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手胭脂》第115章


知秀听着是上房那个妇人的声音,也就是顾氏的婶子顾王氏,便走出门去,见那妇人果然站在院子中间,乜斜着眼睛往西厢里瞅。
知秀见她不似先前没睡醒的样子,已然是穿好衣服打扮好,像是要出门的样子,虽然有些年纪,却有点花枝招展,便故意说道:“这位奶奶请了,不知怎么称呼?”
顾王氏果然脸色一变道:“什么奶奶!我还不到五十呢!”
知秀便笑道:“是我的错,不是奶奶,是大婶。”
大婶也不很好听,但总归比奶奶要强一些,顾王氏不在这称呼上纠结,问道:“是谁让你住西厢的?”
知秀道:“自然是顾夫人了。”
顾王氏道:“我不喜欢跟陌生人住一起,你换个地方住去。”
青禾也站在知秀身边,闻言顿时不忿,待要开口,却见知秀回头叫了一声“阿桑”。阿桑便从屋子里走出来。
知秀指着门口的一个石墩子,道:“这墩子挡着路了,你帮我搬开吧。”
阿桑哦了一声,走过去,随便弯腰将那墩子一抱,轻轻松松地搬到了十步开外。
这石墩子有近百斤,他却像是一点不费力似的,可见力量惊人。
顾王氏看得目瞪口呆。
知秀走过去拍了拍阿桑的胳膊,道:“你力气真不小。”说着她又扭头对顾王氏道:“这位大婶,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请你再说一遍。”
她说的时候,手却没离开阿桑的胳膊,反而拍着他的肱二头肌,发出结实的声音。
顾王氏这才想起这个阿桑的能耐,连孙阎王都害怕,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心虚道:“没,没什么。我赶着出门,先走啦。”
她缩着脑袋,赶忙地扭身就走,仿佛后面有鬼在追赶似的。(未完待续)
106、“牧羊寨”
在青禾的操持下,知秀和阿桑都安排好了自己的住处。
虽然西厢陈旧,但是知秀并未打算在顾家长住,所以将就也无所谓。顾家的情形复杂,有家产之争,她并不是顾家的人,顶多只是阿桑的好朋友,没必要牵扯到这里面来。
安顿好了行李,知秀便找了阿桑,提议去外面走走。
这个光明帝都,他们都是第一次来,今后只怕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应该去熟悉一下环境。
阿桑欣然应允,因贾老爷临终的吩咐,让知秀照顾他,他便将知秀当做姐姐一般的亲人,心里很亲近,他嘴笨说不了什么亲切的话,但知秀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从不违抗。
大约也是在白马城伤了心,对于正常人,知秀总是有一些提防的心态,但对于这个智商有些不足的阿桑,却大大地亲近,心里也自然而然地将他当做了弟弟一般。
两人出了顾宅,沿着安邑坊向北走,据青禾说,安邑坊北边就是东市。光明帝都商铺最密集的东西二市,最能体现帝都的繁华和生活习俗,自然要去看一看。
两人一路走,见道路两边果然都是商铺,各色各样的都有,布店、首饰店、鞋店、胭脂水粉店、金银铺、茶楼、酒楼、饭馆、书铺、点心铺等等,从这些店铺的类别也可以看出,东市这边还是以日常吃穿的小商品为主。
出了安邑坊,便到了延平北二街,街面顿时愈发地热闹起来。
延平北二街位于帝都南北中央。虽然还属于外城,但是已经离内城十分接近,是整个光明帝都人流量最高的街道之一,街面宽阔。两边都有人行道。
站在启夏东大街和延平北二街的十字路口,向延平北二街左右两边看,一路延伸出去的全都是酒楼茶肆饭馆。这几乎就是一条美食街了。
隔着延平北二街,安邑坊的对面就是东市,人群从东市涌出,沿着延平北二街分散出来,汇入街面的行人之中。
“好多人啊!”连一向话少的阿桑都惊叹了一声。
知秀也是点头,这光明帝都的繁华,实在是她生平仅见。哪怕跟现代的那些一级大城市,也是不相上下了。
他们此时正站在路口,边上就是一座酒楼,名曰“食为先”,门面向北。三间的门脸,也算开阔了。不过奇怪的是,这延平北二街上,一路看过去,每家饭店都是热热闹闹、客流如织的,偏偏这食为先却门可罗雀。
知秀好奇地看了两眼,见那食为先店门口欢楼下,原本应该是招揽客人的小厮,却靠着柱子在打瞌睡。
还有这样做生意的?知秀暗暗摇头。怪不得这么冷清呢。
她也只是多看两眼,然后便对阿桑道:“咱们去东市瞧瞧。”
阿桑点头。
两人穿过延平北二街,到了对面,这个路口又是宣阳坊和东市的交界处了。
宣阳坊北面是素有不夜城之称的平康坊,经营的都是高级歌舞坊,犹如现代的高级娱乐会所一般。绝非普通的青楼胡同可比。
而东面又是日日繁荣的东市,临着人流量最高的延平北二街,离皇城又不远,这宣阳坊的地理位置正处于繁华的市中心,四面临街的铺面便真正是一等一的旺铺了。能够在这宣阳坊拥有正经的铺面,哪怕只是一间的门脸,也需许多的成本,而能够租下铺面做生意的,无不财源广进。
而面对着延平北二街,与那食为先两对面的,便有一家红火至极的酒楼,上下两层,五间的门脸,正中间还有突出的门楼,扎着五彩的绸缎,门楼下两名身着绿色袄裙,婀娜多姿的年轻少女正在甜甜地招揽客人。
抬头一面大大的匾额,“牧羊寨”三个金漆大字。
难道这家店是以做羊肉出名的吗?
知秀一面想,一面已经跟阿桑走到了这牧羊寨前面,正好一拨客人酒足饭饱地从里面出来,身上还带着里面饭菜的味道,被风一吹,暖暖地熏人。
知秀鼻子灵,一闻之下,惊讶地张大了眼睛。
这味道太熟悉了。
不正是她在现代时,冬天最爱吃的火锅的味道吗?
难道这牧羊寨竟是一家火锅店?
这时又有一拨客人往牧羊寨走来,一面走一面还在议论。
“我说老李啊,今天你做东,可不许小气啊!”
“放心好了,今天羊肉管够!”
“那感情好,这牧羊寨的羊肉实在是美味,据说是从西北草原上专门运来的羔羊肉?”
“瞎扯吧,西北都让昭武人给占领了,哪那么容易弄到羊羔。”
“不过这牧羊寨的羊肉确实是不错,肥而不腻,香而不膻,用来下火锅真是绝了。我最爱吃的就是他们家的麻辣火锅。”
“我可吃不了那辣味,上次差点把舌头都给辣下来。要我说,那大骨汤才是最好的,冬日滋补最是不错。”
“好啦好啦,你们说的都是老菜单了,听说最近又加了一个鱼火锅,先吃鱼后下菜,鱼的鲜味熬在汤里面,那叫一个香!这次老李做东,就让他请我们吃新鲜的!”
“好好好……”
这些人一面热闹地说着一面已经走进牧羊寨去,自有跑堂热情地将他们引进去。
果然是火锅店!
坐实了自己的猜想,知秀却反而更加好奇疑惑了。
她来到这轩辕帝国也有些时日了,白马城亦是大城市,一路上经过的地方,连那梭子城在内有好几座大城市,比起帝都的繁华来也只不过是稍逊一筹罢了。可是这么多地方,她却从来没见过哪个城市里有火锅店的。
须知。火锅这种东西,一经出现便极易普及,尤其在这样寒冷的冬天,火锅店往往是最热闹的饭店之一。
但是来到轩辕帝国。她还从来没见过,一度以为这里还没有发明火锅这种吃法,但是在这个牧羊寨。她却第一次看见了。
到底还是帝都人才辈出,竟然已经有人发明了火锅!她还以为只有现代人才吃火锅呢……
想到这里,知秀心里突然咯噔一下。
火锅?!
这个她以为轩辕帝都并没有的东西,竟在帝都见到了,如果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自己发明的,难道会是……?
这个念头来的突然,更来的没有根据。
总不可能因为一个火锅。就一定是穿越人发明的吧?这东西本来就不是现代人的专利,又没太大的技术含量,这个时空的人自己发明的也没什么稀奇。
可是只要一想到有可能是跟她一样的穿越人发明的,知秀心里头的这个猜测便如同长草一般地肆虐起来。
因为她所知道的同在这个时空的穿越人,只有一个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