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莲华(清歌)》第97章


轰轰作响。
他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霍云臣能保守住他的职责,护住他的妻。但是当他如狂风般卷到东城门口,迎头看到同样疾驰而来的霍云臣那种惊惶到让人心凉的表情之后,心便像被夯捶重重击打了一样,全身的血液猛地凝固了起来。
行在路上的时候,后头白筠乘坐的马车,套着的马突然狂性大发越过前车狂奔而去,车夫驾驭不住跌下去,霍云臣去追赶的时候,从路边巷口涌出一群着了普通百姓服饰的人劫持王妃的马车。剩下的几个侍卫寡不敌众身受重伤,载了王妃的马车被劫走,因当时雨势滂沱,天又快黑,路上行人寥落,很快便消失在了雨幕之中。
“这辰点,四方城门都已关闭,他出不了城。去找!”
面对跪地的霍云臣,霍世钧冷冷道。
霍云臣猛地起身,忽听霍世钧又道:“不要惊动五城兵马司。你调王府司卫去找,禁军司孟永光那里,我去吩咐。若遇问起,就说在寻我的要犯,别的一概不用提。”
永定王妃被人劫持,这样的事,霍世钧不愿声张,霍云臣自然知道,急忙领命而去。
~~
善水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铺设了香衾的软榻之上,四周烛火高照,富丽如同宫室,鼻端扑来幽幽的暗香。
这是一间女子的闺阁,她立刻就辨了出来。等初醒的那阵不适过后,忽然想起先前发生的事,猛地坐了起来,看见榻前的桌边,有个男人正在独自斟饮,大约是听到她的动静,起身朝她走了过来。
善水看向他,立刻骇然睁大了眼。
这个男人二十五六的年纪,穿时下富贵人家男子的常服,长发也以玉笄束于头顶。虽然完全的时人装扮,但鲜明异于常人的五官特征,还是让人一眼就能辨出他的外来血统。
大元泱泱大国,洛京中有异域客商,本是常事。叫善水骇然的,是她一眼便认出了他是谁。
他就是去年在由都部的寨府里当众挑衅霍世钧,并且劫持过自己一次的哒坦韩海王承宗!
承宗向着床上的女子越走越近,看着她满是惊骇表情的一张俏脸,先前入腹的酒水此刻像是翻腾了起来,血液滚烫,欲念横生。
绝色当前,他自然动心,更何况,这绝色还是霍世钧的女人。占有她,想象着霍世钧到时候该有的表情,他就觉得更加兴奋,眼仁中已经微微充血。
“这是什么地方?”
善水在他靠近,朝着自己伸手过来的时候,强作镇定地开口问道。
承宗想起第一眼看到她时,她在由都部寨府大庭里侃侃而谈游说妗母时的样子,停了下来,伸手摸了下自己下巴上的短须,赫赫笑道:“你是想拖延时辰,等你的男人来救你?我告诉你,他现在应该知道你落在了我手上,也在四处找你。但是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你会到了这里……”见她举目四望,忍不住得意笑了起来,“这里是飞仙楼,原来的头牌,你男人的情人,她就被他养在这里。现在被我重金包了。永定王妃,你的男人和情人,从前就是在这张床上消魂。现在我把你带过来,让我也在这张床上让你消魂,就算是我此趟千里南下送他的一份大礼,你说妙还不妙?”
楚惜之的闺房……
善水压下心中翻涌的呕意,怒道:“你也算是一方人物,与我丈夫有仇,用男人的手段就是,三番两次地劫持我与我为难,你算什么英雄好汉?”
承宗道:“霍世钧不止是我杀父仇敌,更令我家族蒙羞,担了战败的耻辱之责,令我一族在旁族面前抬不起头,我恨不能生啖其肉。王妃,让我告诉你,在我们草原上,能咬死人的狼,它就是狼王!用什么手段又有什么关系?对于敌人的女人,更用不着半分仁慈,夺到手,只能说明对手的无能,那是他的耻辱!”
善水望着他越逼越近的庞大身躯,慢慢朝着榻尾挪去,道:“你敢碰我,我丈夫绝不会放过你的!”
承宗觉到了一种逗弄垂死猎物的快感,哈哈笑道:“多谢你替我担心。只是我告诉你,霍世钧他不会找到这里的。等咱们做了一夜夫妻,到了明天,见我脱队,我的王叔会听我的人劝,必回来找我,到时我随使团出城,霍世钧他就算有三头六臂,也不敢为难于我,他更不敢叫旁人知道,堂堂的永定王妃竟然会在一个□与恩客过夜的地方和我睡了一夜!他丢不起这种脸!”
善水心怦怦直跳。
“我再告诉你,这一场战事,我不过暂时处于不利地位,只要再给我些时日,我一定能打败你们的军队,我更要亲手杀了霍世钧雪耻!可是我没这个机会了!”
承宗已经单腿跪上了榻,猛地伸手,一把攫住善水的头发,脸逼近了她,眼睛红得像要滴血,“我不怕霍世钧要杀我,我就怕他缩头不出!睡了你,我只等着他寻过来,到时候我必定挖他心肝,祭我父王在天之灵!”
承宗的手挪到她肩膀,稍一用力,轻微裂帛声起,衣物自肩头被撕脱,露出了香肩和半边起伏的胸口曲线。
善水仓皇滚下了榻去,大叫着往门口方向奔去,没逃几步,便被身后的人追上一把逮住,顺势按在了靠墙的桌案之侧,一手堵住她的嘴,一手扯开她衣襟,低头啃咬着,在她胸颈处留下了一个个的印痕。
善水摸索着,努力把手伸到边上,摸到了一只空的铜座莲花烛台,将尖刺的一头用力朝他脖颈刺去。
承宗□焚身,不防她有这样举动,等发觉时,下意识地偏头,虽避过了致命一刺,颈侧却也被划出长长血痕,一阵刺痛,用手一摸,满手的血,怒由心生,一掌朝她脸颊打来,善水痛叫一声扑伏在地,承宗压了上去,嘶啦一声,里头亵衣也被扯脱,顿时半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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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世钧一脚踹开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幕,血管几近爆炸,目眦欲裂,速奔至前,一脚踢向还压在善水身上,刚刚闻声扭头回望的承宗。
这一脚聚了他完全的力道,更兼怒火攻心之下,更是凌厉,嘭的沉闷一声,承宗的身躯如风筝般飞了出去,滚了几圈,撞到床榻,这才停了下来。
“少衡!”
一边脸颊发红,唇角已然出血的善水一眼看到全身滴水,犹如刚从水中淌过的霍世钧,叫了一声,哽咽着,眼睛已是红了。
第 68 章
霍世钧一把扯下悬垂而下的帐幔,裹卷住了善水的身子,像抱婴儿一样地将她抱起,放在靠墙的角落,蹲下安抚般地轻轻抚了下她肿胀的嘴角,然后起身,一步步走向挣扎着起身的承宗。此刻,他的神色平静如水,目光阴冷如毒蛇。
盛怒之下的狮,反倒没了咆哮。
承宗慢慢站直了佝偻着的身躯,擦去鼻中被方才那一脚震出的血,道:“这么快能找到这里,配算我的对手。”
霍世钧冷冷道:“你不配当我的对手。”随了话音,一脚踏前,重重一拳便朝他腹部击去。
承宗也是自小习武,身手不弱。方才欲念攻心没有防备,吃了重重一脚,受力的半边肩背一阵发麻,此刻还没完全缓回,见他迅猛重拳的攻击又到,左右闪避不及,猛地后仰成铁板桥,避过了攻击。
这种体位,除了能够躲闪对面迅猛攻击,更是给接下来腾身踢腿反击造势。他堪堪避过凌厉重拳,见对方臂膀已伸至极限,只能回缩了,趁这短暂空挡,正要出腿攻击,猛然胸骨间一凉,一声沉闷的钝物入肉之声中,霍世钧左手手心中方才从善水发间拔下的一枚金钗,已经刺进了他的胸膛,瞬间没顶消失。
金钗本质软,寻常之力,自然无法深刺入肉。只若力道至迅至猛,便是寻常筷子也能戳入人体,何况还是一头削尖下去的金属之器?
承宗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随即跟来一阵剧痛,再无法发力,嘭一声后仰,倒在了地上。
直到此时,他还不知道刺入自己血肉里的那东西,到底是什么。
霍世钧不容他喘息,欺身向前,快如闪电一般,咔嚓两声脆响,承宗的左右双臂已被扯得脱臼,剧痛之下,脸色惨白,惨叫了一声。
承宗觉到一阵湿热正慢慢地从自己被刺的胸口处渗了出来,那是暗红色的血。
霍世钧俯身盯着他,神色如森罗殿中魔鬼修罗,用不带丝毫感情的声音对他道:“你欺辱我的女人,我便用她发上的金钗替她回敬。你流出的血是暗红的,因为金钗刺破你的肝脏插在里面。你不会立刻死,你会慢慢死。你死之前,我还会让你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承宗已经觉到自己身体微微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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