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造反的未婚夫》第91章


这几年大宣霍乱四起,但凡繁华平坦些的地方,没几处是安稳的,许多地方便是连高门大户,都急着要把女儿嫁到外地去,匆匆忙忙合了庚帖就连带着嫁妆把姑娘一起送上花轿,甚至连家眷都要跟一大帮过去,生怕晚了一天流民反贼就要侵入城中,清白名声更不要再谈了。
譬如去年刚嫁进黎州的军校夫人,还是再野外半路上成的亲呢,如今也压根没多少人会拿这个说嘴了。
“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你这样脸面不要地跟在那卫珩后头,与个自甘下贱的妾室又有何区别?他以后若要轻你贱你,我们也没底气为你出头!”
“我不需要你们为我出头。”
宜臻垂眸盯着地面,语气里带着几分倔强,“倘若卫珩日后轻我贱我,我与他和离就是了,反正和离书已经写好了,如今就在我手里,我想何时走就能何时走。我早就想好了,要么嫁与卫珩,要么就终生不嫁,和松先生一般行遍山川河海,做个闲散隐居客,左右我银钱一大把,不愁吃喝。”
“你真是满口胡言!”
祝二老爷拿手指着她,气的满脸通红,“你今日要是敢出这个府门,就别让我这个父亲!”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谈不拢的。
甚至宜臻还挨了好几手板子,父亲下了重要,打的掌心血肉模糊,若不是母亲以身替之阻拦着,怕是他还要再打。
宜臻最后回自己院里时,母亲跟了来,拉着她的手,仔细瞧了好几眼,一边抹眼泪一边道:“你……也不必管你父亲说什么。夕夕,娘知道你是个有主见的孩子,你既然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就顺着你自己的意愿去。日后若是真出了什么事儿,不怕,回府来,一个姑娘,娘亲还是养得起。”
宜臻点点头,泪眼婆娑地应了声好。
她也晓得姑娘家要顾着矜持,不能总是上赶着把脸贴过去,但她再不想这么温温吞吞地过一辈子了。
不论成与不成,好歹都是她自己做的决定,而不是干等着,任旁人来左右自己的人生。
。……
宜臻的出府,没有惊动任何人。
父亲还在暴怒当中,压根儿没想到小女儿动作会这么快,母亲也不忍相送,甚至连死命挥鞭子驾马出城的祝亭钰,都没能见到自家五姐最后一面。
他忽然想到,为何今日早晨五姐姐会对他说那样的话。
少年握着马鞭,对着城外的垂柳,竟然落了几颗珍贵的男儿泪。
今日宜臻没有要任何人送。
她只收拾了小半车的行李,带着红黛和小枣,一意孤行地上了马车。
马车夫是卫珩派来接应的人,驾车一路行驶到城门外,遥遥的就能瞧见不远处的一列车马队。
有人微微掀了车帘,对她说,莫怕,这些都是军中精锐,是从沙场里浴血奋战出来的,一个人顶十个,而她手里的令牌,可以任意差遣。
那人就倚着车窗,面容俊朗,眉目肆意,唇畔挂着风轻云淡的笑。
而后对她伸出一只手。
宜臻点了点头,说好,我不怕。
此后山一程,水一程,风雨同行,我只把你当做我的账顶灯。
倘若你灭了,我也不怕。
我为自己备了好些灯油薪柴,自己也可以燃火。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第58章 
四月南风大麦黄,枣花未落桐阴长。
青山朝别暮还见,嘶马出门思旧乡。
时日走的缓慢,又行的飞快,转眼间,已是四月晚春天。
随着气候逐渐转暖,卫珩一行人在路上行了将近一月,眼瞧着就要入京了。
却偏偏今日傍晚,车马路过京城远郊一座村庄时,迎面撞上了出京接应他们的人。
是宣正大夫郝子骞,年岁二十有三,就坐到了正五品的官职,手里还确实握着兵权,足可见皇帝对他的信重。
换句话说,皇帝能派自己的亲信前来接应卫珩,也足可见他对卫珩的信重。
当然,卫珩并不在乎就是了。
他再世为人,不论是前世亦或是今生,从来都不是风平浪静,顺风顺水地长大成人,经历了不知多少波折动荡,心早就已经冷硬的不成样子。
宣帝这样讨好式的小恩小惠,卫珩不仅不在乎,还嗤之以鼻,不屑的很。
“你何必要这样当面给他脸色瞧呢。”
宜臻抱着一只手炉,蜷缩在暖融融的羊皮绒毯里,不知是语重心长的劝,还是纯粹好奇,“我看他恭敬的很,忙前忙后的,还带了整整一车的粮食衣物来,显然是用心准备了的,并不是迫于圣上的命令敷衍了事呢。”
郝子骞确实热心的很。
见到卫珩的第一面,就瞬间调下了马,行一大礼,只差没屈膝跪下了。
而后确实也忙前忙后,又是吩咐人扎营驻地,又是拿出满车的行粮准备膳食,从头至尾不用卫珩的人插一点手,他一个五大三粗的武将,能做到这样的地步,着实已是十分难得了。
要么是真心实意地想要巴结这位少年权臣,要么就是忠心于皇帝,把宣帝的命令当做佛言,一丝一毫也不敢懈怠。
但不论是宜臻还是卫珩,都瞧得出,他对卫珩的恭谨过于热切了。
此刻正是要用晚膳的时辰,天色暗的很,虽说此处是京城远郊,但离京城其实还有好些距离,再怎么赶路也无法在天黑之前到达城门口。
恰好接应他们的人也到了,卫珩干脆就吩咐在此处扎营暂歇一晚了。
宜臻因这几天小日子来了,精神头不是很好,懒散倦怠,又畏寒,便没有下马车正儿八经地用晚膳,只让红黛热了一碗杏仁羊奶,而后蜷缩在毛毯里小口小口地喝着。
马车不隔音,她能清晰地听到外头的热闹,感受着小腹的酸涨感,心里又忍不住羡慕卫珩,想她若是个男子有多好。
男子没有小日子,日后更不必生孩子,行路在外,也可骑着马抛头露面,大大方方地见识沿途风景,观赏山川湖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潇洒似神仙。
“下辈子进轮回投胎之前,我定要求判官阎王爷,让我投身到男儿身上才好,也不晓得卫珩。。。。。。”
“也不晓得卫珩什么?”
耳旁忽然传来一声熟悉的清朗男声。
宜臻手一颤,差点没把手里的杏仁奶给打翻了。
她一抬头,果然——
卫珩已经掀开了马车车帘,长腿轻轻松松一跨,就迈上了马车板。
他人高马大的,一钻进车内,原本还显得极为宽敞的马车厢瞬间就逼仄了许多。
身影挡住车外的光,整个视野都暗了不少。
“你怎么就直接进来了!”
宜臻被他的行为唬了一跳,忍不住往后蜷了蜷,“外头好多人呢,要是看见了怎么办?”
其实他们也没做什么,方才从头至尾只说了两句话而已。
但是小姑娘慌里慌张的神情,让卫珩都以为他自己是过来偷情的了。
男人往后懒洋洋一仰,随手捡起毯子上打到一半的络子把玩:“瞧见了就瞧见了,爷又不是出来偷人的。”
“卫珩!”
“嗯哼。”
他扬了扬眉,唇畔笑意淡淡,“行了,没人瞧见,四周都有暗卫守着,别说人了,麻雀也飞不过来。小崽子,你是光明正大随嫁同行,又不是私奔出来的,就算你半夜里非要上我的马车与我共寝,他们也拿不了你怎么样。”
什么私奔,什么共寝。
宜臻又是羞又是恼,脸都气红了,捡起手边的一只靠枕,就用力砸了过去。
“卫珩,你再这样瞎胡说,信不信我真恼了。”
男人微微侧身一避,懒洋洋地倚着车窗:“我只是告诉你,胆子大些莫怕事,自己的人,怎样也不会往外瞎传,旁人要是瞧见了,挖了眼珠子灌了哑药,或是直接抹了脖子,难不成郝子骞还真能与我计较不成?”
“。。。。。。。”
宜臻发觉自己竟然一时不知道要说什么话去反驳。
但她也发觉了,许多时日未见,她在黎州这两年,卫珩也不知经历了什么,身上的戾气竟然越发重了起来。
明明之前也不曾这样的。
这一月她与卫珩同行上京,遵循的是远地随嫁的旧礼。
照着礼数来说,还未成婚的未婚男女,在行路时,一个要行在最头,另一个则行在最尾,中间须得隔至少两车三马,才算是避嫌的正理。
而他们这一行人,确实也是最前头一辆马车,最后头一辆马车,中间隔了不知道多少车马,在外人瞧来,就是一对极其守礼的未婚夫妻。
但压根儿就不是这样的。
卫珩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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