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缘错之芙蓉军师》第56章


这话说的就很有意思了,贺延连漠眸色一动,“你是指……”
“二皇子,你上面还有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皇子吧。”
叶芙蓉缓缓道:“而且,若是大氏王属意将王位交给你,为何会舍得让你来与元狩朝和谈?要知道,两国相交不斩来使,有时候只是说说而已。”
贺延连漠这一下子被戳到了痛处,没错,虽然大氏的大皇子是一个极其神秘之人,但是他比他更有优势的便是他的才能居自己之上,若是大氏王属意于他贺延连漠是继承人,又岂会派他来敌国?元狩朝又没有指名!
更何况,想到大战之时,父王帐内对他的诸多质疑,以至于最后中军孤入,战形溃散,归根到底,还是大氏王并不相信他的表现。
贺延连漠眸色愈发冷硬,耳旁只听叶芙蓉道:“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你是选择将我这个不知道能不能帮上你,甚至有可能成为隐患的人带回去好,还是选择,在这里重新缔结你的盟友为好呢?”
“你的意思是?”
“南疆以后会有计划地、逐渐地,放开同大氏的边境交易。”叶芙蓉缓缓道。
虽然她声音并不大,但是落在贺延连漠心中却宛如重锤一般,虽然南疆并不像漠北那样,到了秋冬便全无水草,可物资的匮乏却也是不争的现实。比如说布料、盐、药物、铁器等等,这对于大氏而言都是极其珍贵的,甚至包括面粉这一类需要种植的粮食。
每一年,大氏对于元狩朝的大规模入侵就是为了这些,能抢多少就抢多少,若是抢不到,那么在这一战中死一批人,剩下的粮草才能保证其他人冬季活下去,就像野兽一样,强者生存弱者去死。
他们不是没有想到边境贸易,可是却没有一个契机,贺延连漠曾经向他的父王提起过,主动休战以换取和平开境的可能,可是却因此而受到厌弃。于是他们就继续劫掠,可是越劫掠,手上的鲜血就越多,开境就越不可能,可是越不可能,他们就要更加劫掠,于是乎,双方都陷入血的恶性循环之中。
这一次,贺延连漠也提出了这个要求,但小皇帝和太后晦暗不明的态度,又令他感到失望了,也让他意识到,两国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和平的,为了以后的战争,哪怕损人不利己,也要斩花擎苍一条手臂,将叶芙蓉带走。
可是现在,这样一个承诺就放在贺延连漠面前,是他梦寐以求的!
贺延连漠狠狠地,几乎也像一头狼般地盯着叶芙蓉,“你说的是真的吗?”
叶芙蓉默默地将一直攥紧的手掌摊开,一枚莹白的玉章就在她手掌之中,贺延连漠眼尖,认出来这不就是白王私印吗!如果说只是叶芙蓉说的话,贺延连漠还有所怀疑,毕竟她没有那么大的权力,但是加上白王这枚印章,贺延连漠心中便信服了大半。
“你我之间的协定,以白王印鉴为证。”叶芙蓉郑重道。
贺延连漠长吁口气,朗声道:“好,一言为定!”
依照大氏的规矩,两人击掌为盟,贺延连漠整个人也都和缓下来,他不无感慨,“没有想到,我最想要达到的目的会用这么一种方式达成。”
“唯有共赢才是解决之道。”叶芙蓉缓声道。
贺延连漠有些羞赧,他一介男儿身竟没有叶芙蓉的眼界开阔,如今两人关系由敌化友,他才道:“那日徐妈被杀之事,我的人并非毫无所觉。”
“喔?二皇子的意思是,你发现了什么线索?”
贺延连漠摇摇头,“线索倒是谈不上多少,对方似乎是个老手,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但是我的人追了出去,在那杀手消失之地发现了车辄痕迹,那杀手身形并不高,若说是江湖人士,却又更像是普通文弱少年。”
叶芙蓉沉吟片刻,这就有些奇怪了,若是专业杀手,自然知道得手之后需要尽快脱身,怎么会选择容易追踪的马车呢,难道是有什么不方便、必须坐马车的人要带上?可是她想了一圈,也没有想到身旁会有这样的人要对她不利。
“那二皇子的下属可有在现场闻到什么奇怪的气味?车辙之中有无从其他地方带的东西?现场有无植物被折断的痕迹?或者是被随手丢弃之物?”叶芙蓉详细问道。
她难道是仵作吗?问得如此详细,贺延连漠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回答,他手下的人一般来说只会打仗啊。
看着贺延连漠为难的表情,叶芙蓉也知道她要求过了,既然他已经告之她有这件事情,不如她再回去看看那地方。按贺延连漠所说,那里也算偏僻,这两天不见得会有人破坏现场。
叶芙蓉也不再浪费时间,“我将二皇子再捎回驿馆可好?”
“不用了,我的侍卫有骑马过来,我也不乐意在马车里憋着,我看着你也有事情要办。”
贺延连漠爽朗地笑道,尔后他顿了一顿,“对了。”他突然从怀里拿出来一份叠好的信纸,叶芙蓉眼尖,知道那是徐妈的证词,只见贺延连漠将其撕为碎片,才道:“这样你就无需担心了。”
叶芙蓉微微一笑,颔首道:“多谢二皇子。”
贺延连漠看着渐行渐远,逐渐消失成一点的马车,唇旁挂起一丝笑意,接过侍卫手中的缰绳,亦翻身上马策马而行。
另一端,叶芙蓉在马车里就将那套繁复的衣服换下,重新穿上方便行事的短打。
这么久,她都是被人追着打,但是这一次,她一定要先发制人。正好,她训练已久的秘密武器也该登场试试身手了。
那梅林离营地不算远,约摸半个时辰便到了,等马车一停,叶芙蓉便从上面跳下来,直奔到一处被围起来的营地。甫一推开门,里面便响起震耳欲聋的吼声,几只狼青色的尖耳大犬在铁笼之中朝她吠叫不止。有一人急忙从里面走出来,朝着几只犬做出一个动作,几只犬便停了下来,呜呜地蹲在原地看着他们。
这人倒是有两把刷子,难怪当初他养的狗能追着韩昭平到处跑。让这样的人只去当厨子、看仓库还真是大材小用了,所以叶芙蓉在韩昭平被追着跑了第七次的时候看不下去了,将这人给调了出来,专门让他养狗,以期有一天能达到现代警犬的要求。
望着几只毛色光亮,胸深平腰,精神熠熠的昆明犬,叶芙蓉顿时觉得手痒,很想将那几只狗抓过来狠狠摸两把。
“叶姑娘。”
陈淦手里还拿着一个盆,里面装着给狗狗的粮食,他忙将食盆放下,朝叶芙蓉拱手道:“不知道叶姑娘此时前来,陈淦有失远迎。”
叶芙蓉知道陈淦原来是读了两年私墅,并非寻常的粗野乡人,只因为寡母离世,这才投了军。只是可惜到底文弱了些,所以才被丢进伙头军中。叶芙蓉一笑,“我这突然跑来也没通告你一声,别怪罪我就好,还谈什么远不远迎的。”
陈淦忙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那叶姑娘今天来是……?”
“你现在手下最好的一条狗是叫追风吧?带上它,跟我走吧,我有点事情想让它帮忙。”叶芙蓉眨眨眼道。
追风是所有犬只中个头最大的,也是最为沉稳的一只,唯有它在叶芙蓉进来的时候没有吠叫,而是直直地看着她,双眸之中透露着与众不同的审视,可是整个姿态又像是在防卫着,分外打眼。叶芙蓉对于它抱有不小的期望。
果然,在追风被陈淦牵到那道车辄之处时,它发出了与众不同的呜声,然后在一个地方多嗅几次后便坐下不动了。这也是叶芙蓉参照现代警犬的一些规范教给陈淦的。
而这种情况一般是代表追风发现了什么。
叶芙蓉示意陈淦将追风拉开,亲手将那块地方拂开,在浮土之中,有一小块布料夹杂其中,这料子带着些许浅褐,本身并不打眼,若是普通人还真看不出来。现场除了这块布料之外,基本上没有其他线索了,但是这块不起眼的布料又代表了什么呢?虽然有点这样的微线索,但是没有现代的各种技术,没有实验室的支持,这玩意也没太大用处啊。
陈淦有些惴惴不安地开口道:“叶姑娘,要不要让追风试试,能不能从这布料上嗅出气味的来源?”
叶芙蓉摇摇头,“都已经过了36个小时,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味道残存下来了。”
什么36个小时?陈淦虽然没有听懂,但是他却道:“叶姑娘,还是让追风试试吧。”
他家中世代都是猎户,留下了好几手驯犬的绝学,若不是父亲是在捕猎途中身亡,他恐怕也会继续当一名猎户,虽然他身子不算太好,可是如果能以这一手绝学为朝廷效力,总比他回去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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