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首富(大明湖畔)》第295章


让他们杀人还行,让他们发展……
好不容易才慢慢稳定下来,李儒要他们加入到这次战役中,李傕郭汜两人头脑简单,难以决定
要是由心而论,李傕很愿意帮助秦汉,跟他联合为盟友听说西城现在发展的比当初的帝都洛阳还要繁华,要是跟秦汉联盟起来,日后他们可以去西城学习,借鉴
将士们现在用的兵器,都过了十几二十多年了,兵器都生锈,没有以前那么锋利了
秦汉的西城不是有多余的兵器,对外出售嘛这次要是能帮秦汉度过难关,要是能拿下西平,武威到时候,李傕也好朝秦汉开口,把西平要到手,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
如果不是贾诩劝说当初他就回西平种田去了
董卓不在的日子压力太大了
但郭汜却不赞同,说是联盟,实则秦汉八成是要吞并他们?安定,长安两城破旧,就算他们腾出来,让给韩遂,马腾,怕他们现在都不会要
况且,他们要对付的是秦汉,与他们又没有半点干系如果他们帮助秦汉赢得这场战役,把西平,武威等整个西北大地都拿下了那么,独独他们两人秦汉会让他自己家的后花园,让他们两人入住吗?
答案是肯定的,到那个时候,如果他们不加入到秦汉,不以秦汉为主的话,迟早他们的下场会和马腾他们一样的
郭汜跟秦汉之间,从未接触过,对他自然也没什么好感特别是在攻打长安的时候,秦汉劫走了天子刘协,长安本就是一座破城被大火烧过之后,是只剩下灰烬
只有天子,才是长安城最贵重的
他们之所以攻打长安城,第一是为了解决吕布危机,第二,则是想要获得天子
好处都让秦汉给弄走了,他们死伤了那么多人,半点好处都没落得
郭汜能不记恨秦汉?
至于郭汜怎么想的,李儒不在意,他知道这两人很听信贾诩的话李儒站在堂中,直勾勾的盯着贾诩,后者则坐在矮桌前,半眯着眼,看起来就像是在打瞌睡随时都要睡着了一样
“先生,先生?”见李儒看向贾诩李傕忙喊了两句,帮不帮秦汉,他也拿不定主意
“嗯?”
贾诩打了个哈欠,耷拉着眼皮,瞟了李儒一眼
两双眼睛,对碰,接触……
从出道到现在,李儒从来没有亲手杀过一个人,但在那一双浑浊的老眼中,蕴含的杀气,就算是连上战场杀过万人的将军,也不敢与其对视啊但贾诩却是没有半点退让,直勾勾的盯着李儒看了半天,也没开口说话
两人就是那么对持着,谁也不肯让步
良久之后,贾诩才徐徐开口说道“打,为什么不打?非但要打,而且还要打的漂漂亮亮的,只不过……”贾诩顿了顿,双目如炬,盯着李儒道“不知道你能不能做主,等战事结束之后,把西平让给我家主公?”
李傕,郭汜二将,两人老了,心无大志,跟着他们前途渺茫,这般下去,迟早有一天,他们的军团会崩溃的
而贾诩他自己现在的年纪也不小了,如果再不有所作为,真就只能跟着李傕,郭汜两人,碌碌无为的过一辈子了
李儒是一个毒士,但他说服他人的伎俩,实在太差了
刚刚眯了一会儿,再加上李儒的所言,贾诩就已经将西北战役全盘看透了这何止是西北战役,只不过战场在西北而已,这次战役对秦汉来说,意义重大
如果秦汉赢了,赢得漂亮,那么接下来,他将直入中原,染指天下各州郡了如果秦汉输了,想要再发展可就没那么容易,甚至有可能被杀
对秦汉来说,这是一次机会,对贾诩来说,也是一次机会,一次抛弃李傕和郭汜二将的机会
如果不是见李傕跟秦汉有过一面之缘,秦汉此人又极为念旧的话贾诩甚至很可能会算计到他们两人头上,让他们麾下将士,全部拉入到秦汉手下来
荆州刘表才是秦汉的头号大敌,他是一只老虎,趴在大树下晒太阳的老虎吃饱了,懒洋洋的晒个太阳,好好休息一下,除了必要的猎食之外,他只懂得守护在自己的圈子
但,一旦遭到攻击,老虎是会反抗的当有别的食肉动物,威胁到他的领地,他也会反击
刘表,在贾诩眼中,是一只病虎
要想对付他,不难
马腾充其量,就是一只掠夺腐肉的土狗,那个三角头脑袋,只有一副牙齿还有点用处而韩遂,则是一只比较狡猾的恶狼,比较难对付
刘璋,充其量就是一只笨熊
西城铁定是不能丢了,所以秦汉得回去坐镇西城,哪怕他什么也不做,只要他在西城,那些将士们才能安心
除此之外,长安不能丢,安定城等放弃他们现在兵马不足,战线拉的太长了,对他们不利
安定以及上庸城,都必须抛弃,以退为进,进一步打击敌人,削弱他们的生力军
除此之外,他们不是要联合起来,撒网包围嘛那就让他们撒网贾诩的办法,是该退退,该让让,转移重心,逐个击破
让秦汉把上庸城,乖乖的让还给荆州刘表,他不是姿貌温伟嘛把上庸城让还给他,秦汉现在最需要的,不是兵马,而是时间
只要上庸城能从刘表哪里换取一点时间,让他们抽出手来,全力对付马腾,韩遂待,把他们二人消灭之后,在从刘璋,刘表两人,挑一个出来打未完待续)
第七十二章:才刚开始
更新时间:2012…12…1514:55:13本章字数:3707
“咴咴”
战马打着响鼻,身上血迹斑斑,白『色』的鬃『毛』也被染成了血红『色』赵云躺在冰冷的草地上,喘着粗气,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人了
只知道,手中钢枪已被血『液』打湿,滑滑的,手臂发麻,稍一不注意就拿捏不住厚重的钢枪
碧绿的草叶子上,也布满了血丝,洼地中,横七竖八淌满了尸体
盔甲下,赵云身上也受了不少皮肉伤,随着夜幕降临,冰冷的寒风侵袭像刀子一样,一次次刮着众人的脸颊
三千白马义从,经过一下午的战斗,已经锐减到不足两千来人其他的全部在战斗中,死了
但,这才刚刚开始而已
赵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整个空旷的草原上空,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呛的人难以呼吸“大家都好好休息一下,一会儿还有要事”
非但是白马义从,就连他们胯下的马儿,也坚持不住了纷纷躺在地上,喘着气,时不时的伸出舌头,卷着带血的草叶子,含入嘴中咀嚼着
三千人,在辽阔的草原上,全歼对方而,白马义从只不过才死了一千人而已,这样的战绩,放眼天下,也没几人能做到
但对赵云来说,每死了一个兄弟,都是莫大的损失这些人都是从公孙瓒,从北平一直跟他到这里,千里迢迢其中多有不易
三万搜索的队伍只不过是开胃菜而已,在天水城下面,可是还要七万大军在那里跟高顺他们对持呢
事不宜迟,晚上,赵云就打算突破他们的防线,跟高顺他们汇合主公显然是遇到事情了,要不然他是不会把他们丢弃在这里不管的,赵云他们必须要尽快赶回西城去,帮助秦汉
看着身边这些刚刚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兄弟们,不知道他们其中还有多少人能活着回去
战争就是如此,没什么好可惜的
赵云长吐了一口气,闭目小憩,他的养足了精力晚上才能多杀几个人眼睛一闭上,就什么都看不到了,耳朵里,有呼呼狂风声响,闻着草叶子的清香,夹杂着浓郁的血腥味
躺在厚实的大地上,是那样的踏实
如果自己死了,也会被秃鹰分噬了
不,赵云不想死,他现在还年轻典韦就是他的目标,他的名字还没扬名四海呢他要像典韦一样,获得主公的认可,博得百姓的爱戴,最好,也来上一个响当当的外号
“咚咚咚”
沉闷的战鼓声音,在空旷的草原上,传的很远
是刘璋军营的战鼓在响,不是进攻的声音,他这是在鸣鼓收兵夜都已经深了在大草原的晚上特别冰冷,如果不回到军营,被冷死的可能『性』很大
刘璋派出去十路兵马,三万人到现在没一个人回来,这实在是太怪异了他派人把先前张任麾下的骑兵又一次抓了进来,严刑拷打怎么询问,对方就只有三千人
这不可能……
刘璋有些惊惧,他担心会不会在辽阔的草原上,还有一伙人?这股骑兵人数最少也有三五万人?
要不然,仅仅三千人,怎么可能杀的了张任的一万精骑?
下午派出去的三万人,就算是正面抗击一万骑兵,也不可能被全部杀光?何况,他们一口咬定,对方就只有三千人
这怎么可能?
刘璋之所以敢把军队驻扎在天水城前,一则是因为他手中握有大军,人数要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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