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鬼大佬们的boss》第64章


“但是吧……能见鬼。”
茶婆子支棱起耳朵。
“原本,按照他的身份,也能得个好姻缘的。但是他丝毫不避讳自己能看见鬼这事儿!这样么,世家小姐就躲得他远远的了。”
另一位和他说:“大清早的,说这些干什么,天还没亮透,怪怕的。”
这客人说:“因为啊,听说今天这世家子大婚!我就想起这事儿了!听说口味极其独特啊,要娶的媳妇是个摆摊的,除了好看,也没什么长处啦!”
“要我说,他那媳妇,可真是占了个大便宜!只可惜他夫君能见鬼,怪晦气。”
不远处的街道上突然传来吹吹打打的声音。
茶婆子与两位客人一起向远处看去。
客人道:“嚯!八抬大轿!”
敲锣打鼓的声音响了一路,走到茶摊这边,忽然就停了下来。
有个小厮笑盈盈地对着茶婆子说:“我们主子说了,别太抠啦,少挣这一早上的钱,也不当紧,回头他所有的钱都是你的。”
茶婆子“哦”了一声,脱掉外面的厚袄和围裙,把手在帕子上蹭了蹭,露出大红色的婚服来。
喜气洋洋地上了轿子。
客人:“……敢问老板娘这是要嫁谁了?”
老板娘掀开帘子笑盈盈:“就你刚才和别人聊天说的,有钱但是晦气,品味极其独特的世家子。”
“顺便告诉你一声,你最近有没有觉得肩膀沉重?是因为你后背上坐着一只白衣鬼。”
有一个细小的声音在杨琪琪耳畔说:“你留意一下,这可是孟婆在无数个轮回里最快乐的一天。”
杨琪琪:……
的确,她附着在这世孟婆的记忆上,发现她这天就没有停止过笑。
她在红盖头下乐个不停,全无古人常见的婉约羞涩。
等揭了盖头,她的双眼几乎无法离开夫君,似乎要把他的一切表情一切动作都深深刻印在骨髓里。
一晚上的旖旎宛若梦境一样。
这时,那个细小的声音又开始提醒了:“你留意一下,马上我们要经历孟婆在无数个轮回里最痛苦的一天了。”
杨琪琪:……这么刺激??
是第二天清早,孟婆睁开了眼,看到夫君支着胳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直勾勾地看着自己,突然觉得这一切仿佛有什么问题。
“昨天,爽吗?”他问。
她先是红霞飞上了脸,但疑惑更是快速地笼罩心房。
因为她认为,夫君他不会这么直白。
他们一直以来的交流都那么婉约,甚至抱在一起都会羞涩地发颤,甚至昨晚前半夜说出什么让人耳朵发烫的话,一定也是蒙着被子,用小小的声音在彼此的耳旁说的。
夫君说:“累了你一宿,你在家里好好歇歇。我家人没有什么繁缛礼节,你不必在意。”
然而她依旧穿上衣服,敬了公婆茶,跟夫君隔了距离度过斯文有礼的一天,到了傍晚,悄悄从后院溜了出来,小厮拦了她半天,她硬是扯着买女性用品的名义去上街了。
她意外地发现:整条街道居然走了上百只千奇百怪的鬼,大大小小,高高低低,他们都向着不远处的地方前行。
她趁人不注意,溜到一个街角,随便捉住一只蹦蹦跳跳的小鬼。
“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
小鬼喜气洋洋的。
“鬼王大婚。赦百鬼,广散粮。”
杨琪琪听见自己说出:“鬼王???”
小鬼说:“对呀,我们阴府鬼王,一条几乎与天地齐寿的单身狗,痴恋孟婆子几千年,今天终于……”
她没听完,就飞奔回了家。守着院门的小厮很诧异,为什么刚大婚了一日,原本温柔喜悦的少夫人像要和人拼命的样子?
她在书房见到了翻着《梅花易数》的夫君。
他也不知在批注着什么,眉目间带着一点戏谑,唇紧紧地抿着。
她立马确信,将心中的犹豫加深到满格。不由分说地走了过去,挥开书本,一掌把他抵到后方书架上。
只瞧见那颗脖颈上的痣越发红艳了。
“我夫君呢?”
“我该叫你?鬼王?”
她咬着牙质问他,全无昨日的哪怕一缕温柔。杀气腾腾,似是索命。
他怔了一怔,忽然间伸出一只尚未被压制的手,翻手打了个花,在杨琪琪没看清的情况下就把她反而抵在书架上。
他挑了她的下巴,呵气扑到她的脸上。
“跟了我,有什么不好么?”
她偏头。
“我只嫁他。你不是他。”
他摇头。
“他也是我。我们都是我。”
她笑得悲哀。
“昨夜是谁。”
他倒是诚实。
“昨夜是他……但他也是我,他感受到的,我也能感受到。”
孟婆只听到前半句,便感到心碎如山崩袭来。她欲哭无泪,一掌挥去,却换来鬼王一个压抑的吻。
鬼王用额头抵她,只见她疯狂躲避,眼睛里浸了死灰一样的荒凉。
街上的随便一只鬼都知道,鬼王喜欢孟婆许久。他又与那个成了婚的世家子长得一模一样。在大婚之日的后半夜,鬼王悄悄赐了这世家子一死,送他入了地府。
阴府鬼王疏忽职守,想翘班做凡人,和她度过这一生,让她明白自己的好。
孟婆实在想不明白。阴阳鬼王明明是两个人,可是阴间的这个,总觉得阳间的那个就是自己的归属物,认为自己无论怎么处置,都是正确的。
杨琪琪大喊了一声:“这鬼王傻叉啊,too naive!”
她真想好好教教鬼王。
你以为妹子只是喜欢颜,就会爱上一个人吗?你以为俩人睡了一觉,第二天媳妇瞧不出老公换人了吗?你以为你杀了她老公,她还能原谅你吗?
这时耳旁一个细小的声音说:“加批注吗?这鬼王傻叉啊,图钠衣服什么什么,我没听清。”
杨琪琪扶额:“不加。”
她又好奇地看了眼自己的前世批注。
毛笔的:“鬼王乃愚蠢之人。”
毛笔的:“鬼王蠢极。”
钢笔的:“鬼王傻缺。”
她又觉得这个队形还是得跟上,还是拿了碳素笔来,端端正正在后面写上:“鬼王傻叉。”
*
孟婆无论生死都很痛苦。
生,是为了等阳间鬼王,而等到了,阴间鬼王会杀了他。
死,入地府,还是会投入阴间鬼王的手掌心。
她干脆重返阴府,再不想过问阳间事,专心做个熬汤人。
鬼王时不时找她,她说除非你要和我探讨孟婆汤的配方与销量,其他私人问题免谈,我会告诉天庭说你骚扰下属。
于是鬼王当真就成天拖着一身及地的红袍来她那临湖的别院,捧着纸笔,对她的汤提建议。
鬼王:“小试过一口,略苦,可以兑些蜂蜜。”
孟婆:“……喝完就忘了,我改那口感干嘛?”
鬼王:“死者也有尊严,每一秒都要有尊严。”
孟婆:“那我多出几个口味?牛乳普洱酸莓酱香?”
鬼王:“阳间喝茶,旁边都有人唱小曲。你这孟婆汤,服务太少。”
孟婆:“……喝完就投胎了,我服务做那么好干嘛?”
鬼王:“死者也有尊严,每一秒都要有尊严。”
孟婆:“小弟,从今天开始,你一边熬汤一边唱歌。”
鬼王立马听到如杀鸡一般难听的黄梅戏。听得自己都想去轮回了。
后来,当有鬼问起地府鬼王与孟婆什么关系,熬汤小弟若听到,就会一言难尽地说:“他是孟婆想干掉却干不掉的上级。”
一年一年过去。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
清朝年间,由于红薯的种植,使得华夏耕地面积和人口都增加四倍,与此同时带来孟婆业务的日益繁忙。
阴府鬼王也忙到极限,经常有人看到他的府邸彻夜通明,他行动坐卧皆在书房,从早到晚处理各种文件。
一个夜晚,孟婆穿了身好看的水绿色长衫,捧着厚厚一打文件,从湖旁亭榭出发,去了鬼王府邸。
鬼王家的小厮都乐疯了。
觉得孟婆终于开窍了。
恨不得在院子里长奏一首《丹凤朝阳》。
鬼王当时正在支着朦胧的眼做本季度的述职报告,抬眼看见首次来到自己书房的孟婆,内心却无一点点激动。
孟婆的眉眼里有一缕温柔,皎白的皮肤被水绿长衫衬得更加细腻,五官精致像脆弱的瓷器一样。她脸颊微圆,带着婴儿肥,似乎欺骗着别人,让人觉得她心思单纯。
鬼王淡淡地想:她可是要和我说什么伤心话了?
孟婆说:“我来提方案。”
她讲,阴府接待逝者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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