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纪事》第7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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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郑娘子(下)
再醒来; 已经在家里。高床软枕; 松暖的被褥,细细一脉香; 也是她惯用的。身上干干净净,什么痕迹都没有。
只是换了侍婢。
左右说; 晓风救了她。
晓风是她的贴身侍婢。她记得她把她背进杂屋里,然后走了出去——她猜她穿了她的衣物。
“那人呢?”
“已经没了。”
郑家会给她足够丰厚的回报,表彰; 厚葬,赏赐。然而还是免不了伤心一场。
来龙去脉也不难推断。无非是她染了疫症,走漏了消息; 同行的人要埋了她。她的侍婢和仆从不肯; 双方打了起来。
晓风替她死了。
混战中活下来的人寥寥无几; 有人下山报信。
“那之后呢?”
为什么赶过来的会是那人; 是他比别人都快; 还是——
何必想呢; 本身就经不起细想。就当是她高热之下一场大梦吧。
劫后余生; 又一次。
每次都以为是最后一次; 但是并不会。只要活着; 就可能有无数意外。
她记不起来那个混乱的晚上,冷热交织; 退不下去的温度。空气里混乱的酒气; 还有别的。混乱的纠缠; 肌肤和肢体。
潮湿的雨水在呼吸之间。
生与死的角逐; 生与死的角力。
她不记得,身体自作主张:秋天过到尾声,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她并不想要孩子,特别一个姓李的孩子。但是她怕死。下胎的药摆在面前,看上去就很苦。拖来拖去,不得已只能生。
吃了很大的苦头。她恶狠狠问候过李家上下十八代,又十分懊悔没眼一闭心一横把药喝了,到这时候,说什么都迟了。
生下来肉团团一只,软得吓了她一跳。
过几天眉目舒展得鲜明了,又教人发愁。
她不敢抱回家里去充作兄弟的孩子——这孩子谁看了都知道姓李。
孩子的事她瞒得很死,没让家里知道。左右被逼得发了毒誓——然而郑笑薇也没有想过,养个孩子会这么麻烦。
会哭,会闹,会恼恨,会生病,会察言观色地整夜里闹腾。
会淘气——她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还只会爬的孩子能淘气到这个地步。更无从猜测如今端方清正的尚书令幼年是不是一只恶魔。
积善寺方圆十里的活物望风而逃。
有天晚上起了风,风过树林,沙沙地像是下雨。
鬼使神差,披件纱衣起了身,就看见窗纸上的人影,瘦得像一支劲竹,风飘飘地从宽大的衣袖里穿出去。
奇怪,那晚并没有觉察到他瘦得只剩了骨头,郑笑薇迷惑地想。
他的目光隔着窗纸透进来,声音有点干:“我听说——”
“不关你的事!”
“我想……”
“别想了!”
“他叫——”
“没起名,阿猫阿狗混叫着。”
那人嘴角弯了一下,映在窗纸上,精致得像初一新月。他柔声道:“阿薇。”没有人知道他用了多大的力气才把这两个字从舌尖压下去。这么多年了……十年,不,十二年了。他起初以为他可以……他可以忘掉的。
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八娘的死,满门的血,十娘的意外。
李愔有时候会想起一年前的夏天,天那么热,持续了那么久,必然会有大雨,勒令州县防洪防汛,连周乐都坐不住,下去视察河道堤坝。
偏有人不知道死活。
那场大雨唤醒了他可怕的记忆。
几乎所有人都说,都死了,她肯定也死了。也许会混在侍婢仆从中,也许早就被深埋在了地底下。
不不会的,他心里想,她那么美,地底下那么黑。他一定要找到她。
雨有时候会停一会儿,而天气越发酷热,热得雨水都从身体里喷出来。他仿佛行走在废墟中,血气早就散了,剩下的都是尸气。
衣物都腐烂了。他还是认了出来。她常穿的颜色,她喜欢的料子,她用的香。香气应该早就散了,偏偏他觉得还有。
底下人松了口气,以为终于可以卸了这桩要命的差事。
他不知道这些。
他的心停跳了一刻,以至于指尖的知觉到很久之后才传递进来。要把她翻过来,他想,让他看到她的脸。
他记得他幼时读书,看过汉武朝李夫人的典故。他想也许她并不想让他看到她的脸,她生前那么美,美得像软玉生香。
他以为自己会失声痛哭,但是并没有。
他咬牙,把人翻了过来——他不信!他不信她就这么死了!她那么恨他!她都还没来得及报复他!
他跌坐在地,汗如雨下。
不是她。
是她的贴身侍婢。
那么她一定还活着!
不眠不休几天几夜,仆从和差役都累得不能再动。
只有他睡不着,半夜里爬起来,提了灯,在没有人的荒野里行走。他喊她的名字,他不知道他喊的是人,还是一缕游魂。
月光里布满了雨水,后来索性就不见了。
雨又开始下。
泥水从靴子的破口处漫进来,就仿佛恐慌。肆无忌惮生长的野草。他想起来有一年周乐行军失去消息,华阳瞒着所有人去了前线。
那时候他想,怎么有这么不知道轻重的女人!
那时候他想,要是这世上有人为了他这样不顾一切……也是好的。
原本也许是有的,他想。
原本她答应嫁给他,答应做他的妻子,答应和他在一起,白头偕老。
然后他的头发忽然就白了,一夜之间。
喉咙干透了,就喝一口水,水喝完了,还是没有人应他。
悉悉索索的大部分是老鼠,也有蛇。青蛙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一跳就跳远了。去而复返的秃鹫群鸦。
声音越来越小,也越来越难听,像穷乡僻壤的鸟,仓皇失措淋在雨里,想要呕出血来,也许天地玄黄,能给一声回应。
失而复得,如死里逃生,惊恐和喜悦都透着贪婪。
贪婪得像是等不到天明——怎么等得到呢,天明还要那么久。
而切实拥在怀里的就只有这一瞬,没有明天,没有天明,天和地一齐毁灭才换来这个瞬间。什么赵郡李氏,荥阳郑氏,什么家族恩怨,新仇旧恨,什么尚书令,开封王,什么江山社稷,黎民苍生,建功立业,名垂青史……
只有怀中温软,只有腔子里这口气,才是天地间唯一的真实。
生死亦不可测。
生死亦不可夺。
荒唐热烈疯狂如同死亡亲临。
到天明,停了雨,太阳出来,和朝露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与她宿命如此。
退了烧,把人送去郑家,他没有留下名字,但是郑隆并不是不知道——这些年他给了多少好处郑氏心知肚明。
那时候他没有想到——
他知道那个孩子的时候已经差不多过去两年了。有个孩子,他和阿薇有个孩子!这个念头像火一样烫着他,让他坐立不安。
周乐怪道:“你又不缺儿子。”
他恶狠狠剜了他一眼,决定不和他一般见识。
“阿薇……”他低声说,“跟我回家。”
他是有错,但是过去有十二年了。
窗纸上的剪影简单给了他一个字:“滚!”
那该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如果这算是见面的话。郑笑薇始终没有推开那扇窗。于是后来想起来,就像是看了一场皮影戏。
孩子长到五岁,渐渐再瞒不过人。母亲上山来探望她,气得声音都噎住了:“我的外孙……”
——她没想到她的外孙长到五岁她才知道;
——她也没想到兜兜转转,她的外孙还是长了一张李家人的脸。
——更没有想到孩子都这么大了,阿薇还是不肯进李家的门。
“日后这孩子,可怎么办?”她哭着问女儿。
“我郑家的孩子,鸿胪卿的外孙,要怎么办?”郑笑薇不耐烦,被母亲劈头打了一巴掌:“你知道什么!李郎受天子之信,寔国掌命,这孩子是他唯一的嫡子,富贵前程,岂是一般人家能比!你这样,是害了他!”
郑笑薇看了一会儿那淘气小儿,只觉得他不害人,已经是万幸——她还能害了他?
她自然知道姓李的诸多好处,就如同她知道富贵权势和野心;她想如果哪日她死了,让这孩子认祖归宗也未尝不可。
只是别让她看见。
她知道这是自欺欺人——但是人活着,大多数时候,不就为了这点自欺欺人。
阿姚说:“他想见老师最后一面。”
他已经在外头站了一天一夜了。
郑笑薇抚了一把琴,淘气小儿跑进来说:“阿娘,第三根弦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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