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后不该讨厌我》第52章


也不知道那匹狼最后吃到羊没有?
“在想什么?”盛长白的双手交叉立于下颚。
“你说灰太狼为什么每次都吃不到羊啊?”楚汐眉头都能拧成麻花了。
盛长白笑了,“如果我是那匹狼,捉住羊的第一件事就是拿刀,把羊宰了。”
——
“权爷,何总来了。”
那位被叫权爷的人右手搓着核桃,听到声音,点点头,摆手吩咐通报的黑衣人退下去。
“呦,何总,等您好久了。”中山装男人挺挺腰板,一笑起来满是褶子。
“盛叔叔呢?带我去见他。”何均明说着,就要朝房屋里走。
“慢着,何总别着急。”中山装男人又笑起来,“咱们盛老爷今天身体不适,不见客。老爷特意吩咐我在这接待何总。”
这盛家的态度……何均明心里有气,但是也不敢表示出来。
“好。明人不说暗话,我来是想确定一件事,只要我把楚汐带到你们那个什么……葛瓦村,盛老爷就帮我争夺股权?”
“前提是必须是自愿的。”中山装男人补充说。
如果楚汐不情愿,小姐肯定会出来搅局。只有楚汐愿意了,盛长白才无可奈何。
“对对,自愿是肯定自愿的,我也不能给人五花大绑过去,犯法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
中山装男人点头微笑:“咱盛老爷在业内的口碑何总是知道的,做生意,最讲究诚信二字。再说何总是谁啊,我们蒙骗谁也不能蒙骗您不是?”
中山装男人最后一句话戳中何均明心坎里去了,他放宽了心,又问:“只是你们要楚汐去葛瓦村做什么?”
“抱歉啊何总,这个咱们就不方便说了。”
“明白,明白!”
幽暗处,两个男人面对面坐着,低声洽谈,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也许是谈天说地,也许是家长里短,也许是来一场互利互惠的交易。
谁知道呢。
第45章 盗墓贼
“老伯,你知道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将军墓之类的吗?”封献梓擦擦额间的汗,正值晌午,太阳毒的很,防晒霜都没办法遮掩。
老头正在佝着腰田地里掰苞米,听见有人说话,打眼一看还是个如此俊俏的小伙子,心生欢喜,于是就道:“知道知道,半年前还有一伙人打听过这件事呢!”
“喝呀,要我说现在的人呐是真不会享福,不在家里好好呆着,非要跑那黑咕隆咚的坟圈子做啥子?”
“老伯,你说什么?半年前有人像您打听过这件事?”卫缈挤上前来,“您还记不记得,那是伙什么样的人?”
老头白背心全是汗,他捡起地上的毛巾,擦了擦。他的背有些坨,完全站起还是有点弯。“嗯……太久了,老头我记性不好,我就记得和我说话那人穿着旧时的衣裳。嘿!对!”
“旧时的衣裳?”卫缈继续开口,“是不是中山装?”
“对对对,就是中山装!嗨呀,都这时候了还有人穿那衣裳,我记得贼清楚,错不了。”
二人对视一眼,印象里有一个人最喜欢穿中山装,人送外号“权爷”。他是盛家的管家,年轻时做过不少地下的事,俗称“倒斗”。
后来金盆洗手了,跟着盛庇做起了大管家。他的家世背景很深,黑白两道都吃的很开,“江湖”上谁听了他的名字都提心吊胆的。
如今权爷来了,还询问了将军墓的相关事情,想都不用想就知道盛家肯定对这个“将军冢”动了心思。
可是为什么呢?权爷已经不干倒斗很多年,盛家也是家大业大的,根本就不缺钱。盗墓本来就是违法行为,为什么盛庇要铤而走险去做这件事情?
二人告别了老伯,继续前进。山村里的道路很崎岖,又窄又坑坑洼洼的,车辆根本进不来。
“我突然发现了一个很可怕的事情。”走了一会儿,卫缈道。许久不见,卫缈的头发短了不少,重新染回了黑色,皮肤也黑了不少。这会儿再瞧他,已经是一个有些粗糙的小伙子了。
“怎么了?”封献梓没有敢侧头看他,心跳声越来越强烈。
“我们的节目,和这场盗墓有关。”
封献梓点头同意,他查了节目组的制作方和收购葛瓦村的房地产公司,发现是同一家公司所为。
再顺下去,只得到了一家空壳公司。
“先找到将军冢再说吧。”封献梓抬起头,阳光还是依旧的毒,刺得人睁不开眼睛。
楚汐叮嘱过他,一定会有人跟踪他们,让他千万不要进入墓穴,等待她的到来。
二人虽然走着,却离老伯所指的方向越来越远了。

人生路美梦似路长
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
红尘里美梦有几多方向
找痴痴梦幻中心爱
路随人茫茫
人生是美梦与热望
梦里依稀依稀有泪光
何从何去去觅我心中方向
风仿佛在梦中轻叹
路和人茫茫
……

于承灏难得安静的翻唱了首张国荣的《倩女幽魂》,他的粤语发音很好,声音清亮,别有一番风味。
一曲唱毕,酒吧里沉默了数秒,然后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
“今天是我的一位朋友的生日,据我所知他喜欢哥哥张国荣,所以今天是张国荣的专场。下面我给大家唱一首《沉默是金》。”
于承灏今天没有画眼影,穿皮衣。也可以说他这些天都没有画眼影,穿皮衣。因为有一位特殊的观众,几乎每晚都会来观看他的表演。
于承灏支起话筒,手指轻轻握在上面,他朝着台下的朴峰眨眨眼,露出一个干净的笑容。
朴峰墨镜下的剑眉舒展开,回赠一个略带害羞的笑容。
酒吧里的环境还是很糟糕,烟味酒味浓重。朴峰这样一个大明星不在乎绯闻和黑料,只要一有时间就来这里。
前两天还上了热搜,被批为“负面小鲜肉”,就连一个男主角的戏都给他砍掉了。
但他却一点都不在意,也许是从小锦衣玉食,他活了二十多年,都没活出自己的样子。认识了于承灏之后,他第一次有了“到底想要什么”这样的“哲学”拷问。
朴峰没有喝酒,只点了一些吃的,喝些茶水。他是少有的来酒吧不喝酒的人,贪杯误事,他毕竟还是一个明星。
他其实也不怎么吃,大多数情况下是听于承灏唱歌。
“大明星,我唱的怎么样啊?”
“相当不错了。”朴峰浮夸的鼓鼓掌,递给他一个茶杯,“嗓子不行了吧,喝点水。”
“快走。”于承灏话音一转,刻意压低了他的声音。
不远处,一伙穿着得体的男子朝着二人的方向走过来。
“是谁啊?”朴峰不解问。
“我爸。”于承灏说完,推着朴峰要求他赶紧离开。“这群人手段厉害得很,你赶紧走,他们看见你跟我在一起,会连你一块绑的。”
“胡说些什么。”朴峰皱眉,语气不善。“我还怕这点事不成?”
黑衣人大概有十来个之多,他们手里拿着棍子之类的东西,大摇大摆地就走过来。
“今天这场子,我包了。大家随便吃喝!”黑衣人中间一个面目凶恶的刀疤男走到显眼处大声的说。
瞬间酒吧里就传来了一阵欢快的喊声。
于承灏的脸色瞬间就白了,刀疤男是权叔身边最得力的人,他看起来是个大老粗,做事事来却是雷利果断,分毫不差。
如今盛庇把他都派来了,摆明了就是耗下血本也要捉住他。
“还带这么多棍子,这哪是父亲,简直就是仇敌啊。不行,我不能走。”朴峰说着,就摘下墨镜,抢先挡在于承灏身前。
“朴公子,我们处理一些家事。请您不要碍事。”刀疤男转了转手中的棍子,挑衅意味明显。
朴峰面不改色的说,“家事?我看你们是滋事!”
朴峰人高马大的,比刀疤男还要高出一些。他俯视刀疤男,面容冷傲。
“对不住了。”刀疤男的嘴角斜了斜,紧接着毫不客气的说,“给我打!”
朴峰先手夺下一个黑衣人的棍子,再接上一个回旋踢踢倒了另一个黑衣人。于承灏见状也将酒瓶猛磕在地面上,瞬间瓶子破碎,他握着瓶口,用尖的一头对准一众人。
“啊——”
听到有打斗的声音,酒吧里的客人全都被吓跑了。就连老板也不敢说什么。
“朴公子真是好兴致啊。”阿龙带着杀马特男赶了过来,他的嗓子嘶哑,戴着黑墨镜,身上也是一身黑色的T恤衫。
他面无表情,像是来自地狱的使者。旁边的杀马特就是另一种风格了,杀马特顶着彩虹一样的夸张发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