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太监带货空间》第41章


听闻门外有动静,金欢喜的母亲警觉性地问了问:“是何人?”
马卿见着老妪双眼瞳孔发灰,明显是视力下降。
“是我啊,金欢喜的朋友,我叫李修,大娘你还记得我吗?”李修迎上前去,握住老妪支起来骨瘦如柴的手。
马卿白眼地看了看,他对这种人情味的东西并不是很在乎,他在乎的是这空气中是否有人参味!
他趁着李修和老妪磨磨唧唧寒暄的时间,在房间内四处走了走。
“这家可真穷啊!”马卿嫌弃地撩起了拖在地上,并被一些干柴勾住的长衫,用力一扯,就裂了个口子。
马卿并不心疼这衣衫,他还有大事要查!
“奇怪!”
他明明记得此处可是自己亲手封印的,如今怎么还会有人闯进来?
见着那老妪也不过是个凡人啊,上次封印距离现在也有一千年之久了,如果真的是那时候没有封印好,还真不知道这老妪是第几代住在这山头的。
马卿回忆着,他曾在这山头培育人参幼苗,即便如今山头上杂乱无章的绿色已然不是曾经的那番模样,但有些地方还是可以寻到一些记忆元素的。
他沿着干柴零落的路线,走到了屋外,这才觉得更为蹊跷的是——这草屋竟然是悬在半空的,只是适才进来并未留意这一蹊跷。
马卿又进了房间,从正门出去,却看着这草屋是连在地面的,并非悬在半空,如此倒是奇怪,马卿又从后门穿出去,却是悬在半空的。
马卿自是修炼了十万年,但却无法解释这件事。
此时,草屋开始浓烟滚滚,马卿不住咳嗽起来,慌忙进去。只见着李修蹲在灶台旁生火。
“你在干什么?”马卿捂着嘴巴道。
“你看?我可以自己用手变出火来!”李修说着便从手心御火。
“你是想把这山头点着吗?”李修御火的能力太强,如果不是马卿踩了一脚,恐怕真会纵火。
马卿自然是知道此事,只不过按照小麻雀成长的时间,这个阶段,李修是不可能御火的,唯有一种可能,这草屋之内灵力太足。
对,就是这样,所以老妪在这草屋之中,身体自然无法承受如此浓重的灵力气场,因此才每天奄奄一息,又因为受灵力保护,还存着生命体征。
凡人在此种灵力之中定然是虚弱不堪的。
马卿心头有一种猜疑,但并不确定。
“您尝尝我做的鸡汤!”李修给马卿和老妪各端了一碗。
“鸡汤?你确定?你可是麻雀啊!”马卿验证了真香定律,一口干了,又继续道:“再来一碗,这味道不错,没想到你这厨艺也不逊于我多少啊,不过我从没吃过小动物,你太残忍了,你没见着我之前给你做的东西都是用植物做的么?”
李修想了想,道:“是哦,可是我还用你的烧烤料烤了山羊……”
“山羊?那可是飞马门的,你敢吃山羊,谁让你吃山羊的?山羊那么可爱。”马卿想着你吃我门的动物,我就吃你门的,说着就从汤里面夹出一块鸡肉。
马卿十万年来都是吃素的,就连滋补的东西,他都是用人参取代肉类,从不沾染荤腥,飞马门门主能做到不吃敌对门派,也真的是大善了!
但如此多年,飞马门被异族伤害的还不够多么?既然鸟族都能吃虫子,他也不管如此之多了,吃起来!
李修如今虽然是麻雀,属于鸟族,但他并没有门派意识,此时吃着倒是兴致冲冲。
老妪在一旁,叫着:“欢喜,来,娘给你个宝贝。”
李修吐了块骨头,抬头和正在吞食的马卿道:“叫你呢!她女儿叫金欢喜,你如此白净,老人家把你当成闺女了!”
马卿想着,我可是直男,他并不想去。
李修叹了口气说:“金欢喜不在家,我们就如此对待她的宠物,是不是不地道了?”
马卿笑了笑,说:“你朋友什么时候回来?太阳就要下山了。”
李修看着他说:“你神通广大,你可以去感应一下,她目前在哪里!”
“我都没见过她怎么感应?”
如果按照马卿的猜测,这草屋就是人参孢子的话,那金欢喜应该就是人参了,至于这位老妪是不是人参,如今尚不确定,按说人参是不会衰老的6的人参孢子,那么这世间的万年人参就不只有皇上那一株。
此地灵气非同一般,房前屋后所通往的世界都大不相同,那么恐怕还会有更加美好的猜测——这人参园还有一些被封印的人参孢子,只要精心培育,定然能够重新唤起万年人参园。
马卿一边喝着汤一边咯咯直笑!
李修看着他:“你笑的好恐怖,我吃饱了,金欢喜怎么还不回来哎,不会又在街市上摆地摊被打劫了吧?”
马卿听说金欢喜有难,自然是心疼了的,毕竟,她很有可能就是万年人参啊!于是二话不说抓着李修的手就下了山。
到了山脚下便用凌波术到了街市,否则,单用步行可是要走上半天。
李修又见到了马卿的厉害本事,啧啧称奇,崇拜地问道:“我会有这么一天吗?”
“哼,你厉害起来可比我厉害多了。”马卿小声道。
“你说什么?”
“没什么。”马卿聚精会神地盯着街上的一事一物一人,问道:“哪个是金欢喜?”
“这要找好一阵呢,这街市这么大。”
“不如你给我画出她的模样,我才能用灵力找到她。”
“这主意不错。”
于是二人到了文房四宝店,买了笔墨纸砚,所用的银子是李修前几日吃饱了,拉出来的银子。老板此时接过银子,抽了抽鼻子,只觉得这味道有些奇怪,但毕竟还是真真切切结结实实的银子,便掂了掂重量,放在了钱柜里。
“店家,我可否用下贵店的书台?”
“这是玉石的,客官如果想用,可以转到这边的普通木质书台。”老板指了指墙角落满灰尘的书桌。
二人又提着文房四宝到了墙角,不过这位置很适合“密谋”。
“你快点画,如果金欢喜真的被贼人欺负了,我可来不及救的。”
李修沾了沾墨,提起笔,半信半疑地说:“你真的是要救她?那你为什么不救长宁公主?”
长宁和金欢喜都是李修的好朋友,从未顾此失彼过,在心中,分量一样重,只不过金欢喜都是些皮肉伤,但长宁不同,长宁可是大夏国公主,金欢喜不过只是在路上被拳打脚踢,但长宁所在的是何处?那可是灵鹤门,黑道不说,恐怕还是动物世界,那里的人恐怕都是妖魔鬼怪变的,到时候长宁怎么死的,恐怕都不知道!
李修灵机一动,便画了一幅长宁的画像。
“就是这幅面孔,快去吧!”李修收起笔墨纸砚,不经意道,他是故意表现得云淡风轻,以免引起马卿的怀疑。
说时迟那时快,马卿冲出文房四宝店,闭目捕捉这画中之人所在之地,又凌波术到了此地。
他看着四处悬崖峭壁,破败不堪的,“难道金欢喜被贼人绑架到了这深山之中?”
马卿竟然如此紧张那位素未谋面的金欢喜,李修倍觉奇怪,不过眼下他可没时间想着其中的关系,只想着快点找到长宁。
“是啊,快去救她吧,要是死了,不知道你会不会伤心。”李修道。
“你还是变成麻雀比较靠谱,可是我……”马卿很是困惑。
“还有你为难的时候,不如变成一只蚊子吧!”李修提议道。
“嗯,我试试!”马卿此时看起来倒颇为可爱,用力念诀,变成了一只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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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偷入灵鹤门
马卿所幻成的猪身上还有几块黑黑的斑点,李修真不懂,这位仙气十足洁白无瑕的飞马怎么就变成了这副皮囊,这头猪拱了拱猪鼻子哼哧了两声。
李修抱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忽地坐在了地上,眼见着翩翩公子变成一头猪的观感确实是落差极大,幸好他是一只小麻雀,若是一头猪,他宁可死了算了。
“你笑什么?”这头猪在说人话,他还真不适应。
他伸出手指着这头猪,哈哈道:“你看你,是一头猪。”
说完突然从地上蹭地跳起来,不合身的袖子短了半截,肩膀部位也是紧巴巴的,衣服旋即裂了个口子。
“哎,自从离开金家,我便头晕目眩,灵力失调,那地方还真是诡异。”这头猪在说人话。
“你确定你要如此形状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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