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青梅的一千零一夜情书》第147章


个朋友。他恰好是个话唠,而且与我一样阴阳眼,我们之间的理解,也许是比普通人要稍多。最近我们在做的兼职也有一点奇怪,我们带上变声器,接一些深夜电话。但是万幸机票快存好啦。”
“名伶我暂时托付在一家全托幼儿园里。他很老练。我的假身份也是他托人帮我弄的。现在我叫林未来。他本来想和我一起去,但是一来远渡重洋的费用不菲,二来他实在怕你……他说我和你上辈子就认识了。我很喜欢这种说法。好像我们是命中注定,生生世世要在一起的。希望你再见到我不要嫌弃我变丑了,我这一年实在瘦得厉害。”
佳期快速地往后翻了几页,掠过几页简短的,忽然看到目前为止最长的的篇幅。她隔着衣服按着砰砰跳的心口,正要看的时候,手机叮铃铃作响。佳期吃了一惊,微喘着着去看屏幕,原来是林未眠本人。她在电话那头说:“谢佳期。”口吻有一点生气。佳期嗯了一声。林未眠继续说:“昨晚睡得怎么样?”佳期说很好。林未眠喂了一声:“可是我一直在想你,你都不想我的吗?”佳期顿了顿,整理了一下嗓音,以免它显得异样,还不等她开口,林未眠却又出声了:“我想喝粥。”佳期说:“好。我晚点来。”林未眠踟蹰了一会儿,仿佛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说什么好,过了一会儿她终于道:“那,我挂电话了。”佳期说好。
也许林未眠会觉得她有点冷淡。
佳期起身去厨房煮粥,将泡了半天的米在果汁机里打碎,放进粥煲,设定好时间,又回到原地来。继续往下读。
“佳期,我现在坐在你学校的一张长椅上给你写这封信。姑且把它看做一封情书吧。这里的阳光好好。淡淡的,温柔又有力量。假如我们真的像名伶说的那样前世注定,你会从我面前经过,看到一个戴着黑色口罩,穿米色衬衣和红黑格子裙的东方人,然后把我认出来。昨天我看到你啦。我混迹在熙熙攘攘许多人中间,旁边坐的女生是个金色头发的小姐,穿着一身看着非常昂贵的香槟色套装。你站在十米开外的台上做演讲,说的是一个商业大赛的方案?你一开口,我忽然很不争气地两眼发酸。身边的金发小姐拿胳膊肘捅捅我,问我还好吗。我转过脸,对她点点头,通过口罩上方的眼睛向她微笑。她看回讲台上,她说你好耀眼,问我是否赞同。真的,我的佳期好耀眼。”
作者有话要说: 变成书信体了:)
这两天应该就可以正文完结啦
晚安么么哒
第106章 
“昨天那盛会似乎挺重要?你之后又有好几位大人物发言; 台下时而肃穆; 时而被台上诙谐的话语逗笑。末了大家起身散会的时候; 我有一点茫然; 不知道是该立即走到你跟前,向你倾诉我的来意; 表白我不远万里前来投奔于你,还是应当按兵不动; 毕竟那么多人包围了你。你蹙眉; 你摇头; 你带着一点苦笑,随即你被那高大的女孩子一拽; 两边的人似乎在比赛和你撒娇。她们一左一右地夹着你; 轻轻地晃动着身体。你穿着一身灰色千鸟格的小西装,头发柔顺地披在身后,长度大概在及腰的位置。你似乎无可奈何; 你最后在她们的牵引下开始移动脚步。我站起身来,与你隔着银河那么远的距离; 随着你两腿的移动而移动; 慢慢我看见了你脚上的浅赭色浅口靴; 还有你露在外面的纤细脚踝。你还是那么完美,连细节都让我感到心悸。如果你允许我用一个庸俗的字眼来形容你,那么佳期你是女神啊。我过去因为生活在天堂,距离神太近了,习惯了那光辉; 所以盲到忽略了。我跟随你们去到礼堂外,天空已经薄有暮色,原来国外的暗夜与国内的也并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带着淡淡的凉意,黑夜像是堕进白昼的墨水,黑的色素渐次变浓,直至全部侵占,融为一体。起先我有一点不喜欢那些围着你的女孩子们,我嫉妒她们可以那样名正言顺毫无障碍地站在你面前,而当我尾随你的时候,我简直感激她们。若没有她们作掩护,我也许很快就要被你发现了。
“你们那一批从大阶梯教室出来的人,几乎全员去了那个聚会,里边很热闹,门禁并不森严,仿佛只要愿意进去喝一杯的,都欢迎。我在外边站了很久,后来还是进去了。你不跳舞,也不喧哗,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个角落。但是你不会寂寞。客观条件不容许你寂寞。你身边的人一直与你说话,虽然你只是偶尔点头,也殊无欢容,她却谈兴不减,一直笑着,端起杯子饮酒的时候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你。不是先前那几个了,是一个个子极致高挑的褐色皮肤的美人。我心里酸得直冒泡泡。因为她和你那样登对。我以前,从来不曾以局外人的眼光审视过你,理所应当把你当成我自己的,我一个人的,所以连你与别人在一起的场景都很少设想。在我的想象里,你总是遗世而独立地在等我。别人?即使有,那也是无关紧要的路人甲。
“我的背心忽然被人挠了一挠,我回过头去,却又是先前的金发女郎,她看到我仿佛很高兴,在我耳边嗡嗡说着什么,我的眼睛仍旧看回你,我移不开视线。金发女郎问我:‘aren"t they cute?’我表示是的,你们俩确实很有爱,然后金发女郎又说,Gracia今晚要向你表白,我问谁是gracia,她指指褐色皮肤的女郎,好像挺诧异我居然不认识她,大概这一位也是名人吧。
“我忘了我是怎么从那宴会现场出去的。金发女郎表示给我拿饮料去的时候我趁机溜走了。她会不会和你说起今天有个戴口罩的变态一直偷窥你呢。我在外边漫无目的地游荡,慢慢地走到一个咖啡馆里,坐下来静静思考。按照我的第一反应,我应当冲上去把你掳走,就好像恶龙掳走公主,你是我的,不能接受别人爱的告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搜肠刮肚,就是找不到这样做的勇气。也许是之前对你的抛弃让我没有足够的底气这样做。也许是漂洋过海来找你,已经耗尽了我现阶段所有的力气。
“咖啡第二次续杯的时候,那黑皮肤的服务生小哥问我一个人吗,我摇头,等他转身,然后慢慢地哭了起来。我在距离你这么近的地方,想通了很多事情。
“我忽然意识到我和你之间的残酷真相。佳期,我霸占了你的人生。我像那种不讲道理的霸王花一样,将你的爱与关怀作为养分,来填补我人生的不完满,却还不自觉,甚至最初答应和你成为恋人,还觉得自己是做出了退让的一方,因为我本想保持‘朋友’的关系。而我们甚至,连阶级本来都不一样。哪有我这样全身心依赖你的‘朋友’?如果没有我,你倒是会有其他许许多多朋友,虽然真实情况是,哪怕在我的辖制下,你依旧受欢迎,可因为我的占有太过彻底的缘故,你和那些原本存在推心置腹可能的对象成为了泛泛之交。因为我这样地霸占着你,所以你的朋友是我,你的闺蜜是我,你的爱人也是我。我将你原本无限广阔的世界压缩到只剩一个立方米。而你连逃都不逃,可能是斯德哥尔摩了吧?也正因为我们只有彼此,所以失去的时候,才仿佛全世界都毁灭了。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假如我们同时拥有很多朋友,那不小心和其中一个闹翻,那么不会痛苦到心态崩毁,至少还有其他朋友聊作慰藉。假如我们不止谈了这一次恋爱,那你失去我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恋人,那心上留下的创痕,是不是就不再是东非大裂谷,而只是微不足道的小小罅隙?我多不可理喻呀,先霸占了你的世界,然后亲手摧毁了它。
“我也忽然理解了我的母亲。她总是把我往外送。我一度怀疑她不爱我。比如和爸爸离婚的时候,她连想都不想就让我跟我爸,显得我是她迫不及待要摆脱的累赘,直至后来我出车祸,她跟我爸爸说‘孩子跟了你五分钟你就让她掉进湖里去了,死了都不知道是摔死的还是淹死的。’才把我接回来。先前她带着我,也喜欢把我往你家塞。高中时期更是将我直接扔在你家住上两年。佳期,如果说我心底丁点儿怨气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我有一个时期常常想,既然不爱我,既然不想带我,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要生我出来?为什么不干脆打掉算了?生下来又不愿意负担,这还有天理吗,是我向你们申请来这世上吗?擅自把我生下来有问过我的意见吗?大部分时候我都懒得把事情往深了想,但是夜深人静偶尔钻牛角尖,这样的念头在我心里转过千百遍。然而这一刻,我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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