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霸道女总裁》第113章


莫子翔不知道自己哥哥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安稳下来,三年前两个人好像就在一起了,搞到现在还没有个定数,莫子翔为自己哥哥的未来感到担忧。
而那莫子翔的父母都很幸福,也没有什么几年之痒的。
莫子翔和邵君卿打算再养一只猫,来给小虎喵作伴。
日子就这样过着,每一点看起来平淡,但又是实打实的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的开始有些匆忙,但是好歹还是把伏线给拉上了。主要是因为我在写这篇文之前还有一个本扑街文。写了四万字的废稿。下一本会努力的改掉这个问题的。
小说里面这么多人物,其中三个人是以我为模板的。莫子翔的部分经历,邵君卿的语言模板,其中最像我的就是皮皮鱼啦,所以他姓余,叫做皮皮鱼。
最像的那一点大概就是那股傻劲吧,太傻了,明明知道没有回报,知道没有结果,但是仍然会去做有些事情。就像我明知道自己写(《亡国之君》还有《妖仙》)的是扑街文还要继续写下去,原因无他,只是因为我想出自己心中的故事而已。
整篇文分为五个单元,写的时候就安排好了情节的大致分布了。
第一卷奏曲,一切刚刚开始,埋下伏笔,但不挑明,然而一切在暗中默默进行。陈陆恩的爽约,boss出现啦,人物总不能突兀的出现吧,而且和终卷的话语也联系到了一起。还有胡姚宇在宴会上的话语已经暗示了后面的剧情,因为我不喜欢没头没尾,总要给点暗示嘛。
第二卷鸣响,剧情开始发展,莫总的过去揭露,小陆和邵爸爸之间奇怪的关系,小余多看了那栋建筑一眼,都是为了接下来的发展做铺垫。当然也有打脸渣男的情节。对了,还有小余被boss强吻
第三卷忽明,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有些事情开始明朗。见了家长,一起洗了澡,告了白,也在一起了,十分甜蜜的一卷。
第四卷忽暗,甜蜜开始崩坏,剧情急转直下,各方带来的危机潜伏在莫总的身边。而莫总的哥哥好像也不简单的样子。
第五卷终曲,一切爆发,boss出场,之前埋下的伏笔一一出现。前面那些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用的细节到此都全部用上了。事情解决了之后就结婚了,交代了所有人(?)的结局。
还有些隐秘会在番外中揭露,你们有没有注意到89章的陈若雨,那里就已经提了暗示,小王究竟是谁害得残疾的。
然后,我们番外见吧。
另外,想要看我写同样类型小说的人要失望了,我不会写相似的小说,那样很无趣,所以下一本是《你是什么鬼?》,古代鬼魂甜甜甜,而且是偏剧情向一点,和现在这篇可能有很大程度上的不同。
第93章 番外:似水流年
余劳华从小就知道自己很傻很笨; 学什么东西都比别人要慢些,所以他也经常被身边的人嘲笑。
不过余劳华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怨恨; 既然不聪明,那么久学的圆润些; 比别人更努力些。
这些事情都没有人教他; 他只是自己觉得自己该这么做。
七岁的时候父母就离世了,余劳华一直辗转在各个亲戚的家中。
从很小开始余劳华就很懂事,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他总是很喜欢笑; 尽管被人说是傻气无比; 他还是笑着的。
因为他知道; 大家都喜欢爱笑的小孩; 要是不笑的话更容易被人讨厌。
后来他长得越大,越是被亲戚们嫌弃。
十六岁那年,余劳华就被赶出来了; 原因是亲戚家又生了一个男孩。
余劳华知道这无可厚非; 他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只是不能再读书了; 为了活下去; 他只能去做一些劳累工资又低的工作。
没有身份证; 也没有学历,想要找一个好一点的工作谈何容易?
好在许多地方还是愿意收童工的,没地方住的余劳华也没有什么朋友,只能和乞丐们一起缩在天桥底下。
一开始余劳华实在蜡烛厂工作; 每天累不说,也就只能赚十来块。因为他年纪小,工资少分了也没处说,说了也没人管。
白天在蜡烛厂做完事之后余劳华还要去别处兼职,有的时候还捡些破烂来卖。
后来的有了一点点钱之后就不再住在天桥底下了,过年的前几天,那个时候余劳华已经能将自己收拾干净了,能够找些稍微更好些的工作。
在超市打完工的余劳华在深夜中捡破烂,这种时候总是有不少人乱扔些空瓶子和纸壳子,他好捡了去卖,好多赚点钱。
捡起一个空瓶子,余劳华抬头就看到了一个少年手中拿着个空了的矿泉水瓶,好像是想要递给自己。
余劳华脸上的笑容僵滞了一瞬间,本来以为会在少年脸上看到的鄙夷没有出现。
少年穿着一身白色的羽绒服,脸上没有过多的情绪,一看就是那种被老师喜欢好学生。
“给你。”少年带着些沙哑的声音传入余劳华的耳中。
虽然对方没有露出所谓的‘善意’的微笑,但是余劳华却是觉得对方人很好。
余劳华接过了空瓶子,然后微笑着说道:“谢谢你。”
少年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大概是不用谢吧,然而却是什么都没有说出口。因为余劳华已经转身去寻找其他的空瓶子了。
这时余劳华和王路行的第一次见面。
过年那天,余劳华还站在超市里工作。
余劳华没有家人,而这种日子工作工资总会多些,所以余劳华特别喜欢在这种节日里工作。
超市里面只能站着,如果偷懒坐下会被骂。里面有暖气,可是站在收银台身体不怎么好的余劳华已经冷到发抖。
有客人来结账了,余劳华即使是冷还是要露出笑容。这已经是他的习惯了,笑嘛,总是让人喜欢的。
结完一单,余劳华低头看着自己破掉的鞋,想着领了工资就买一双新鞋。
几瓶饮料被放在了收银台上,余劳华抬眸一看,就看到了上次遇到的少年。
少年这次穿得是红色的羽绒服,整个人看上去也没有上次那么冷淡了,精神了不少的样子。
余劳华报了价钱,少年从怀里掏出钱来,付账。
余劳华看到对方的手很干净,指甲修得十分的整齐,一看就是一双天生该拿笔的手。余劳华突然有种想把自己的手藏起来的冲动。
和对方的手比起来,他的手又干又糙。
少年付了钱,但是却没有马上就走,他站在门口将一瓶分量较小的饮料喝完,然后拧好瓶盖轻轻的放在了超市门口的边角上。
然后少年就带着大瓶的饮料离开了。
又工作了一个小时,余劳华终于下班了。
他搓了搓粗糙的手,然后将那个放在门口的瓶子收了起来。
再后来少年又来了好几次,每一次都会把空瓶子留下。
来来去去的久了,余劳华也和对方认识了,知道对方的名字叫做王路行。
又一次下班的早,余劳华正巧和想要进超市买饮料的王路行遇上。
这次王路行没有进去了,而是和下班准备走的余劳华打了个招呼。
余劳华觉得自己也跟对方算是朋友了,然后两个人便聊了起来。
王路行问余劳华为什么没有去读书,余劳华轻描淡写的笑着说道:“没有钱,能养活自己就好,读书什么的,大概是与我无关的吧。”
后来两个人聊了很多,余劳华发现对方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冷淡,王路行似乎只是不善言辞而已。
再下一次见面的时候,王路行给余劳华带来了高一的书,因为余劳华说自己是初中毕业之后就没有再读书了。
此时的王路行正在读高二,成绩十分的好,当个小老师教余劳华高一的内容教的还算不错。
只是余劳华自己觉得自己太笨了,总是要王路行教两三遍才能学会。
又一次余劳华就问王路行,“为什么你要和我这样的人做朋友呢?别人都嫌弃我,说我是个捡破烂的乞丐。”着这句话的时候余劳华的脸上一点失落都没有,他一如往常没心没肺的笑着。
王路行看着余劳华的眼睛说道:“大概是因为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觉得你的眼神很清澈,像你这个年纪,明明活的那么糟糕,却是一点都不急躁。也有可能是因为你活在一个我不知道的世界里,所以感到好奇了吧。”
余劳华哈哈一笑,说道:“你是不是中二病啊。”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