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星际捡垃圾》第201章



他都已经快三十岁了,动物们的生命不是无限的,长毛猫没有多少年了。
他不知道如果变回人形,能不能延长它们的生命,但总要一试。
他再也不想失去任何家人了。哪怕那是不可避免的事。
从白银回来之后,程竹上学一直都是通过网上授课自学,就连大学后来也是在兰城的大学就读,在做学生的同时兼任老师。
别人上完学下来有很多同学,可他接触的都还是家人。
程竹很少离开垃圾星,偶尔几次也都是去外出参加比赛,很快就回来了。一年中绝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这里,他没有表现出任何厌烦的样子。
他总是最贴心的,做事周到,把每个人都照顾的很好。
程鸢兰其实很希望他能出去走走,毕竟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足以保护自己不需要旁人担心。
愣了下,程鸢兰点头道:“好啊,这个想法挺好的。已经确定下来了么?什么时候出发?”
程竹拿起颗没有切过的苹果啃了一口:“下月初。我已经拿到录取通知了。”
“我儿子真是太优秀!”程鸢兰看程竹早就是老母亲心态,她竖起大拇指用力夸赞道。瓦那星上的这个大学是除了中央星大学外最好的学校,其在生物学和医学两方面的成就更是超越了中央星,算是整个星系最最顶尖的大学。
程竹竟也一声不响地就进去了,何况他还不是本专业,而是半路出家。
程竹对此没有丝毫骄傲的感觉,能考上这里对他来说稀疏平常。
出发上学的那天,程竹没有让人送,他自己搭乘飞船从太空港转港到了瓦那星,身边连个机器人都没有带。
他回头看着慢慢变小的垃圾星,虽然每年的生日愿望都一样,但他知道,程鸢兰和白银跟他们是不一样的,他们一天天长大变老死亡,而这两人不会老不会死。
总有一天还是要分开。
但他已经不再像小时候一样会觉得害怕,觉得难过了。
程竹从没有怨恨过自己为什么是个实验体,没有父母跟正常人不一样,也从不觉得小时候遭遇到的那些很苦。
他越大就越感激自己能遇到程鸢兰,能成为她的孩子被她护在羽翼之下,还给了他一个家。
程竹在瓦那星待了五年,有时候放假也不太回来,他在上课的同时,会仔细整理学习笔记和课堂视频发给了程厚和程风,让它们俩一同研究。
在学校毕业后,他又在学校深造了两年,两年后回家,重新改建了实验室。
这次他没有再离开垃圾星,而是与兄弟俩又花费了五年时间进行研究。
“这次能行了吧?我们已经模拟超过两千多次了。”程风上前一步道,“让我来做实验体?我可以的。”
程竹抿着唇摇了摇头:“不行,万一基因转化失败,你甚至可能变成半人半兽的怪物。”
程风笑了笑:“反正我现在已经是怪物了,半人半兽又怎么样,也总比现在好。程苗快要坚持不下去了,别想了。”
程苗就是长毛猫的名字。
程竹深吸了口气,依旧有些犹豫。
程风已然走到了旁边的观察室里,并拿起了注射药剂:“往好处想,也可能就成功了呢。”
最终程风还是做了第一个实验体。
但是,没有成功。可也不能说很失败。
他身上的毛几乎全部脱落,就像人类一样,干净光滑,连带着脸上的毛也几乎消失。副作用是浑身的骨头隔一段时间就开始痛。
程竹几乎每天都泡在实验室里。
自己是所有动物中唯一没有发生兽化现象的,他一直觉得,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事情的原因,可能就是要让他找出将动物们还原成人的办法。
实验又持续了好几年,当初只有四人的小小实验室也变成一个占地面积很广的庞大实验基地。
他放弃了很多其他爱好,研究出了很多新药。
这些药有很多是用在治疗程风身上。
他们没有再进行第二次实验。程竹不敢再赌,哪怕程风并不在意。
“这次,再试一次吧。”程风将程苗抱在身边道。
程苗已经很老了,趴在程风怀里也没有力气去挠他。做为一只猫,他比其他的猫活得都要更久,当初留下的小猫崽都已经到了不知道第多少代了。
这是要离开的第一个伙伴,所有人都聚集了过来。
程竹轻轻摸了摸程苗的脑袋,最终点了头:“好。”
程苗趴在实验舱里看向众人。没有影视剧中的白光,它痛苦地蜷缩成一团,但是身体却在慢慢扭曲拉长,骨骼被折断扭动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痛苦的惨叫声叫的人无比揪心。
程竹紧紧捏起了拳头,眼睛有点红,却倔强地没有挪开视线。
等了约莫半个小时,原先毛茸茸的大猫消失,原地躺着一个看着不到十岁的孩子。
他长得与程竹小时候非常非常相似。
躺着的孩子缓慢睁开眼,视线转向他们,也跟着笑了笑。
程竹一直紧握的手骤然松开。
“成功了!”
研究了将近三十年,终于成功了。
这件事结束后,程竹有段时间一直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他一边帮白银打理几座城市,一边帮忙管理学校,或是泡在实验室,每天看似忙忙碌碌,心里却一直有些空落落的。
身边的人恋爱的恋爱结婚的结婚,但他却始终保持单身,没有对旁人的示好有任何表示。
程鸢兰曾经也隐晦地跟他交流过这方面,但程竹只是觉得这种事需要看缘分,他没有动心的对象,也没必要一定要跟什么人在一起。
“那你就没有什么特别想做的事么?从前呢?我记得你小时候对什么都很好奇。”
程竹抬头看了眼天空,白日里看不到星星,只有那轮熟悉的太阳斜斜地穿过云层慢慢离开。
他突然想起小时候第一次动手给自己做的张架子床,那张床到现在都还摆在家里,这么多年过去,床很老旧,他也完全睡不下了,但每次看到他都觉得很开心也很怀念。
那时候程鸢兰总是能做出很多在他看到非常奇妙的东西,那双手像会变魔术一样。他有时候也会跟着模仿学习,想着有一天他也能像那样厉害就好了。
想着想着他露出个有些轻松的笑容来。
是啊,现在他已经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做任何事情了,也变得很厉害了。
“我想学做手工,学你说的那个徒手造高达。不过,高达是什么东西?很厉害么?”
“咦,兰你怎么不说话了?别走啊!”
将来又会发生什么事程竹不知道,也不会去推测,宇宙浩瀚学无止境,他要走的路,要见识的风景还有很多。
而当下,只要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就足够了。
第102章 番外
程归很喜欢自己的名字。
在一众兄弟之中,他觉得自己的名字最有意义也最好听。
虽然这个观点遭到了所有人的反驳。
程归觉得自己就算不是乌龟家族中最帅的,那也是最聪明的一只。
它学习成绩不太好,受体型限制很不方面,一直是课外补习团的一员。
对他们这些学习不好的程竹倒是不怎么训斥,但会非常耐心地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重复给他们讲解。简直就像很多只苍蝇在飞舞,非常可怕。
程归觉得自己在听天书一样,明明每个字都能认识了,放在一起却完全听不懂说得到底是什么。
特别是冬天天冷时分,他一到上课就开始打瞌睡,这种时候趴在程雄身边睡觉最舒服了,他的毛很软和,比躺在洞穴里都还要舒服。
等到程竹大学毕业时,身边大部分伙伴都已经上完了初中课程,找到了感兴趣的科目时,程归还是慢悠悠慢悠悠地继续啃小学课程。
程竹已经不单独辅导了,他将自己授课过程录了下来,程归只要用嘴碰一下前爪,就能重温上课内容了。
程竹还让他们跟着兰城小学里那些孩子们一起上课。
程归并不排斥跟人接触,相反他还很喜欢人类,只要他们不经常恶作剧地将自己反过来放在地上,然后再看自己辛辛苦苦反过来就更喜欢了。
兰城开办的小学里第一批小学生,有一半都是熟人。
琼带着人又回到了这里,终究这里才是他们最熟悉的家。兰尔丘城也重新建立了起来,成为除了兰城外第二大主城。
一年一年,身边的孩子们慢慢长大从小学离开,程归还在小学三年级的课堂上徘徊,跟孩子们玩能让人很开心,但也不是总是开心。
伙伴们都去了高中,甚至慢慢开始学习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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