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之生如夏花》第211章


大城市乞讨,不想他说,他带着那小黑石去了北京。并且当真像他所说,进了新月饭店。我震惊不已,他却毫不在意:“我是个乞丐。穿上衣服是个人,脱下衣服一无所有。有什么好顾及的?去长长眼凑凑热闹,也不枉此生。”
谁知他这一去,还当真看到了他毕生没有见过的精彩场面。吴邪三人组惹出的那一场骚乱,震惊了整个北京城。我想到霍老太太狼狈的样子,心里说不出的滋味。我和霍家的恩怨已经结束,但那种奇妙的联系尚存,我总有种莫名的感觉,好像我这条小命,本来是霍老太太给的。虽然不喜欢霍老太太其人,可是比起她动荡不安,我倒希望她能在平静中终老,我们则老死不相往来。
乞丐大哥这一年发生了太多事情。他喝点酒,就全跟我说了出来。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对我毫不设防。这是让人足以珍惜一生的情感。年年岁岁总在改变一些人,一些事。很多东西似乎都没变,但是其实又都变了。当你走出很远再回首,总会发现只剩孤零一人。但是乞丐大哥不一样。从多年前我跟他初见,那时我是一个眼神无比阴冷的女孩,满手血腥,满目残忍。乞丐大哥那时正在天桥下吃雪糕。马路上只有我们两个人,他扔给我一块说:“一起吃吧,小可怜儿!”
雪糕掉在地上,我却从脚边捡起来,撕开包装袋吃。那时年纪还小,高跟鞋让我脚痛。我就坐在他身边,脸色阴暗冰冷。我们默默地吃完雪糕,他才拿起地上的半瓶老村长,喝了一口眯起眼睛说:“最穷不过讨饭,不死总会出头。你这么年轻,但凡坚持着活下去,总有庆幸的那一天。”
我看看他身边一个奇长的蛇皮口袋。毫不客气地撕开袋口看,就见里面放着一把黑色长刀。那刀绝对不是市面的货色,我稍微摸一下,鲜血就顺着手指流下来。我吮了几下伤口,冷笑道:“你这样的人,怎么会穷到讨饭?就凭这把刀,也够风流一世。”
乞丐大哥乐道:“俗话说,要上三年饭,给个皇帝都不干。这个中滋味,百千难言。不如你跟我混,一起体会体会人间冷暖世态炎凉?”
我内心冷笑,我经历的会比谁少?这人世百态,已经尝尽了。我不会去讨饭,也不想要出头。我只想这样在黑暗里前行,在荆棘满布的道路上用血肉展开最艳丽的花朵。就这样活下去。就算永远在泥沼里,也要绚烂地生长在其中,如同夏天的花朵。
乞丐大哥却不以为意。说你经历得还少,还太纯太天真。因为你的眼神里有一种蓬勃的生机。你想活下去,就说明你还没有尝尽人世心酸。比如亲近的人在你眼前离去,比如爱人与你分别,比如平时没人在意你看你一眼管你是死是活,而需要有人缺胳膊少腿丧命的时候,所有人第一时间想到你。没有人关心你,只会利用,你只能一个人。
我说我不就是这样?你也是。所有人都是。我们生在这个世间就是孤独的,没有人会无条件爱你。乞丐大哥说,你还差得太远。你才几岁。最可怕的不是我说的那些,而是这些事情反复出现,就好像生命这个东西在拿你玩,把你玩到绝望,好不容易爬起来再接着玩你。时间长了,你慢慢就不以为意了。那个时候你的眼神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蓬勃求生,而是……求死。
我不知怎么被他镇住,可能是缘分。从此我就跟他混在一起。愈加发现他见识广博。但是他的一切都被他心甘情愿地压在乞丐的身份和市侩的外表下。这样的他反而更加真实而贴近生活。他会随着我的脚步陪伴我,像一个长辈,朋友,亲人。当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回头,总能随时看见他就在身边,这种不变的温暖就像一盏明灯,足够照亮前进的路。
眼下他喝着茅台,正跟我掰扯他这一年离奇的经历。他跟我讲述他看到的张起灵的神勇,我倒是关心他如何进的新月饭店。就他描述,新月饭店可不是随便一个有钱人就能进去的地方。乞丐大哥有钱没错,但比起京城人来,就算不得一点了。乞丐大哥也没隐瞒,神秘兮兮地告诉我,因为当年被我称赞的那把长刀。他说那是老九门的黑背老六留下的,他把那刀拿出来当做进新月饭店的门票。当时的具体情况我不得而知,但霍老太太亲自接见了他。
乞丐大哥会和霍老太太聚集,是我这辈子都始料未及的事。我急切问他,都跟他说了什么。霍老太太好好地安排了乞丐大哥,询问他黑背老六的事情,以及他的身世。乞丐大哥在那种场合下,怎么也不好说自己现在在讨饭,就说起幼年和黑背老六交往的历史,后面就改为他去了美国,在唐人街生活很久。因为他确实去过,说得倒也八九不离十,加上霍老太太明显心事不宁,也没有太追查,就这样糊弄下来。乞丐大哥本想找人赶紧出手了这小黑石,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便由不得他做主了。
张起灵在那边认出了乞丐大哥,暗地里找他问我的情况。乞丐大哥为了引起他的愧疚感和同情心,把我说的很可怜,经常被坏人纠缠,没办法正当工作养活自己,还没有能保护我的人。(我感动得热泪盈眶)。张起灵一言不发,转身离去。
乞丐大哥看不出张起灵的意思,也只得回房。谁知霍家人来请,霍老太太直截了当地“请”乞丐大哥,要夹他的喇嘛,让他跟他们去盗墓。
虽说是商量,霍老太太可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第一,你与黑背老六有师徒之情(乞丐大哥编的),一定有过人本事。第二,黑背老六无儿女,你就算是老九门的人。当年我们老九门集体办一件事情没有成功,现在要继续去做。黑背老六死了,你就来接替他。就像张起灵接替了张启山,吴邪接替了吴老狗。
乞丐大哥差点吐血。他虽然没干过,但深知其中凶险,百般不愿意去。给他再多的钱,有命挣没命花,还不是一回事。但事情的发展由不得他,晚上见张起灵跟霍老太太谈判,要求先给他夹喇嘛的费用。那绝对是一笔天文数字。——后来张起灵把它的大部分给了我。同时在汇款单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是用他的出身和道上的威望在保护我。
于是乞丐大哥也进去商量了一下,要了一笔钱出来。远没有张起灵的多,但是也够儿子在美国买个花园别墅讨个漂亮老婆。然后垂脸流泪地给自己老婆写遗嘱。
接下来的一切更是远远超出乞丐大哥的想象。当他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听到“霍玲”,吓得菊花一紧,以为我也被抓起来当做威胁张起灵盗墓的工具了。后来得知霍玲竟是霍老太太的女儿,乞丐大哥更是慌乱。他当时只身一人,非常迷惘无助,那个事实竟然颠覆了他对我的认知,有一瞬间他都在怀疑我是不是在骗他。好在他把舌头吞在了肚子里,没有去问任何人。很久以后在和众人的了解中,他才知道他没有说出来关于我的事情,是多么理智。如果霍老太太再次找到我,估计又是一场腥风血雨。
这一次的行动,是源于吴邪找到的一张样式雷图纸。乞丐大哥没有经验,非常机智地在行动里一言不发,尽量隐藏自己的存在感。不过本来大家也不太注意他,这时他才知道张起灵在这个行当里是多么有名气和本事。也是第一次见识张起灵的头脑和手段,用他的话说,如果他是女人,他也会爱上他。
他跟着他们在广西,经历了太多匪夷所思的事情。他们在广西的机关,竟然需要四川那边开启。而且这古墓,居然是一个可以活动的样板间。乞丐大哥默默地夹在人群中间,逐渐也观察到这个墓的诡异之处。它层层叠叠,好像是一个墓群。最先死的人埋在下方,后死的就逐渐上去。这是一个家族的墓。死在里面的人都姓张。
他隐约听人说起很久以前的考古队。有一部分人,伪装成考古队,往这里运送了一具尸体。送殡的人中,有一个年轻女孩,叫做霍玲。霍玲不姓张,这是个疑点。不过大户人家出殡,有几个外姓人似乎也不足为奇。不过那年的事情甚是蹊跷。先是有一批考古队出现。后来貌似是又出现了一批。有人说先前的被村民杀死,有人说被后来这批干掉。但是两只考古队里,都有一个女孩叫霍玲。没有人知道,当年在巴乃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听到这里很是奇怪,如果当年运送的是张家人的尸体,那么他们如何发现藏有霍玲肉块的铁块?如果他们运送的是霍玲的尸体,为什么要葬在张家人的墓楼中?两只考古队的霍玲必然是同一副相貌,那她们是两个长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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