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再现》第131章


炻肀蘧屯砩险泻衾戳恕?br /> 他明白,媳妇这是误会他,自己没有娶到风华,便想给儿子娶了风华的女儿了。可是他真的很冤枉啊,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胡子都一大把了,他哪里还记得年少时候的那点子事情啊。可是媳妇不相信,为了证明,他愣是三个月半点荤腥不沾不说,每天晚上还得在床上奋勇向前,差点没把他给累死。
为了杜绝媳妇的胡思乱想,等阿容成亲三日归宁后,端亲王便快马加鞭的辞了圣上,不顾儿子可怜巴巴的哀求,把端亲王府留给了刚新婚的儿子,一身轻松的带着媳妇离开了京城,周游大成国去了。
☆、第113章 礼义廉耻
我姓董,是江南第一富商董家的二少爷。
我爹是个风流倜傥的中年商人,我娘则是个知书达理温柔善良美丽贤淑的女人。
当然,这些不是我说的,这是咱们董家上到我的祖母,下到扫地的小丫鬟,都是这么跟我说的。不过,说我爹风流倜傥英俊潇洒我倒是认同的,毕竟我的样貌像极了我爹,一样的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在我还只有十岁的时候,便就有一群小姑娘追在我身后要嫁给我了。
但是我娘,呵呵,虽然她是我亲娘,但是我只能承认她美丽,至于其他的什么温柔善良之类,我是万万不能苟同的,因为她和那些词语一点都不搭边。
在我心中,我爹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爹,但是我娘,则是奶嬷嬷故事中的蛇蝎美人,只不过她坑的不是我爹,而是我这个儿子!
我娘十分幸运,嫁给我爹的第二年冬天就生了我,哦,还有我大哥那个小王八羔子。为什么会骂他,因为比我娘,我更恨这个只比我早出生一点点的大哥。就因为比我早出生一点点,就可以当我大哥,虽然我们同年同月同日生;就因为比我早出生一点点,就可以抢了我的好名字,让我叫一个一辈子都羞耻的名字;就因为比我早出生一点点,就可以自己挑选喜欢的姑娘,而我却是姑娘硬要嫁给我,我娘还把人姑娘给送了回去!
真是数不清的血泪史啊!
据奶嬷嬷说,我娘的出身很高,是一位大官家的嫡出小姐,知书达理,温良恭谨,哎不说这些,说起我娘的好处,奶嬷嬷可以说上三天三夜。其实谁不知道,只不过是在奶嬷嬷饿的要死的时候,我娘救了她而已。
在我小的时候,我一度怀疑我不是我娘亲生的,因为我娘总是毫不留情的打我。
在我四岁的时候,我娘就开始教我和大哥认字,我大哥是个非常卑鄙的小人,他总是巴结我娘,只要是我娘说过的话他都记得十分清楚,只要是我娘教过的字过了再久他都能念出来。这可就苦了我了,我明明也是一个乖巧伶俐的聪明小孩,可是跟大哥一比,我就被衬托的一无是处了。因此我娘就总拿着个戒尺打我的手,直打的我手都肿的拿不起馒头了。
你们说说,她要是我亲娘,能这么狠心吗?
可惜那时我还太小,根本反抗不了,而且家里唯一疼爱我的人我亲爹,总是要出远门去做生意。于是那些年,我记忆最深的就是给我家看大门的,因为每次被我娘打了后,我都要坐到大门口望眼欲穿的看着马路,希望我爹可以早点回来解救我。
我们商人家的孩子上学堂都晚,有些甚至不用上学堂,认识几个字,会拨拨算盘珠子其实就行了。
可是在我七岁的那年,我那倒霉催的大哥就主动跟我娘说了,要去上学堂,要好好念书,光耀门楣。我娘我祖母我爹,我们整个董府的下人都喜出望外,好像立刻就看到了一位状元郎似的。
于是可怜的我,便只有跟着我大哥去了学堂。至此我灰暗的人生更加灰暗了,在学堂里被先生打戒尺,回家了大哥一告状,我就得被我娘打戒尺。
如此痛不欲生的过了三年,到了我十岁的这一年。
我前面说了,我生得貌比潘安,在我十岁的这一年,已经俘获了我家一众小丫鬟的芳心。不仅如此,就是隔壁的豆腐西施和隔壁的隔壁的卖猪肉家的小妹妹,也都已经深深的拜倒在了我的美貌下。
于是当我娘远在京城的手帕交和我从未见面过的姨母来江南游玩住在我们家的时候,姨母家只有八岁的小妹妹,就深深的爱上了我。
我第一次被鞭子抽,便是跟这个小妹妹有关,小妹妹叫周玉静,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啊。大大的眼睛水灵灵,小巧的鼻子翘挺挺,樱桃小嘴红艳艳,最重要的是比她那个胖乎乎的大姐要瘦了一多半。
那真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于是当她说要嫁给我的时候,我就带着她去了我们家的祠堂,和她拜了天地。后来我们玩的太高兴了,累得在祠堂里就睡着了,等到天黑透了以后大人把我们找到了,我那比我娘还漂亮的姨母抱着我的小媳妇哭得是梨花带雨,我娘却是一点都不心疼我,从她手帕交的手里夺过了一条大红色的马鞭,直接就往我身上抽。
我娘虽然是个女人,可是我那时候只是个孩子啊,我只觉得那鞭子抽在身上好疼好疼啊,当时我哭着想,这一定不是我亲娘。
虽然有大人拦着,我的小媳妇也哭着喊着不许我娘打我,可我还是结结实实的被甩了五鞭子。那可是大夏天,穿的本来就少,当奶嬷嬷帮我脱了衣服后,看见我身上的伤都忍不住哭了。
可是我没有哭,自从在祠堂里被鞭子抽哭了以后,一直到我娘死之前,我都没有再哭过。第二天我姨母带着周玉静来看我,她真的是一个好女孩,她的姐姐阿宝看到我就嘲笑我,但是她却是坐在了我的床边,轻声的跟我说,要好好养伤,等我好了她还继续跟我玩。
可是没有等到我的伤好,她就和姨母回去了,据府里的下人说,她住在京城,大成国最富庶的地方。
就是从这个时候起,我开始生起了离家出走的念头。我想离开总是打我的娘,去京城里找阿静。
于是接下来的两年我再也不乱花钱了,也再也不打赏下人了,甚至在我十二岁的那年,我还骗了我大哥攒了十多年的私房钱。大哥真的是个很混蛋的人,可是当时想钱的我没想到这一点,我这边刚骗了他钱,他那边就立马告诉了我娘。
这回我娘更是生气,直接就叫人把我按在了长凳上,叫人打了我板子,这一回,我直接在床上趴了半个月才将将好一点,直到三个月我才能稍微正常点的走路。
我刚一行动自如,我就带着自己攒下的银子,带了两身衣服,离家出走了。
我家在南方,阿静家在京城,那自然是要向北走了。我背着包裹,雇了一辆马车,一个马车夫,一路向北出发。我是冬天出发的,我想的很好,等我到了京城应该就是阳光明媚的夏天了。
我十二岁了,阿静也十岁了,我一路上想着她看到我会是什么表情,她应该记得我的吧,还有我们的约定。想着这些,我的一颗心都是甜的,就是每天坐马车颠簸的要命,只有每到一个地方才可以吃上一顿好的我也甘之如饴了。
只不过我那时候实在是太年轻了,不知道防人之心不可无。于是在我第三次掏钱出来请马车夫吃好吃的时,他这个比我哥还混蛋的混蛋,趁着晚上睡觉的时候把我的包裹给抢走了,第二天我起来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我连客栈的住宿钱都给不起。
我被迫在客栈里洗了一年的碗,直到第二年的冬天了我才攒到一点点钱,于是我就离开了客栈,继续向北而行。一路上的艰难困苦我就不说了,提起来都是血泪,终于在我十四岁的那一年夏天,我终于到达了传说中的京城。
京城的大街上人来人往,热热闹闹,各种好吃的好玩的,我往日里见都没见过。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开始想家了,我已经快两年没有吃过一顿好的了,我变得又瘦又高,整个人干巴巴的。照镜子的时候我都不敢相信,这是我,往日里貌比潘安的董家二少爷。
这个样子的我,实在不好意思出现在阿静的面前,而且我只知道她全名叫周玉静,她的姐姐叫阿宝,哥哥叫阿彦,至于她的父母亲是什么人我却是不知道的。京城这么大,想找一个人谈何容易,而且像她这样的大小姐应该也很少出来才是。
所以我在京城里找了份酒楼跑堂的活计做,还是京城好,虽然我只是个小小的跑堂伙计,可是我照样顿顿有肉,可以吃得饱饱的。不过三个月的时间,我整个人就变了样,虽然从前的英俊还没完全回来,但起码也差不了多少了。而且京城里的老板也大方,我每个月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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