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套猫的妹纸》第64章


“不必,咳咳——”那人刚说两字,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咳嗽来得凶猛,似是要把肺咳出来。
向晴语听得心揪,不知是眼前人气质温润太过无害还是怎的,她有些心疼,不禁反手捏住他的左手,把起脉来。
“你的身子亏空多年,这是陈疾,我治不了。”向晴语抿了抿唇,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递给他,“这是我自制的药丸,不能治疗你的陈疾,好歹能让你好过一些。”
“多谢。”男人接过瓷瓶,也不查看,从里面倒出一颗褐色药丸就往嘴边送,吃下后把瓷瓶收入怀里,并从腰间扯下一块玉佩,“一时兴起出了门,身边什么都没有,这便送予姑娘吧。”
他眉眼间满是温柔,不为多年陈疾忧心,也不为所剩不多的寿命烦恼,自然得仿佛已经看透红尘,亦或是他根本不在意生死。
向晴语看着他递过来的手,那手骨节分明,好看得紧,就是太瘦了,瘦得她两眼发酸。
抹了一把眼,她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多愁善感了。
一定是展昭的错!
把原因归结给还在衙门处理案子后续无辜躺枪的展昭后,向晴语的心情好上不少,只是眼睛还是有些发酸。
那人轻叹了口气,抬手把玉佩系上向晴语的腰间,声线依旧如水般温柔:“姑娘年纪轻轻,不该如此多愁善感才是。此玉虽不值钱,瞧着倒是挺配姑娘的,便收下吧。”
向晴语不懂玉,看不出玉的好坏,只觉得这玉和展昭送的有些区别。
展昭的玉偏白,这块偏透,透得放在手上似乎还能看到手心的纹路,只正中央雕刻的小楷“玄”字是两者的共同点。
“你……公子姓玄?”
话一出口,向晴语后悔得想要撞墙。
这拙劣的搭讪技术!他不会以为她是什么不正经的人吧?
男人轻笑一声,向晴语听见了花开的声音,“我姓蓝,单名玉字,取自‘蓝田日暖玉生烟’。”
那玉佩上怎么是“玄”?
向晴语没问,握了握玉佩,上面似乎还残留着蓝玉指尖的温度,似她刚刚把脉时触碰到的,不热不冷,恰如其分的温,还隐隐带着一股凉。
“阿玉!”
远远的,跑来一个紫色长衫的男子,一眨眼的功夫,方才还百米之外的人已近在咫尺。
男子容貌艳丽,一身紫衫更衬得他雍容华贵,饶是站在身为女子的向晴语身边,颜色还好上不少。
男子瞥了一眼向晴语,视线在她腰间的玉佩上打了个转,眸色微微一冷。
转瞬间,仿若无人般在蓝玉的面前蹲下,握住他的手,关切地道:“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
“无妨,阿离就是担心太过了。”蓝玉摇了摇头,“还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向晴语,向晴的向,晴天的晴,言语的语。”
向晴语说出她千篇一律从没变过的自我介绍,然而下一瞬看到蓝玉有些恍惚的神色,不知怎的,竟脱口而出一句:“南南,我小名南南。”
“南南吗?”蓝玉低声唤了两遍,眼眸亮得烫人,“那日后我便这么唤你吧。”
向晴语点了点头。
“哼。”阿离冷哼一声,起身自顾自推着轮椅就走,“阿玉,你出来够久,该回去了。别在路上随便笑,就算你不主动勾搭小姑娘,人家小姑娘看向你也会像吃不着肉包子的野狗一般狂蜂浪蝶地扑上来的。”
“别乱说话。”蓝玉好脾气地说了他一句,回头抱歉地笑笑,“南南,我们改日再见。”
“好。”
不等多说几句,阿离赶紧推着蓝玉拐进一旁的巷子,见不到人了。
向晴语长叹一声,她也不知今日怎会这么反常,甚至把自己的小名告知除了小白之外的人,展昭都不曾说过。
大约是眼缘吧?
晃了晃脑袋,她回身往来时的方向走。
等她离开好一会儿,阿离才重新推着蓝玉走出这条没有出路的巷子,往和向晴语截然不同的方向走,双方渐行渐远。
阿离瘪着嘴,一脸不满:“阿玉,你为何要把那块玉送她!”明明他讨要了这么多次都没得逞,如今却被送给一个不相干的陌生女人!
蓝玉笑了笑,并不回答,把手放在腰间,那里放着向晴语刚才送他的药,而他确实吃下那药后感觉好了不少。
“阿离,你娶她可好?”
阿离脸色一僵,“怎么这么问?”
“我喜欢她。”蓝玉摸着那个小瓷瓶,胸口暖暖的。
“……好。”
阿离笑着回答,脸上是灿烂得阳光都比不上的笑,眸里却是冰火两重天冷到至极的冷色。
作者有话要说: 大肥章!
哈哈,埋下的伏笔终于出来了,原本预定还是要晚些,不过因为删掉一些案件,所以还是先出来啦。我家女主的金手指棒棒哒!作者是亲妈!
第52章
展昭回来后面色不大好,不用向晴语问,他主动说了理由:
“文新县县令贪生怕死,好大喜功,这件案子他实在压不下才上报开封府。那些被抓的乞丐虽是此次盗墓案的犯人,且一个不落地抓了,但他打算到此为止,不再查了。”
向晴语早就猜到会是什么结果,所以才不愿去县衙面对县令那张谄媚的嘴脸。
几个乞丐怎么可能想到盗墓,盗棺材,盗尸体?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身后必定有人。
到处问遍,乌鸦野狗们还是没看到,确认去墓地的只是几个衣衫褴褛的乞丐,甚至发动小姐妹小兄弟们把城中几个大多数乞丐落脚点确切地说了出来,为抓捕犯人省了不少功夫。
至于那些被盗的棺材,还全部放在城外的破庙里来不及移送,人赃并获,捉了个正着。
文新县最近确实有外人进入,但每日来来去去那么多人,又没人在脑门写“我是坏人”,他们找不出其他线索,只能作罢。
背后人隐藏得太好,他们不来现场,没有目击证人,抓几个小喽啰又能顶个什么用?
文新县令不蠢,恰恰很聪明,与其浪费人力物力去抓一个没有露陷的主犯,还不如在这里截止。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呵。
两人收拾收拾东西赶紧离开这地方。
来时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回时没有心事便放慢脚步,虽不至于游山玩水这般轻松写意,倒也心情不错。
走了半日,向晴语提议:“展大哥,好不容易出了开封,我想去百灵山拿点东西,可好?”
正好展昭从未去过百灵山,就想借着这机会去看看向晴语长大的地方,便同意了。
————
文新县,悦来客栈,天字一号房。
有人跪在地上,禀告消息:“小王爷,那两人正前往百灵山。”
“百灵山?去那做什么?”小王爷低声呢喃着,忽然嘴边漾开一抹森冷的笑意,“想要回开封就得经过金昌县,让玉面看着办。”
“是!”
黑衣人离开,小王爷起身走到床头的墙边站定,痴痴地仰头看着,仿若对待最珍爱的恋人。
视线所及之处挂着一副装裱好的画,一副他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带上的画。
画上,少年一身月白长袍,在杨柳堤岸边持剑而立,只束一半的黑发随风而扬,偶有一两缕滑过,少年微微眯眼,俊秀的脸庞多了一分慵懒,少了一分锐利。
小王爷摸着画中的少年,眼里情绪复杂:“阿玉……”
————
百灵山是养育向晴语的地方,按理来说应该最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闭着眼睛都能愉快地玩耍,可她依然不认路。
不认路的展昭跟在她的身后,亲眼见证向晴语是怎么在这个她已经生活二十年的地方找到回家的路。
一旁经过一只高大威猛的灰狼,刚抬爪准备打个招呼就被抓了壮丁:“小灰,你有空吗?带我回家吧?”
紧接着,展昭看到这只灰狼的脸上露出了熟悉的无奈表情,看了一眼展昭,扭头在前边带起路来。
“展大哥,快跟上!”
向晴语的步子轻快不少,自那天他说出那番话后,这还是她第一次在他面前露出这么轻松的姿态,就好似那一天什么都没发生,前两日的沉默与尴尬也并不存在。
回到家,她变得快乐,变得多话。
她说了很多,比如:“展大哥,小灰虽然看起来很凶,但其实最温柔啦!每次迷路,我都会遇到小灰帮忙送我回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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