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姐说她非我不娶》第145章


夏夜霜:风吹古木晴天雨,月照平沙夏夜霜。
秋月满:相逢秋月满,更值夜萤飞。
秋云归: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云暗雪: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秦珊珊: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
何蓁蓁: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接下来的番外是秦珊珊的单人单恋番外,秋云归单恋夏夜霜的番外,凤城春和杜婵娟的番外,还有楼西月与杜抱琴的番外,除去后两个有转世之外所有的此生都是BE,请谨慎购买。
番外·秦珊珊
人和人总是不一样的。不管是实打实能够感受到的性格; 亦或者是更加玄乎一点的未来的命运什么的; 哪怕两人之间有着亲缘血脉的牵系,最终还是会走向不一样的路途; 迎来各自截然不同的人生——
这点秦珊珊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体会到了。
她生来就乖巧又懂事,还出身高贵; 是名正言顺的乌扎卡族的圣女。据说族里的大人们光是在当年给她起名的时候,就正儿八经地讨论了三天三夜; 最后慎重地挑选了“玛依拉”这个名字给她,意思是草原上最美的香花。
秦珊珊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她要做就要做最好的那个,草原上最美的花朵算什么?要又美又香才是顶顶的好呢。
她生来就是这么个性子; 所有的事情都要压人一头,争强好胜得让人完全不想攫其锋芒;再加上她又是乌扎卡族的圣女; 还真没多少人敢跟她对着来,所有的好东西都要被捧到她的面前任她挑选。
时间一久,秦珊珊便悄然间养成了个说一不二的性子,总觉得普天之下的好东西都应该是自己的; 如果不是,那也没关系; 只要动手抢过来,抢到自己手里; 那么这也就是自己的了。
所以后来; 秦珊珊在知道自己突然多了个胡人和汉人混血的亲眷之后; 内心其实是非常不乐意的。
胡人的部族概念更重一点; 这个素未谋面的表姐打小就没在族里生活过; 秦珊珊也就跟她亲近不起来;而且这位表姐还要跟她生活在同一个帐子里,这不就意味着以后哪怕是为了面子问题,自己的好玩的好吃的也得分给她一半么?
不过哪怕她心里的小算盘都打得震天响,也没在面上表现出多不喜欢薛书雁来,最多就是在看见族里的那些特别排外的家伙们欺负薛书雁的时候,完全漠视就是了。
这不能怪她,委实是胡汉两族的相处日渐水火不容,就连秦珊珊自己都不太喜欢汉人呢。
她一直觉得汉人不过是被秦皇建立起来的长城保护在里面,白白地占着这片水草丰美的土地的羊群而已。什么仁义礼智信,什么君子六艺,什么道德伦理,全都是那群腐儒用来掩饰自己的懦弱的借口罢了!
直到那晚,乌扎卡族内乱,薛书雁一身是血地护着她仓皇奔逃了出去。
两人的身量小,武功底子又好,沿途一路走来,只要把两人过分突兀的胡人特征遮掩住,便总有好心人愿意施舍一点闲钱,或者给一点食物让两人得以果腹,就这么一路磕磕绊绊地来到了中原,上了忘忧山。
秦珊珊对此很不解:“你为什么要救我?我之前对你可不算多好。”
哪怕都到了这个相依为命的地步了,薛书雁依然摆着那张从没什么明显表情的脸,说出来的话都像是在数九寒天里从屋檐上砸下来的冰棱子一样:
“我知道,你放心,我也不喜欢你,我是会记仇的。”
“但你是乌扎卡族最正统的圣女,如果真的想要报仇雪恨、回草原去的话,你是唯一的正统。”
——啊,正统。
按照汉人那边的儒学正统,对这一套东西再推崇不过了,秦珊珊这才终于体会到了一点汉人的好处。
“那我们为什么要上忘忧山?”秦珊珊素来都是被锦衣玉食地伺候着的圣女,陡然让她这一路奔波颠沛,早就一只脚都跨进鬼门关、剩下的另一只脚都抬起来,随时准备也迈过去了,但是为了保持清醒,她依然在强迫着自己维持最后的神志,问道:
“你跟这里的人有什么交情不成?”
薛书雁背着她,迈上了妙音门的第一阶台阶:“完全没有。”
“但这可是妙音门。”
宽阔平整的青石阶一眼望去望不到头,就这样绵延不绝地隐没在了崇山峻岭和浩渺的云烟里。秦珊珊半昏半醒间,终于发现自己之前的思想好像委实过分狭隘了一些:
原来汉人的那套礼义道德,果真是有可取之处的。
这不是懦弱,也不是逃避,而是泱泱大国一统九州、君子之德遍及四海之下,历时多年的沉淀,是人性里最好的东西的集合。
这种集合使得无数受苦的女子终于敢挺直腰板站起来,反抗素来的“以夫为天”的教条;也使得年幼的薛书雁哪怕人生地不熟,一样能够千里迢迢投奔妙音门。
——而这些东西,都是常年生活在马背之上,用刀剑说话,靠劫掠和游牧为生的胡人,再过多少年都积淀不下来的好风骨。
当秦珊珊生死不明地昏倒在妙音门门口的时候,她依稀还能听见薛书雁在那扇门前一字排开、眉目凛然的四位护法的面前狠狠地叩响了头,声音响得让秦珊珊都觉得自己额头有些痛了,也不知道是错觉还是发病所致:
“素闻妙音门要为天下女子做主,今贸然前来求援,乌扎卡族圣女生死只在旦夕,还请助我们一臂之力!”
可薛书雁都为秦珊珊做到这个份上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也不见多缓和。
薛书雁是个面上不显可心里特别会记仇的家伙,秦珊珊则是内心有愧,可又觉得薛书雁毕竟是个混血,所以她的这点有愧,就被稀释了又稀释,变成了这样的想法:
若以后我掌管了乌扎卡族……便什么也不和表姐抢就是了。我最多就做到这一点。中原里好像有个词是专门为这样的人准备的来着,怎么说?哦,对,忠臣。
——这是见了什么好东西,都想死死握在自己手里的秦珊珊能做出的最大程度的退让和感激。
然而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人算不如天算。
在妙音门里看到年幼的杜云歌,怯生生地从四位护法的身后探出头来的那一刻起,当时还叫玛依拉的秦珊珊就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心里“咯噔”一声响。
而且她很清楚,这种感觉可不是什么重病未愈导致的,她就是很单纯地看中了杜云歌的这张脸:
完了,她怕是要说话不算话,再跟薛书雁抢上这一次了。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没能抢得过薛书雁,也是最后一次。
就这一次,终究还是成了她心里无论如何都越不过去的一个槛。
四位护法想要把这两位乌扎卡族的外人留下来的原因很简单:
往远了说,杜云歌需要一个帮手,一个无依无靠、只能听从妙音门门主指令,身手高强忠心耿耿的帮手。
乌扎卡族的圣女最终还是要回到草原上去的,这就不说了;但是她身边的那个混血可真是在合适不过的人选了,就算是云暗雪本人也不能拍着胸脯保证,这个年纪的自己,可以在带着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累赘的前提下,从塞外一路行来忘忧山,还什么大事儿都没出,最多只有点皮肉伤。
往近了说,杜云歌需要几个同龄的、能带给她新鲜感的玩伴。
于是秦珊珊和薛书雁便理所应当地住了下来。在夏夜霜的调理之下,秦珊珊没过多久便完全好了,便跟在她一眼相中的杜云歌身边跑前跑后,满嘴的甜言蜜语把杜云歌哄得那叫一个开心,毕竟秦珊珊要是真的很想讨一个人的喜欢的话,她往往都能成功。
因此后来秦珊珊离开的时候,杜云歌反而是最舍不得的那个了,拉着秦珊珊的衣角抽抽噎噎的,说玛依拉,你以后可千万不要忘了我,你以后一定要回来继续找我玩啊。
秦珊珊笑着摸了摸杜云歌的头发,不着痕迹地往薛书雁那边看了眼,觉得自己的示威肯定恰到好处,肯定能够让薛书雁自己识相地不要再跟自己抢小门主了:
她不好看,至少按照中原人的审美来看,这可不是什么能让人生出亲切感和依赖感来的面相;她口齿又不伶俐,不会说好听的话,别说和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自己相比了,就是跟普通人比,薛书雁也是寡言少语的那种家伙;她又没什么身家,在妙音门里完全就是个外人,根本就不可能攒得下来迎娶妙音门门主的资本。
种种因素罗列下来,秦珊珊得出了一个很轻率的结论:
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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