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锦》第143章


那几天里,我不断的擦拭着手里的剑,长剑,和匕首。
我发觉,每个人的心底里都有一把匕首,不是刺伤别人,就是刺伤自己。
那就是关于我们的,不为人知的秘密。我知道,我的家族早已经卷入了这场宫廷的阴谋当中,他们每一个人都必须为此付出代价。长烟,你必须忘记我,因为,此时此刻,我已经注定陨落。
后来,我选择了推进历史的进程。
我要成为那个亲手了结此事的人。当然,是作为刺客的身份。
翠烟笼 商誉(五)
于是,人人都以为我死了。其实,我混迹在长公主的众多死士中,整日带着饕餮的面具,连吃饭和睡觉都不曾摘下。
我成为了真正的匕首。
不为人知,却暗藏杀机。
在越来越麻木的日月更替中,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可是,令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长烟竟然出现在了陛下的身边。
我必须面对的是,在她的面前杀掉刘弗陵。
起初,我只是不忍心让她面对那血腥的场面,然而,后来我才发现他以那样的姿势将她抱在了怀里。
我的世界在那一瞬间出现了一个断口。
它在最后的时刻,彻底将我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杀心颠覆。
我隐没在舞者里,和同伴,玄墨。
他是燕王派来的人,协助我完成这次行动。
然而,最初的计划是,由我来击出第一剑,因为我站在队伍的最前排,这是离陛下最近的地方。我的匕首藏在左侧袖子里,最适合近距离的突然袭击,而距离越近我的杀伤力就越强。刘弗陵用的是长剑,那象征着君子的可笑家伙。要知道,在近身作战时,它已经发挥不出优势了,何况,他本来就是个羸弱的病人。我甚至想象,他根本就连剑都没有出鞘,就死在了我的脚下。
可是在长烟出现后,我无法行动,我总是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那早该停止的舞蹈动作,却无法以行云流水般的优美姿势拔出我的匕首,这种残酷的杀戮,我怎么能对付以那种姿态抱着她的男人。
刘弗陵,此刻他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也许,出于本能,他也感觉到了来自于我的杀气。
就在我游移不定又痛苦万分的时候,一道黑影从我的耳畔掠过。
我知道,玄墨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他用的是长剑,因为身材异常高大,所以他必须选择比较有长度的武器。
可就因为这样,他的位置不得不位于我的身后。
长剑的出击,是难以一击毙命的。
尽管此时,他用的是一只隐藏在腰带里的软剑。
当他飞身上前时,刘弗陵还是进行了躲闪。
虽然不甚漂亮,却是训练有素的闪躲。
然而,玄墨的剑岂是走空的角色。
那如同蛇芯般的剑锋,颤抖着再次朝刘弗陵的喉咙刺去。
谁知,长烟竟飞身上前,如同当年她握住我刺向杜飞华的剑一样,以一种决然忘我的姿态。
而这一次,她似乎知道,凭着自己纤细的双手,根本阻止不了对方的攻击,于是她干脆用上了整个身子。因为他们本是跻坐重心很低,玄墨要刺的是刘弗陵的喉咙,自然剑锋是向下压的,刘弗陵本身已经做了闪躲,这时他已经挣扎着要站起来,因此,这一剑对刘弗陵来说显得有些低了,而长烟扑到跟前时,却是几乎侧着身子,因此剑顺着她的右侧的胸前斜着向下刺了进去。
我看见她月白色的衣服上渗出的血花,那越开越大的血花,让我的胸口剧烈的疼痛着。
我几乎是使出了全身的力量,从侍卫的手里夺过一把长剑,然后扑了上去。
这时候,玄墨的剑刚好没入长烟的胸口,还没有拔出。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有多快,那几乎是电光火石般的速度,让我的头都快炸掉了。
我不顾一切的挑开了玄墨的剑。那把剑,是鄂邑安排来为我断后的剑,却没想到,竟在此时此刻与我交锋。
我不得不承认,鄂邑是绝顶高明的。
她用我来做第一招击杀,却也料到此间必定会有霍光的救主,因此安排了玄墨。这样我便可以不顾一切的刺杀刘弗陵。有玄墨在还有什么可担心的。我亲眼见到他成功的拦截过姜浪萍。
他的长剑,会为我隔开所有的危险,而刘弗陵,必然会如孤雁一般,落入我的掌中。因而,玄墨的位置,是在舞者的最后排,这便于观察形势和进行追堵及保护我。这是多么密不透风的安排,我和他是长安城里顶尖的剑术高手。然而,谁都不知道我有左手使用匕首的能力,因此,我是刺杀的王牌。
可是,我的弱点,就是长烟。
当我看见她脱离玄墨的剑锋后,猛然间向后倒去,然后,刘弗陵疯了般的抱住她大叫时,我整个人都在愤怒的战栗。
我转向了玄墨。
我知道,对方深不可测且知道我左手的秘密,我的一击毙命便成了空谈。我们不能在这里逗留太久,我们都是刺客。
于是我采用了几乎自杀的方式,让他的剑刺入我的胸膛,那一刻,他的带着长烟的血迹的剑锋,直接没入了我的身体,我感到一阵彻骨的凉意。他有些吃惊,愣了一下,高手之间的对决,刹那也可以变成生机。我将身子一挺,沿着他停止的剑,走出一条火辣辣的血迹。直到我的鼻子几乎碰到他的鼻子。
我听见刘弗陵在大喊着什么,似乎是封官赏爵的意思。
我伸出带血的左手,弹出那枚深藏的匕首。
然后,我的刀锋,深深的没入他的身体。
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分离。
别人没有看清我的动作,只知道,我刺伤了对手。
接着,我们两个一起越窗而逃。
刘晙几乎是同时带人赶到。
然而此刻,我和玄墨都已跃上屋脊,仓惶而去。
深夜,加之我们本身穿着黑衣,脸上又带着面具,那些普通的士兵根本没办法追上我们,不多时,我们便汇入长安拥挤的巷子里。
我爬上了一辆粪车,谁知,刚刚走到城门口时,宫里传来消息,关闭城门。
车老板和守城的卫兵认识,加上车子味道很大,来往的行人纷纷侧目,卫兵们忙让我们先走,然后才缓缓闭住城门。
我总觉得车里有什么东西个着我的脚,就在脚踝的位置上,不断擦磨着越来越痛。可我不能动,我不希望被车老板发现,否则,我只能杀了他,我不想再杀人。
谁知,就在他们发现地下蜿蜒的血迹时,我已经逃出了长安。
一切都仿佛轰轰而过的闪电,没有任何思考的余地和空间,我们只是本能的,拼着命的做着一些事情,然后,便由命运来安排和运营。
我最终还是活了下来。
在离开长安城后,车老板去解手的空当,我跳下车来。却发现,我的脚已经血肉模糊。
我转过身去,只见那车子深处,竟放着一把刀刃朝上的柴刀,上面满是血迹。
我已来不及多想,忙一瘸一拐的躲进旁边的荒草地里。
待那人驾着车走远,我才发觉自己的脚已经基本上废掉了。
那托粪的驴车一颠一簸,我窝在里面不敢动,刀刃已经一点一点的将我的脚踝割破,直到见了白森森的骨头。
也许这就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我捂着胸口晕了过去。
后来,我被一个云游的道士救了,他没有问我原因,只给我包扎了伤口,然后又送了一瓶药给我。
据说,是治疗刀伤最好的东西。
后来,我一直在长安城外的山林里藏匿,等待着,事情水落石出的一天。
我不能再这样糊里糊涂的卷进权力争斗的漩涡里。
每天,我都被噩梦和病痛折磨着,渐渐的,变成了一个跛足的拐子。
但我必须回去看看我的父母,或者,我可以将他们带走。
然而城里到处都是我的画像,我该怎么样才能重新回去。
后来我想到了一个主意。
又一次带着毁掉自己的悲壮,我举起了那把匕首,朝自己脸上划去。
此时此刻,长烟已经成了我遥不可及的梦,索性,让它破灭吧。
从刘弗陵抱着她几乎疯掉的神情上,我知道,我的长烟,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咕嘟咕嘟喝下血菊花的女孩,已经不再是那个握着我的手说,你可怎么办啊,的可怜女子。她已经找到了更为理想的栖息地。我怎么能那么傻,竟然以为自己能给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理想的怀抱。其实,我什么都不是。我只是个游走于长剑与匕首间的,不断自我毁灭的男子。
要怪也许只能怪命运,是他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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