜无话。
次日早上,印佳宇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他家一趟,说从地摊上淘了一本古书,让我辨一下真伪,我说好,一小时之后到。
印佳宇是我大学同学,家就是沪市的,毕业之后被爸妈安排进了电力系统工作,虽然干得是外勤工程的活,但是收入不菲。他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搜集廉价的古董,那是一种买彩票的心理。还别说,他总能搞到一些真东西,虽然不值什么大钱,大多是民国、晚清的小物件儿,但也算不赔不赚!
我在这方面可以算半个专家吧,至少比他懂得多一点,我之前写过一本关于盗墓的书,恶补过这方面的知识,所以他每次弄到什么东西,都喜欢找我给看看。
在楼下吃罢早饭,我开车去他家(今天周末),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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