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夜行 精校版》第1245章


费英伦点头哈腰地退到舷梯口,唐赛儿眼珠一转,伸出脚尖轻轻一绊,费英伦“哎呀呀”地一路叫着滚下了舷梯。
“哼!”
唐赛儿把胸一挺,双手一背,像一只骄傲的孔雀似的走开了……
※※※※※※※※※※※※※※※※※※※※※※※※※※※※※
夏浔笑了,倒不是因为唐赛儿的小动作,而是因为费英伦的请求。
自从确定了他的确发现了新航线之后,他就在考虑航线利益的问题。
他想把这条航线抓在大明手中,也想过在返程时找到好望角这种关键点,建立港口和城堡,派一支人马驻扎。以千八百人,几十条船,卡住关键点以控制整条航线在这个时代并非不可能,可这真的有点扯。
这里距大明实在是太远了,航行过来一次需要一年多的时间,兵员补充和武器装备等物资的补充是个问题。
大明当然可以沿途海岸建立许多属于自己的港口和堡垒,可是一下子同时在这漫长的海岸线上开始建设,那根本不可能,扩张太快结果必然是崩溃也快。
如果稳打稳扎,那么等他们的势力辐射到这里时,这里怕是早就被西方人掌握在手中。
夏浔也设想过在当地找个盟友,由大明在重要关键点上建立港湾和城堡,用他们的武装控制这必经之路,同时结交一个本地的盟友,共同钳制其他诸国。
拉一方打一方,这法子不只东方人在用,西方人同样惯于此计。可是你想得到,别人也想得到。如果他能吃掉你,为什么要做你的盟友,受你控制,做你的炮灰?
祖国相距太远,频繁的海洋贸易完全形成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在此之前,不仅仅是补给和兵员补充的问题,同时由于中国人一贯的故土思想,你想安排一支队伍孤悬千万里之外,那是非常非常困难的。
这世上最难的是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思想的改变需要漫长的时间,在此之前,恐怕他的想法连皇帝都不会赞同。想不到他正想打瞌睡,费英伦就给他送来了枕头,他为什么不答应?
夏浔知道,威尼斯联邦已经渐趋没落,而新海洋航线的出现,更给了它致命一击,使它在大航海时代,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葡萄牙、西班牙、英国这三个沿大西洋国家将陆续取而代之,成为海上霸主。
那么,不妨把这个先机送给威尼斯人,威尼斯占了先机,葡萄牙和西班牙则占了地利,等英法两国解决了长达百年的战争,他们也会搀和进来,那时就有乐子可瞧啦。他们各占优势,势均力敌,新航线控制权的归属权便将无限期延长。
而本来的历史上,大明没有参与对海洋航线的争夺,所以他们其中的一个,顺利地成为了整条贯通欧亚的黄金航线的控制者,如今大明也参与进来了,还会坐视他们一手遮天?
旧航线的控制者必须占有忽鲁谟斯,新航线的控制者必须占有好望角,东方航线必须占有马六甲。
而现在,不只马六甲,一直到锡兰山都已在明廷的控制之下,大明的势力正逐渐渗透到小葛兰和柯枝、古里。大明已经远远走在了他们的前头,正在吞噬抢夺阿拉人几百年来经营的地盘。
那么,就先把好望角丢出来叫欧洲人去抢吧,等他们争得你死我活的时候,大明的船队将越来越壮大,航线将越来越远,他们的势力将沿印度洋不断向非洲蔓延,那时即便好望角已经落到某个欧洲国家手里,以大明的国力想抢也抢得过来。
即便不抢,整条航线的一大半已经掌握在大明手中,好望角的控制者也必须和大明合作,互相提供便利,才能让他们对好望角的占领有意义,否则他们的船队即便绕过了好望角又能如何?
当然,如果那时候他们依旧在你争我夺,相持不下,那么不需要大明主动出手,他们就会纷纷邀请大明加入,开出优惠的条件,争取大明的支持,以共同拥有对好望角的控制权,远交近攻嘛,西方人也不傻。
未来的变数很多很多,就算是上帝也无法控制。而夏浔的计划在现行的条件下,无疑已是最好的一个选择,他如何会不开心呢?
第1029章 加勒比吖
夏浔的一艘船随费英伦去了威尼斯,另外几艘则驶向西班牙。
而此时,在一个遥远的地方……
一艘大船歪歪斜斜的搁浅在沙滩上,巨锚半陷进沙土里。
这艘大船正是夏浔和许浒以为已经葬身大海的那条船,任聚鹰乘坐的那条大船。
他们在暴风雨中被巨浪裹挟着也不知飘出了多远,便彻底迷失了方向。
这艘船上没有领航员,罗盘也坏了,他们只能朝着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向走,结果洋流正好向这个方向流动,风也是向这边刮的,船行神速,越行越远,当他们走了几天依旧不见陆地时,终于知道走错了方向。
幸好大量的饮水和食物都储放在他们这艘船上,暂时没有这方面的担心。他们调整了方向,以为是反向朝回走了,结果只是朝另一个更加错误的方向前进而已。
又是一段漫长的旅行,这群不幸的人又遭遇了一场大风暴,最后被抛进了这个碧蓝色的巨大港湾。
他们的船在海中时就已经分裂漏水,失事者在发现洋流向岸边流动的时候,全体船员拼命排水,利用风和洋流的双重作用,总算撑到了岸上。
但是船已经无法修复,损伤的太厉害了,有许多巨大的铆钉都随着破碎的船体遗落在大海里,他们弄得到木头,也无法造出一条坚固的船,因为没有铆钉。
任聚鹰光着脚丫子踩在柔软的沙滩上,对一个手下叫着:“你,你你,你别说了,叫那几个鸟人过来!”
他说的鸟人是皮肤颜色、五官长相跟他们都差不多的当地土著。
这里的人操着古怪的语言,打扮也很古怪,他们身上裹着皮毛的衣服,裸露着大片的古铜色的肌肤,头上戴着古怪的帽子,帽子上插着五颜六色的雉鸡羽毛,这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的打扮,所以任聚鹰就叫鸟人。
那个鸟人是个年纪很大的老人,帽子上的羽毛也最多,听到任聚鹰朝他们说话,便微笑着走到他的身边,友好的点点头,而他后边,则有一个持木制长矛的强壮战士紧跟着,很显然,他是这些土著的首领。
任聚鹰啃了一口手里的烤红薯,粗声大气地道:“你们这玩意儿吃着还挺甜的,挺好吃,就是吃多了爱放屁。我说你们那大黄豆子还有没,再换点给我们呗,我们这里一百七八十号人呢,饭量可不小。”
红薯是任聚鹰给他吃的东西取的名字,他们搁浅于此后,受到了当地土著的热情招待,给他们送来了很多食物,其中大部分都是他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
这红薯因为皮是红的,与中国南方的甘薯相似,也是长在地里头的,形状也相仿,任聚鹰便管它叫红薯了,至于一种长在棒棰似的东西上,一颗颗黄灿灿的很大的米粒,则被他称为大黄豆子。
投桃报李,任聚鹰对这群救助他们的人也给予了很大的帮助,这个部落与附近的一个部落正在打仗,任聚鹰领着他的海盗兵参加了战斗,这些当地土人竟然连铁器都没有,他们拿着简陋的木矛石斧,哪里是任聚鹰等人的对手。
任聚鹰的船上不只有刀枪剑戟,还有弓弩和火铳呢,这一仗,他们像赶兔子似的,一直杀到对方的老巢,不但杀死了对方的首领,还把这个部落的年轻女人都抢了回来,这些女人现在已经被他们占有了。
不够分的,任聚鹰已经安抚没有抢到老婆的部下,等摸清楚这儿的环境,就带他们再去抢更多的女人来,一人至少配两个,现在被他们抢来的女人正在前面不远的树林里,按照任聚鹰的命令搭建木屋呢。
不过,最叫任聚鹰发愁的是,他没处去搞铜铁,当他得知这些当地人只有寥寥无几的据说是用天上掉下来的大石头炼出的铁器,此外一无所有时,心就凉了半载。
他的船毁损严重,没有铜铁制造铆钉,就造不出一艘坚固的大船,那他如何回家?他的船员中虽然有人懂得炼铁打铁,可光是找铁矿就得好长时间,那得猴年马月才能炼出足够的钢铁来造船钉啊。
那个老人听不懂任聚鹰说什么,但他比比划划的动作老人似乎看明白了,老人吸了口烟,微笑着点了点头。
任聚鹰皱着眉,挥开了喷到面前的烟气。这里的人用椰子叶卷了一种干躁的树叶碎沫,点着后吸食它的烟雾,他第一次见到当地人吞云吐雾的时候非常好奇,还尝试过,不过却被呛得咳嗽,此后他便不再尝试了。
任聚鹰愁眉苦脸地叹了口气,转过身看着那平静的仿佛一块大镜?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