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女主女配,天生一对》第124章


锏闹霸稹?br /> 她自然清楚银子为什么会紧张的……那个阁楼她也不止一次远远望过。望着里面的灯红酒,望着自己的夫君从里面出来。
沈空眠不知道:在一个真爱你的女子面前,你是伪装不了任何事的。因为,你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她的心,只要一个小小的异样,她便能觉察。这,便是枕边人的独特之处吧。
所以,对于沈空眠与那个女人的一切,朱歌都知,只是,都不说。
因为父亲与母亲的悲剧让她明白:有些事,一旦说出来,便再也无法转圜。
晚上的帐帷里,依然没有颠鸾倒凤,只有两个平静躺着的人。
月色如水,两个人都闭着眼睛,却都没有睡着。
终是没忍住,朱歌伸出手,去揽着沈空眠,沈空眠却似有意无意翻了个身,顺势拂开。
朱歌的胳膊僵住。
就这样,一宿无眠。
翌日,沈空眠下堂时眼睛还带着缺眠后的红血丝,却没有急着回去补觉,而是直接去了芳菲楼。
“哟,沈爷,我们这可是小本买卖……”步云菲笑逐颜开,却叉腰拦住了去路,“从不赊账哟。”
沈空眠红了脸,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回答。毕竟,总不能说自己是县令,拿出官威硬闯妓院吧。
其实,步云菲是知道沈空眠的身份的,只是做暗活的,都知道行内的规矩,彼此心照不宣,绝不点破,这样一来保存了当官者们的颜面与名声,二来也正好杜绝了以官代银的做法,为步云菲们赚来真金白银。是以,此规矩,历来为双方所遵守。
“我,我……我与蝶姑娘相约今日一起和诗。若我不去,恐怕唐突了佳人……”沈空眠嗫嚅解释。
“哼,我们以为不会。”步云菲冷笑,“蝶儿知道沈爷来不了,自然会安排跟其他爷的节目。”
“不,不会。其他人怎和得……”沈空眠赶紧解释。要知道,恋瑾年的文采绝对不是盖的,自己一届状元出身,才能和得她的精妙联句,若换了那些酒色凡夫俗子,岂非对牛弹琴!
步云菲再度冷笑,却不再说话。
沈空眠给她冷笑得局促不安,脸红得赛过夕阳染透的天边,终于,低头离开。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步云菲抱臂冷笑。
再怎么大人,也不过是个穷鬼,一身的酸味儿。
她能坐镇沧澜县几十年,自然是有些手段的。这个沈空眠的背景早已给她调查得清清楚楚:一介贫寒书生,十年苦读一朝得中状元郎,但,朝中无人。又死要清廉,几年下来连几个像样的内室佣人都请不起。算下来他这段时间花在恋瑾年上的钱,已经是倾全家之资了。
所以,再无留客必要。
毕竟,对于沈空眠这种死要面子的人,如果口袋里还有钱,是断断不肯提出在青楼赊账的。
步云菲摇摇头:呵呵,状元郎,落魄至此!
冤孽,冤孽。
世人都只道她们风尘拆姻缘,却不知,这样的姻缘又有什么好留恋?!
“小歌……”吃饭的时候,沈空眠端着饭碗低着头,支吾着开口。
“怎么?”朱歌眯起眼睛微笑。
“你……你的项圈还在么?”沈空眠红着脸,依旧低着头,不敢看妻子的眼睛。
片刻的沉默后,朱歌再次眯起眼睛:“在呀。”
她没有问“怎么了”,因为,怕知道答案。
然而,即便她不问,沈空眠也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意愿:“那个……可不可以先借我……”
“借你?”朱歌笑容依旧,声音却有些发抖。
“嗯。”沈空眠的声音终于渐渐有了力度,“借我一段时间。等下月初,我还你。”
下月初,不就是官府发粮饷的日子么?
朱歌没有说话,笑容依然在脸上,只是已经如糊上的一层窗户纸,轻轻一指,便可戳破。
“我先去典当几天。手头……有点紧。有急用。”
终于,还是沈空眠打破了沉默,继续阐述理由。
呵。
“你真的想要?”朱歌轻轻开口,望着自己的夫君。
沈空眠显然很抗拒妻子这样的眼神,有些烦躁地道:“哎呀又不是不还你!借来应付下急用,下月初发了粮饷我立刻就会去把它赎回来。”
“哦。”朱歌轻轻地应,也低下了头,“如果你想要,就拿去吧。”
你的意愿,我何时违拗过?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饭后,朱歌缓缓收拾完碗筷,才慢慢打开自己的妆奁,将一个金项圈拿了出来。
项圈是纯金所打造,即便隔了经年的岁月,也依然金光夺目,想必是九成九的纯金质地。
而项圈上又用金丝吊着几片极小极精致的玉片,金丝细得可以随风摆动,戴在脖子上,每每玉片随着人的举手投足而颤动,说不出的精致工巧。虽然朱歌不懂玉的质地,但只从其色泽和做工,就能判断其价值必定不菲。
想当年,即便是风流滥赌如父亲,也不舍得拿这个去典当呢……
沈空眠显然没有朱歌的婆婆妈妈,急着拿过项圈,道了声别,就匆匆走了。
他转身的瞬间,朱歌的泪水已经流了下来。
她自然知道他是要去找谁。
她也知道:这个项圈只怕是再不能回来了。
是的,她知道,她都知道。
昔日,他也曾那般迫切地想见自己,只是如今这对象已换成了其他女子,而且还是个青楼女子。
只是,他怎可拿走她的项圈?
那是她父母留给她唯一的东西啊,即便是父亲当日滥赌到丧失理智,也不舍得拿去当掉的。
君子如玉
温柔似水
——这是项圈上镌刻的小篆,细小得如同蚂蚁,却清晰深刻。
那是她父母的名字:朱子玉、慕水柔。
当年,他们是真的炽烈爱过的吧?
虽然父母对当年的过往讳莫如深,但朱歌还是从酒后父亲的咒骂里知道:他是为她,放弃状元之位,千里逃亡……
一场肯为之放弃一切、逃亡千里的爱情,想必也是曾刻了骨、铭了心的。一如刻入这项圈中的文字。
只是……时过境迁,后来的父亲……
“唉……”
想起父亲。
再想想现在的沈空眠。
朱歌深深地叹了口气。
同时,一种恐惧涌了上来。
想起那时在灯下等着父亲的母亲,倾城绝色,却如斯寂寞。明明是绝好的年华,却都伴着孤灯一针针缝进手里的针线活里。
母亲说,数着针线,可以让时间走得更快些,心也更静些。
不要!
想到要跟母亲那样,朱歌便再也坐不住了。
离了家门,她直奔观音庙。
经过私下跟踪,她已经在知道恋瑾年每天中午必定会去观音庙进香。
一路尾随恋瑾年,看她从芳菲楼出来,进观音庙,再出观音庙,却硬是不敢上前,仿佛见不得人的是自己。
最终,还是恋瑾年忍不住停下,却头也不回:“既然跟了我这么久,何不出来一见?”
拖无可拖,无需再拖。
朱歌硬着头皮走了出来。
“你是?”恋瑾年显然不认识朱歌。
“我……我是沈空眠的妻子!”朱歌一开始有些不好意思,转念一想不能示弱,于是刻意昂了昂头。
恋瑾年眼里有失望之色一闪而过。她皱了皱眉,也懒得再说什么,继续赶路。
“喂!”见对方居然完全不搭理自己这个正室,朱歌更感憋闷,脱口喊住。
恋瑾年再度站住,回头看她:“你还有事?”
“我……我要你离开他!”情急之下,朱歌将心中目的直接喊出。声音因激动而有些抖。
“哦?”恋瑾年却显然不想给她面子,眼里浮起一抹嘲讽,“这话你应该跟你的男人说。”
“你!”朱歌气结,却无可奈何。
“对了,同为女人,我给你一个忠告。”恋瑾年看着朱歌略显臃肿的腰身,似笑非笑,“有时候,与其去求别的女人,不如收拾一下自己。”
“你……”朱歌再度气结,却也有些心虚,“你什么意思!”
“还用我说得更明白?”恋瑾年冷笑,“自己没本事留住男人的心,就不要怪他花心。如果我是你,在把身上的赘肉减掉前,绝对不出来丢人。”
“你……下贱!”喊出这句话时,朱歌自己也吃了一惊。她出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骂出这样的话来。这才理解了原来自己看不上的那些官家夫人,原来这种勾走别人老公还大言不惭奚落人的女人真的很……
“我下贱?”恋瑾年没有生气,反而笑了,“我本就是一个ji女啊。”
这样直白的一句话让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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