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女配,我来宠》第211章


成希酱Χ荚谔致哿饺恕?br /> 温念笙没有少被骂。
许多人骂温念笙自私,自己退圈就退圈,为什么非要拉着阿莘一起退?说什么阿莘是喜欢拍戏的,温念笙配不上阿莘芸芸。
他们骂了一晚上,还是不太解气。还想喷点什么的,刷到了阿莘的一条微博:
温念笙女士与我即将举行婚礼,今后我们就是合法的妻妻关系。退出圈子,并不是她强迫我,而是我心甘情愿。她不演戏了,即便我不宣布退出,也不会再拍一部戏。
没有她参与的戏,只会枯燥无趣。
各位,好聚好散。
如果再有人传播不实言论,人身攻击温念笙,我会采取合法的手段,维护我妻子的名誉。
广大网友一大早上,就被喂了一口难吃的狗粮。
看着那条长长的微博,甚至还有两人的合照。他们终于沉默了下来,阮导这是来真的啊。知道阮导以来,他们就没有看到她发过这么长的微博。这护妻的程度,令人发指。
在网友的目光控诉下,两人结婚。
在结婚的当天,温念笙的微博又有了动静。这条动态,她没有发文字,只@了一个人,配上了一张截图。网友们点开图片,看到里面的内容,都笑疯了。
图片里面内容是:怎么可能?她们要出柜,早就出柜了,要是真的,我吃屎给你们看。
网友纷纷摸到发这条言论人的微博名下,嚷嚷着叫他出来直播吃屎!
那个人知道后,手速飞快的删掉那条出柜就吃屎的言论。然而网友好不容易找到乐子,怎么会轻易放过他,留言道,“小兄弟,删除是没有用滴,人家都截图了啊。现在人家也结婚了,你是不是要兑现你的诺言了啊?”
从这件事,他们知道,惹谁也别温念笙这个女人。
记仇的要死。
后来,两人并没有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每一次他们都会蹲在微博下,看看她们又一起去了什么地方,拍了什么样的美照,温念笙那个臭美的,跟她老婆拍照都要抢镜,真的是笑死了。
苏唯拍戏累的像一只狗的时候,摸出手机,翻看两人甜蜜的动态,立马精神了起来。这可是她的精神食粮啊,看看就精神百倍。
她们一直很恩爱,从来就没有看到她们闹过矛盾。温念笙性子是傲然骄纵,可是他们发现,只有在阿莘的面前,她才会柔的像一滩水。可能,这个世界,除了阮莘这个人,没有人能体会温念笙的温柔。
后来这个圈子,也出现了许多演员,每年都有很多新上映的电影和新播放的电视剧。
他们从头看到尾,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少了温念笙,那个总跟剧情抢戏的女演员。
他们回头翻看温念笙演的所有片子,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她的演技从来不差。有她参与的戏,总会有不一样的亮点。
而那丧尸片,被人刷了是一遍又一遍,每当心情失落的时候,看看都会变好。
她们第一次合作的那部悬疑电影,后来有人翻拍。抱着怀旧的心,他们去看了。最终变得沉默,他们收回当初那句,如果没有温念笙,这部电影会更完美的话。
实际上,很少有演员,能够将那个角色,演的像温念笙那样精髓了。
那部丧尸片,也翻拍了。
导演吸取当初,网友喷温念笙演的丧尸太漂亮的缺点,主演就变成了一个外形并不干净,也不爱漂亮,不臭美的形象。
播放出来的时候,网友看到人类主角,对丧尸主角露出充满爱意的样子,差点呕了。
他们错了,这只丧尸得漂亮,得臭美才行。
明显,这片子扑街了。
所有人这个时候才发现,那只穿花裙子的丧尸,漂亮,臭美,傲娇,才是这部丧尸片感情线的精髓。没有这些,这不过是一部普普通通的丧尸片,而不是可以称之为有爱情的丧尸片。
网友们:他们突然有些想念那个,嚣张,有几个臭钱就要不完,除了长得好看点,总是跟剧情抢戏的温念笙了。那个女人,现在应该不知道在哪个国家,抱着她老婆笑眯眯的吧。
嫉妒!
“阿莘,你快看看这些黑粉,真的一点都没有职业守则,怎么说转粉就转粉了呢?”
温念笙靠在阿莘的身上,翻着手机,用小号关注的那些跳的最凶的黑粉,居然把以前黑她的微博删除的干干净净,还加入了她的粉丝后援会,那个显眼的温念笙粉丝的认证,真的是亮瞎了她的眼。更可怕的是,某个黑粉头子,居然成了她的后援会粉丝的管理员,这真的是太可怕了。
温念笙嘴里嘀咕着,“太不敬业了!”
第111章救赎者(1)
“馨月;上一个任务刚刚完成三天;我认为你其实可以休息半个月。”
云绍是一位jc,自从入这一行来,他就没有见过季馨月这样的人。明明她家境不错;可以过优越的大小姐生活,年仅十九岁的她,这个时候应该在校园里面上学。和校园里的那些充满青春活力的女孩一样,穿着好看的裙子,涂指甲油,带着漂亮的耳钉,手串;身后还有一群爱慕她的帅气男生。
他现在都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认识的时候。
那年她十六岁;出现在他的面前,穿着非常土气的衣裳,脸上因为长时间,没有涂抹任何护肤品,被寒风刮的冻伤了。双手也裂出了一些可怕的口子,甚至起浓了。后来在他将她送到医院;医生还小声的告诉他,她满身都是脓包,看起来特别可怕。
他问怎么回事,是不是生了什么病,医生说;这不是病,而是因为服用了某一种药物,才导致她的皮肤上会生那些可怕的脓包,看起来恶心又丑陋,甚至还会发出难闻的味道。不过,只要停止服用那种药物,再好好的恢复过来,就没有问题了。
那个时候的季馨月,和眼前的明媚漂亮的她不一样,那个时候的她不像是一个城里人,倒是像一个饱经风霜和压迫的山村少女。
当时他接到的一个任务是寻找几个失踪的少女,查访了差不多十来天,没有任何消息。就在这个时候,季馨月满是狼狈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和他说,“你是警官吗?我现在需要你的帮助。”
云绍从来都没有想过,她说的帮助,竟然是带着他去,将一群同样狼狈的少女救出来。那些少女的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伤,有些比她还要狼狈。人数有八个,每一个都在十六岁到二十岁的样子。在看到他们的到来,所有人灰蒙蒙的眸子,一下子出现了光采,他瞥见了站在一边,依旧很狼狈的季馨月,笑的特别开心。
“她们都是被骗到小山村里的,天天都哭唧唧的,我听着特别烦,就把她们都给偷出来了,交给你们警官来管管,你最好吼一吼,吓一吓她们,不准她们再哭了。”这是季馨月当时对他说的话,“警官先生,你可得好好和她们讲讲,别动不动就哭,行不行?”
云绍想起,那次季馨月说这话的时候,那些少女都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她,使得她摆了摆手,转身就走,嘴里还嘀咕了一句,“总是遇到哭包,真讨厌。”
“哭包,最讨厌了。”
眼前的女孩今年十九岁,他们认识三年。
在这三年中,她几乎不停息的,永远在做一件事。那便是,装扮懵懂的学生,或者刚出社会不知人心险恶的小姑娘,亦或者村出来,急于找工作的女孩。这样的女孩,最吸引人贩子了。
云绍不知道她怎么做到的,每一次都能够成功的将那些刚被骗进山村里的小姑娘救出来。她的身手很好,他亲眼看到几个大男人,被她打的嗷嗷叫。甚至木门,都会被她一脚给踢出一个洞来。
三年来,被她解救的小姑娘,已经接近百人,被捣毁的人贩子团伙,也有许多。有些是她中途就将人救了,中途没有办法,或者是听说山村里还有刚被卖进去的,她只好摸进山村里,将里面愿意走的小姑娘偷偷的带走。
不管是山路,还是水路,就没有她不会走的路。
云绍很好奇,所以专门去了解了她的过去。
原来在他们相识的那年,她并不是专门去救那些小姑娘。真相为,她也是被拐卖的其中一员。
和其他小姑娘脑子单纯,被人骗了不一样,她是被继母偷偷卖给人贩子的。那几个小姑娘,正是她所在的那个村里。当时新来的人,都被关在同一个地方,因为不听话,想逃跑,每天都会被饿肚子,挨毒打。
据后来那些小姑娘所说,她从一开始,就非常的淡定,好像知道前面有什么在等着她一样。被困在里面没有多久,她身体上就长了许多恶心的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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