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有水照花人》第38章


“小姐真好看。”
沈令迩抬起头,弯起唇角:“就你嘴甜。”一面说着,一面用眼神示意对面的凳子,“你快坐会吧,一上午都不闲着。”
折兰拉开椅子坐下,脸上还带着兴奋:“小姐,美国好吗?”
沈令迩恍惚想起,张劭溥站在书房的窗边,看着她,眼睛深邃,提起资本主义时说过的那些话,当真恍如隔世。
“自然是好的,不然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上赶着要出去呢。”
“小姐懂的真多……”折兰眨着眼睛道。
沈令迩想了想,把手中的书合上,看着折兰轻声说:“你以后不要叫我小姐了,就叫我姐姐吧。”沈令迩说着,又垂下眼睛,“这是我原本就和吴太太提过的,你的护照上写的就是我妹妹,以后你就跟我一个姓,叫沈折兰。”
折兰一时间没有回过神,巴掌大的脸上眼睛亮晶晶的,她喃喃问:“小姐……是什么意思?”
沈令迩站起来,走到她面前,脸上带着一抹宛然的笑:“你从我小时候就跟着我,这么多年不离不弃,我也没有什么可回报你的,你的卖身契我已经丢掉了,给你在政府里建了档案,你就是我妹妹了,明白了吗?”
折兰抬着头看她,蓦地红了眼睛,脸上带着喜悦,可是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小姐……”
“还要叫小姐?”沈令迩笑着,“我没有姐妹,如今也有了你。”
“姐姐,”折兰站起来,眼泪一颗一颗从脸上滚落。
*
邮轮在海上行驶了三个星期,从日本横滨中转。在船上的几天时间里,沈令迩想到的却是张劭溥,在茫茫大海上,他是怎么度过这样许许多多难捱的日子呢?
坐邮轮的大都是年轻人,中国人和外国人各占一半,在公共甲板上拥吻的情侣数见不鲜,沈令迩每每遇到,都会红着脸走开。
一等舱位提供下午茶和晚宴,折兰说其他一等舱的乘客都穿着晚礼服前去邮轮中的小礼堂,那边一直喧闹到午夜。
沈令迩没有带晚礼服,也无心参与这样喧闹的活动,傍晚的阳光洒在她脸上,给她渡上淡淡一层金边,海面上波涛起伏,反射着粼粼的光,她站在小甲板上,看着远处海天相接处,心中说不出的平静。
三周的时间里,沈令迩心中也有说不清的忐忑,她夜里偶尔睡不着,便起身去甲板上站一会,又或者是拉开灯看书。她的手提箱里装了很多书,在她弯腰翻找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把张劭溥的《国富论》一同装了进来。
她随手把书抽出来,这本书半新不旧,她曾经还给这本书做了一个书签,她把书打开,想去找那枚书签,随手翻到一页,竟然看到书页中有批注。
那不是张劭溥的字迹,娟秀清瘦,应该是一个女人,用蓝黑色的墨水,都是对《国富论》的理解,沈令迩坐在地毯上,一页一页翻过去,这个女人才思敏捷,钢笔字连贯没有中断的感觉,可以说是连思维都是一气呵成的。
她翻了几个小时,一直到后半夜,勉勉强强翻了大半,她把书的扉页翻开,方才那娟秀的笔体在上面写了一个单字:照。
这是一个叫照的女人,送给张劭溥的书。
这是沈令迩的初步判断,她之前对于张劭溥的过往将信将疑,当初的王戎也曾告诉她,张劭溥一直独身,可她忘了,张劭溥还曾经在美国留学,这段时光又怎么会是空白。
这个才华横溢的女子,究竟有怎样的故事,她很想知道,却不敢知道,心里酸酸的,又有点生气。她把书合上,放进一堆书里,关了台灯,爬上床。
在黑暗中,她眨了眨眼睛,反倒更加清醒了,最后,她拉高了被子,盖住脸,睡觉。
*
轮渡抵达纽约的时候是个傍晚,天空依旧黯淡下来,码头上挤满了人,沈令迩和折兰提着箱子,被拥挤的人群挤来挤去,折兰一边帮沈令迩分开人群一边问:“姐姐,我们去哪?”
沈令迩抬起脸环顾四周,二月的风冷的彻骨,直接往人的领子里钻,沈令迩把围巾拉得严实一点,一边说:“在附近找个旅店住下,明天一早去康复中心问问。”
折兰点点头,费力的想要从人潮中挤出去。沈令迩拨了拨两腮旁的乱发,突然感觉一股力量,从背后拉住了她,她下意识回头看去,竟然看见了林赢。
林赢比之前黑了一些,不过脸上还带着笑,对沈令迩问好:“沈小姐,我是来接你的。”
沈令迩十分意外:“接我?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要来。”
“是这么回事,咱们去路边说,”说着,林赢把沈令迩引到一处不碍事的地方说,“两个礼拜前,先生给小姐打电话一直打不通,就直接打给了王参谋长,那时候才知道小姐来美国了,也问到了小姐抵达美国的日期,只是不确定邮轮什么时候到,我们一大早就来了,一直等到现在。”
沈令迩默默听着,突然问:“你说‘我们一早来了’,还有谁来了?”
林赢笑得灿烂,露出白牙,他们站在路边,不远处是一小片树林,种着几棵白桦树,不算茂盛,但是借着有些昏暗的光隐约能看见还有几个长椅。
他抬起下巴,指着那片树林没有说话,沈令迩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寂静的树林里一片黯淡,可却能看见一点清晰地橙红,好像是有人在里面抽烟。
那抹橙红就在她眼前晃啊晃,晃得眼睛慢慢红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要发糖啦~~~
第40章 chapter 40
天色一片苍茫,她顺着那抹橙色,一步一步走去,晚风瑟瑟,沈令迩穿着半新的披风,跟周围的异域风情格格不入,但是她的眼睛里闪烁着的,是无比虔诚的深情,她越走越近,终于离那抹橙红不过几步的路。
她已经闻到了那股烟草的味道,借着朦胧的光,她看见了那个男人,他的眼睛微微闪光,瞳孔中反射出橙红的一点。
张劭溥倚着一棵树,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他站得依然笔直。
“孟勋。”她张了张嘴,吐出他的名字,眼睛却慢慢的红了。
张劭溥把烟掐灭,慢慢地露出一个笑容。
该怎么形容这个笑容呢,它平静而释然,就好像跋涉过千山万水,最终来到你面前一样,这个笑容让人能沉溺,让人几乎落泪。
“为什么见到我总是哭呢?”张劭溥笑着,向她走了两步,他的步子很慢,姿势也比较僵硬,沈令迩这才看见,他的右手拄着一根拐杖。
她别过眼去,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张劭溥站在她面前,伸出左手,把她搂在怀里。
沈令迩双手环住他的腰,却一瞬间感受到了他的消瘦,抬起头,他的下颌就轻轻放在她的头顶:“现在还需要拐杖,再过一阵就不用了。”
沈令迩不懂这些,只是泪眼迷蒙地看着他,抽噎着说不出话来。
“别哭了,”张劭溥抬起左手抹掉她的泪珠,脸上依然是温和的笑容,“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
“你怪我吗?”沈令迩轻声问,“怪我擅做主张吗?”她问完这句话,心跳的很快,她垂下头,不敢看他。
“你做的决定还不坏,”张劭溥把沈令迩脸旁的碎发别到耳后,“比我想的好太多了。我原以为这辈子就要在床上过了,与其那样还不如死了。”
沈令迩破涕为笑,眼睛亮亮地看着他,伸出手,轻轻握住他的大手,这双手温热厚重,掌心微微粗糙,沈令迩攥着他的一根手指轻声说:“你瘦了很多。”
“是啊,医院的饭十分不好吃。”张劭溥脸上依然带着微笑,身体慢慢倚靠在树上,这个小动作被沈令迩捕捉到了,她忍不住问:“怎么了?”
这时候,一道幽幽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他已经站了一个小时了,你觉得没什么,可他还处于和假肢的磨合期,这样伤口会很痛的。”
这句话着实把沈令迩吓了一跳,她寻声看去,是一个金色头发的外国人,五官精致,眼窝深邃,他正蹲在一边的树丛里。沈令迩对这个声音十分熟悉,她试探着说了一句:“乔?”
乔慢吞吞地站起身子,走到张劭溥身边,伸出手要摸他的腿,被张劭溥挡开了,他撇撇嘴嘀嘀咕咕:“有什么可怕的,都是男的。”嘴上说着,一边又看着沈令迩:“干瘪的女人。”
这句话是英文,沈令迩听懂了,不过她的心思都在张劭溥身上,不介意乔的无礼:“他怎么样?”
乔懒洋洋地把手撑在树上:“再多站会的话,他要去医院再躺两天。”
沈令迩一下子有些慌了,拉住张劭溥说:“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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