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剑修撩妹》第66章


刘婆婆想了想:“太平吧。”
南怀慕咽下了馄饨,抬头瞧她。这世道是混乱的,北平的天是灰蒙的,这儿明明不是末世,却总令人觉得提心吊胆,甚至比末日的时候,更加的可怖。
太平盛世离得大家太远了,即便十几年后,也不见得能够拥有真正的安宁,因而刘婆子的梦想总归只能是梦想。
南怀慕饮了一口汤,埋头将馄饨吃完了,起身将桌上的大洋放进了口袋里:“会太平的。”她对着刘婆婆说道,“这两碗馄饨钱,我定是会还的。”
她背着个包买了火车票,出了城,跟着心头血的感应一路朝着天津走。
明千就在天津和北平的中间交界处,她前些年的时候,被政府召集,说泱泱大国怎么能没有一个奇袭兵团。恰好明千是个武力极高的,从小在前线爬滚,后来又出国学了新式武器,政府便让她带领一波兵,在山头上训练,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听从号召地打出去。
明千同意了,领着一只半大不小的兵,用着明家的资产丰富了武装,懒散的管理了一番。
南怀慕找到明千的时候,一群人搭了帐篷,在寒风腊月的日子里燃了柴火,明千换上了一身绒布衣服,虽说依旧富贵,可和之前的模样差了太多。
地上放了一堆黑色的枪支,从军的穿着深灰的军服,是没见过的编制,里头有男有女,无一例外都是些腿脚功夫厉害的,甚至几人身上还传出了隐隐的灵气。
南怀慕屏息走入阵地,瞄准了明千的怀抱,猛地一头扎过去。
无数刀子和枪瞬间举到空中,瞄准了南怀慕。
南怀慕便装着无知孩童的模样,蹭了蹭明铛的脖子,凄凄惨惨地说:“大小姐,我太想你了。”
明千的手僵了下,有些无奈的发现,自己倒是身体比大脑先认出了南怀慕来。
这几日,她也是极念叨南怀慕的,没了那扰人的小曲,以及那花样百出的淘气法子,还真是有些寂寞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会比较短,所以……(此处省略一万字的低h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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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民国戏子8
明千挥挥手,让外围一圈人放下武器,拍了拍南怀慕的背问道:“怎么来的?戏班的赶你了?”
周围的人见南怀慕真是大小姐家的小孩,便走远了,依旧干各自的事情去。南怀慕微微抬了头,舔着明千的脖子,后又轻咬着说:“是真的太想你。”
“想我?”明千冷着脸说,“这儿是你来的地方吗?”
南怀慕笑着反问:“难道不是吗。”
明千没摆出好脸色,她遥看了一眼远处的兵,淡淡说:“观光完了赶紧回去。”
“回也要和你一道回。”
明千回头瞧她,见南怀慕脸上挂着笑,以为她只是漫不经心的随口一提,便没理人。
结果南怀慕就住下来了。
山郊野外的,没什么好住处,又是寒风凛凛,一窝人都嫌自己被子不够厚,没人会施舍什么送给南怀慕。
南怀慕随便地找了棵树,挑了结实的枝丫,在上头躺着,远远地瞧着明千,搞出了一副神出鬼没的架势。
等众人回神的时候,发现明千已经吃了好几日的辣食。这些食物有各地的样式和食材,大多为野菜,夹杂了些山兔肉,远远闻着便是香辣至极的。
明千吃着开心,便不赶南怀慕走了,顺便将所有的生理需求都解决了。
几日后,湖北的先攻了过来,一帮土匪似的家伙举着柴刀说革命,本地的警察们没能扛过,败给了这帮缺乏战术,却力量极大的家伙。
上头遭不住了,喊了明千快快动身,明千便收拾了东西,怡然出发。
明千一出手,立即什么事都没了。
后来湖南的也跟着打过来,明千还未班师回朝,于是一道解决了。一群人夸赞明千比土匪还土匪,像个山寨老大。
明千拼斗的时候,确实有几分悍匪的气概,一招一式,像是教科书里出来的,打人毫不留情,见了血反而兴致高涨,眼角的痣宛若滴血。
南怀慕一直笑眯眯地跟在明千身边,明千要砍人,她递刀,明千口渴,她递水。
明千在打斗的时候,心里头害怕小宠物受伤,几次赶南怀慕走。
南怀慕感知明千心境,便说道:“你还怕护不住我吗?”
明千沉默了会儿,起身离开了。她倒不是怀疑自己的实力,只是有些不明白自己的情绪。本以为自己对这个小戏子,顶多是宠到极致的心态罢了,现在竟有了一同过日子的想法,她害怕小戏子受伤受苦,想让小戏子快快回北平的温室里,好好的等她回去。
等她回去以后,便可以一同生活,长长久久的。
明千吸了口气,整了整自己带貂皮围脖的军装,脱了漆黑的长筒靴上床。
没多久,南怀慕也过来了,钻进了被窝里,抱着她的腰。
明千摸了摸南怀慕的头,想到了自己的过往。她从很久以前就知道,自己在等一个人,可那个人是谁,长什么模样,叫什么名字,她是一概不知的。
直到那日在客厅里与南怀慕视线对撞,她才知道什么叫做一见钟情。
如果两人能够一直活下去,便在一起吧。
明千想着,能过几年便是几年,若是老天早早的收走了她的命,就当命数如此,不该强求。
中途的时候,有群复辟帝制的家伙窜出来,想要趁乱攻进总统屋里。
总统的亲卫兵拦了一段时间,大总统觉得性命堪忧,赶紧叫明千别管前头的,先回来守北平。
不过当时明千走的有些远了,带着一群人杀回去,是不现实的,从山沟前往北平的道路崎岖坎坷,只能分批的渡回去。
开春的冷夜,明千和几名充当军师的角色商讨战略部署。
几人虽说都有领兵卫国的使命感,可前头豺狼饿虎,后头大院失火,不管是谁带人回去,对于主体的输出来说都是损失,说不定会弄得两边不讨好。
明千想了想,觉得湘鄂的战火差不多停歇,便说:“不如我赶回去,给我辆车,我带五个人走。”
一人不赞同:“那儿都是有组织的,五个人能起什么用。”
几人争执不下,南怀慕说:“其实是可以一道回去的。”
周遭瞬时安静了。
“什么一道回去,你当这儿的火苗都用来烤兔子的?”
南怀慕在地图上指出了一条线。
这路线是她刚刚琢磨出来的,不用经过山山水水,只要打下敌人的一个点,拿了那儿的资源,便能光明正大的走大道回去。
那儿算是半个老巢,兵力自然不会弱,因此这个想法还未有人提出来过,全然当做是不可行的举动。
有人鄙夷的嘲讽了南怀慕几句,拿着“不可能”当说辞。
明千看了一会儿地图,垂着眼说:“就这样吧。”
“大小姐?这头谁也没去过,万一是死路呢。”
明千说:“擒贼先擒王,即便是死路,打了这儿,我们便算尽职了。”
话说完,算作定好了战略,一行人回了各自的帐篷,等到了第二天,全副武装的出发了。
明千的军团一路直直地攻进去,打通了大门,朝着里头砍人。慌乱之中,明千瞧不见南怀慕的身影,仔细寻了,才发现那小戏子都快潜到敌人的指挥屋子那头了。
若是能拿了对面的军事情报,自然是好的,可那儿的危险性也可想而知。
明千正想叫南怀慕回来,忽的,从屋子里窜出一条绳来,结结实实地将南怀慕捆起来了。
“别动!你们的人在我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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