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东西沈思思只要一提唐松自然就明白了,“我已答应替他引荐太平,以他的手段,我料定他找这新靠山是稳稳当当。如此以来,又何必在我这个只有虚名的郡侯身上下这么大本钱?就不怕亏了?”
“我是见惯了那些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似你这般喜欢妄自菲薄的倒真是少见”沈思思笑着打趣了唐松一句,“这普天之下,撇开宗室与外戚显贵之后,似你这般年轻而因功封侯的有几人?一个都没有!异日前途可限量乎?郑起隆能将商贾贸易做到今天这等地步,岂是短视之人?”
“再则,你既能与镇国太平公主一起起兵勤王,这关系还用说吗?方今镇国太平公主府热的发烫,想要攀附的人可谓不计其数,若能与你结为翁婿之亲,他再攀附公主时能省下多少钱?能省多少烦难?关系又能密切多少?”
“除此之外,政事堂陆相对你的赏识,还有你在士林甚至是市井间的影响力,以郑起隆之精明,他那一样会想不到?别的不说,就在这神都,只要他能将你与锦绣绸缎庄绑在一起,凭着你唐松这个名字,这张脸,他一年就能多卖多少匹绸缎?亏?他郑起隆岂是会做亏本买卖的人?”
或许是想着郑起隆这么多年对她着实不错,沈思思也觉话说的有些刻薄,遂又一转回来道:“也许是我小人之心了,毕竟郑起隆对这个女儿的宠爱确乎是发自真心,只冲着这一点他要将女儿嫁你也是正常。毕竟那丫头五迷三道的全在你身上,你又确为佳婿,虽然不能为正室,但一个商贾家别宅妇所生的女儿能有七品敕命身份亦为难得,并不算委屈了她”
唐松没接这个话茬,只是把玩着茶盏感慨声道:“人哪,人哪!若人与人相处时皆能似你我这般坦诚相见,简单明了该有多好”
感慨完,唐松自己先已自失的一笑,要说什么时,忽听门外一阵喧哗,接着就见沈思思的房门被人从外大力推开,门框撞的“蓬”然作响。
门户开处,一个年纪大约在十七八岁的青年走了进来。门外,手足无措的玉珠及三个歌舞升平楼的奴仆被同样三个锦衣豪奴紧紧拦住。
这进来的年青人身形挺拔,容貌英俊,天然的自带着一股富贵流丽气度,更难得的是此人眉眼之间亦是英气勃发,并不比唐松稍有逊色。
这实在是一个很容易让人生出好感的年轻人,可惜的是此刻他身上表现出的种种出色俱都被浓浓的酒意给破坏殆尽,说一句放浪形骸是好听的,不好听的就是撒酒疯。
“说什么不见客?难倒他就不是人”这年轻人伸手一指唐松后,便踉跄着步子向沈思思抱去,口中犹自道:“思卿念卿已然成疾,思思啊思思,忍不赐一夕云雨之欢,以慰相思哉?”
年轻人的手抱实了,但他抱着的却是……唐松。至于沈思思,早在这恶客推门而入时,就已被唐松拉到了身后紧紧遮护住。
这厮发觉不对后,将唐松猛往旁边一推,探身往其身后的沈思思抓去,也不知他是有意还是醉后无心,伸出的那只手做出的居然是后世色狼必杀技之一——袭胸。
歌舞升平楼是烟花之地,沈思思虽然是大花魁,但再大的花魁也难掩其伎家身份的实质。所以若以当世人的眼光来看,这个年轻人这番发酒疯的言语乃至动作虽然过火了些,倒也不值当什么。
但唐松毕竟不是当世之人,沈思思在他眼中亦不是什么伎家,这是他红颜知己般的朋友。
唐松的理念很简单,是真朋友就应当得到真正的尊重,不仅是自己尊重她,至少自己在场时也应使她尽量获得别人的尊重,如果这一步做不到的话,那至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朋友受侮辱。
否则,便是嘴上说再多的“知己”,那与放屁又有何异?
而今,年轻人对沈思思的举动,当世人以为的稍稍过火,在唐松眼中却是实实在在的侮辱。
唐松早有准备,怎么可能给人轻易推开?只不过是身子晃了晃而已,就在那撒酒疯的年轻人递出爪子的同时,一记耳光稳、准、狠的扇在了他那英俊的脸上。
耳光响亮!
满场皆惊!
挨耳光后那年轻人愣了一会儿,显然是没想到唐松居然敢打他,还是以这种方式,而且还打的这么重!
但片刻之后,这厮就怒了,脸上涨的通红,只从这一点看,就知他平日里必定是个心高气傲的。
一怒之后他就上来与唐松厮打,直到这个时候唐松才发现若非是这鸟人酒喝的太多,手软脚软眼睛也犯迷糊,自己还真他娘的打不过他。但现在嘛……后世那位姓鲁的大文豪是怎么教导国人的——落水狗就该痛打之!
在这等事情上唐松从来就不是君子,断不会有什么胜之不武之念,更不会傻到待他清醒之后再来打过。
这鸟人既然不识时务要打,那就打呗,唐松一边避过他那变了形的动作,一边手脚齐用,将这酒疯子打的昏头转向,更有几脚踹的结实,扎扎实实来了几个狗啃屎。
外面那三个锦衣豪奴愤然欲进,却被他们刚才拦着的歌舞升平楼中下人给拖住,就连玉珠都帮着扯住一人的衣襟。
大花魁房内外闹出这般大的动静儿,自然惊动了许多人来看,就在屋里两人打的兴起的时候,一声叱喝蓦然响起,“住手”
唐松绕过再度扑上来的酒疯子,顺势一脚将他又踹了个狗啃屎之后这才扭头向声音来处看去。
穿着男装,一脸寒霜的太平气冲冲的走进来,“一个郡王,一个郡侯在青楼殴斗,你们两个真是好本事,好不要脸!”
这鸟人居然是个郡王?
太平发飙,唐松还没说话,地上那个鸟郡王再次爬叉起来要往唐松身上扑。
见状,唐松毫不客气的故技重施,再次将之踹倒在地,只不过这一回由狗啃屎改为了“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参见《笑傲江湖》)与此同时,唐松心里也在感叹,这鸟人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吃了这么多亏愣是一声没吭,倒了就起来,再倒再起,生性顽强的很。
两人这般作为让太平简直要气疯了,眼瞅着那年轻人再次欲起,顺手抄过旁边专用于净手的铜盆,将半盆子早已凉下来的水劈头盖脸浇过去,鸟郡王顿时就成了落汤鸡。
这厮终于彻底清醒过来了,“姑……姑母”
太平顺手将铜盆砸在了地上,哐当作响,指着那鸟郡王的鼻子恨声骂道:“刚由临淄还京就闹出这样的事来,李隆基,你这好色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改?你想翻天不成!”
听到这个名字实是大出唐松意料之外,但随即便嘿然一笑。李隆基是不是要翻天现在还不好说,但他确定知道自己刚才那一番拳打脚踹实实在在是爽翻天了。尤其是知道了这年轻人的身份之后,再回忆起来,那快感简直是翻倍的暴增。
由是,唐松在与李隆基第一次碰面时,就结结实实送上了一份拳打脚踢的大礼。
第二百零六章 何去何从?
太平不是个好惹的人,听到她的喝骂,李隆基总算安分下来不对唐松张牙舞爪了,嘴上却是辩驳道:“梁惠王曾言:‘寡人有疾,寡人好色’,男人谁无好色之疾,这算什么毛病”
彼时风气使然,便是一些个显宦也好多蓄姬妾,人们也不会以好色斥之,反倒常赞誉为名士风流。显宦们尚且如此,似李隆基这样正牌子龙子凤孙的郡王喜好美色就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因是如此,也就难怪他不服气了。
口中说完,他指着一直盯住的唐松,“姑母,这厮是谁?”
太平看了唐松一眼后冷声道:“放肆,天子御口亲封的襄阳郡开国侯,岂是你能用言语辱没的”
“你就是唐松!”李隆基眼中带着好奇与讶异将唐松上上下下好一番打量后,蓦然脸色一变道:“哼,不过如此罢了,这真是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唐松就算再没学过历史,总也听过唐明皇李隆基的大名。一个手创出开元盛世,做了半个明君的皇帝总该不会那么不堪,如此以来,他故意放此大言的目的就很明显了,分明是想激怒唐松,而后再求反击。
这厮还真不是个善茬,刚一清醒过来就能控制住身体的原始冲动开始玩心眼了,而且还根据他唐松的年纪制定出了最具针对性又是最简单有效的激将法,别的不说,这脑袋是足够用了。
唐松也不理他,甚至都不看他,只是面向太平浅浅一笑道:“看来郡王殿下对我追随公主的勤王之举很是瞧不上眼哪!”
这次勤王出自唐松首倡,同样也是唐松在最后关头遏制住了太平的冲动之举,但知道这内情的人很少很少,尤其是后一件事更是如此。朝野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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