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你是糖做的》第97章


第七日之后,中间断了三天,但是第十天开始,精卫门前又有鸡了。
精卫是一个不浪费食物的人。再一开始等了一整天,见没有人来拎鸡之后,就自己收拾收拾烤来吃了。之后几日,也是如此。
因为天天有鸡吃,所有精卫很少出去捕猎劳作,和以前的小伙伴们,也不怎么经常见面。
女禄来访的时候,精卫正在拔鸡毛
“原来那个偷鸡贼就是你吗?”女禄一来,没好气地说
精卫抬起头来:“偷鸡贼?”
“多日不见,腰倒是圆了一圈。”女禄抱着手,上下打量着精卫,“好嘛,还装成一副无辜的样子?听闻你这几日都在吃鸡,又不见你自己去山林里打猎。旁边部族们新驯养的鸡,又频繁发生地失窃事故……你不是偷鸡贼,还能是谁?”
女禄的眼神让人直发毛,精卫愣了一会儿,道:“我一向以为,只要心存善念,天上掉鸡的事情,就是会发生在我身上的。”
女禄翻了个白眼。
精卫低下头去,看鸡脖子上的伤口:“但是,现在再仔细看看,若是天上要掉鸡给我,那么恐怕不会把脖子啃成这么一副丑丑的德性。”
豪华抹泥茅草屋周边的树丛里,突然产生了一些细微的声响。
精卫正在愁着自己吃了好几日来路不正当的鸡,没有注意到。
女禄却是耳朵尖,把眼望去。看到小树枝抖了两下,又看看精卫,嘴角勾起,露出好笑的意思。
接着将精卫手里的半脱毛死鸡拎了起来,指着鸡脖子,正要说些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族中有人来,说族长要召精卫过去。
女禄不愿意放弃看热闹的机会,将鸡丢在了地上,便跟着精卫走了。
……
“什么?娶夫?”精卫吃了一惊。
自家娘几乎是从她一能说话的时候开始就开始催她开枝散叶,好趁早让她抱上小孙女。对于听訞进来一直旁敲侧击地对精卫提起喜好的男子女子之事,精卫也并没有太过在意。
但是这一回,听訞是当真了的。
“若水氏家的二儿子是个不错的男娃,乖巧懂事贤惠温柔,而且勤劳朴实善良持家有道……长得也是文文弱弱的,俊俏得很,让人一见就起怜爱之意。”听訞眼中有叹惋之意,摸着下巴,“若是我再年轻个二十岁,若是没有你爹,恐怕就自己追了——咳,算了,不说这个,小精卫,你什么时候方便,娘带你提亲去!”
精卫道:“若水氏……这个……可这个人……我又不熟……”
“哼……”听訞露出迷之笑容,拍了拍精卫的肩膀,“在为娘面前,还装什么装?哪个少女在年轻之时,没有几桩风流韵事,不曾误伤过几个少男心。但是,做人要负责任,人家小郎君都一哭二闹三上吊,说非你不嫁了,再装不认得,怕就有些不妥了……”
“非我不嫁?”精卫在脑子里转了一圈,还是没有想到她什么时候误伤过少男心。
看着精卫那副“蓝颜太过多了,还真的不知道母亲大人在说哪个呢”的样子,听訞露出了满意的微笑:“等你娶了正夫之后,侧房的郎君,也可以纳上几门了……”
嘴里哼着小调,慢悠悠地走出去,似乎并不打算解决精卫的疑惑。
而女禄,在听到听訞口中出来“若水氏”三个字的时候,便一直僵在那里,神色比精卫还要不自然。 
见精卫还在那儿瞎想,便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勾着她的脖子,用力得有些不自然:“你当真不记得了?”
精卫疑:“我应该记得吗?”
“若水氏长子高阳,也许不及你爹当年的风采,但也可以算个第一美男了。”女禄道,“你可真有福气!”
与精卫打闹了一番之后,女禄便离开了。
虽然表现得很是开心,但是女禄心里还是挺不甘的。
凭什么是精卫?
记忆不由得回到了一年之前。
高阳是若水氏族的前夫郎之子,但是族长在丧夫之后,又娶了更年轻貌美的新夫郎。那个新夫郎是个蛇蝎美人,经常在暗地里欺负原配的儿子。
那一日,女禄和精卫打猎回来,在路上走着,遇见了一个绝美的男子在路上哭泣。他纯洁的眼神,就像是一只在清晨舔花瓣上露珠的小鹿。一下子吸引了女禄的注意。
她从没有见过这般好看的男子。
精卫从来不是一个路见不平,绕道而行之人。见那个男子哭了起来,便立刻上前询问。女禄跟了上去。
那男子便说出自己的身份,以及被欺负的原因。还说自己的父亲当年,就是后来不能让母亲怀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和别的男子相好,这才气死的。
女禄说:“身为男子,还是嫁一个好女人要紧。若是你的妻家势力大,以后定可以为你报仇。让你的后爹顶着屎盆子跪在你面前都可以。”
不知道是不是女禄口中的屎冒犯了高阳,他皱了皱眉头,然后说:“虽然我是个男子,但我也是有尊严的人,怎么可能只依靠女子的实力帮我摆平一切……”
这一下子,更是吸引了女禄的注意——她从未见过如此清新脱俗的男子,高阳和外面那些冲着她滕奔氏少族长身份而来的妖艳男子一点都不一样。
她愣愣地看着高阳,心跳突然很快。
而精卫则采取了比较直接的举动。
她从肩膀上取下已经扛了一路的野猪,丝毫不顾野猪那骇人的獠牙将小美男吓得花容失色,将野猪丢在了地上,然后又取下背上的砍刀,一并送给高阳,说:“拿着,你若是真想靠自己,就把野猪背回去,把野猪头割下,挂在你的茅草房门口。若是还有人敢来欺负你,就取出你的砍刀……”
柔弱不堪的美男背着野猪渐行渐远的背影,让女禄难以忘怀。
……
没有想到,就这么一次,小美男居然就非精卫不嫁了。
女禄再一次看到树丛里有响动声,很快走过去:“站住……”
净拖着伤腿,本就走不快。
让女禄一叫,也不敢走了。
女禄道:“这几日那偷鸡贼,就是你?”
狐狸回过身来。
女禄道:“山野里的鸡不好捉吧?所以你就到了人家里去偷,还是人家要驯养的鸡,比较肥美些。可惜你被人家发现了。对哦,前几日,还有乡亲说,看到了一个小畜生在鸡圈里,用棍子打了好几下呢,可惜叫它给跑了……就是你?”
净的身上,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哈哈,你想要报答精卫?这大可不必呢。你当精卫是什么人?你以为她救了你,真的是因为你很好吗?其实并不是。她就是一个见了什么闲事都会插一脚的傻子而已。”女禄看着狐狸,“你把自己饿得这么瘦,值得吗?明明只是一个连牙都不齐整的小废物,自不量力什么……”
净拐着腿,扭头就走。
女禄在它身后道:“喂,小狐狸。她是赤水氏的女儿,从小什么都有,既不缺男人投怀送抱,也不缺吃少喝,难道会缺你一只鸡不成?你想要报答,但是,很可能你的报答对人家来说,只是麻烦而已……”
看着杂毛小狐狸的身子一高一低,女禄慢慢黯下目光:“你喜欢人家,人家记不记得你,还两说呢。”
☆、前世
从林掩映; 清泉流溪。
连着几日; 精卫继续捡到鸡; 但是鸡的体型又恢复到了以往的大小。又从家鸡; 变成了野鸡 。
不过量上增多了一些,有时会有两只。
在听了女禄的话之后; 精卫多留了一个心眼,问了一遍方圆几里之内的乡亲; 都说没有丢鸡之后; 才继续安心地吃起鸡来。吃完之后将鸡骨头倒在门口; 到了第二天,鸡骨头便自动消失。
又过了几天之后; 在精卫已经对吃鸡有点腻了之后; 突然发现,之后的鸡,有了一些别的风味; 似乎和以前在巫山尝过的鸡的口感有些类似之处。
精卫是一个早睡早期,睡眠规律之人。虽然有些好奇鸡的来源; 也好奇鸡骨头的去处; 但是到了点之后; 她就算是站着、睁着眼睛,也能着的。
所以终究还是不知道到底是谁。
整日吃鸡,又缺乏运动,精卫日益肥胖。
昨日吃了一只超前绝伦的肥美之鸡,精卫花了一天一夜; 都没有消食。便想要找小伙伴玩耍,这么一想,就想到了,女禄已经很多日没有来找她玩了。而女娲没有来找她玩的时日,像是要更久一些。
精卫便出门,去找女娲。
途中要经过巫山族附近。
精卫听闻巫山十二峰,其中有一峰,便是一个火山口,火山口中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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